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最近的事情是一个接一个,我又觉得自己的时间严重不够了。
晚上,我悄悄的走都了楼顶,在最高层上看着夜色笼罩的城市,感受着迎面吹来的风。
今晚,天空黑漆漆的,没有月亮。
距离上一次白珠的出现已经很久了,白珠似乎陷入了沉睡一样,一点感应也没有了。
我也不敢找地方盘腿修炼,因为我一旦启动,就会有灵气的波动,则会引起注意。
不知道怎的,虽然我没有感应到,但是我觉得靳天家族那个似乎也到了这个城市。
反正我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极其的憋屈,不能修炼,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不能跟黄莎她们接触太紧密,因为我害怕将她们牵涉进来。
按照靳天的尿性,我觉得他的长辈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我不会天真的相信,一个修仙的家族会跟我讲道理或者是讲法律,在修仙的世界,一切都是以实力为尊的,凡人在修仙者的眼中就是蝼蚁。修为低下的人在修为高的人眼中也是蝼蚁,只不过是高级的蝼蚁罢了。
难道我现在只能看着万家灯火。
我喜欢喝酒,那是以前。
喝酒的时候,听着你讲着故事。
我不喜欢喝酒,那是现在。
因为我也变成了一个有故事的人,
而听故事的你,再也不见。
读这本书的时候,窗外正下着秋雨。灰蒙蒙的天空,夹杂着细如牛毛的水雾,街道上依旧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就如往常,正常中的正常。
秋天,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天气,倘若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天气,漫步走在两边都是高大梧桐树的道路上,金黄的树叶随风飘舞,树叶的故事记录在叶片中,我们的故事影印在相机里、刻画在灵魂里。
我们都是行走在城市里的孤独者。
一个叫南阳的北漂歌手平淡着讲起自己的故事,仿佛要诉说的主人公不是自己。故事前段甜蜜,中间纠结与痛苦,结局够虐却不凄惨。
对于南阳来说,一个没有了后来的故事,跟人讲了无数遍,却鲜有人可以明白其中的酸楚。
两个男人,一个说着故事,一个听着故事,抽着不挑牌子的烟,喝着不知道牌子的啤酒,像两条悲伤的土狗,连影子都不能成双。
孤独,是成长逐渐开始明白与体会的。孤独是安静下来的孤寂。孤独是单相思时的心伤。孤独也可以是独自行走的落寞。
但真正的孤独,是你在繁华的都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知道该走向何方。你高兴时的手舞足蹈,悲伤时的痛苦流涕,不会有任何人停下脚步问你怎么了。
孤独是一场清欢,在有限的岁月里,辗转各处,阅尽风景,最终走出来的依旧是自己。能与她相爱,是多么的幸运,能够当一个姑娘的信仰,是多大的荣幸。
孤独,就像一坛酒,新酒清香却少了绵长,陈酒绵长又消化了岁月。
以为这本书讲述的是甜蜜的爱情、是相依为命的陪伴,却意料的发现,故事里有爱的背叛、卑贱的爱情、孤独的死亡、最凉的人心。
也许,这才是故事原本的样子。我们总是低估岁月的残酷,也总是低估自己的承受力。总是在匆匆忙忙中成长,又在匆匆忙忙中老去,正如:
宁静的夜晚,城市的霓虹。
不能合着蟋蟀的叫声入眠,也没有爷爷的陪伴,
甚至听不到那熟悉的一声接一声的狗叫。
突然好想哭,回不去了。
只待老的时候,
温一壶老酒,坐在庭前,看一条老狗从门前走过,
步履蹒跚,目光暗淡,
曾经的玩伴早已不在,这个世界变得异常的陌生,
有时候,它也会趴在草地上看着那些打闹的小狗。
或者,
在无数个失眠的日子,
站在高岗上,对着星空发出嘶哑、虚弱的叫声。然后,
呆呆的,期待这一个老友的出现,
流下两行浑浊的眼泪。
合上书,窗外的天空放晴,一缕阳光穿透云层,发出绚丽的五彩光芒。
故事是故事,也是人生。
你可以选择漂泊,但是流浪的生活不代表你不能寻找属于自己的家。
你可以选择把酒言欢,肆意的展现自我,但是夜深人静时,依旧要面临内心的孤寂。
你可以选择痛苦的前行,并坚信前方一定有等待自己的未来。
你也可以让自己慢下来,欣赏四季的美景,寻觅雨后的彩虹,无处言欢时,纠集三无好友,推杯换盏。也可以在孤寂难耐时,独自饮酒,寻找灵魂深处的自己。
因为,欢喜与悲伤原本就不能奢望永远拥有,身在哪里,心在哪里,触摸到真实的世界,感受着每一秒生命的跳动。
把酒准备好,不用叫人,喝酒的人自然会来,只是,有些还未清醒,有些依然在路上罢了。
见过很多的土狗,大都在农村,地区不一样,它们生存的环境是出奇的一致。
这,像什么。
是不是像,我们在外面的游子,看到一处风景,总是会觉得像自己的故乡。
有一首曲子叫《故乡的原风景》,真的是有毒。年龄越大,听到约会热泪盈眶。
然而,我还突然意识到,能够勾起回忆的,不仅仅是音乐,还有风景,甚至一只小土狗也会。
在很多的人的印象中,土狗,也就是中华田园犬,是不好看的,甚至可以说是脏兮兮的,因为农村人养它,不会给它洗澡,也不会专门找时间散步遛它。去过很多的农家院,院子里的狗有很多没有狗舍,别说狗舍,有的是露天的,连下雨、下雪,狗都是在外面,还是被拴在外面。
吃的呢,有人会说买狗粮。那是真的想多了。农村人养的,往往是在剩菜剩饭的时候,条件宽裕的家庭,能够每顿给点馒头,带点荤腥的菜已经很不错了。
在城市里呆久了,听到有人议论,说金毛、萨摩耶、哈士奇等狗,不能吃咸的,不能吃冰的,不能吃的很多很多。还会买一些磨牙棒,城市里的狗也有自己的玩具,可以说这些养狗的人已经到了很精细化的程度。
农村的小狗,从小大大仿佛是被人遗忘,无论主人喂什么,就算不喂,饿着肚子,晚上也会承担起看家护院的职责。它们也许从未奢望能够晚上睡个踏实觉,更别说奢望到主人的房间里,或者主人的床上去睡。
如果你自己观察,小狗从小就会察言观色,它知道谁喜欢或者不喜欢。倘若你喂它几顿,或者给一点肉和好吃的,它能记住你的时间是它的一辈子。
曾经,爷爷家的小狗,我第一次见的时候,它还会冲我叫。吃饭的时候我把不吃的肥肉悄悄的给小狗吃,在爷爷家里住了几天,也好吃的偷偷喂了很多。
等到我再见到它的时候,已经成为成人狗了,当父亲车刚到村口的时候就看见它奔过来了,很是亲热,当时着实把我跟感动了,一直记忆犹新。
关于这只让我难忘的小狗,是值得我用专门的文章来写下它及它的事。
当一个人经常在朋友圈炫着吃的肉,
围观的人,是怎样的心情?
为他吃的肉香而鼓掌欢悦,就如自己也吃了一样。
还是默默看着自己碗里仅有的几点肉星,愤愤不平。
一样东西,看的多了,就习以为常了。
一样食物,吃的多了就会觉得没有滋味了。
路很多,
总有人要走。
你可以评价别人的路,
但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自己的路。
走的久了,
偶尔路过一条小河,
俯身捧起饮水时,
水中的倒影是谁?
太阳下山了,还有灯光可以点起。
那些甜蜜的日子,
手机知道,车票知道,你知道,我知道。
闭上眼睛,没有刻意的想你,
在睡梦中惊醒,记忆中全是梦,梦中全是你。
总是告诫自己,一切已经过去。
却总是在无数个闲下来的时间,心无处安放。
有人说,思念而见不到的是最痛苦的,
有人说,人与人之间的最远的距离是飞鸟和鱼之间的距离,
然而,
我要说,真正痛苦的没有思念,却总是忆起,没有思念,也不想相见,却总是难以忘记。
我要说,真正最远的距离是我知道你在哪里,而我却不想见你,
如果有一天,无意见撞见你,
我也会拼命的逃开,拉大我们的距离。
外面一片漆黑。
火车里是一种莫名的味道,还有说话声、手机的里传出的声音。
我,正看着窗外,心如刀割。
后来的我们,难道就是今天的结局吗?
我不甘心就这么憋屈的生活,所以我要想办法就改变这些,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
在这个都市,我不能暴露自己,却可以找帮手的,我能想到的就只能是网络了。
只是我不确信网络真的可以沟通到我要找的存在吗?
不管怎样,我都要去试一试,说不定就有效果了,总好比担心受怕的日子。
另外,我也得想办法能够隔绝我使用灵力的痕迹,比如在地下,或者建立一座可以隔绝外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