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走过,好奇的看我们一眼,我糗得无地自容。
“你到底想怎样?”
我握着拳头,包包也被我奋力的扔到地上,咆哮着。
宋世昊伸手过来拉我:“跟我回去,我们立刻去登记。”
“神经病。”我愤愤的骂着,甩开他,“你嫌我受的伤还少吗?是不是被人砍开十八块你才高兴?”
脸上的划痕依然刺痛,汗水一泡,更痛,痛得我想用手去挠。
宋世昊捏着我的下巴,把我的脸转了过去,盯着那条划痕沉声说:“谁弄的?”
“不关你事。”我闷闷的说。
即使他妈弄的,我说了又怎样?他还能回去打他妈一巴掌,帮我报仇?
既然不能,我还说来干嘛?还不如省点口水暖肚子。
“她们打你?”宋世昊的语气带着丝丝的怒气。
我面无表情的说:“是我自己不小心撞到的。”
我拍掉他的手,寒声说道:“你走吧,我以后都不想再看到你,我男朋友快来接我了,我不想让他误会。”
“男朋友?”宋世昊皱起眉头。
我没理他,朝着公交车站的方向走去,心里像是灌了铅一样,又沉又痛。
他跟了上来,扯住我的手臂,像是耍赖一样,“你什么时候有了男朋友,是不是上次约你吃饭那个?”
真是好笑,我为什么要跟他解释,他又不是我的谁。
“你放开我。”我恼怒的掰着他的手,他却抓着死死的,我的手腕上红了一圈,他都不肯放手。
在街上拉拉扯扯,本来已经吸引不少好事的人的驻足观看,要是他家那几个女人也跑出来纠缠,我冲出马路一头撞死算了。
宋世昊死活就是不放,我也掰不开,情急之下,我抓着他的手臂,张嘴狠狠的咬了下去。
他立马松手。
我咬得很用劲,带着怒气要下去的,衬上上能依稀看到还留有牙印跟口水,几秒种后,有血迹透了出来。
宋世昊皱起眉头,却没有掀开袖子查看,只是往前跨了一步,紧紧的逼视着我。
“我问你,你是不是真的要走?”
“是。”我坚决无比。
“不后悔?”
“不后悔!”
“好。”
这个字,他说的很重。
握着拳,他带着满身的阴沉,走向车子,冰冷的话飘入我的耳内,“江子晴,你会后悔的!”
我后悔什么?
我最后悔的,是那天在酒店,跟他有过一夜情之后,还跟他继续保持关系,还跟他纠缠不清,让我今时今日,带着一身伤痛离开。
这个才是我最后悔的事!
车子发出轰鸣声,整个车身仿佛带着怒火,转眼就融入车流里,没有停留片刻。
我呆在原地,他最后那句话,深深的刺痛了我。
也许是我太在乎自己的感觉,才导致今天的局面,是我咎由自取,与人无尤。
我想潇洒离场,却徒留一地哀伤。
手机坏了,怎么弄都弄不到原来的样子。
我只能在路边找个公用电话,打给孟凡。
他开着那辆破旧的车子,将我接了回家。
孟凡也是租的房子,一房一厅,黄色的外墙剥落的很厉害,有水管的地方,有些还长出不知名的植物。
爬六楼,感觉好漫长。
他的女朋友,嫌他开二手车,住楼龄超过二十年的老房子,跟他分手了。
说到底,还是因为穷。
“坐吧,我去给你倒杯水。”孟凡把我的包放到那张表皮爆开的沙发上,转身进了小厨房。
我打量了屋子一眼,一个字,乱。
到处都是衣服,脏的干净的,胡乱搭在一起,鞋子东一只西一只的,袜子就搭在鞋帮上。
沙发是淡褐色的那种,茶几是玻璃面的,黑色的柜子上面,摆着一部二十几寸的液晶电视,正在播放着连续剧。
单身寡佬,又刚失恋,地上不是到处都是酒瓶子已经算不错了。
“不好意思,有点乱。”
孟凡把热水放到我面前,讪讪地笑着,弯腰捡起几件衣服抱在怀里,匆匆的走进房间。
我抓了抓头发,伸手想要拿开沙发山的衣服再坐。
手刚碰到衣服,忽然间。
喵!
衣服里窜出一个黑不溜秋的不明生物,快速的飞过我的手背,转眼就窜进茶几底下。
后爪还在我手背上,留下几条淡淡的爪痕。
我吓了一跳,啊的低呼。
孟凡急匆匆的从房间里出来,“怎么了,怎么了。”看到我手背上的爪痕,他很自然就抓起来看,“还好,没流血,不然要去打针了。”
“有只猫?”我探着脑袋,看向茶几底。
“喔,是喔,我忘记跟你说,它叫小米,是我兄弟。”
他蹲在地上,脸几乎贴到地板上,吼了一声:“小米,出来道歉。”
我噗的笑了出来。
这家伙,刚认识的时候,觉得他很斯文有礼,熟悉之后,简直就是个神经病。
一团黑不溜秋的东西从茶几底下出来,黏上孟凡的裤管,喵喵的蹭着,又不时的警惕的看着我。
“它叫小米,来,跟姐姐大个招呼。”他抓着猫咪的爪子,向着我摆了摆。
我好笑的看着一人一猫,心情突然觉得没那么沉重了。
“小米。”
我也蹲了下去,跟黑猫小米打招呼,它高傲的看着我,根本就不愿意靠近。
“看到它,有没有觉得很眼熟?”孟凡突然说。
我一愣,“什么意思?”
“你跟子铭,不是养过……”孟凡只说了半句。
我心中一痛,点头:“嗯,可惜,子铭去世后,它就不见了,我记得那时候,它才几个月大。”
我跟秦子铭曾经养过一只猫,也是黑色的,是只流浪猫,是秦子铭在下班的路上捡回来的。
那时候它还很小,瑟瑟发抖,身上的毛也不是纯黑,是黑灰色的,还瘦不拉几。
秦子铭去世之后,我也在医院里,估计家里也没人照看它,就走了。
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咯噔一下,盯着孟凡问:“这只,是……”
“嗯,它就是那只猫。”
孟凡把小米抱到我面前,沉声说:“当年我帮子铭收拾遗物的时候,他的爸妈说黑色的猫是不吉祥的,说要丢了他,我不忍心,就抱了回来。”
他一直没跟我说,只是怕我看到这只猫,就会想起那些伤心的日子。
孟凡还说,他曾经跟沈默说过,把猫送到我家,让我们自己养,毕竟也算是秦子铭的东西,可是沈默说什么都不肯,还说他妈对猫毛过敏。
现在我跟沈默离婚,孟凡才敢对我说。
“我记得,它以前叫牙牙,不叫小米。”我摸了摸猫咪的脑袋,她竟然没有用爪子挠我。
孟凡抓了抓头发,讪讪地说:“我也不知道你们给它起的是什么名字,就胡乱起一个,都叫了三年了,应该改不过来啦。”
已经习惯的,还是不要轻易去改变的好。
不是所有的人和事,都适合重头来过的。
孟凡让我在他家住,睡他的房间,他就在沙发上打地铺。
我说我还是去住旅店,然后找个便宜点的单间租来住。
孟凡说我看不起他。
“不是这个意思。”我有口难言。
一个离婚的女人,跟一个男人住在一块,流言蜚语我不怕,就怕他被别人指指点点。
孟凡说:“我问你两个问题,你如实回答我。”
我点头。
他说:“你有钱吗?现在租个单间也几百块,你有吗?”
我:……
他又说:“你的信用卡是不是透支了,到期你能还上吗?是不是想着分期付款,就算是,也要有首期对不对?”
我:……
他说的,我都不具备。
我还是有点顾忌:“那你女朋友……”
“我上次不是跟你借钱吗?钱不够我就买一辆二手的用来跑呼车,结果,呵呵。”
孟凡的脸上透着一股无奈。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怕什么,龙游浅水而已,以后你成神了,她就高攀不起了。”
孟凡哈哈的笑着说:“神经病就有我份,成神……”
其实孟凡修车很有一手,改车那叫无师自通,随便一辆车子落在他的手上,不能走都能飞起来。
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徒步。
每次有活动,都少不了他,探路开路线的团队,都有他的身形。
这么好的男人,是那个女人不懂得珍惜。
“怎样,决定了吗?”孟凡问我。
我犹豫了好久,才点了头:“我要付房租的,你别说不收那么老土的话。”
他笑着说:“当然,AA制,我懂得。”
这么老旧的房子,其实也就五六百的房租,两人分摊也才几百块。
我只是怕影响他的名声。
花了一个下午,把屋子收拾好,不管干净的,还是脏的,只要是在我眼皮底下出现的衣服,全部扔进洗衣机重洗,挂在阳台上,成了一道五彩旗,煞是好看。
第二天,本来想让他带我去面试的,结果他说,你的脸还没消肿,再过几天吧。
我摸了摸脸颊,那道划痕还是很刺眼,只能放弃。
孟凡接到生意,接人去了,我一个人呆在屋里,用他昨天挑出来的衣服DIY,打算弄一个垫子。
手机坏了,孟凡帮我拿去修理还没拿回来。
没有网络的日子,世界比平时都要安静。
门铃突然响了,我以为孟凡没带钥匙,慌忙放下手里的针线活去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