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事情也没什么复杂的,就是郝宏伟于我有恩,曾经帮过我一个大忙。”
“你赌钱输了还不上账,恰逢郝大财主路过仗义出手,这才免了你一顿毒打?”小胖子哧哧的笑着,果真是有几分醉了,
李斯年想骂,可看他这模样实在难骂出口,于是便重重的哼了一声道:“别打岔,老子今天好不容易有心情,别耽误老子的兴致!”
“行,你说你说,小二黑,小二黑呢?哦,在这儿呢。来,乖乖呆着别出声,咱俩今天就听一回四大叔说的书。”
抱着小祸斗,李初一双眼迷离的看着李斯年,也不知有几分真醉,有几分想醉。
顿了顿,李斯年看也不看李初一,眼望云海自顾自的道:“其实我跟你的情况差不多,小时候跟着父亲一起修行,那时候我们落脚在绿海一处偏僻的小镇里。那个镇子上很多都是凡人,由当地的一个家族控制着。那个家族在现在来看很小,小到不值一提,但那时对我来说他们却是那么的强大,难以想象的强大。每当看见那家的少爷出门时一群人鞍前马后的护卫着,我心里就极为羡慕,我也想过那种生活。”
“但是我父亲不允许,他是个很刻板的人,不允许我跟那个家族来往。不光是那个家族,便是散修甚至是凡人他也让我尽量不要接触,就好像在躲避着什么似的。当时我不明白是为什么,直到寒狱门口被人叫破了身份我才知道,原来我爹真的在躲,原来我他吗竟然是狗屁的前朝余孽!”
李初一没有说话,轻轻地拍了拍李斯年的肩膀。李斯年脸上恨意渐消,冲他点了点头后又灌了几口酒。
饮罢咂咂嘴,他继续道:“后来有一次上街,我无意中碰到了一个女子。那女子并不是很漂亮的那种,但身上却总透着一股温柔,让人很心动很想靠近的温柔。因为一些事情我俩结识了,她不知我是个修士,我也不知她并非凡俗,我俩就以凡人的身份开始了我们的友谊,直到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得知她竟然是那个家族的小姐。但这并没有让我俩之间生出芥蒂,我们的关系还是一样的好,每次相约一起逛街买糖人吃便是我俩最大的快乐。”
“开始的时候我俩只是聊些闲谈琐事,随着慢慢熟悉后她开始跟我吐露一些她的苦恼。比如她很喜欢用刀家里却非逼着她练剑,再比如她明明喜欢的是徐家公子,家里却逼着她让她嫁给赵家少爷。她把我当成朋友才跟我讲这些,而我开始时也确实把她当成是朋友,但随着接触的增多,我渐渐的不能在以普通的朋友身份面对她了。我喜欢她,我想跟她厮守一生。”
“怕她与我隔阂,我小心的隐藏着自己的情绪。可是你也知道,有些情绪再怎么隐藏也是隐藏不住的,她最后还是发现了。别这么看我,没错,我比你还怂,我压根儿就没敢主动开口,全都是她一人发现的。为此她很伤心,却也很干脆,直截了当的与我断绝了来往。她伤心是因为少了一个可以说知心话的朋友,干脆是因为她喜欢的是徐家公子,对于我她从始至终都当做是朋友,仅仅只是朋友。”
“你真惨。”端着酒坛跟在李斯年的酒坛上轻轻碰了一下,李初一强忍着呛劲猛灌几口。
没想到李斯年竟然还有这么一段往事,说起来他俩还真是有缘,算得上同病相怜,都是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人生之悲哀莫过于此。
“惨?更惨的还在后面呢,小鬼!”自嘲一笑,李斯年咕咚咕咚的又是一坛干尽,反手抓过新酒看也不看的随手拍开,望着坛口内的酒面上映照出的月亮,两眼涣散怔怔出神。
“后来,徐家和赵家同时上门提亲,还没等她家里决定下到底把闺女嫁给谁,却碰上了来寻仇的仇家。其实也不算仇家,漠北的情况你也知道,人吃人的地方,所谓的仇家也只不过是附近的一个家族杀过来想要吞并小镇,而小镇的拥有者自然是首当其中的死敌。”
“那一战腥风血雨,杀过来的家族实力比她家远远要强,便是联合了徐家和赵家也难以抵挡,最后三家一起被几乎灭门,满门上下拢共没剩下几口。不顾我爹的反对,我毅然决然的赶了过去助拳。我没想当什么英雄,我只是想让她在那场腥风血雨中不要受到伤害。而且直言不讳的说,那时我心底深处还认为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追求她的机会。如果能在腥风血雨中守在她的身边不让她受到伤害,那么她便很有可能会爱上我,进而与我长相厮守。”
“结果呢?”李初一问道。虽然心里有了答案,但他还是问了一句。
“结果?呵呵,你绝对想不到。”
惨然一笑,李斯年道:“人,我是救下来了。但我这个人,却是被其他人给救下来了。当时有一个高手一剑刺向她的心口,我手臂受创无法挡开,只能纵身过去用身体护在她的身前。结果你猜怎么着?她没死,我也没死,但是絮絮却死了,她替我挡了我本该必死的一剑。”
“絮絮?”李初一纳闷儿,这怎么还出来个絮絮。
“没错,絮絮,一个小丫头片子,是我邻居。打小就喜欢追在我屁股后面跑,我一直当她是我妹妹。我爹见她资质尚可便传了她一些修行的法门,虽然算不上修士,但比起凡人的武者来却是个高手无疑。”
“你是说……?”李初一顿时清醒了几分,这太狗血了,简直快赶上道士给他讲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了。
李斯年见他脸色惨笑着点了点头:“你猜的没错,那丫头喜欢我,而我却不知道。我一直当她是我妹妹一样的对待,所以平日里她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我都丝毫没感觉出异样。吃饭时她会给我夹菜,吃鱼时她会给我挑刺,我修行累了总是有一方手巾出现在身旁,早上醒来也总是会看到一张大大的笑脸守在门口,手里端着并不好吃却能让我回味一生的煎蛋。”
“你知道最夸张的是什么吗?我跟那位小姐逛街时她还会跟个小丫鬟似的给我俩撑伞,说是这样才像大户人家的公子,不能堕了我的面子。最可笑的我还信了,而且时间一久还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的,明明是个穷鬼却学起了纨绔子弟的臭毛病,每天一上街就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当时觉得很潇洒,可此时想来我他吗就是个傻|逼。”
“四大叔……”
“别,今儿个话头起了,让我说完。”
抬手拦住想要劝阻的李初一,李斯年继续道:“那场灭门之战很惨烈,虽然到场的修士修为最高的也就是个半步结丹,但那时我也不过是个筑基初期的小修士,在那场腥风血雨里跟烂泥巴没啥两样。不自量力的冲过去想英雄救美,结果自己也成了炮灰,絮絮一个练气都算不上的傻丫头竟然偷偷摸摸的跟着我一起去了,我想象不出她究竟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拼上了多好的运气才能一路跟到了内宅,在我必死的一剑时挡在了我身前!”
“我很讨厌红色,因为红色总是让我想起那一幕,絮絮倒在血泊里告诉我她喜欢我,喜欢了很久了,只是见我一心系在冯家小姐身上所以才一直没开口。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不告诉我,也许告诉了我事情的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呢,可是你知道她说什么?她说正因为喜欢所以才想让我过得好,让我过得快乐,只要我好她就满足了。你说可不可笑,这是哪门子道理?我一直坚信人都是自私的,这是个人吃人的世界,可那丫头偏偏打破了我的想法,她用自己的生命告诉了我人原来也是可以无私的,而且是这般无私!”
望着泪流满面的李斯年,李初一不知该说什么好。道士曾对他说过人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是最惨的一个,因为世上总有另一个人比你还惨,比你还可怜。
“然后呢?”李初一低声问道。
“然后?呵呵,然后。”
狠灌了几口酒,李斯年仰头望天。
“她只是一个练气都不算的凡人,那一剑虽然没刺中要害,但剑上的暗劲却震碎了她的内腑。我以全部功力封住了她的心脉保存了她一丝生息,随后便抱着她往家里跑,我想让我爹救她。可到了家才发现家没了,混战波及了整个镇子,我爹天赋不好又没有充足的修行资源,所以到老也不过是个结丹初期的修为,结果被三个半步结丹以秘宝攻杀致死,强撑着一口气等到我回来,把几样传家宝交给我以后便撒手人寰了。”
“后来的事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匆匆火化了我爹的尸骨,带着骨灰抱着絮絮我便踏上了旅途。当时我很穷,修为也不高,絮絮离开了我一刻也支撑不下去,我也不敢接些赚钱的活计贴补家用。就这样,我抱着絮絮流浪了很久,具体多久我都记不清了,直到有一天逛到了泗曲集,在那里碰到了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玩的郝宏伟。我俩也算是有缘,可以说是一见如故吧,听我心灰意冷的絮叨完我这点破事儿,那胖子竟然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二话不说就直接把郝二爷给他的子午追魂丹塞给了我让我救絮絮的命。那颗丹药是郝二爷独门秘制,价值连城,但就算它再便宜也不是我能买得起的,对我来说那都是个天文数字。”
“结果呢,絮絮救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