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刘修祈原本就是天之骄子。
他是大楚太子刘启真的独子,少年才俊,文武双全,十二岁时刀术在同龄人中已是无人能及,“天下第一”的名衔迟早是他的囊中之物。
就是这一年,是他命中的劫数。
多少个夜晚,当他闭上眼,眼前都会浮现起那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深秋,风卷着漫天的落叶,吹得天地间都是萧条之意。
太子居住的龙延宫灯火通明。
睡梦中的他被叫醒,说是有圣旨来了,当下一惊——这深更半夜的来圣旨,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他急急忙忙穿好衣服,一路小跑到大殿接旨。
那是怎样一道圣旨?!
“太子刘启真意图谋反,经查实证据确凿,实不能容,汝将严惩不贷。今日起削其太子位,贬为庶民,举家刺配西北马前关,终身不得返京。即时启程,不得有误。”夜晚的灯火照在宣旨的公公脸上,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半明半暗,尤为可怖。
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深深扎在他心里。
马前关是什么地方,他听都没听过。
“还不快谢恩?!”公公催促道。
“谢……”刘启真嘴唇颤抖,说不出谢字。
然圣命不可违,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从那一刻起,楚国京城再没有当了三十年太子依然还是太子的刘启真,再也没有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的刘修祈,他们全家人连夜离开,仿佛水汽一般人间蒸发。
不止如此,厄运还没结束。
那日残阳如血。
废太子刘启真离开京城已有几日,遣散了佣人,刘家大大小小还有几十口人,个个都被拷上了手链脚链,稀稀落落的无精打采的走着。
昔日华服如今灰尘扑扑,衬的脸上的表情更是灰败。皇室中人亡命天涯,真如丧家之犬。
押运的官差说得轻巧:“我看太子爷您就知足吧,没有杀头就不错啦!”
十二岁的刘修祈哪里受得了这般嘲弄,不待父亲有所反应,便怒声道:“你是什么东西,轮到你在这嚼舌根?!你连给爹提鞋子都不配!”
“哈哈,怎么轮不到我?告诉你,现在我就是爷,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以为自己还是京城的公子哥?我呸吧!”那官差竟然一口吐沫吐在刘修祈身上,他顿时火冒三丈,要拼个你死我活,但是无奈手脚受束缚,一身武功也没法施展。
“祁儿,算了。”身边响起温婉的女声。
——那是记忆中母亲的样子,始终温暖如初。
母亲曾是楚国第一美人,足当得起“倾国又倾城”的赞誉,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把这么美这么柔弱的女子牵扯进来。
他看了看母亲,狠狠咬了咬唇,双拳紧握,终于不说话。
夜晚,他和母亲共用一座小营帐,席地铺了被便睡着了。
迷蒙间,只觉有人轻拍着他,身上的被衾也被人往上提着,忙睁开眼时,母亲闭着眼,睫上有泪,依旧睡着,一双手却下意识地抚着他的背,为他盖被。
他抱住母亲,闻着她温暖中的气息,即使遭遇这样的磨难,也可以张开羽翼将他牢牢护着。只觉得眼眶渐渐湿润。
“我们一定会重见天日的。”他说,声音很小但是很坚定。
“祈儿,有些东西是命中注定的,是你的便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要强求。”母亲语重心长道。
“命?”他哼了一声,颇为不屑:“什么是命?从天堂到地狱就是命么?我偏不信!”
母亲叹息一声,不说什么。
从来不曾经过颠沛流离,乍然过这样的日子,这种落差已然超过他的承受范围,忽然想起那个算命人的话:十二岁时会有劫难——果真是一场劫难。
就在此时,营帐突然被掀开,是刘家的贴身护卫范易,只见平日冷静镇定的他现在面色惊慌,他心里一紧,知道出了事。
“快跟我走!”就这么四个字,已充分说明事情的严重性。
“启真在哪?”
“先别问,快走!”
没有片刻犹豫,他们匆匆忙忙的出了帐子,空气中有血腥味。他知道这是血光之灾,他竟然没有慌乱,而是出奇冷静的拉着母亲逃走。
范易驾了马车,长鞭一甩,马儿的嘶鸣划破长空,一路前行。
但是来不及了。
月明星稀,透过树影斑驳,一道道追逐的黑影,手中扬起一把把弯刀,刀锋在月光闪亮处,映成怪异的光芒。
那几个黑衣人显然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几人骑马簇拥了他们的车,团团包围。
范易手执了长矛,一边驾车,一边向挡过来的人影狠刺,硬生生向前破开一条血路。
刀影纷飞,星光缭乱。
范易誓死护主,最终还是落得身首异处。头颅飞出时,鲜血淋漓已溅上刘修祈一身,绽了大大小小的鲜红,如凌乱到不堪的春日残红泼墨画。
马车被迫停了下来。
平生第一次被那样强大的恐惧压迫者,他感到呼吸沉重。
如果他有武器,如果身边没有需要保护的母亲,他——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但是没有如果。
今晚必死无疑。
“祈儿,你逃吧。”他听见母亲在耳边小声道,声若纳蚊。
“不。”他决定拼死一搏。尽管额上已是冷汗涔涔,但是他,绝不就此认命。
黑衣刺客毫不留情,弯刀叶片般袭来,他侧身躲过。
一次。
两次。
三次。
他很想护住母亲,但是力不从心,平身第一次这样软弱无助。
苍茫大地间,刀光起,血光落,月影惨淡,渐成迷蒙的淡红。
终究还是躲不过,一刀刀被割开的伤口,身体撕裂般的痛楚,他不得不单膝下跪支撑身体,抬头想看清母亲的模样,看到的只是一晃而过的苍白笑容。
雪白霜刃,在清冷的月光里带出一道最后冰寒凛冽的光芒,深深地深深地剜入他的心口。
世界在这一刻安静的可怕,没有一丝活的气息。
“都不重要了……”
很清晰地,他听见一个声音,却不知来自何处。
他左手摸索着胸口,好像有什么东西几乎割裂了身体,疼的快炸开。
他用力拔出胸口的弯刀,鲜血簌然喷出。
胸前一片湿湿热热的,他的心沉了下去。
命运是什么?是金枝玉叶般的出生?是少年得志?是一朝被贬不得翻身?是在路上就被赶尽杀绝?这就是他的宿命吗?这场劫难注定是他逃也逃不掉的吗?那么温柔的母亲,就这样离他而去了吗?凶险的宿命啊,什么时候会消失?
都不重要了。
他想闭上眼睛,安安静静地等待一切的结束。
但,他无法。
他有些不放心。
也不甘心。
被无辜夺去的生命,不能就这么算了。
“刘修祈怎么能死在这帮黑衣人手上?”
他紧紧握住的拳头,仿佛听见骨节爆碎的声音。
一滴泪,在脸颊,滑出。
眼泪滑出。
滑出。
然后落下。
落下。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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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太子刘启真一家人被来路不明的刺客杀光了,只剩刘修祈一个人。虽然差点死了,但是终归还剩一口气,只要还有一口气,他就绝不会放弃报仇。
那些刺客是受谁人指使呢?
以刘修祈的头脑不难猜到,为了巩固自己的羽翼未丰的皇权,有一个人必须要斩草除根。
那个人是刘启明,刘启真的同父异母的哥哥。
其实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要要追溯到两代以前的楚国。
其实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要要追溯到两代以前的楚国。这时候楚国建国不久,开国之君楚怀王颇有治世之才。在位四十年,使得楚国由一个小小的诸侯国日益强大,傲居这乱世三大强国之一。
唯独缺憾的是,在立储这件事上楚王总是犹豫不决。
老楚王一生风流,膝下子嗣良多,儿子就有十四个,除去早夭和病死的,也还有十二位皇子。虽然按照规矩应当立长子为储,可是他心里比较中意的是四子,也就是刘梓宣的父亲刘启明,因为是自己最宠爱的妃子所生,刘启明也算争气,至少在老楚王看来,他是天资聪颖,能成大事之人。
但是迫于政治压力,最终还是立了长子,也就是刘修祈的父亲刘启真做了太子。
刘启真这太子一做就是三十年。
三十年,真的是很久的时间,很多人都说他是真的心急了,去谋反去*宫,但是刘修祈很清楚父亲绝不是这样的人,他一直对老楚王佩服得五体投地,连顶撞一句老楚王的话都不敢讲,就算再当三十年太子,就算这个头衔当到死,他都不可能会做这样的事。
然而现在人都死了,谁也无法还他清白。
总之一纸皇令,刘启真一家被贬谪到西北蛮荒之地,包括十二岁的刘修祈。
于是一切终于从了老楚王最初的心意,刘启明不久就被册封为太子,次年老楚王驾鹤西去,刘启明登上帝位,是为楚宣王。
即位的楚宣王毫无悬念的将儿子刘梓宣立为太子,待他百年之后,世袭君位。
这一年,刘修祈在西北受苦受难,而刘梓宣在京城意气风发,十四岁就成了楚国未来的新皇一切看起来简单,但是刘梓宣真正实至名归的当上皇帝却不是那么一帆风顺了。
除了被废的太子刘启真以外,刘梓宣还有十个叔叔伯伯以及他们的一帮子女眼馋着皇位,刘梓宣想太天平平的活到登基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刘梓宣在十四岁被立为太子直到二十岁登基,六年之间经历了非常残酷的宫廷斗争,而刘梓宣和刘修祈这对堂兄弟关系向来不错,在即位后不久刘梓宣借着新君大赦之际,力排众议把刘修祈调了回来,刘修祈重新迁回王都,官至廷尉,一年后封长阳王。
刘修祈也着实没有辜负刘梓宣的期望,积极为朝廷效力,两人关系十分和睦。
至少表面看起来十分和睦。
但其实并不是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
刘梓宣明知养虎为患,何必要劳师动众把刘修祈这么只老虎放在身边——自古以来,为了争夺皇位,就算是亲兄弟手足相残也不再少数,作为堂兄弟就算关系再好,也不至如此。况且要不是刘修祈的父亲当年谋反一事,如今坐在这皇位上的是谁还不知道——那么,究其原因是什么呢?
传说长阳王擅长暗杀,凡是对其不利的政敌,总是莫名的死去,没有人追查得出真凶,那些曾经对刘梓宣不利的人也都一个接连一个在这世上消失……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刘修祈能戴罪立功的原因。
早在刘梓宣登上帝位之前,刘修祈就在暗中协助他,为他卖命,为他铲除所有的眼中钉,至高无上的宝座只有一个,悲哀的是每个人都有梦想得到它的权力,那么除了天子以外觊觎皇位的人,就必须死。
手执这面修罗刀的当然不是皇帝本人,而是长阳王。
这么多年,长阳王为楚桓王卖命,只是为了得到他的信任,你只是为了接近他,获得报仇的机会。
他救夜莺,绝不是因为同情心,他根本就是——
从一开始,他就算好了。
时光倒回八年前的西域,那时候,那时候——乌蓬马车里,十六岁的刘修祈用他那白皙而修长的手指拆开密件。
那是一封信,一封求助信。
刘梓宣太子当得并不太平。他需要帮助,他唯一能信任就是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刘修祈。
“是啊,你是多么需要我。”刘修祈看完信,嘴角划出绝美弧度:“那么,你的回报是什么呢?”他凝神思考了一阵,行驶的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
车夫忙着勒马后退:“有个乞丐挡了路。”
只见几尺远处瑟缩着一个佝偻的小乞丐。小乞丐的身上满是黄沙,若不是车夫心细,恐怕碾过去这家伙就要死于非命。
他撩开车帘,露出一副紫色的衣袖,白色的手掌隐隐可见青色血管,纤长的手指。如此清爽干净的模样,与这漫天的昏黄格格不入。
刹那间灵感乍现。
“将她带上。”他冷冷发话,心中却暗暗窃喜。
很好,这些年所受的苦终于有出头之日了。
很好,这是十六年以来他最快乐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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