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霁雲还是第一次见司霆霈这样谈有关女人的话题。
送了一袋子的钻戒?的确很豪气,他确定不是在开玩笑,难道是被山寨了,导致那个女人不满意,也不可能啊!
谁敢欺骗司霆霈呢!
“女人嘛,只要你用点心,要追到手,是很容易的,况且我们司家男儿,本身的条件就要优越很多。
不过你送了一袋子钻戒,我个人观点,有点俗气。”
司霁雲说着,挡不住的开心,唇角一直都浮现着笑意,他家的小侄儿,可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二十八年过去了,终于开窍了。
“好了,我自有分寸,你不要给我添乱就好了,作为舅舅,你不该成为榜样吗?结婚,也是你先。”
司霆霈勾起唇角,倜傥着司霁雲,叫他结婚?他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不婚主义。
这突然出现的儿子,是个意外,不过是个美丽的意外,孩子太合他心意了。
今天不知道是什么东南西北风,居然将司霁雲吹到了盛宏集团,这是要挖苦他呢!还是来看好戏呢!
应该是后者。
司霁雲的人生也不至于无聊到这种地步。
“孩子领回来了?”
司霁雲继续参与其中,司霆霈汗颜,舅舅他会不会操心太多。
“孩子更喜欢他麻麻,所以我同意让他们母子住在一起了。”
司霁雲听着司霆霈的话,更喜欢妈妈这件事,他同意,毕竟是林小姐一个人带着长大的,后面同意住一起?他却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司霆霈居然将自己的亲儿子,在知情的情况下,让他回到了他妈妈的身边?
“她也知道了,你是孩子的爸爸?”
“知道!在知道她有孩子之前,我就一直想要林初歌当我的私人主厨,但是她没有答应,不管开出的条件多么优越,她都拒绝了,最后可能觉得我这个人还不错,才答应了给我做一日三餐,最近出了点状况,事情也就不了了知了。”
这件事!值得思考!
司霁雲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在知道了司霆霈的情况下,还不依附在他的身边,甘愿自己一个人在外拼搏吃苦的女人。
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多了,可能是他遇到的拜金女太多了,因为豪气,他也养得起,毕竟司霁雲对于金钱也是一点概念都没有。
随便去一次酒吧的消费都是五位数起。
“这样说起,我还特别好奇那位林小姐。”
司霁雲眼中闪着好奇的目光,让司霆霈有些不爽,瞎起哄,好奇林初歌干嘛。
他有些后悔,当初没有将事情调查清楚,就找上了司霁雲。
早知道他会一问到底,说什么,他也不会自己落网,被司霁雲知道了他有孩子这件事。
“我要忙了。”
司霆霈打断这个话题,不能再聊下去了,否则,他可不能保证司霁雲他会不会真的对林初歌有兴趣,而不是说说而已。
喜欢上林初歌,也不是不可能的,不能想,结果太可怕。
他们之间的关系会变得很凌乱。
坐上了办公椅,司霆霈没有管在房间里的司霁雲,他随意就好了。
司霁雲想知道的事情,也知道了,他也不在此多逗留了。
毕竟对于公司的事情,他没有一点点兴趣,他只适合飘荡在外面,过一些惬意的生活。
资本就是这样,有了用不完的钱就是这样的一种体验。
司霁雲走后,司霆霈终于觉得耳根子清净了,他刚刚和司霁雲聊了些什么,真是要疯了,抬眸后,视线正好锁紧在相框上,林初歌笑得灿烂明媚,这个女人是他儿子的麻麻而已。
不知道哪里来的气点,司霆霈伸出手,将相框拿到手中,紧接着,下一秒收纳在了密码柜里。
林初歌平坦小腹上的瘢痕清晰的印在司霆霈的脑海中,她是剖腹产生下的孩子,而她的背后没有那朵蓝色的桔梗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个女人光洁的后背上,印着醒目的蓝色桔梗花。
司霆霈解开袖口,将袖子挽了起来,他墨绿色的眼眸落在坚实手臂上一排排小牙印上,现在已经结痂了,每次不小心盯着这个伤疤的时候,司霆霈都会怀疑,林初歌那个女人到底是不是属狗的。
咬合力还真是强得,当时一定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司霆霈无奈的摇了摇头。
林初歌接到林建国的电话,是希望她会同意去林家一趟,今天他们会给林安办理出院手续,定期来医院复查就好了,一直在医院住着也不是办法。
林初歌听着林建国温柔的嗓音,和十年前那个宠爱她的爸爸一模一样,就像错过的这十年时光,并没有流失一样,不知道谁在中间按下了停播键。
现在又重新开启了。
她答应了林建国,会回林家的,林建国说来接她,林初歌也欣然的接受了,林初歌想了的,她会尽快抽空去了解林建国的病情,然后请医生治疗他。
林初歌想着要离开,她给林韵嘉的老师打了电话,将林韵嘉接回学校没有多久,林建国就来到了星河公寓,这个地方的环境很好,虽然比不上林家的别墅,和司家的庄园,但和其他公寓比起来,这个地方不要太好。
至少,林初歌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站在了现在的位置。
林建国站在门口的时候,他有些无措,伸出手按下了门铃,林初歌猜想是他来了。
打开房门的那一刹,林建国见她垫起的脚尖,有些站不稳的样子,他立即扶住了林初歌。
“小心一点,我是不是不该叫你去林家的,你的脚也受伤了,我只是想让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吃个饭而已。”
林初歌被林建国扶着的时候,身子一僵,有些陌生又熟悉的味道。
是她爸爸的,这样的触碰显得有些生疏。
林建国低下眉眼,有些忧愁的表情,刺痛了林初歌的心,也许他也不想这样吧。
“爸爸,我可以慢慢走,没关系的。”
林建国抬眸,有些惊讶,听着林初歌叫的爸爸二字,他的眉梢也跟着舒展开了。
“好女儿,是我对不起你。”
林建国依然是有些自责的模样,眼尾的皱纹都紧紧锁成了一团儿。
他将手中提着的牛皮袋子递给了林初歌。
“这是我找了很久才从储物间翻出来的,这本是你妈妈的日记本,你看了就明白了,你从小也应该知道,她很喜欢写日记。”
林初歌伸出手,有些颤抖的接过了林建国手中的袋子,她知道,曲晓平生的爱好,最最喜欢的就是写日记。
林建国搀扶着林初歌坐在了沙发上。
他视线环顾了四周,这房子还真是不错,有种家的归属感,楼层很高,透过玻璃窗正好可以观看见A市的北面全景,市值也不便宜。
“初歌,爸爸想问问你,能和我们住在一起吗?你的房间一直为你留着的。”
林初歌是想立刻拒绝的,现在林建国他们一家三口有了自己的生活,她有了儿子和周陌陌,也有了她的生活,在这样突然掺和去林家,打扰了他们是不太好。
在林初歌思考的片刻,林建国就知道林初歌一定不会答应他的。
“我今天去复查了,医生说我可能撑不住三个月了,我不想做手术,只想保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