“陈婶,您若是识字,倒能在酒坊里当个掌柜。”
杨明凤倒看上了陈氏知恩图报,又爽快能干的性格,有意要培养她为酒坊的管事。
陈氏日后若能独挡一面,也能替姥爷松松担子,毕竟老人家年纪大了,精力达不够,酒坊还是得靠年轻人撑着。
“嗨!我也想啊,可惜我生来是个女儿身,爹娘不让念书,不然我也是识文断字的。”陈氏遗憾地说道。
“女儿身也一样可以识文断字,只要您肯学,什么时候开始都不迟!”杨明凤笑着鼓励道。
“呵呵!如今我都一把年纪了,拖家带口地如何能学?”陈氏苦笑着摇头道:“即便我想学,人家先生也不肯教我。”
“陈婶,我给您找个免费的先生如何?”杨明凤笑吟吟地劝道:“您也别把自己看得有多老,我看您也不过是二十多岁,正年轻呢!”
明代乡下女子嫁人早,一般十五六岁就嫁人了,到二十七八的时候,孩子也都十几岁了。
像杨明凤家几姐妹这样年龄还未嫁人的,少之又少!
一来是杨延禄心疼女儿,舍不得她们早早嫁出去受婆家磋磨。
二来也是经济拮据,一时拿不出这么多嫁妆,这才拖到了杨明秀十八岁还未出嫁。
陈氏便是十五岁就嫁人了,大女儿如今都十三岁了,两个儿子一个十一岁,一个九岁。
“我如今都二十八了,老了!”陈氏有些落寞地说道:“凤姑娘,你就别打趣我了,哪个教书先生会教一个二十八岁的老学生,传出去都得笑死个人。”
“当然有啊!”杨明凤忍着笑说道:“我舅舅今年刚好比你大十岁,他读过私塾,教您识字是没有问题的。”
说起来舅舅其实条件不差,人长得俊秀又识文断字,家里开着小酒馆也算是殷实,只是腿瘸了才姻缘艰难。
姥姥托媒婆寻了许久,才娶到家境贫寒的柳氏进门。
也不知什么原因,柳氏进门两年,都没能给舅舅生个一儿半女,倒给闵家引来一场祸事。
“这……这如何使得!不行,不行,男女有别,莫让人说笑了去!”陈氏一听,脸顿时红了。
男女相处是大防,若是教识字,不免要同处一屋,让那嚼舌根的街坊邻居看见,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
更何况,她心里一直藏着一个秘密。
未嫁人时,她爱随父亲一起赶集,时常能在闵家酒馆沽酒时见到闵志强。
要知道那个会读书写字的俊秀青年,一直都是她待字闺中的倾慕对象,直到她嫁给同庄的胡老三,才断了这个念想。
如今竟有机会让少女时代倾慕的对象教自个儿读书识字,陈氏如同在梦中一般,却又畏惧人言不敢答应。
姥姥听出凤儿这鬼丫头的意思,竟是要替她舅舅寻这门好亲。
她心里自是欢喜赶紧出言打消陈氏的顾虑:“她陈婶,读书识字正当正法的事,谁敢嚼舌头根子,我老婆子掐烂她的嘴!”
“是啊,正当正法的读书识字,有谁敢嚼舌根子,我骂死她!不瞒这位陈姐姐,若是闵老大肯教我,我也想学。”
这时张二媳妇拿着笤帚出来,善于察言观色的她听到姥姥的话,赶紧过来附和。
“你学啥啊学,就你那鞋垫子都做不好的人还想识字,下辈子吧!”张二跟在她后面,忍不住揶揄了一句。
“欸,你这死犟头!人家想要读书学个好,你还这般踩踏人家,真真是嫁了你这样的人,我倒了八辈子霉了!”张二媳妇给自家男人的话气死了。
“得了吧!就你还学个好,我看换个人还差不多。”张二丝毫不在乎媳妇的情绪,自顾自地去帮王大双打理羊下水去了。
“这什么人啊,气死老娘了!我这辈子算是毁了,若是嫁个像是闵大哥一样读书识礼的人,也不至于成日家被气死。”张二媳妇讨好着闵家人,自顾自地诉苦道。
姥姥给气笑了!
往日里“闵瘸子闵瘸子”叫的最欢的,就是这张二媳妇。
如今她倒大言不惭地说嫁给自己儿子是好的,这人心可真是势力啊!
“嫁给我大哥这样的,怕你瞧不上吧?他可是个瘸子!”闵氏鄙夷地扫了她一眼,故意用张二媳妇平日里的口气说道:“一个残废,哪里有女人肯嫁给他,不过是孤寡一辈子罢了。”
张二媳妇老脸一红,这都是她平日在私底下议论的话,咋就让闵家这姑奶奶知道了。
“闵家二姑娘,你这话可不对!”
陈氏突然神情激动地插话道:“闵大哥可不是残废,他可比那些手脚正常的人有能耐多了。
我以前陪爹来沽酒,看过闵大哥写字,那字儿写的可比咱庄里的老秀才写的还好呢。
闵大哥算账也比常人快,我就没见过像他一般聪明的人!
哪怕闵大哥腿有点跛,爱慕她的姑娘也能从街头排到街尾。
你们可不要说他孤寡一辈子,总有慧眼识珠的女子,会愿意嫁给他的!”
陈氏一口气说完,才发现自己有些失态了,顿时臊得面红耳赤。
闵氏和姥姥面面相觑,她们完全想不到陈氏会这般维护志强,还一口气说出他这么多个好来!
张二媳妇也是惊讶地长大了嘴,半晌才咽了口唾沫,呐呐地说道:“陈姐姐说的是,我也是这般认为的。”
杨明凤却和姥爷相视一笑,她发现了一个大秘密呢,原来陈氏竟然是舅舅的迷妹!
……
此刻,楼上躺在床上的闵志强,也静静地聆听着院子里的动静。
自打腿断不能动弹,他只能成日里躺在床上听楼下的动静捱日子。
这导致他的听力越来越好,楼下的任何动静,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方才楼下陈氏的话,一下子将他的思绪拉到了十多年前。
那个常常陪着她爹来沽酒的少女,总是用黑白分明的一对儿杏眼,直勾勾地看着他在账本上写字。
可惜那时候的他因为自卑,总是在意自己的瘸腿,不敢回应任何一双倾慕的目光。
甚至不敢跟那少女说太多话,怕引来闲话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给那女孩子带来困扰。
后来少女渐渐就不再陪她爹来沽酒了,他猜测可能是要谈婚论嫁了。
果然半年后,他看到少女和镇上卖肉的儿子胡老三一起来沽酒。
他虽然有些失落,但也觉得合该如此,毕竟人家好好的姑娘就该找个家境殷实,且四肢健全的正常人。
随着岁月流逝,那少女渐渐有了一个又一个的孩子,慢慢淡出了他的视线。
再后来家里终于攒够了银子,找媒婆寻了一个家境贫寒的女子柳氏,三媒六娉娶了回来。
光棍这么多年,他终于娶了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美娇娘,自然是疼爱有加。
全家人几乎把柳氏当菩萨供起来了,轻活重活都舍不得她做,只盼着她能生几个孩子,给闵家延续香火。
可那柳氏却极不满意自己这桩婚事,嫌弃闵家开个小酒馆赚不了几个辛苦钱,不能给自己带来荣华富贵的生活。
为此她把公婆当下人使唤,还把回娘家的妹妹也撵走了,三天两日不合意就要闹一场,成了踏山镇远近闻名的“搅家精”。
这都不算什么,这柳氏还极嫌弃他这个瘸子,说因为嫁了他这个瘸子,被巷子里那些长舌妇取笑。
他当时愧疚极了,真觉得自己家里太穷,自己又身体残疾委屈了柳氏,便起早贪黑地去几个乡镇赶集卖酒,赚得钱悉数给了这女人。
谁知这女人不但不领情,还变本加厉地与胡老三勾搭上了,带着姘头回来打砸酒馆,还砸断了自己的腿!
现在想来真是可笑,自己那时候就怎么那么傻?
闵志强自嘲地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泪便止不住地滚落到床上。
吱嘎!
门突然被推开了,凤儿拿着草药碗和白布条,笑着走了进来:“舅舅,该换药了!”
“嗯”闵志强脸上露出了笑容,突然他的笑意凝固在脸上,凤儿身后紧跟进来一个人。
尽管陈氏已经不复当年苗条可爱,可是那张圆圆的脸儿,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不是她,还有谁?
“怎么,不认得我了吗?”看到闵大哥瘦的不成样子,陈氏强忍着心里的酸楚,逗他道。
“你,你出去!这里面臭。”闵志强想死的心都有了,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最不堪的一面。
“不臭!我不怕臭。”陈氏脸儿红红地扭头不敢看闵志强,只对凤儿道:“凤姑娘,我来帮着你换药。”
杨明凤抿嘴儿看了看“社死”现场的舅舅,又看了看满脸通红的陈氏,笑着点了点头道:“陈婶,我力气不够,你帮我抬起舅舅的腿,我好解开绷带。”
“好!”陈氏看到闵大哥这个样子,也顾不得避嫌了,上前要揭开被子。
“不,不要你来,凤儿,让王哥来帮忙吧!”闵志强羞囧地按住被子,唯恐唐突了人家。
杨明凤无语地抚了抚额头,这傻舅舅要把人往外赶吗?这语气换个人,早把人羞走了。
看到闵大哥这样羞囧,陈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闵大哥,咱们都是结过婚的人了,不用这般害羞,还是我来帮凤儿吧!”
说完,她恢复了爽朗大方的做派,硬扯开被子,也不顾被子里臭气熏天,轻轻抬起了他的腿。
闵志强眼里闪动着泪光,他没有想到陈氏一点也不嫌弃自己这个样子,还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腿抱在怀里。
陈氏仔细地看着杨明凤换药的过程,说道:“凤儿姑娘,你们回来也不长待,日后你们家去了,这换药的事就交给我吧!”
“那怎……怎么好麻烦你?”闵志强心里暗自欢喜,却又有些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