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歌的盛气凌人,江权是第一次见,他的语气缓和了下来,“好了,我不过也是说说而已,并没有打算离开红色餐厅,我怕的不就是你走了,红色餐厅以后可怎么办。”
江权从来未低估过林初歌的实力,她虽年纪轻轻,但是他见过对厨艺天赋最高的人,哪怕是他在厨艺界呆了几十年的时间,也对林初歌佩服的五体投地。
当初离开奥玛的时候,他就从未想过要回去,他要留在红色餐厅,除非,红色餐厅不存在,不然有一天的存在,在这里,就有他一天的存在。
当年的恩情,他怎么会忘记,若不是林初歌,他的美食怕是没有人在敢恭维了,是她将他解救于水深火热之中。
林初歌帘下眸子,有些不解的盯着江权的身上,她猜想的是,江权这样做,一定是想要离开红色餐厅,为什么?不是她想的那样,难道真的是她多虑了?
不过权宜之计,不走更好,毕竟江权在红色餐厅还是个有威望的人,他走了的话,人心怕是容易散掉。
借着这个台阶。
“放心,红色餐厅一定会越来越好的,我可以给大家保证,大家好好工作,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星期天正式营业,红色餐厅的规矩不变,散会。”
林初歌说完以后,大家才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办公室。
周陌陌拉过她非常的不满抱怨道:“江权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知道司霆霈叫你做私人主厨的事情?”
“陌陌,记住,不要轻易得罪江权,他的厨艺精湛,跟着他好好学习,如果他要走,我不留,既然留下了,就好好的工作。”
林初歌都这样说了,周陌陌也不在抱不平了,还是林初歌厉害,随便两句话,都让他们哑口无言,想到这里,如果以后走了,她该怎么办。
他们买林初歌的账是因为她厨艺高超,而她不过是林初歌的助理罢了,如何服众。
林初歌微微勾起了唇角,露出一个浅笑,脸颊上的两个梨涡清晰可见,她知道周陌陌在担心什么,她拍了拍她的肩膀。
“没关系,我不是在A市吗?又不是见不到。”
“对,初歌你说的很对,我用历煜延的号码购了两张奥玛的餐券,没有想到他居然还是VVIP会员,我们现在先打入敌人的内部,看一看情况如何?”
“算了,我要回星河,你去吗?”
周陌陌要留在红色餐厅这边处理一些事情,婉拒了林初歌,她不去,那票不是浪费了吗?真的。
林初歌走了以后,周陌陌盯着自己手中一直拿着的甜品手稿,她励志,以后一定会成为甜品界的佼佼者,至少能够有幸见到本J大师也好啊!她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想来想去,周陌陌还是觉得,她得亲自去一趟奥玛才对,这票不能浪费了,既然是用了历煜延的名义,那么叫上他一起去?
这个借口很好。
她翻出手机,盯着那个备注,我家的高冷医生,还不知道是谁家的,周陌陌现将备注改了,直接是大名,历煜延,这三个字突然间顺眼多了。
她编辑了一条短信:“历医生,我请你吃饭,看看你八点有空吗?”额,感觉自己好矫情,周陌陌嘟了嘟嘴,算了,她快速的将信息删除了,然后重新拨打了历煜延的号码。
天知道,电话里传来一声优美的女声,如同天籁,让她愣住了。
“你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空号额!不是接不通,而是空号吗?
周陌陌摇了摇头,眼底的雾气渐渐散开,算了,算了。
她注定一切都是要拼在事业上的女强人,谈什么爱情,爱情是个什么东西,能够吃吗?喜欢是个什么玩意,好吃吗?
她的手紧紧的拧成一团,成了一个拳头,白皙的皮肤上,青筋可见,最后,还是慢慢的松开了。
林初歌回到星河公寓的时候,下了出租车,不知道天空中何时飘起了雨,一滴一滴的不断线,看样子没有要停下来的迹象,沥青路渐渐被打湿了,她没有带伞,看样子,要成落汤鸡了。
她在公交站台,索性坐了下去,最后想着还是冲回去算了,不过就是十分钟之内的事情。
林初歌做好了百米冲刺的准备,就在这个时候,她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不然为什么能够见到司霆霈那挺拔如松的身影,在一步一步的靠近她的位置,人群中,一眼就可以认出他,他高大,威武的轮廓,越来越清晰的落在她的眼中,他的手中还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这别有一番韵味,像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黑色卫士。
“林初歌,过来。”在走到台阶下的时候,司霆霈猛然的顿住了脚步,唤了一声她。
林初歌迎上他墨绿色的瞳仁,全身都跟触电一样,僵硬了,因为这声音温柔中带着一股天然的磁性,真的是非常的好听。
见林初歌没有反应,只是呆呆的锁定他的位置,司霆霈迈出大长腿,走到了她的跟前,单手将她从座椅上拖了起来。
“走吧,儿子在等你。”
林初歌感受着臂膀上的温度,一个激灵,反应了过来。
额,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司霆霈,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接你。”
司霆霈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好看的不得了,黑色的西装,修饰出他完美的身形,他的面容绝美,比整容模板都要优秀一百倍不止,他的眼底幽沉,但林初歌却从中看出了一丝温柔,是错觉吧。
林初歌先钻进了他的大伞中,管他为什么出现,现在不成落汤鸡就好了。
果不其然,在司霆霈的出现后,雨越来越密了,直接成为了倾盆大雨。
他们两个同在一把伞下,穿梭在人群中,一时间世间万物都停止了一般,就像全世界,就只剩下她和司霆霈一样。
林初歌走的小心翼翼,雨水还是不由的甩了司霆霈一裤脚,她抿紧了唇,天啊,完了,完了,司霆霈可是有洁癖的貌似。
“走吧,没关系。”
司霆霈将雨伞靠在她的位置,单手擦在裤袋里,无形的气场强大无比,他左边的肩膀都被雨水打湿了,突然间一道白色的闪电劈过,林初歌几乎是没有反应,整个手臂立马抱上了司霆霈。
她怕打雷,是真的,从小就怕。
她以为这样的触碰,一定会被司霆霈嫌弃的,没有想到,他居然无视了,她的触碰。
一声雷下后,林初歌只好将手从他的腰间拿过,她的脸能不能在薄一点。
分明一百米不到她怎么觉得和司霆霈走了像是一个世纪。
接着,她以为不会再打雷的时候,雷声响了又响,似在云层中打鼓一样,林初歌这次是本能的捂住了耳朵,奈何,雷声响亮,声声入耳,她告诉自己,不怕,一点都不怕。
倾盆大雨,电闪雷鸣,整个大地都像是被黑暗笼罩住了,沉浸而又孤寂。
她实在是忍不住了,直接抱住了司霆霈。
“对不起,我们先停下来好不好,我怕打雷,司霆霈。”
林初歌说完这句话,是鼓足了勇气,比起司霆霈的可怕,她还是觉得那个雷声要让她更怕。
林韵嘉透过车窗,想要看清楚林初歌和司霆霈但是窗户上被雨滴蒙上了一层又一层,什么都看不见,他听见了那响亮的雷声。
不过这次有司霆霈在,林初歌有他保护,林韵嘉也不担心。
当时林初歌被带走的事情,最后司言告诉了他,一切都是他安排的,就是要司霆霈正视自己的内心,没有想到曾爷爷还真是有两把刷子,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司霆霈停下了脚步,任由林初歌抱着他,她居然怕雷,他差点以为林初歌是天不怕,地不怕,还怕打雷,想到怀里的人,他的唇角勾起,渐渐的露出一个漂亮的弧度,一手轻拍她的肩膀。
以后他的女人,由他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