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你听谁说的?”
“刚刚司霆霈才问了我这件事,所以我觉得此事有蹊跷,至于原因,不得而知。”
古欢拿着手机的手握紧了些,脸色一下的煞白了。
当初的事情,她以为一切都可以瞒天过海。
为了心底的愧疚,才没有将林安身上的蓝色桔梗花洗掉,没想到会留下后患,她要确定这件事才行。
她抿了抿唇,片刻后才翕动着嘴唇开口。
“我不知道,安安,你还是回来吧,妈妈也好照顾你,你在司家我不放心。”古欢商量的口吻和林安说着。
林安说什么也是不会离开司家的,司霆霈都没有发话,她好不容易才有机会留下,说什么也不会走的。
“好了,妈妈,我会看着办的,不用担心我,现在的通讯这么方便,我们想要见一面还不容易,最简单的就是电话,然后还可以视频聊天,你说对不对。”
古欢心中万分的不舍,她年轻的时候也是被情所困,陷入进去无法自拔。
她有些自责,林安定是受了她的影响才一根筋的扑在司霆霈的身上。
林安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舞蹈界也算是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不惜断送了自己的事业,然后一心只为喜欢的人,真是个苦命的孩子。
嘘寒了几句,便掐断了电话。
自上次林初歌在婚礼的现场昏迷以后,人就联系不上。
司霆霈将她保护的真好,连一个电话都打不通。
古欢想着林初歌还有一层身份是红色餐厅的主厨,不知道去哪里能不能够遇见她。
收拾了一番,她开着宝蓝色的奥迪去往了红色餐厅。
林初歌在吧台看着网络上的数据,这次的事故红色餐厅能够恢复信誉和司霆霈的帮助是少不了关系的,她抬眸的时候,就见到了古欢的身影印在她的眼里。
古欢的年纪应该是和她妈咪曲晓一般,十年前见到她的时候,虽然被打扮的光鲜亮丽,但从她的身上,林初歌看到的是一种土里土气的感觉,丝绸段子都无法掩盖住的乡村气息。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古欢身上的气质感慢慢的显现了,看样子林建国真的是非常的宠爱她。
一身藏青色的双排扣旗袍将她前凸后翘的身材勾勒出来了,加上她的身材保持的非常好,年纪虽然不胜同龄人,一举一动,至少也像是个富家太太。
古欢的到来让林初歌一惊。
见到人后,还是礼貌的唤了句:“古姨。”
古欢听着林初歌的声音,那张画着淡淡妆容的脸敛开了笑意。
“初歌,方便出来一下吗?”餐厅里人来人往,在这里聊也不太好。
林初歌点头答应,关掉了电脑,便和古欢出去到了小花园里面。
“初歌,你身体如何了,上次你昏倒的时候,可吓着我和你爸了,我们根本联系不上你,我今天来红色餐厅也是碰碰运气,没想到你还真在。”
古欢语调轻柔,加上旗袍的衬托,整个人有种江南女人娇柔的气息,看样子林建国喜欢她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古姨,我没事。”
林初歌为了让她们放心,还冲她笑了笑。
“没事就好,傻孩子,你给我劝劝安安,不要留在司家了,你和司霆霈在一起古姨觉得挺好的,她在倒是影响了你们的感情。”
古欢眼神充满了一种慈母的真诚,一瞬间让林初歌晃了眼,她也很想那两个去世的妈咪。
“我和司霆霈,真的是你们误会了,林安和他才是一对,你们放心,终有一天安安姐会得到名分的。”
林初歌眼底晕开雾气,脸上多出了一丝的情绪,因为想妈妈了。
“对不起初歌,我一直想给你道歉来着。”
古欢说完这句话,眼里就淌上了泪花,单手抬起搭在嘴角,模样还是真诚无比。
林初歌于心不忍,在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她也没有想过要讨厌古欢了。
“没事。”
林初歌扶了扶她的手,也表示真的不在乎了。
“古姨看着你身材挺好的,想要带你去定制一件旗袍,你看行吗?”
古欢最终的目的就是想要带林初歌去做旗袍罢了,她倒是要看看,林初歌身上的蓝色桔梗花,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满心期待林初歌一定要说同意,同意。
林初歌盯着餐厅的情况,还算好,在看着古欢期待的样子,不好拒绝她。
“你放心,要不了你多久的时间,最多两个小时,行吗?”
“行。”
答应了后,林初歌坐上古欢的车,一起去到了一家百年老字号旗袍店里。
老板是认识古欢的,一见到是她来了,忙的迎了过来。
“古女士又来定做旗袍了吗?”
“这次是来给我女儿定制。”
古欢提前给她打了招呼,老板也是个明事理的人,她抬眸落在林初歌的身上,林初歌浅浅一笑。
这家旗袍店林初歌是知道,也算是A市赫赫有名的百年老店了,小时候她和曲晓来过一次,就被里面的各式各样的布料所吸引,时隔多年在踏进这里,竟有了不一样的心绪。
“林小姐的身材我看了看,真是非常适合穿旗袍,看看花色喜欢什么,我们在谈制作。”老板的话音落下,林初歌眼眸才从模特身上移开,她指了指一块红色碎花丝绸:“就这块吧。”
“好的,我这里正好有成品,林小姐先去试试。”
老板从模特身上将完工的素色刺绣旗袍递给林初歌,店员带着她去了试衣间,当林初歌出来的时候真是让人眼前一亮。
古欢盯着的时候,眼睛都是陡然一亮。
连声称赞“好,真的是太漂亮了初歌。”
林初歌本来就很白,素色刺绣旗袍更是衬托了她的肤色,旗袍将她的身材勾勒的完美无缺,开叉至大腿恰到好处,正好露出了那双明晃晃的大长腿,笔直而修长,引得旁人侧目回头,忍不住多看几眼。
老板是旗袍店的第九代继承人,她做旗袍也是三十余年了,从未见过有谁能够将旗袍穿出如此气质的人。
这件旗袍是她精心改造的,只试不买,已经半年了,来往的客人也不少,就是没有遇见一个适合的人。
当看着林初歌时候,她评估了她的三围,便将自己心爱的宝贝拿给她试了。
现在一见,果然是美如尤物,做了这项工作,加上从小的熏陶,老板的眼神早就练得炉火纯青,一个女人只要从她面前晃一晃,她便能够准确的拿捏出她的三围,甚至是身体各个部位的尺寸,基本上是零失误。
林初歌被大家看的心里有点发毛,转身后眼眸落在宽大的落地镜上面,眼前的人还真是惊了她一跳。
是她?
对于身材,林初歌对自己的评价也算还行,不过这件旗袍却能恰到好处的展露她身上曲线的每一部分,这根本就是量身定做好不好。
后背的设计更是大胆,与其说是一件旗袍,还不如说是和现代婚纱做了一个结合,露出的精致背脊,古欢可以清晰的盯着她那白皙如牛奶的后背,真的什么都没有。
“初歌,这旗袍太漂亮了,不用定做了,我们就买它吧。”古欢笑意浓烈。
难得遇见有缘人,老板发话,直接准备将旗袍赠送给她们。
古欢是受宠若惊,不过还是强硬的付了相应的钱。
她提前给老板打了招呼,等会她要带林初歌过来定做旗袍,让她选一件露背的给林初歌试穿,没有想到她那么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