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水浪推涌,林郎一个猛子扎下去,一手抄住了苦逼。他用挂钩勾住苦逼皮带,随之解下长杆背到自己背上。
下午睡觉时,梦见自己从狂潮屿得到长杆,而将他送进沼泽地的骇浪,正是来自狂潮屿方向。
看来,他的梦真的很灵验。既然如此,那以后放开来做梦,多梦多得。
这时候,骇浪才完全落入沼泽地,随之向四周扩散。这股力量不可抵御,林郎也不会傻到要去抵御,他只是在方向上作了调整。
在骇浪凶猛的推涌下,林郎携带着死苦逼,以超过九十公里的时速,撞向南面中部山岗。
林郎奋力调整的目的,就是要冲向内大斜坡,这是惟一可以活命的地方。若是冲向陡峭的山崖,当然是必死无疑。
从骇浪进入,将苦逼从水中冲起,林郎发现目标并迅速接近。苦逼也随之发现他,并一轮狂射,然后被轰出一个大窟窿。
这整个惊心动魄的过程,其实不过两分钟。只要熬过这两分钟,当骇浪完全进入并扩散时,两人就可能被冲向不同方向,要杀苦逼就再无可能。
可怜的苦逼,就是熬不过这一百二十秒,这就是命,躲不过就是躲不过。至于说到本事,只能说各有千秋。
林郎像条大白鲨,海洋才是他真正的领域。苦逼却像条沼泽鲶鱼,在这里其实更有优势。
可苦逼发梦也不会想到,一片海会突然从天而降。沼泽地眨眼化身海洋,逼得苦逼连逃走都来不及,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宰杀。
这苦逼的人生,一句话,马勒戈壁真倒霉。
苦逼狙击手的厄运结束了,一大群苦逼的厄运才刚开始。在骇浪涌入沼泽之际,那些脑子稍灵活的人,已扔掉手上东西,向着大豁口狂奔。
凡冲上内大斜坡之人,都能躲过这一劫。毕竟骇浪扩散后,威力已不足原来十分一,涌上大斜坡后也就势末。
那些脚步慢或离得太远之人,命运可就完全不一样。即使水性极好也未必有用,依然会被卷入烂泥,又或者被拍到山崖上。
“啊……酒米……”
“娘啊……酒窝……”
“老舔爷,妖米……”
从初生洞至大豁口一带,顿时化为人间地狱,数百人狂奔嘶叫,然后被卷入汹涌波涛中,或身不由己地撞向山崖。
转眼间,林郎也面临撞击,这是无可避免之事,惟有勇敢面对。当然了,他也决定让苦逼顶在前面,反正这厮已牺牲一回,不妨再牺牲一回。
“嘭……嘭……”
林郎与苦逼尸体一并,被重重拍在大斜坡上。即刻弹起再被重重拍落,再弹起时,面对的已是小尖峰。
“啪!”
如同拍一只大癞蛤蟆,苦逼被重重拍到岩壁上,拍成了真正的肉饼。
这一来,苦逼狙击手连尸体都牺牲了。他的功勋,会被林郎及他的女人们,客观地记载下来,这才是真正的永垂不朽。
林郎沿着岩壁滑落,然后死死攥住一棵小灌木。这一劫终于渡过,又一劫却随之而来。
他抽出大手枪,用门牙咬住枪栓拉柄,稳稳地向右侧一推,拉栓上膛。
小尖峰峰顶上,慢慢探出一面小镜子,用小木棍绑着,左右上下不断调整角度。林郎饶有兴趣地瞧着,却不作任何规避。
这暮色之下,上面那苦逼要真能看得清,他早就开枪了。不开枪,只能证明盘踞峰顶之人,不是真正的狙击手。
第一次撞击,上面反应不过来情有可原。可第二次撞击后,弹起和回落时,目标相当明显,正是狙击的最佳时机。
一会儿后,小镜子收回去了。又过一阵,终于探出一个脑瓜来。
“呯!”
林郎想也不想,即刻扣动扳机,然后赶快低头。果然,一阵血雨随即淋下来。
说实话,林郎根本无杀这苦逼之心。这厮是所谓伟大领袖耳目,留着其实用处更大。
他若静悄悄从另一边溜下去,林郎决不会去追杀他。可他非要玩什么照妖镜,这样作死岂能不杀?
骨碌骨碌,有东西掉下来了。林郎赶紧起身移步,一手抄住了小镜子,顺手将小木棍扯掉,纳入挎包之中。
这面小镜子,绝对可令四美女尖叫一阵,这才是真正的大礼物。不过无论如何,苦逼狙击手他也要带回去。
可他怎么回去呢?
走玛珥山岗顶,当然是最好走的路,但他绝对不能走。苦逼狙击手死了,不等于狗屎军再无狙击手。
没办法,只好沿着沼泽边缘走了。
他将苦逼的枪套解下,斜挂到自己身上。子弹皮盒连皮带一并系腰间,然后将苦逼大腿上的短匕,也顺手取了。
接着,林郎还用一条救生索,将苦逼软绵绵的尸体,绑到自己背上。这样做既方便携带,又令背后多了一面肉盾。
他揭开子弹皮盒,里面有两个小纸盒,满满的三十发原装子弹。他撕开一个小纸盒,取出一个弹夹压入枪膛。
大斜坡上满是烂泥,根本无法立足,林郎干脆滑下来,直落入水中。
被骇浪炸锅般一冲,岸上也满是烂泥,同样无法立足。惟有在泥水之中,半游半行。
以林郎的水性,横渡沼泽轻而易举,但他偏偏就是要绕着走。坦白讲,他真的不爱冒险,杀苦逼完全是拼命,与冒险没半毛钱关系。
事实上,当沼泽地翻江倒海那刻,他也看到沼泽深处,真的有庞然大物。不过那时他的注意力,都放在苦逼狙击手身上,因此无暇细看。
当然了,也可能只是水底一块怪石,但无论如何,真没必要去冒这个险。即使真是怪物,只要能相安无事,那就没必要招惹对方。
避阳堡哪边,突然传来吆喝声。林郎马上伏于大石头之后,枪口对准避阳堡方向,他没打算夺回失地,但若送上面前来,那就不客气了。
还好,负责守卫避阳堡的军官,只是喝令苦力清理烂泥,并非要追击林郎。
他兜转身,继续沿沼泽边缘半泅渡。所谓半泅渡,就是烂泥多的地方游水,烂泥少的地方踩着石头走。
渡过夹角湖后,路就变得好走多了,直到靠近大豁口,才又变得糟糕起来。
走着走着,林郎看到了一双光脚。他轻叹一声,走过去攥着一只脚板,用力将苦主给拉出来。
苦主当然早已硬僵僵,但就这样埋在烂泥里,有违反馈大自然原则。
这样一路走过去,或拉手或拽脚,不多时,林郎已拉出十多具尸体来。最后,他真有点烦了,惟有视而不见。
“呜……”
林郎昂首发出嚎叫,召唤刺头它们过来。同时,这也等于发出讯号,通知美女们,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