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过往如刀
原缺2021-01-16 11:003,029

   

  拖拉机沿着6号公路又行驶了一会儿,马丽突然一手搂着程晋脖子,一手指着远处兴奋起来:“我的马!”

  马丽吹了声口哨,拥有三分之二‘哈萨克’血统的雄壮黑马,小跑着来到路旁。马丽指了指家的方向,一拍马屁股,黑马就自己回家了。程晋来不及感慨马丽对坐骑的优秀调教,这周围方圆百里都是无人区,那个人为什么舍弃坐骑?难道觉得自己的两条腿,比坐骑的四条腿还好使?

  马丽解答了程晋的疑惑:“那个人很聪明,他知道我的马受过训练,如果直接骑回窝点,我的马肯定会记下路线,到时候顺藤摸瓜,很容易就能找到他。如果那个人真的是职业杀手,肯定会在附近藏下交通工具。”

  “别怪我说丧气话,在这广袤荒凉的戈壁上,想要再找到那个人,几乎不现实。”

  程晋没有辩解,其实从一开始,程晋也是这么想的,鱼儿一旦脱钩,想再抓回来,无异于难比登天。眼下还是要尽快找到于烨,免得那家伙做出什么傻事。

  程晋和马丽沿着公路继续搜寻,一直到了夜幕降临,才终于发现停在路边的越野车。程晋跳下拖拉机,来到窗边一看,只有猎鹰趴在后座,油表已经见底了。就在这时,一阵悲怆的口琴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于烨坐在路边巨石上,双手捧着口琴,呆呆地看着荒凉深邃的戈壁夜空,脑海里不断浮现出爱妻生前时的记忆。

  这支口琴,是妻子送给于烨最后一个生日礼物,于烨一直怀揣在身上,比自己的命都重要,平常根本舍不得用,只是用手绢一遍一遍的擦拭。这首《贝加尔湖畔》也是妻子教给于烨,承载着对亡妻的思念与悔恨。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于烨劝导程晋的时候满腹经纶,可是事情落到自己头上,却瞬间被怒火吞噬了理智。

  “老于,还有机会。”程晋来到身边,轻声安慰:“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笔记本在我们手里,那兔崽子在完成任务之前,绝不会轻易离开。道理你都懂,不用我磨嘴皮子,我就给你把话撂这,我和那兔崽子,只有一个能活着离开这片土地!”

  于烨收起口琴,眼神中的伤感已经被刚毅取代:“我没告诉你唐正的墓葬在红河哨所,也是唐正的意思。”

  “唐正离开之前,曾跟我说过,如果他牺牲了,他兄弟一定会来给他报仇。说实话,起初我有点不信,这里距离景云市几千公里,况且多地警方集合力量侦办多年,都拿鹰会没办法。你一个小警察,能泛起什么浪花?但是现在我信了,唐正和你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为胸口的警徽,肩上的责任,背后的家人而奋斗着。”

  “现在我已经不担心你受刺激,抓那兔崽子之前,先去祭奠一下唐正吧。”

  程晋点了点头,伸手和于烨用力握在一起。

  越野车油箱已经彻底见底,好在拖拉机动力十足,直接拖回去就是了。马丽那臭娘们不仗义,和于烨一起坐在越野车里,扔下程晋一个人,开着拖拉机,被西北萧瑟夜风冻得‘嘶嘶哈哈’,眼泪鼻涕流了一脸。

  到了哨所,发现之前被程晋和于烨差点打死的当地痞子,正鼻青脸肿的站在门口,旁边还停着那辆‘赃车’。

  看见这家伙,程晋就来气,让他把拖拉机送回休息站,临走还对着他屁股来了一脚。这才多长时间?程晋发现自己已经被于烨同化了,对当地小偷小摸的家伙,非打即骂,懒得往上通报。

  环境能改变人心,岁月更是把杀猪刀,能把人变得面目全非。

  唐正的墓,就在哨所后面,一个用石头堆起来的坟包,没有立碑,甚至连墓志铭都没有,野狗在这撒尿,流浪汉在这歇脚,没人知道,石头下面埋葬着一个英雄。但程晋心里很清楚,这是为了保护唐正,否则鹰会一定会派人挖坟掘墓,毁尸灭迹。

  而且以程晋对唐正的了解。

  如果知道自己死后,还能为人们提供一点价值,哪怕只是为流浪汉避风,恐怕唐正也会很开心。大仁大义过了头,就显得不真实,早在上学的时候,程晋就经常骂唐正电影看多了,世上哪有那么完美的警察?现在看来,不是唐正入戏太深,而是程晋从来没有真正明白,那个二两重警徽的真实分量。

  “唐正,还是你会享受,一个人躺在这里欣赏塞外风光,白天仰望晴空,晚上披星盖月,舒服呀。”程晋单膝跪在墓前,嘴里絮絮叨叨,嘀嘀咕咕,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个红绳编成的手串,掀起一块石头压在下面。

  “咱闺女给你编的,本来打算等你回家再送给你。”

  “对了,我离开景云市的时候,你老婆让我给你捎个口信。你他妈就是个骗子,说好了完成任务带闺女出去旅游,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结果你却用了一辈子。手串你留着吧,嫂子说了,找到你就给你,找不到,就用手串把那些狗娘养的全都勒死。”

  “兄弟,你不厚道啊。”

  于烨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冷不丁拍了程晋一巴掌。程晋低着头,悄悄用手背在眼角蹭了一下,一转身,发现于烨手里拎着两瓶酒,三个杯子。

  “一杯敬唐正,一杯敬牺牲的同事,一杯敬操蛋的过去。”

  程晋将倒满的酒杯放在石头上,又接过一杯,仰头灌了下去,七十多度的白酒,直接把食道水分榨干,剧烈的灼烧感,连臭名昭彰的西北夜风都变得温柔了许多。半瓶酒下肚‘哥仨’都飘了。尤其是程晋,喝酒之前,我是景云的,喝酒之后,景云是我的,胡天海地,那叫一个能吹。

  荒凉萧瑟的戈壁滩,回荡着低俗笑话,狂妄叫嚣,嚎啕大哭,猎鹰叫了一晚上,赶夜路的牧民,还以为闹了贼,跑过来瞅了一眼,将趴在坟包上呼呼大睡的二人丢回哨所,才侥幸捡回一条命,没被冻死在外面。

  第二天中午,程晋才被于烨踹醒:“别特么睡了,来活了。”

  程晋的胃,差点被高度白酒烧穿,一睁开眼就疼的直抽筋,没有酒精中毒都是奇迹。

  “咋的!”程晋捂着胃,不耐烦道。

  “刚才玛莎鸡来电话,给他哥料理后事,整理休息站的时候,发现杀手遗落的东西,一张青草地演出团的门票。身为职业杀手,为了掩人耳目,不可能悠闲到去看演出团节目,既然不符合常理,那就值得咱们跑一趟。”

  一听这话,程晋来了精神,胃也不疼了,抄起老爷枪就往外走:“这鬼地方,还有演出团?新鲜。”

  “城里人,就是没见识。”于烨白了一眼:“这种乡土演出团,主要活动范围就在乡镇一级,表面是杂技团,其实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主要内容是一些成人节目。比如脱衣舞,或者一些十八禁的绝活,每走到一个地方,都会吸引不少人去凑热闹。”

  程晋嘴角上扬:“脱衣舞?有点意思,没想到咱国内还有这种脍炙人口,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公共活动。你去看过没有?演员长的带劲吗?”

  “当你妈都嫌年轻。”

  “卧槽,你怎么骂人呢?”

  “别废话了,麻利的。”

  按照于烨的说法,青草地演出团会在本地巡演三天,今天就是最后一天,演出地点自然是方圆几百里唯一的镇子。驱车赶过去,也得俩三个钟头,到了地界儿,已经是下午四点多,演出已经开始,现场人山人海。

  很难想象,这种鸟不拉屎的荒凉地带,会聚集这么多人,看来脱衣舞的诱惑力果然强大。

  远远地,程晋就瞧见了位于镇子中央广场的大帐篷,足有四五层楼高,周围则是各种食物摊位,除了当地居民,也有不少‘城里人’专程驱车来凑热闹。现场群众这么多,万一惊了目标,无论是抓捕,还是保证群众安全,都会变得非常麻烦。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关注,程晋连枪都没带,跟着于烨,不动声色的朝着帐篷靠近。门票二百块钱,这种花钱流血的事,于烨是绝对不干的,程晋骂骂咧咧的买了票,走进帐篷,立刻就被舞台上的节目吸引了。

  身为富二代,程晋也算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在大洋彼岸的灯塔国,一些州就有合法脱衣舞表演,大洋马又勾勾又丢丢。脱衣舞不稀奇,黑丝诱惑也屡见不鲜,问题是,您瞧过五十岁的大妈穿着黑丝,紧追时尚前沿,众目睽睽之下表演抖臀舞吗?

  程晋看的津津有味,不是口味重,纯粹是猎奇,增长见识面。

  要不是挨了于烨一脚,差点忘了搜捕杀手这茬,还是那句话,脱衣舞的威力是巨大的。

  哥俩站在观众席,扫了一圈,一无所获,便绕到后台碰运气,结果刚查了两个更衣间,就发现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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