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在这里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一两百个金币,足够一家人很宽裕地过上个二三十年了。当然,他们所谓的宽裕,无非就是有吃有喝有衣服穿罢了。
维恩听得眼热不已,他急得抓耳挠腮,一会瞅瞅岳俊奇,一会瞧瞧薇儿,表情很是失落。这也难怪,本来他才是第一个认识岳俊奇的,而且岳俊奇还跟薇儿不清不楚的,怎么现在他反而还不如亚当斯和格林两个了?
岳俊奇并没有注意到维恩异样的表情,他的心思又转了起来。
镇上买房?这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甚至开个店也是可行的。不过,问题是时空门的位置有些不太方便,货物的运输也很麻烦。
不过,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觉得这个问题也许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见亚当斯和格林两个兴奋的样子,岳俊奇便又把箱子打开,露出了里面的食物和货物。
“哇!还有!”亚当斯和格林又激动地叫了起来。虽然天天跑镇上很累,可跑一趟比他们辛苦打猎一年赚的还要多,这钱赚得太容易了。
“你们放心!只要想赚钱,天天都有你们赚的!”岳俊奇给他们吃了颗定心丸。
亚当斯和格林得了岳俊奇这个保证,顿时就又变得精神抖擞起来,他们稍事休息后,马上就又背起了货物,要再次赶往镇上去。
等亚当斯和格林走后,岳俊奇才看出维恩满脸的不高兴。
“不要慌,等过两天,你腿上的伤好了以后,咱们一起去镇上!”岳俊奇也知道他可能是因为心理不平衡,因此特意跟他多聊了几句。
维恩的脸色这才多云转晴。
之后的两天时间里,岳俊奇除了照常学习当地语言外,他每天都会往异界输送满满一箱子的货物,同时他也每天从异界拿回一袋沉重的金币。
为了尽量不引起人的注意,他卖出金币时,并不只卖给一家,而是天天换地方。比如第二次卖金币时,他就挑了家打制金银饰品的老店,别看这个店铺不太起眼,又小又破旧,但资金却非常雄厚,一下子就吃掉了他一千多枚金币,付出了二百多万元,眼都不带眨的。
前后卖出了四次金币后,岳俊奇银行卡里的钱迅速膨胀到了九百万元。
人手里一有钱就想消费,之前岳俊奇希望买的东西,比如新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等,他全都买了回来。
这天,他打算给自己再置办一身新行头,便来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品牌服装专卖店。
换上了一套新衣服,正在镜子前看效果的时候,岳俊奇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老同学,你不会真的是来买衣服的吧?”
岳俊奇回头一看,却是前两天遇到的大学同学许蕾。她穿着一身干净利落十分得体的职业装,看起来既干练又稳重,但却又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
岳俊奇笑笑说:“真是巧啊!又碰上了!”
许蕾却冲他古怪地笑,说:“难道你不是特意来这里的吗?”
“什么特意?我不太明白。”岳俊奇很奇怪。
许蕾见岳俊奇不像是在说谎,不由叹气:“唉!没想到你还真是来买衣服的。”
岳俊奇更不解了:“不买衣服,我来这儿干嘛?”
许蕾有点惊讶:“这里的衣服可是有点贵奥,来这买衣服的可都是富商富二代之类的,不过我可以给你打折。”
岳俊奇这才明白,原来许蕾就是这家店的老板。而许蕾很可能以为岳俊奇在拿到了她的名片后,今天是专门来店里找她的。
岳俊奇连忙说:“不用不用,给我按原价就行,我看你们这里的衣服不错,这套衣服不同颜色的给我来三套。”
许蕾表情变得更加惊讶:“这一套衣服我给你按进价算也要6000”。
岳俊奇哈哈一笑:“才6000,来我刷卡,你把衣服给我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