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要早起,哥来得却晚了,眼下车行驶在弯曲的山路上,一路望着窗外,青山绿水的风景煞是漂亮,转眼过去了小半年,深冬的景色跟秋天刚来那时候又变化了许多,心情也变化了许多。
消磨着这难得的悠闲光阴,天色灰蒙蒙的,车里只开了暖灯,蜿蜒的道路两旁依稀只看到山影撞撞,这样的静怡,在东方即将升起光芒的憧憬下,弥足珍贵。
“在想什么?”哥忽然问。
我只管微笑着,却不答他。
“傻乐什么?还不说话。”
“要回家了,开心。”
“嗯。”他说出这一个字,说不出情绪,总之车里又回顾了平静,好似谁都不再舍得开口。在灰色的天空映衬之下,我抬头只望得到他勾着黑边的轮廓,虽看不清五官,却清晰地感觉到了他的沉默。
或许是看他看的太久,哥忽然别过头,看向窗外的天际,这时红霞漫天的东方,慢慢腾起一弯金色,映得万物都像受到过了上帝的殊宠,镀上了一层金色,在这样近乎神圣的时刻,我也慢慢安静下来。
“哥。”
“恩。”
“重新回家,我觉得很高兴。”
“嗯。”
“我知道,你不会再凶我,也不会生气把我关禁闭,不会时不时展现你的威严了……我说得对不?”
他忽的垂下眼帘,半响才道:“你还在难过吗?因为哥做的那些伤害你的事,你还难过,是吗?”
他的声音认真又温和,忧伤又坚定,忽然抬头时,那注视,又向我那无名之感的心脏侵染上一剂强烈的悲伤,直接得让人发慌。
我不得不闭上眼,以免生出更多悲观。
“哥,我已经不难过了,我想,我们回去,像过去一样,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偶尔买买菜,做做饭,多好。”缓缓的,那眼角的泪意消散下去,我睁开眼,继续微笑道:“我还想养只猫,再让它生一窝小猫,你说好不?”
哥愣了愣,他对毛类动物总是一票否决的,这时候我提出来,难怪他诧异了。半响,他反倒笑了,我忽的松口气,虽然很无厘头,但那稍显沉重的气氛是终于打破了。
车开过一个拱形的石桥,桥头是一块石碑上刻着“封城”两个古体大字,呼啸而过,那城市便如同一道过往,被彻底抛在了身后。
“以后一定要回来啊……”耳边回荡起临走时悠悠的话,不禁湿了眼眶,很多时候总是与某些人不期而遇,相濡以沫一段时间,又各奔东西,相遇时还来不及道一声你好,就赶上匆匆的离别,再见却不知归期。
“哥,以后我们还会回来这里吧?”
“嗯。”
车驶过那桥,将那弯平河水远远甩在天尽头,越来越远,再看不见。至此,我就真的离开封城了。
回家的旅程上,我们搞了许多花样,买同款的黑色棉衣和斑马纹路的针织围巾,军绿色的迷彩点靴子,穿着这样相似的行头,我们一起爬过一座接一座高山,趟过一条又一条长河,一路上有名的地方都去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走着走着,我突然就想——为什么要这样一路兼程的游荡回去——大约是因为这个过程就是让人洗涤内心的吧。
一路走走停停,也将一路的风光玩了遍,快要接近终点,心中却还是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仿佛是看出我的玩心收不回来,哥便临时提议了旅行的最后一站。
“梅玖山庄?不就是爸妈结婚的纪念地吗?咱们家酒窖里收藏的葡萄酒产地就是那里,据说是爸妈结婚时候在梅玖山庄酿的!”一听到要去那里,我就惊呼的跳了起来。
哥此时正坐在一把红木椅子上,手握着本书,悠闲地阅读着,听到这里,微笑着勾起嘴角,点点我额头道:“是的,就是地窖里被你消遣了一大半的原酿。”
我的嘴一定“喔”成了一个非常规则的圆,不怪哥提到那酒时,流露出肉疼的眼神了,我当时喝那些酒,真的就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其味地——把它们全挥霍完了。
我叹了口气,道:“早知道就好好尝尝味儿了……”
“……”
“那不如明天我们也去酿点吧?”既然是爸妈去过的地方,那绝对是个意义非凡的地方。
“恩,明天去看看吧。”他晃了晃手里的《酿造学》,“这个季节应该不是葡萄成熟的时候。不过,想点办法,还是可以买到存货的,不过你只能晒点葡萄干。”
哥眼里偶尔闪过的要出口恶气的目光,弄得我不寒而栗的,至于么,以前喝上了价钱的酒从来不带上我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连酒也不让喝了。
“我才不要晒葡萄干,我也要酿上几百坛,喝也喝不完,将来再留给我的……”孩子。
看,只不过偶尔的一句不小心,我们就紧张到不行了。
掠过那话题,我努力地笑了笑,试图缓和这种奇怪的气氛。哥垂下眼眸,不言不语的落寞样子,心中顿时有些苦涩,我想对哥说:实在是不用如履薄冰,毕竟我这个当事人都打算大步向前好好过了,多出来的歉疚反倒让人觉得重负缠身。
“很晚了,去睡觉吧。”哥说。
我欣然同意,“晚安哥,你也早点睡,做个好梦!”
“嗯。”
回了自己的房间,一路上我的脑袋近乎麻木地在想,我与哥现在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们终将归于平静了吧?否则为何在这种小波折的时候,我们似乎也不痛不痒了。
也许曾经再浓烈地喜欢,在无声岁月里也只能沉淀,大浪淘沙般的江水无论如何翻涌澎湃,它终要在某个时候汇入大海,直到水湛蓝,沙净白。
有人说,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但我又想,不厌,真的就够了吗?要真是这样,感情这东西,未免太薄情了。
第二天去梅玖山庄遇到的情况,显然是连哥都是没意料到的——庄园早已荒废,十分破落。
从紧锁的高高铜门望进去,全是茂密无边的杂草。尖尖的狗尾巴一簇挨一簇高高地耸着,在一波波清晨难得的微风中,腰条微屈,轻轻地摆动。在哥并不赞同的目光中,我爬上了大门。
“进来啊。”笑嘻嘻的冲他招手。
意气使然,哥只是稍微犹豫,就以矫健的手脚,转眼跟了进来。
园子地上铺的是青石砖块,虽然年头久了,但大致的轮廓还十分清晰的,草长得茂盛,让石块之间的间隙离得非常远,走在上面难免凹凸不平的,如同穿过茂密的森林,往里面大约走了将近十分钟,才看到了这座庄园的心脏,那真是一个漂亮的建筑:
像一排多种教堂风格并列的哥特式建筑群,名副其实的上个世纪产物,纯白的建筑的底色泛着潮湿的黄色调,尽管经久失修,但屋顶的每一个细节依然十分惹眼:一朵接一朵的,独一无二的刺玫。
水彩般的淡淡嫣红色,像被风吹刮过几千年的浓艳蔷薇,虽色衰斑驳,却仍震撼人心。它以盛开的姿态绽放,就像在低声呢喃那无声岁月中的点滴故事,惋叹往日光景难再重来。
我们走到了一座观赏池——正对着这幢建筑的小型的罗盘样喷泉广场,当然,池水早干了,里面还有一大片风化的植物残骸,我围着它来回走了一圈,有了个奇怪的发现:这池子的边沿十分干净。
“这石材不沾灰的麽?”我用手划了划,“真的没灰!”
哥也好奇地伸出手,我弯下腰,正想要一探究竟时,突然,一柱实质性的注视感直直地击中了我的背脊骨,那种直觉直逼我猛地抬起头。
有人!就在面前那哥特式建筑的二楼,左边尽头的一扇窗户里,站着一个人!窗帘虽然没有拉开,但太阳却映出了她的影子!她在看我!
一种阴森的感觉从脚底直窜到了头皮,即使距离那么远,我也几乎已经想象出那女人的形象——必定披散着长长的头发,全身散发着强烈的恶意。
心脏当下停拍了片刻,回过神时已经躲在了哥的身后,正举着哥的一只胳膊挡在眼前,“哥,那里有人!”
再看去时人却不见了!哥并没有看到,但却相信了我的说法。
“恩,大概是山庄留守的人。”也许这是池边干净如许的唯一解释了,“既然有人在,我们就不得不去拜访了。”
我心有余悸地盯着那刚刚站过人的窗户,忧心忡忡地不想挪步。
“刚刚翻大门的时候可不见你这么犹豫,何况你不是喜欢这建筑吗?就不想去里面看一看?”
我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问:“哥你怎么知道我很喜欢这建筑的?”
“你是不是还想养刺玫?”
“……是啊。”
这真不像住着人的地方,因为就连最靠近门口的地方都长满了杂草,零星的几根新倒伏的小草微弱地证明着,这里最近可能有人进出过一次,而且时间很近,因为那小草的伤痕十分新鲜。
我们按响了门铃,果然没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