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列佛说的全是实话,他打算出版这部作品。
· 指责歪曲事实的旅行家,澄清自己写这本书并无恶意。驳斥其他人提出的反对意见。
· 开拓殖民地的方式,赞美祖国。
· 作者证实,英王有权占领书里描述的几个国家,但又指出了征服它们的困难之处。
· 最后向读者致意,谈到自己未来的生活方式,提出良好的建议。
· 全书结束。
亲爱的读者们,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如实讲述了十六年零七个月的旅行经历,毫无虚饰,句句属实。我本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讲些令人不可思议的奇妙故事,但最后还是决定平铺直叙,用最简单的方式呈现事实,因为写书的目的不是娱乐大众,而是汇报情况。去遥远国度(尤其是英国人或其他欧洲人很少涉足的地方)旅行的人,不难把海上陆上的珍禽异兽描写得天花乱坠。但旅行家的首要目标应该是让读者变得更聪明、更善良,应该援引异国他乡的善恶事例来净化人们的心灵。
真希望国家能颁布一项法律,规定旅行家在出版游记之前,必须当着大法官的面郑重发誓,保证书中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无一字虚言,免得世人像过去那样受到蒙骗。有些作家为了让自己的书受欢迎,对毫无警惕性的读者撒下了弥天大谎。年轻的时候,我兴致勃勃地读过很多游记,后来周游世界,发现书里写的跟自己看到的不一样,就对这种书心生厌恶。看到作者厚颜无耻地滥用人们的信任,我更是无比愤慨。既然朋友们觉得国民也许能接受我写的书,我就下定决心要恪守真相。事实上,我永远也不可能背离这条准则。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有幸聆听尊贵的主人和其他杰出“慧马”的谈话,会时刻以它们为榜样,将其教诲铭记于心。
纵然残酷的命运使西农遭遇不幸,
也无法逼他撒谎骗人。
我很清楚,写游记既不用天赋过人,也不用学识渊博,只要记性够好、记录够准确就行了,而且写出来也挣不到什么名声。游记作家和编篡字典的人一样,总会被作品更多、分量更重的后辈盖过风头,最终被世人遗忘。后辈旅行家去探访书里提到的国家时,只要修正一下我的纰漏(如果有的话),再加上一些自己的新发现,就能将我挤出文坛,自己取而代之,让世人忘记我写过这么一本书。这种事情很有可能发生。如果我写书是为了出名,这确实是种侮辱,幸好我只为公众利益着想,不会因此感到失望。如果你自诩是主宰国家的理性动物,读到“慧马”的种种美德时会不会汗颜?对于其他由“野胡”统治的遥远国度,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了。其中,大人国的腐化程度最低,道德标准和治国方略都值得借鉴。至于具体该怎么说,又该怎么做,我还是少说两句,留给明察秋毫的读者们自行判断吧。
很高兴这部作品没有受到指责。毕竟,书里记录的全是事实,事情又都发生在遥远的国度,我们既没兴趣跟他们做买卖,也没兴趣和他们谈事情。对于像我这样的作者,人们又能说些什么呢?普通的游记作家经常犯错,受到指责也是罪有应得,我则小心翼翼地避免犯错,写作时尽量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被激情冲昏头脑,不对任何个人或团体心怀恶意。我写作是出于最崇高的目的,用真相指引人类。这不是自高自大,也不是假装高人一等,而是与德才兼备的“慧马”长期交流的结果。我写书既不求名也不求利,即使对罪有应得的坏人也不滥加指责,不用无礼的词语,希望可以说自己是一位无懈可击的作家。那些思想家、诡辩家、观察家、反思家、点评家、批评家,虽说都天资过人,但又能奈我何。
有人私下里告诉我,作为英国臣民,我有义务向国务大臣提交备忘录,因为臣民发现的土地都属于君主。但我怀疑,要征服书里提到的那些国家,可能没有西班牙人费迪南多·科尔特斯[1]征服赤身裸体的美洲土著那么简单。其中,小人国根本不值得派舰队和军队过去,派兵前往大人国又太鲁莽、太危险了。头顶悬着一座飞岛,恐怕会让英国士兵心神不宁。慧马国不知战争是何物,对这门艺术尤其是远程武器一无所知。但如果我是国务大臣的话,绝不会建议入侵这个国家。该国国民谨慎、团结、无畏、爱国,能弥补军事上所有的缺陷。请想象一下,两万匹“慧马”跟一支欧洲军队正面交锋,它们会冲乱队伍,掀翻车辆,后蹄扬起,发出致命一击,把士兵统统踹扁。有一句描写奥古斯都的话用在它们身上很合适:“为保障自身安全,朝四面八方出击。”总之,我不建议征服这个高尚的民族,反倒希望它们派一些“慧马”过来,教会我们荣誉、正义、真理、节制、公德、刚毅、贞洁、友爱、仁慈、忠诚的首要原则,促使欧洲走向文明开化。欧洲大部分语言都保留了以上种种美德的叫法。我虽然读书不多,但足以断定,古往今来很多作家都提到过这些词。
我不赞成陛下借此扩张版图,其实还有一个理由。说实话,我很怀疑派兵开拓殖民地的合理性。比方说,一群海盗被风暴刮到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水手从桅杆上远远看见一片陆地,他们登陆后打算烧杀抢掠,却发现了一个友善的民族,还受到了盛情款待。他们给这个国家取了个新名字,以陛下的名义宣布占领此地,竖起木板或石头作为标志,然后杀掉二三十个土著,再掳走几个做样品,回到祖国,获得特赦。这就是以“天赋神权”的名义扩张领土的经过。陛下会找机会派船过去,将当地土著赶尽杀绝,折磨部落首领,换取大量赎金。土著的鲜血染红了大地,所有惨无人道、贪婪放荡的行为都获得了正式许可。那帮残忍的屠夫就是所谓的现代殖民主义者。他们以宗教的名义出海远征,被派去“改造”崇拜偶像的野蛮民族,“帮助”他们开化文明。
要特别说明,以上描述跟英国毫无关系。在开辟殖民地这方面,英国人展现出的智慧、谨慎和公正堪当全世界的楷模。他们注重促进宗教和学术发展,选派虔诚能干的牧师传播基督教义,从国内挑选为人正派、谈吐得体的臣民充实殖民地,派出能力超群、清正廉洁的官员组成殖民地政府,确保正义能得到伸张。最重要的是,还会指派机警过人、德才兼备的总督,这些人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时时刻刻为陛下的荣誉着想。
但我提及的那些国家肯定不愿意被人征服、奴役、屠杀,也不出产黄金、白银、蔗糖、烟草。小人斗胆推测,他们并不是我们展现热情、彰显武力、攫取利益的合适对象。假如有相关人士持反对意见,我会在被依法征召的时候宣誓,在我之前没有欧洲人到过那里。如果“慧马”说得没错的话,我确实是头一个,除非传说中多年前出现在山上的两只“野胡”是欧洲人。要是那样的话,当地所有“野胡”都是它们俩的后代。说实话,从那帮畜生虽然丑陋却很明显的面部特征来看,我有点怀疑它们的祖先是英国人。至于这能否证明我们有权占领慧马国,还是留给精通殖民地法的学者定夺吧。
我倒是从来没有想到过,要以陛下的名义占领那个国家。就算想到过,考虑到自己当时的处境,即使是为了自保,我也会等到条件许可再提出。
以上就是我作为旅行家受到的唯一谴责。回答完这个问题,我就要告别亲爱的读者,返回家中的小花园,去享受独立思考的快乐了。接下来,我会用从“慧马”身上学到的美德,指导家中的大小“野胡”,把它们驯化成听话的动物。我也会经常照镜子,渐渐习惯看到自己的样子,这样见到其他人才不会感到不适。英国马身上还有不少野蛮习性,但看在尊贵的主人、它的亲朋好友和所有“慧马”的面子上,我还是会善待它们的。它们有幸长得和慧马国居民很像,只不过智力已经大大退化。
从上个星期开始,我已经能跟妻子同桌吃饭了。她坐在长桌的另一头,我提出问题,她则用极为简洁的语言作答。但“野胡”的气味还是很刺鼻,我不得不用芸香、薰衣草或烟叶堵住鼻孔。虽说老年人积习难改,但我还是抱有一丝幻想,希望有一天能忍受“野胡”的陪伴,不再时刻担心被它们的尖牙利爪所伤。
要是“野胡”只有与生俱来的邪恶和愚蠢,跟它们相处也许还没那么困难。看见律师、扒手、军官、傻子、领主、赌棍、政客、医生、证人、教唆犯、辩护者、叛国贼的时候,我都觉得合情合理,不会发太大的脾气。但如果看见某个身体畸形、心理扭曲的家伙在那里自命不凡,就会一下子火冒三丈。真是难以想象,这种畜生怎么品性如此恶劣。“慧马”兼具智慧和德行,拥有理性生物的一切美德。它们的语言里没有表达“邪恶”的词,最多只有描述“野胡”可恶品性的词语。它们对人性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没有看出“野胡”骄傲自大的本性。在“野胡”主宰的国家里,骄傲自大的情形随处可见。幸亏我的经验比它们丰富,能在野外生存的“野胡”身上清楚看见自大的雏形。
受理性支配的“慧马”从来不因为自己的高尚品质而骄傲,就像人类不会因为四肢健全而骄傲一样。尽管缺胳膊少腿地活着肯定很悲惨,但智者绝不会因为手脚齐全而自吹自擂。关于这个话题,我滔滔不绝地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忍受英国的“野胡”。但还是要奉劝染上这种毛病的家伙,千万不要擅自走到我跟前来。
‘全文完’
[1]费迪南多·科尔特斯,16世纪西班牙冒险家、殖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