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的帮派因为没有名字,所以出门办事会报上麦克的名号。一些凡是稍微有些地位的成员,对麦克这个名字都耳熟能祥。有些社团还在沿用原来帮派的名字,所以最终出名的不是麦克的帮派,而是麦克的名字。
为了安全起见,我总是建议麦克为自己帮派重新起个名字,毕竟对于一个黑社会头目来说,这样高调有些太过招摇。
麦克需要给自己的帮派起个名字,来掩盖自己的名字,省的被警匪两头都盯上。
可是我帮他起的那些“克龙帮”,“龙麦帮”等等这些名字,都被他当成笑话,笑完以后便烟消云散,没了下文。
毕竟我现在是麦克的人,他有危险毕定会牵连到我,我整日没有一点安全感,担心哪天上街随时被人砍死。
混黑社会终日提心吊胆,可真不容易,这种心理恐慌一点不亚于那些白货对我造成的精神伤害。
我现在也跟麦克一样,就连睡觉手边也会藏着枪。
麦克白天很忙,帮派一些重大决策全权交给了我,我暂时成了一个黑帮傀儡。
也许我性情太冷,反倒很多人都怕我,
对我恭敬如宾。
晚上麦克回来,我会汇报帮派里的所有事情,等待他给我的各种指示。我们的沟通,通过帮派的事情逐渐多了起来。
麦克看到我睡觉总是藏着一把枪,对我少了几分莫名的冷血,他抱紧我,不再是为了索要我的身体,我开始慢慢习惯了麦克的怀抱。
很搞笑,有时候做梦在打打杀杀,说梦话,麦克居然跟我对接梦话,直到我醒,他笑着问,有没有后悔做他的女人。
我还有选择吗?
“不做你的女人,我还有地方去吗?”我心里这样对麦克说,感觉很苦涩,天地之间竟没有我的一席之地。有时候想,这个世界上我也只有麦克了。
如果麦克厌倦了我,我该去哪里?
在一起的人,并不是因为相爱,就像我跟麦克。他给我一个停歇的港湾,我让他开发我女性的柔软。
麦克把所有保镖都留下来任我差遣,而他自己开始单枪匹马,总是一个人带着两把枪,车上再放着一把冲锋枪,来无影去无踪。整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麦克,让我隐隐莫名为之担心。
“真搞不明白,麦克怎么会让你代替他的工作。”子弹哥总是这么说。
我总是把玩着酒杯消遣寂寞。他不明白的事情多了去了,就连我都不明白。我最不明白,为什么当初我会跑去当卧底呢,应该是脑子进水了。
现在,我徘徊于黑白,行走于正义与罪恶之间。
有些事情就是没有答案,这就好比情侣之间的缘分,只取决于那两双眼睛相撞的几秒钟。就比如我,打死也没想到此刻会跟子弹哥好好的一起闲聊,并且成为无话不谈的哥们儿。
想到子弹哥,也是一个传奇。
子弹哥是个名副其实的混混,你若说他不是混混,那所有人都会拿唾沫星子过来砸死你。只要是正当行业,这位子弹兄从来不干,不务正业,但却衣食无忧,生活奢靡,挥霍无度,终日乐悠悠。
子弹哥的座右铭很直白: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大家一定想不到,子弹哥是个名副其实的高材生,毕业于国内某著名高校,曾经还留学澳洲。令人咂舌的是,他所学的专业居然是法律。
所以只要是法律的空子,子弹哥无孔不入。
子弹哥开过餐厅,专门贩卖野生动物,只要你有钱,就算你想吃老虎肉,他也会给你弄来。子弹哥还卖过保健品,骗光那些老年人的毕生积蓄,那些空虚的老人还对他感激涕淋。子弹哥卖过假货,各种假货,曾经靠卖某知名品牌的假电池让整个村子脱贫致富,人人开上小轿车,成为远近闻名的小康村。
总之,子弹哥就是所有违法产业里的一个风向标,犯罪活动领域的佼佼者,临驾于法律之外的成功典范。
我就很奇怪,子弹哥天天研究法律,却天天总想着怎么跟法律过不去。这纯粹是缺乏思想品德教育,心理扭曲。
社会就怕这样的人,有文化的流氓,这就是应试教育的失败之处。文化知识,对个人,对社会来说,都是一把双刃剑。失去道德法律的约束,文化也会跟着变态。
在麦克忙碌的日子里,我成了一名黑帮女主,带领着一群兄弟们在这黑白相间的社会里混饭吃。一个帮派的头目很重要,一个决策关乎兄弟们的生死存亡。麦克把漂洋过海,追随着他的兄弟们交给我,我压力总是很大。
在麦克不再的这段短时间,帮派内部从来没有因为我资历尚浅而发生内讧的。尤其是麦克的这些手下,纪律严明,就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军队。
这都归功于麦克平日对他们的严苛要求,还有他们之间那坚定不移的相互信任。能把一个帮派,在短期内如此迅速壮大的,麦克绝对是首屈一指,一个非同凡响的人物。
说实话,我总觉得混黑社会要比混官场或是职场要好混很多,只要有枪有人就踏实很多,没有那些所谓的潜规则,不依靠背景强权,也无需见风使舵,相对来说竞争比较公平。
黑社会里的人们最主要的特点是,够义气。
这样公平的竞赛规则应该就是吸引那些,因为情商低下而郁郁不得志的人们,加入的最主要原因吧。
有了子弹哥在一旁的谆谆教诲,耳濡目染的熏陶,我似乎对黑社会的生存规则找到了那么一点规律,渐渐上了道。
这叫近墨者黑。
子弹哥平时一副歪歪扭扭的样子,但对待做生意,心里却好像有把明镜似的
,很有一手,只会坑别人,从不被人坑。
“大眼妹妹看过来!”子弹哥眨巴着眼睛朝我走过来。
我纳闷,他说话从来没有过正经的样子,到底怎么长大的,就这还能名校毕业,他们的校长应该是个喜剧之王。
看着子弹哥撅着嘴,一副跑过来要给我行吻礼的样子,我不禁想办法拒绝,拿着一个餐盘上的水果堵住了他那张贱嘴
,
“兄弟妻不可欺,我可是麦克的人,自重点儿行吗。”我直接用脚踹,给他行了一个脚礼。
我想他这么贱的样子应该经常被人踹。他真的很贱,被踹一脚,居然还坐在地上一副被踹之后很享受的样子,揉着自己那胸口“嗷嗷”
轻吟。
天那,上天怎么会让我认识一个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