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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宛夫2023-06-28 09:355,559

  这个秋天很不寻常。在这个落叶纷飞的季节里,省纪委重案室主任于天青和他的同事们疲于奔命,没日没夜地工作。更重要的是,这次面对的不是什么高官,而是些小腐败分子。然后,小腐败小喽罗们同样贪赃枉法,手段恶劣。他得用心琢磨他们的心理,抓住他们的小辫子,然后用力扳倒他们。

  这个秋天是他到纪委工作以来最忙碌的。窗外的树叶金黄,天空很蓝,可他几乎都没时间用心去爱它们一回。在秋风送来阵阵寒意的时候,他再一次深深地感觉到了纪检机关的神圣,感觉到了一名纪检干部肩上担子的沉重。

  那是9月初的一天下午,一封中央领导批转的编号为03578号的来信,像一只上帝之手,将他推进了一段较为琐碎和繁杂的战斗岁月。

  领导批转的信件,寄自江苏振宇公司。信中反映的是该公司一车杨木芯片于4月13日从江苏运往广东被退货后经过南州市厚潭木检站时被扣,因为违章运输,要作没收变价处理。开始称要变价3万元,后经当地出租车司机陈强说情,降为2.2万元。但他们只开出1.52万元的发票,另有6800元被中介人陈强及三名木检人员私分。

  从信中反映的情况看,这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乱”案件。这位中央领导显然是分管这块工作的,他曾在最近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对严词抨击,数次批示要求严惩不怠。但是,这种歪风久治难愈,从中央到地方都想不出好办法。这次从江苏一家民营企业寄来的信件,原本也普通得很,以前类似的信件应该不少。但这次他看了以后非常生气,在信件的左上角作了语气严厉的批示,他将此信批转给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案件发生所在地的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查处。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领导也作了批示,将信件批给省纪委书记黄越。

  这种案子,按理应归口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管。省政府纠风办就设在省纪委,另一块内设的牌子叫省纪委纠风室。省纪委纠风室人不多,但任务很重。

  以前,省纪委纠风室查处过好多起公路“三乱”案件,但那都是蜻蜓点水,没有彻底,当然也难以彻底。你想,人家举报木检站敲诈了几百块或千把块钱,或收受了条把香烟,自然是去找当事人问一问了事。总不能为了这点小玩意儿将他们关上十天半个月,进行隔离审查吧。现在纪委对那些领导干部的大要案都来不及查呢,哪还有心思认真地去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再说,这些事情也未必实。木检站的人一听举报便异口同声地说对方是胡说八道,说那些驾驶员和押货员自己在路上开支了不少钱后,为了回家向老板交代,便硬往他们头上栽。这些话听起来还真有道理。省纪委以前查了几起类似的小案子,随便写个调查报告上去,便也应付过去了。

  这次的情况当然不同,中央高层领导的批示,任何人都不敢马虎。省纪委书记黄越把信件批给林云深副书记,要求他指派得力人员前去调查。而林云深又批给了常委高玉凤和重案室主任于天青,要求他们商议一下,是否由省纪委重案室接手此案。他们也深知,光靠纠风室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在办案方面缺乏经验,恐有负于中央领导的厚望。

  纠风室主任程经很想在这个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他主动要求协查此案,为今后单独查处此类案件积累经验。委领导听了他的汇报后,觉得很有道理,便欣然同意了他的请求。

  近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大刀阔斧对全国各地进行“三乱”问题治理整顿,要求各地尽快消灭公路“三乱”。据悉,还将在年底公布全国第一批国道无“三乱”省份名单。省纪委书记黄越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批示纠风室加强这项工作,争取将所在省份挤进第一批国道无“三乱”的名单中。不想,这次的举报信竟然捅到中央领导手中,他也很有些着急。

  就在前些天,纠风室还收到了广东一家包装公司寄来的举报信。信中称南州市另外一个地方,也就是大昌木检站在扣下他们一车家具后,勒索一条大红鹰香烟,并暗示他们花了几百元请吃饭后,才减轻处罚予以放行的事。

  因为大昌木检站被举报的问题不大,牵涉到精力也不会太多。于是办案人员先去了大昌木检站。大昌木检站就在两条国道线交叉口上,他们抵达时,值班室里只有一个憨厚的小个子,瘸着腿一拐一拐地迎接他们。他不是这几天刚瘸的,因为程经主任上次故意借着外单位的旧车子和微型摄相机来检查偷拍时,就已经发现他走路的姿势不怎么平衡。这条国道是省委省政府的干部出差下基层时经常要经过的要道,程经也常到这儿来明查暗访,他对这里的情况较为熟悉。因为站长小邹正在南州市林业局开会,瘸子打了个电话上去,过一会儿,小邹就骑着摩托车赶来了。

  广东这封举报信涉及的是当班的三保检查人员以及站长小邹,于是,于天青找他们一个个谈了起来。他们一口咬定没有拿到过什么香烟,只抽过支把“三五”什么的,至于大红鹰,根本连看都没有看到过。还有花了几百块钱请他们吃饭一事,据他们说起来又是另一回事:那天傍晚,因为检查车子下班迟了,食堂里已经没有饭吃。于是,他们四人到检查站附近的顺风饭店炒了几个菜吃,快吃好时,广东货主们也进来吃饭了,他们炒了几个好菜,一定要放到一起吃。站长小邹准备自己去结账,他们四人共吃了三十多块,但广东货主坚持要他们一起付,最后总共付了七八十块钱。

  大家的口径非常一致,看来广东货主告状又是过了头。由于当时涉及的四人中有个老方因为在前段时间的精减中已经被辞退回家。于天青觉得,老方的口供可能更重要、更可信一些,一定要找到他。为此,他们驱车来到唐村镇,下车沿着弯弯曲曲的田间小道,找到了龙坞村的老方。老方虽然被辞退了,但对站里并没有什么意见,更没有要检举揭发的意思,这使办案人员有些失望。他的口供和另外三人也非常一致。这就使得调查暂时到此为止。

  第二天一早,他们一行又赶赴厚潭木检站调查。坐在车子上,王之问把有关大昌木检站问题的调查报告递给于天青看。昨天回到办公室时,离下班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利用这点时间,王之问便坐在电脑前面快速地写起调查报告。他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一直是他暗自得意的。毕竟他年纪轻,有文化,看问题有深度,干起工作来速度飞快。委里几个办案室的同志需要干好几天的事情,当然主要是整理材料方面的事情,他只要一天,甚至两三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于天青和程经两位主任看完后,果然一个劲地夸他手脚快、文章做得漂亮,王之问就更觉得自己不是坐在车子里,而是像在天上飞了。

  大昌木检站的站长陈少远早就接到了市林业局的通知,因此,他早就把江苏那件案子涉及到的检查人员魏通和洪黄兰留在站里了,但另一名检查人员周晓林却去了市区。专案组先找那天的当班班长魏通谈,魏通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有6800元的事情,那天他只拿到1.5万元,并且开了票,后来提出还要开200元的停车保管费,又叫前来说情的出租车司机陈强去拿了200元来。其他事情他不清楚,他认为这完全是江苏货主的诬告。如果确有6800元的话,那要去问陈强,反正他不清楚,自己也没有拿到过。

  魏通的口气很坚决,似乎一点进攻的余地都没有给他留下。而接下来要找的洪黄兰呢,更是不含糊。他说自己是值班的,开票和收钱都是班长魏通和周晓林坐在办公室里干的,他在值班室里什么都不知道。至于6800元,反正他不清楚,自己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过。

  在与魏、洪两人谈话结束前,王之问都故意拿话出来吓他们一吓,说如果现在说假话到时被查实的话是要被开除的。他们说开除就开除,反正没拿到过。特别是那个洪黄兰,脑袋一歪,显然态度很差或者说是的确没拿到过。

  还有一个周晓林没有谈,但他去了市区。据说,这个人有亲戚在局里,态度很狂。就是打电话叫他来,他也不一定会来。

  于天青与程经、王之问等人商量了一下,认为周晓林暂不找也没关系。因为现在最关键的,是中介人陈强。只要在陈强身上有所突破,其他三个人也就迎刃而解了。

  找陈强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据说,这个人在厚潭开出租车已经好多年,而且经常帮木检站追车和接送上下班,与木检站关系非常好。但在问陈强现在的下落时,人人都说不知道。站长小陈说他前段时间与人打架,现在可能在外地某医院住院。当问及陈强的手机号码,陈站长就说不知道,魏、洪二人说陈强没有手机。最后问了老半天,说陈强手机是有的,号码写在木检站墙壁上。于天青叫站长小陈去抄,小陈忙跑去抄来给他们。

  陈少远说他已经在站里给陈强打了好几次电话,但陈强都没有接,可能确实还在住院。另外,他的手机信号一直不太好,经常不在服务区。就算拨通了,他住在医院里也不一定会接。

  于天青等人坐在木检站附近的厚潭林业站里,让人给陈强打电话,但仍旧没有回音。林业站有个人说,昨天他还看到陈强开着车子从街上经过。于是,大家又一个接一个地给他打电话。过了约半小时,电话通了,王之问问对方是不是陈强,对方说不是,接着就挂断了电话。

  王之问不甘心,又一个接一个地给他打传呼。过了一会儿,电话又通了,王之问问对方是不是陈强,对方却问你是谁。王之问没有回答,只顾问他是不是陈强。对方说打错了,然后又挂了电话。

  是木检站给他们的手机号码错了?是故意抄错的,还是不小心抄错的?

  是木检站早就走漏了风声?陈强知道上面有人找他,故意在电话里耍花招?

  唉,这些家伙,真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鬼。

  都十一点多了,陈强还没有找到,也没有丝毫消息。大家只好先吃饭再说。以前,纠风室经常到下面的站点检查工作,程经主任曾随同南州市纪委的同志到厚潭木检站来过多次,那时都是在木检站吃饭的,但这次不行。今天是随着重案室的同志来查木检站的,而且江苏那边举报得很凶,不能不严肃认真一点。市林业局早就与厚潭林业站说好了,中饭就由林业站招待。

  林业站在饭店里烧了一桌子菜,可专案组的同志心里都别扭,也没人想喝酒。匆匆地吃了碗饭,大家就下了楼。

  回到林业站后,王之问还是不停地给陈强打电话。但是对方再也不回电了。

  这件事似乎是难以查下去了。程经主任不停地在摇头。这时,于天青忽然有了一个主意,提出到厚潭交警队去一趟,由他们协助他们找陈强。

  其他几个夫听后,都眼睛一亮,觉得这是一个办法。

  大家赶到交警队时,交警们都去休息了。只留下一个人值班,他说要到两点钟上班。可现在才一点钟都不到。于是,大家又回到林业站。

  到了两点钟,终于找到了交警的中队长小唐。小唐高高瘦瘦地,听了他们的来意后,对他们的工作倒是非常支持。王之问报出陈强的手机号码后,小唐就拨了过去。他说:“他会接的,我们交警队找他,他不敢不来。”

  果然,陈强接电话了,看来手机号码没错。小唐在电话里对陈强道:“陈强么?对,是我啊,请你马上到交警队来一下,找你有点事情。”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陈强来了。他头发梳得光光地,穿着一件料子不错的西服,看上去倒是斯斯文文地。

  于天青问起江苏押货人何小华举报的那件事,他表示很愿意配合调查,把这件事情搞清楚。他说:“4月13日那天晚上,我在木检站玩了一下,大约八、九点钟就回家睡觉去了。到了第二天凌晨,也就是14日早上四点钟左右,我接到木检站边上的杂货店店主罗云的传呼后,就开车来到了木检站。江苏那位矮矮胖胖的驾驶员要我出面帮忙,我骗木检站说这车是我朋友的货,要他们减轻处罚,从3万元降到2.2万元,后来江苏人说钱还是不够,我再去说后,最后降到1.5万元。我拿着1.5万元到木检站办公室里开票,后来魏通班长说还要200元停车保管费,于是我又出来向江苏驾驶员要了200元。”

  王之问道:“你有没有从中拿到好处?”

  陈强道:“有的”,他笑了笑,道:“他说是感谢一下的。在事情办完后,江苏驾驶员在木检站门口拿出一叠钞票,说‘这里是800块钱,是你的辛苦费’。我回到家里点了点,发现只有700块。”

  在来厚潭调查前,王之问已经与举报人何小华通过电话,问及其中的细节,比如当时他交给陈强的2.2万元钞票的票面问题。何小华是这么说的:“我给陈强的2万元是两刀刚从银行里拿来没有拆封钞票,一刀一万,两刀共两万。还有两千是散钞,都是一百块一张的,共二十张。”

  为此,王之问特意问陈强这些钞票的票面。陈强说:“我拿到的1.5万元都是散钱,没有整刀头的。”

  陈强的说法与班长魏通、洪黄兰的说法完全一致。除非有反贪专家指点,一般人是不可能在这样的细节问题上事先做好攻守同盟的。这也是办案人员在长期办案中积累的一个经验。也就是在细节上取得突破。但涉案三人的说法证明当时的钱都是散钱,也就是说,何小华说谎的可能性更大些。很可能,何小华只给陈强1.5万元,另外的6800元是被他自己贪污了,然后回去向老板交代说是化了2.2万元。

  专案组在向陈强追缴了700元礼金之后,还找到木检站旁边的杂货店店主罗云询问,因为举报信上说对方除了被敲诈去6800元外,还送给陈强及店主罗云共1000元。也就是说,除了陈强拿到700元,罗云应该拿到300元的钱或香烟。不料,罗云听说后火冒三丈,大骂道:“这些江苏佬!你叫他来,叫他来和我对证!他敢来我就一斧头把他劈掉去!”他接着道:“那天他们说被罚得太多,没有钱,要我帮忙,我就给陈强打了传呼。江苏佬说事成之后要送我一条香烟感谢。可是他们走时,却说下次再来感谢。我当时就和人家说,这些江苏佬真是铁公鸡!现在倒好,我一分钱都没用到,他们倒说我用到他们钱了。真是没捞到半点便宜,反而惹了一身骚!”

  罗云的口供及语气进一步证实,江苏押货人员何小华说假话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是何小华在表述2.2万元钞票票面细节上有问题,二是何小华在明知道6800元被陈强及木检站人员私分后,还要化上1000元送给陈强及店主,也是不符合逻辑的。而且店主根本就没有拿到任何好处。

  王之问觉得这事没有举报信上反映的那么严重,甚至反映可能失实。于天青也觉得这事有些怪怪的,这么点芝麻小事,让重案室出手,说出去可能会让人笑话。想到这里,自己忍不住笑了。他让王之问抓紧写个调查报告,看看能不能交差了事。

  回到单位,王之问马上坐到电脑旁边,飞快地写起调查报告。在报告结尾,把前面的这两条理由认真地摆了摆,证明厚潭木检站不存在着合伙私分一事,并且对举报人何小华提出了委婉地批评。

  调查报告除了寄给中央纪委、监察部信访室外,还专门给江苏这家公司的老总寄了一份去,希望他核实清楚押货人员何小华等人的情况,“如果还有疑问的话,请提供有力的证据,以便我们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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