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法人不见了
木木杉2025-08-25 16:051,008

  若不是钱茹给我打电话,我都忘记了我还是钱茹公司的法律顾问。

  还有,我一个身份还是咨询公司的股东。

  天啊,我这是忙了什么事情,怎么会忘记了自己的老本行,真的以为自己真的是一名法师了呢。

  钱茹电话里说,她跟别人合伙的公司法人躲着不见她,不知道如何处理,又担心法人背着瞎搞事情,惹上不必要的债务。

  我听了之后仔细的分析之后,给出了一些的意见。

  当然,不是诉讼的意见,我觉得一个律师如果给了一个解决的办法是诉讼的话,那就等于是没有给。诉讼很多时候,不是当事人唯一的方法。律师只顾着自己收费,却很少会顾忌当事人的看法。

  这也是,我当初从律所出来之后,想着要去做法律咨询公司的初衷。

  自然人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股东为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现,股东发现法人无法取得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知晓,不知道如何处理。经咨询相关意见,想用股东起诉公司解散的方式处理。其实这都是不对的。

  首先要更换法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形成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要求原法定代表人限期移交相关证照及印章的决议。

  向原法人发送正式的要求限期移交相关证照及印章的通知,并要求限期配合进行法人变更。当然,可以在书面函件中告知,若不配合,则函件送达之后,原法人已无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行使法人职权,原法人后面所代表公司所做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原法人承担。

  更换法人通常情况下要原法人亲自到场,当然,如果说作为公司的股东,联系不上法人,也知道法人在哪里?这种情况一般不常见,尤其是股东控股的公司,法人失控的情况下基本不可能。因为法人的行为对外代表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此种情况下,要看法人是否是股东。如果法人不是股东,则可以起诉要求法人变更。如果法人是股东,则会牵涉到股份,关于表决权,股份转让等情况,增加复杂性。)

  其实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更换法人。当然,挂失公章也是需要法人配合的。

  若法人联系不上,实则已经失控,短期内无法实现更换法人,则可以:

  第一,报案。报案前,建议股东能够以股东会的意见明确,法人联系不上,法人印章和公章需要办理挂失;

  第二,财务章。也可以同时在报案中提出,并与银行发出通知。

  第三,在当地日报、晚报等主流报纸上刊登挂失声明。

  最后,也是最后的办法就是运用法律:如果是股东,建议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利用股东的身份对该公司的账务进行查看,了解经营业务及账务。这对采用何种方式处理法人联系不上造成的风险来说至关重要

继续阅读:第410章 路边遇到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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