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洺既不喜欢也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不过谭扬想去自然是没问题,就当陪初恋去游山玩水的看看,赚钱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生活更加丰富更加美好么。
瑞英寺相传是康熙年间建造的,也有几百年的历史,史称“东藏”。是藏传佛教的神圣之地,那些喇嘛去不了西藏就来东藏出家,也是一样。
不过,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和尚喇嘛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或者说职业。
纪洺记得前世有一个比较要好的朋友,两人同样是孤儿出身,心心相惜。长大以后有一次喝酒时,他问。
“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我要当一个有钱人,一个真正能步入上流社会的人,我不能再让那群孙子欺负我!”
纪洺想都没想就这么回答,他却说,
“唉,我想当一个和尚。”
“卧槽,为什么?”
“当和尚好啊,比方说,我去某某寺庙当个和尚,发工资不说每天还能收香火钱,干十年还俗,结婚生子什么都不耽误,最重要的是钱也攒够了。”
后来纪洺记得他真的去当了和尚,不过结果并没有他说的那么好,十年后他非但没有还俗,甚至还当上了寺庙的主持。
每天来上香许愿还愿的人数不胜数,又有专门请他去看癔病风水的,其实他就是连小学都没毕业的草根,哪里会什么风水。
不过就是随便指挥一下,然后拿钱走人。
白天到寺庙上班,晚上回别墅该干啥干啥,给成天忙的昏头转向的纪洺羡慕够呛。
所以说,纪洺对宗教这方面的东西不感兴趣。
但自从穿越之后,纪洺难免也会对神灵产生敬畏之心,所以说不喜欢归不喜欢,但是该有的尊敬一定要有,这不光是信仰问题,更是素质问题。
两人开车连发动机都沓沓沓的波罗乃兹来到瑞英寺门口,将车停下谭扬蹦蹦跳跳的下来,像个初次来春游的小姑娘。
“哇!好多人呀!”她指着前面来回攒动的人群说,纪洺也把手遮在额头望去,之间硕大的牌坊下面哪哪都是人。
瑞英寺门前有一个小广场,广场周边有村民出摊子卖些零食或者特产之类的小玩意,今天人很多很多,不知道什么情况的纪洺就拉着谭扬的手来到小摊前,
“大哥,今天什么日子,怎么这么多人啊?”
“哎呦小伙子,今天是六世活佛讲道的日子,半个省的信徒都来了,你们买点啥啊?”
“来两瓶矿泉水。”
“好嘞。”
摊主递给纪洺两瓶矿泉水,拿起一看,好家伙,“瑞英寺神水”五个字印在瓶子上,好像喝了能长生不老似的。
旅游就不能喝奶茶,不像逛街,矿泉水才是解渴的神器,两人来到寺庙大门前排队,半个小时后两人来到近前,上面写着门票两元。
可真是够贵的,这是把佛祖当动物园里的猴了,得买票才能进去看祂。
纪洺暗暗腹诽,谭扬爽快的拍出四块钱,两人走进去。
这个年代就是好,出入人多的地方也不用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也颇谦逊有礼,出口成章,就比如前方正有一男一女大声聊天,
“你特么眼瞎啊,老娘的鞋也敢踩!?”
“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就完事了?我这是皮尔卡丹的靴子,你给踩坏了就一句对不起?”
“我……”
纪洺轻笑,我就说这个年代人都很有素质么,你瞧瞧人家女人说的话,优美异常,像一坨狗屎拍在花丛中的芬芳。
不过这声音有点耳熟啊,穿过人群朝当事人看去,纪洺这才傻了眼,竟然是有两个月不见的张美玉。
这娘们也信佛?如果佛祖知道座下信徒口吐芬芳很可能会气活过来。
张美玉一向刁钻的很,势利眼不说还喜欢仗势欺人,此刻他身边站着一个男人,穿着屎黄色的衬衫,下摆还学港台青年打个蝴蝶结。
下面穿着八分裤,皮鞋,脚踝的地方黑黢黢的像是半辈子没洗过脚,不过纪洺眼尖,那男人手腕上的劳力士手表还是能说明些问题的。
劳力士的手表自生产以来,百年间一直是以奢侈品自居,能在国内买得起劳力士的人也非富即贵,看来她是又傍上大腿了。
纪洺不想和这种女人有什么瓜葛,不是害怕,是晦气。
谭扬在一边捏了捏纪洺的手,
“欸!是张美玉!”
“我看见了,走吧。”
“这老情人相见不上去打个招呼吗?”
谭扬说让纪洺去打招呼,可脸上已经写满:你敢打招呼试试的表情。可能古往今来,女人遇见前女友、情敌之类的人,表现形式都差不多。
不是酸溜溜的就是上去扎刺显摆显摆,纪洺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知道这个时候最好别惹她。
“不了不了,我可不想见到她。”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我怎么会喜欢那种女人?”
纪洺一脸的正儿八经,谭扬也就勉强相信他,继续搂上他的手臂两人奔寺庙里面走。
张美玉的事情还没结束,正气的掐腰在哪里站着,踩了她鞋子的男人一看就是本本分分的老实人,低着头一个劲的道歉。
寺庙本来人就极多,此刻因为他们俩的事情更是围满了人,对着场中指指点点的议论纷纷。
“这女人真是的,不就踩了一下吗?不至于这样吧?”
“哎呀你懂什么,不知道的事情别乱评论。”
“这事情很清楚啊,就是男的踩了她鞋,她揪着不放呗。”
“那可不一定!万一人家女的今天心情不好呢,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你懂不懂!”
情侣间的对话正好被纪洺听到,他回头看了看那个女人,个子不高,身材不好,论品味也就那么回事。
可这一张嘴就是典型的女权主义,还莫劝他人善,这种话在自己听来就是放屁。
自己的身世已经够惨了吧?
难道老子长大不好好工作,非要因自己的悲惨身世去报复社会吗?
报复完条子审讯自己错没错的时候,我也回一句:“你没经过我的事情,你别劝我。”这样缺心眼的话?
还是说创业破产,开车故意撞斑马线行人的傻逼,我们也要说: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然后我们大家开始同情他?
这个世界悲惨的人数不胜数,比惨大会也只有更惨没有最惨。
我可以不劝,但如果是朋友的话,不管经没经历过他人事情,都要往好的方面劝导。
因为这是一个身为朋友的本分,或者说应该做的事情。
难道别人杀了我朋友的父亲,然后我不劝他找警察,反而劝他去杀人家全家?这样做就是对的吗?
什么道理。
纪洺的腹诽别人不知道,他也不打算让别人知道,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不是天才就是傻子,纪洺这两者都不愿意做,所以摇摇头觉得这个女人无药可救后,拉着谭扬往里面走。
但是人不找事儿,事情总会来找你,和张美玉的瓜葛就像藕断丝连,每次自己以为结束不会再见的时候,她总是要以瘟神的姿态在后面喊你。
“纪洺!?”
“艹。”
纪洺骂了一句把脚步停下,对方既然喊你,那就是已经认出你,如果不理睬的走掉就显得胆怯,没必要的事情。
“我不想和你说话,你赶紧处理你自己的事情吧。”
“呵呵呵,咋的?看我过的好,眼馋了是吗?哎呦?这不谭扬吗?”
纪洺三人都是高中同学,彼此很熟悉,谭扬皱着眉头看她,
“张美玉,你可真是一点长进没有。”
“噗哈哈哈,笑死老娘了,你有长进咋还玩我玩剩下的呢,怎么样?小洺的丁丁够不够你这小骚娘们快活的?”
“你在敢侮辱我女朋友,我就撕了你的嘴。”
纪洺从来不是善男信女,只不过他从不欺负人,但是谁要敢伤害自己身边的人那绝对是找死。
张美玉正要还嘴,他身边的男人挖着鼻孔的说,
“谁要撕我女人的嘴啊?”
他走上前来眯眼看着纪洺,忽然间神色大变!整个人都是呆立当场!
“老……老板?”
“嗯?你是?”
“我是二埋汰啊!陆伟是我大哥!”
纪洺左想右想也想不起有这个人,陆伟手下的几个小弟自己都认识。
二埋汰见他不认识自己,紧接着说,
“我上个月去的奶茶店当骑手,我见过你!”
“哦~”
纪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戏谑的看着张美玉,后者被盯着脸色不好转过身问自己男人,
“你特么不是跟我说,你在兴隆公司当高管吗?”
“是啊!现在卓越奶茶骑手我说了算,我是老大。”
“送外卖就送外卖,你扯什么兴隆公司,那么大的公司能要你这送外卖的?”
“你不知道啊?兴隆公司就是纪老板的产业!卓越奶茶也是纪老板的!”
!
张美玉只觉得瞬间天旋地转眼前一黑!
纪洺!
这个和自己经过五年爱情长跑的男人,竟然是目前炙手可热的兴隆公司的老板!?
这怎么可能?他们家不是已经败落了吗?他爹不是半身不遂卧床不起吗?
这!……
她看着谭扬那不屑又可怜自己的表情,瞬间变得勃然大怒!
这一切的一切都该属于自己,可如今让这个长相不如自己,身材也不如自己的谭扬捡个便宜!
“谭扬!都特么是你!都是你勾引的我老公!老娘今天不抓花你的脸!”
“疯女人,找死!”
纪洺低沉的声音骂一句,刚要出手,身后却“嗖嗖嗖”闪过三个身影!
“瑞英圣地,不得放肆!”
这三个人统一的光头,上面有戒疤,身穿练功服手持两米长棍,竟然是护院武僧!
张美玉在这里闹了十几分钟,出于以和为贵的思想,这三个人在人群中躲着没有出手,但眼下她要打人,不出手可是不行了。
今天半个省的人都来听活佛讲道,万万不能出事。
“老娘就特么放肆!你敢把我怎么样!”
“那就请恕贫僧无礼了!”
“啊!你们干什么!放开我!谭扬,这事儿咱没完!”
三个武僧配合得当,两个人举起她的上半身,一个人举起她的双腿,像送去刑场那般硬把张美玉都丢出瑞英寺牌坊外面!
“砰!”
被狠狠的丢在地上,疼的张美玉浑身哆嗦,咬牙切齿的盯着周围的人,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