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我是法律人
木木杉2025-08-25 16:353,125

  与他人合作共同开公司,合伙人提出不按照出资比例占股,而是将股份分为出资股份、管理层股份和品牌股份,以下以一个合伙人的角度来谈谈这种模式是否可行。

  一、此种模式的介绍

  共有两个合伙人A和B,A和B出资成立一家公司,B负责经营,A不参与经营,以100万出资为例,A和B合并出资100万。B提出下列方案:

  A出资70万,占股份49%,B出资30万,股份占比51%(其中30%资金股+5%品牌股份+16%管理层股份)

  二、此种模式对A的影响

  1、A出资多,占股份少,要是日常经营很多事项是需要股东会议过半数通过的,A不能做主,哪怕最终的决议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

  2、公司发展好了,发展越好,品牌就越值钱,至少是升值的

  3、如果经营不善,B只用承担30万投资的风险,其余可以说是虚拟的。

  4、公司发展好了,B提出转让,转让公司或者卖掉品牌,都会对公司正常发展造成影响。

  5、管理层股份,只有股份没有投资,等于是干股。在公司成立初期就给管理层干股是不合适的,而且B可以联合管理层,通过各种形式抽回成本,最后让公司经营下去,损害的都是A的利益。

  三、此种模式A应该怎么办

  在如今的经济形势下,A出资不参与经营,还希望占绝对控股,基本上是很难实现。究其原因在于,公司的发展更多的是依靠经营和运营,对于B来说,成立一家公司,只要前期经营的好,是可以很快转手的,通过不断的合作,不断的转让,可以快速将品牌提升并以此品牌拉拢更多的资本。

  因此,资本的作用,准确说这种小资本是不可能取得优势地位的。

  那应该怎么办?

  1、公司成立前期,以出资占股份为主,管理层不占股或者少占股,至少在10%以下,让B多投资,这样增加B违约撤出的成本。

  2、约定公司在2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股份,也不得有第三方注资,但是允许资金股转让到管理股,管理股不设限制。

  3、A要在管理层的招聘与用人权上争取到一定的决策权,最好的办法是对管理层的组成有约定。

  4、公司前期以出资占股为主,待公司发展稳定,产生利润或者符合分红后,A通过一阶段的分红降低了投资的成本,一段时间后,将所持的资金股转让给管理层,进一步降低投资成本。同时,在管理层争取到一定的支持,虽然转让后股权比例下降,但是可以保证决策所占比例不变。

  5、如过程中B想办法转让,或者出现其他对公司不利的,管理层持股则会与A能够快速形成联盟对抗B。

  在公司发展比较好的时候,资金股转管理股,管理层受让股份是愿意的,资金股的股东比如A也愿意牺牲一部分股份来降低自己的投资成本。

  公司稳定发展,激励管理层,能够产生持续的收益和分红,是投资成功的目的。

  以上是初步的思考,规避风险不可能没一点风险,也没有万全之策,关键在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降低风险。

  风险防控,就如战争。

  我们可以将守城看做是初步阶段的风险防控。要守住一座城,根源就在于发展,只有发展了经济,才会有粮食、兵器、战士供应。这在我们当初玩红色警戒游戏的时候也是很有感触,前期只建设基本的防御,将剩余的钱全部造矿和矿车,并且用飞机不断的骚扰对方,炸掉对方的矿车,掌握了经济,就很快可以造出步兵和坦克,防空也会加强,自此,无论对方如何进攻,都可以做到防守万无一失,到达后期,基本敌人的海陆空都很难靠近。当初我玩的时候,还喜欢隐藏兵力,通过一种屏蔽,可以将自己的兵力隐藏,并且利用幻影坦克悄悄布局,等对方反应过来,基本整个战场已经被我掌握。

  兵力再强,防守再严,也只是被动,永远无法灭掉敌人。而且现实中也不会像游戏中那样,可以让一方发展到足够的壮大,也就是防御是不可能做到铜墙铁壁,能做到基本的防御就不错了。所谓的基本防御,是敌人来了灭不掉你,比如敌人空袭,基本的防御可以消灭掉来战的飞机,却也会造成营地的损失。

  所以,基本防御做到后,第二个阶段就是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御。

  是的,进攻,只有进攻才有可能消灭敌人,至少可以在进攻中不断的攻占对方的领地,做到战场延伸,给自己更多的发展空间。

  风险防控亦是如此,如果仅仅防御,被动的工作,那就是常说的,做消防员,哪里有火就去哪里,平时躺着吃喝。这样的工作,是个消防员也耐不住这样的节奏,不是在安逸的环境中逐渐发福,丧失战斗力,最终自灭,就是在不断的防御中耗尽自身经历,让决策者看到的是到处有火,而没有及时灭火的结果,后果可知。

  常听到有人说,我的这件事打官司会赢吗?

  也有人说,我实在没办法了,遇到耍赖的人,要么自认倒霉,要么去法院碰碰运气。

  现在的媒体时代,很多律师发布短视频,这是好事,一是宣传普法,二是给更多的人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但是,不站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法律分析或宣讲的都有可能是片面的。比如有律师说打官司不要怕没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有人听了就过来问律师,是不是我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其实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是需要看情形的,至少有下列种情形:(1)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发生纠纷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或律师费的;(2)法律规定的情况;(3)当事人请求,法院支持。

  讲了这么多,在如今社会,知法、懂法是必须的,所以首先,请善待你遇到的、结识的每一位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等,因为不一定什么时候你就会用到他们。其次,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不确定的要及时的询问,保留过程的证据,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第三,必须要打官司的时候,要注意听下律师的分析,并不要吝啬咨询费,要知道免费的最后害的还是自己。

  常看到有些同行在探讨法务的价值。任何一个公司,需要法务,但是没有法务一样的运转,所以法务没有像经营和财务一样重要。接触到的很多法务,每天的工作就是审查合同,接受法律咨询,如果仅仅做法律有关的事务,很难让公司认识到法务起的作用。

  另一些人可能要说,那法务就需要跟实务结合,比如与经营、财务、人力等事务结合,甚至在战略层面上也介入。这样总可以发挥出法务的作用吗。这种情况下,法务起的作用增加了,但很容易被其他业务部门冲淡,不是排挤,而是不容易看出业绩。充其量,与业务结合的法务也只是一个智囊的作用,其发挥作用还是具有被动性,依靠性。

  法务的价值在我看来,一是要做一个智囊。需要了解公司的业务、国家的政策、行业的发展;二是要不断强化专业化建设,发挥主动作用,比如像卫士一样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巡检,一旦发现问题,从风险防控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方案;三是构建架构,发展力量,突出团队的作用,这样不仅仅是个人英雄主义,而是一个长久不衰的风险防控体制。

  最近一位朋友遇到了难题,他的爱人在一家洗浴店做兼职会计,结果洗浴中心涉嫌卖淫,相关人员被公安局刑拘,他的爱人因为有6个月的孩子,尚在哺乳期,所以未被一同关押。但他在配合调查时,公安局办案人员称他老婆是构成犯罪,需要办理刑拘,但考虑哺乳期影响,同时办理取保候审。可是把朋友吓得不轻,针对这类的案件,暴露出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是否会被牵涉进犯罪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只有法院才能根据法律判决一个人有罪与否?未经审判,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认定其他人人有罪。

  其次,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只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对此不必过于紧张。如果被关押或者刑拘,那么要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进行探望,了解涉及的案件和罪名,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没被关押或者刑拘,一般情况下只是配合调查,除非是介入犯罪,公安机关后期随着掌握的情况会变更措施。

  第三,公司的财务在公司犯罪的时候一般是会被牵连的,因为财务主要包括会计和出纳,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分不开。实践中也有很多财务不知不觉就被拉入了经营,甚至参与犯罪活动。但个人认为,如果只是兼职财务,尤其是兼职会计,只根据公司提供的票据做账,不做出纳的事情,对经营活动也不知晓,也没有收取额外的报酬(犯罪所得),那么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继续阅读:第324章 最不喜欢气氛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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