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关进柴房,宋与乐终于抓到你了,哈哈,你终于落到我手上了。”张薇薇看着昏迷不醒的宋与乐,得意忘形的说。
“小姐,这回我们的功夫没有白费,小姐可以高枕无忧了,不久的将来,小姐就会成为将军夫人了,在这里,我先恭喜小姐了。”张薇薇的丫鬟还真是会拍马屁。
张薇薇开始憧憬自己是将军夫人时的景象,乐的脸上笑开了花,好像她现在已经是将军夫人似的。
“小姐,小姐。”张薇薇的丫鬟看着她家小姐在哪里傻笑,以为她家小姐高兴傻了。
“恩,什么事?看我只顾高兴了。”张薇薇说。
“接下来小姐打算怎么处置那个宋与乐。”张薇薇的丫鬟问。
“这次,那个宋与乐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她被好多人看到发出怪声,这不是妖怪是什么,哈哈。”张薇薇又高兴的笑起来。
还别说,这次上头真的是帮了张薇薇一个大忙,就他们给的那药,泼在宋与乐的身上,竟然能让她发出怪异的声音。
要是她张薇薇也有这样的药,她的爹爹就不会浪费那么多银钱了,看不出来,这个张薇薇还是个守财奴,自己再怎么大手大脚的花钱,可却不想她的父亲去给那些人送钱。
不过宋与乐这次到觉得她父亲的钱没有白花。
被关在柴房里的宋与乐这个时候已经醒了,她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遭人家给算计了。
想想自己是被张薇薇约出来的,然后就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感情是自己被那个张薇薇给算计了。
这个张薇薇还真是小看她了,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竟然下才烂到这种成度。
这下坏了,被那个狠毒的张薇薇给抓住了,她肯定会对自己下毒手的。
宋与乐想了想,自己被人说成是妖怪的事,这肯定也与张薇薇脱不了关系。
难带那个张薇薇就那么的想自己死吗?难道自己死了,安煜就会娶她吗?真是可笑至极。
宋与乐在柴房里关着,出不去,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安煜现在在干什么,他是否知道自己被人给抓起来了。
天都快黑了,安煜还不见宋与乐,就有点着急。
“秀青,夫人去那里了?怎么到现在还不见她回来。”安煜问宋与乐的丫鬟。
“我不知道,将军,今天上午看夫人一个人出去,我要跟着她去,她说不用我去,是那个张薇薇约夫人出去的。”秀青告诉安煜。
“什么,张薇薇约夫人去的,那你为什不早告诉我,真是的。”安煜一听是张薇薇约宋与乐的,心里一惊。
心想,坏了,被张薇薇抓去了,那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不行,的去把宋与乐给救出来,决不能让宋与乐落在她张薇薇那个恶毒的女人手里。
张薇薇越是这种德行,安煜越是讨厌她,恨不得把她给生吞活剥了,张薇薇还以为把宋与乐给整垮了,自己能如愿以偿,嫁给安煜。
张薇薇没有想到的是,现在的安煜对她张薇薇是恨之入骨。
就算宋与乐真的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安煜是不会放过张薇薇。
张薇薇还想着宋与乐出事之后,自己可以取代宋与乐,可是她也只是一厢情愿,人家安煜,恨她还来不及,还会去喜欢她,真是天方夜谭。
安煜一听宋与乐被张薇薇给抓起来了,赶紧的把凌风给叫了过来。
“凌风,你过来,现在夫人被那个张薇薇给抓起来了,我们的想个万全之策去把她给救出来,不能让她在张薇薇那里吃亏。”安煜很是担心宋与乐在张薇薇那里受虐待。
想想自己那个时候把张薇薇给抓起来的时候,虽然没有打她,但是把她关在一个柴房里,那里有老鼠,蟑螂,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比给她们用刑还厉害。
张薇薇肯定会把这个还在宋与乐的身上的。
宋与乐被当作妖怪给抓了起来,并没有关进县衙的大牢里,而是把宋与乐关在彩霞村里的祠堂里,有村民们轮流看守。
这个张薇薇够厉害的这一招,她让彩霞村的村民亲自看守宋与乐,并且还说她的确是妖怪。
因为自从谣传宋与乐是妖怪之后,村里一连串的发生了好多的事情。
先是闹鬼,接着又天降火灾,使得村民的房屋被烧毁,甚至还有更为严重的是妻离子散。
其实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张薇薇在背后搞的鬼。
最早的时候,她张薇薇雇人装鬼吓唬村民,可是村民们有点不想信。
张薇薇为了把宋与乐是妖怪的这一事情给坐实,她又派人制造了大火球,故意在晚上放出来。
这个所谓的天降大火球,把好几户村民的房屋给烧毁了,甚至还有人被烧死在屋里,大概是个婴儿。
听说那个婴儿被烧死后,他的奶奶眼睛都哭瞎了,母亲疯了。
这个大火球威力还真是大啊,把那些村民给搞的晕头转向,不得不想信宋与乐是妖怪。
直到村民们相信宋与乐是妖怪这件事,还是这次张薇薇把宋与乐约出来,故意把一种药水泼在宋与乐身上,让宋与乐发出怪异的声音,随后张薇薇又跑到大街上,边跑边喊自己遇到了妖怪。
此时的宋与乐还是被药物控制着的,还在继续发出怪异的声音,这不得不被村民们认为宋与乐是妖怪这件事。
张薇薇这一招,实在是很高,一石好几个鸟,不但村民们相信了宋与乐是妖怪这件事,还让村民们看守宋与乐,又解了自己的心头之恨。
安煜来到宋与乐被关押的地方,想去把宋与乐给救救出来。
开始的时候,村民们一看是安煜来了,由于安煜是将军,又被皇上封为王爷,村民们有点惧怕安煜。
当安煜说要救宋与乐出来的时候,那些村民刚想放行。
可是村民们转念一想,都是宋与乐害的他们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失去至亲的,就心里又充满了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