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非问了邵院长,据她所知道的,周一臣当时观星的山应该是南迎山。
南迎山是南城最高视野也最好的山峰。
而且南迎山已经被开发成了旅游景点,每年都有很高的人流量,而山顶也是整个南城看夜景最佳的地点。
有很多情侣和家人都会成群结队的来这里看夜景。
也有很多观星爱好者会来这里,可以租帐篷,一边看着夜景,一边玩着游戏,还可以吃烧烤。
一踏入林子,一股冷意袭上了肌肤,微风轻轻吹拂,撩动了树叶,吹落了露珠。
清晨的树林中仍泛着淡淡的雾气,脚下的泥土地还比较柔软,人也比较稀少,只有寥寥几个喜欢晨间运动的驴友。
庄非和周一臣两人保持着不远也不近的距离,慢慢走着。
南迎山最好的观星地点应该是山顶,不过……
庄非扭头,疏离而冷淡地道:“周一臣,你对你观星的地点还有印象吗?”
周一臣同样一脸冷漠。
“我不记得了,不过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不会去人多的山顶,先去山顶附近找找看吧,看到了我可能去的地点,我会告诉你。”
“好。”庄非冷淡应声。
两人又陷入了沉默,一路慢慢爬着山,互相不再理会。
迎面走来两个互相搀扶的老人,背对着朝阳缓缓走着,时不时相视一笑,相濡以沫的淡淡情意萦绕在眼神间。
庄非看着那对老夫妻,眉眼柔和了下来,不由会心一笑。
周一臣虽然表现得很冷漠,但是却一直都在用余光瞥着庄非的所有表情和反应,见她对着那对老夫妻露出一抹淡笑。
挑眉,也抬眸,顺着庄非的视线望了过去。
橙黄的光辉柔柔地打在两人身上,一股浑然天成的默契自是不由言说。
周一臣心道:原来她喜欢这种平平淡淡的相处。
老奶奶满头发白,面容却精神奕奕,老爷爷脸上挂着笑,抬头纹都掩不住了。
“老婆子,你慢点走,这泥土地有些滑,小心别滑倒了。”
老爷爷拍了拍老奶奶的手,温柔的道。
“哎呀,老头子,我知道,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老奶奶的语气中透着些许的小孩脾气。
老爷爷无奈又宠溺的摇头,“我会的,哦,对了,听人说,在那条陡峭的小路边上又挖出一具白骨了,实在是太危险了,下次我们还是去公园散步吧。”
老奶奶拧眉,“又出事了!?这山上还真是不平静啊,三天两头的就出事。”
老爷爷点头,“是啊,是啊,应该又是登山的人,这山被开发成景区之前,就经常出事,现在虽然好一点了,但是还有很多年轻人喜欢走偏僻的路,唉。”
老奶奶戳了戳老爷爷的胳膊。
“你年轻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总喜欢带着我去各种新奇的地方,还说什么是冒险。”
老爷爷被老奶奶指责,也不反驳,淡淡一笑。
两人渐行渐远,庄非停了下来,望着两人离去的背景,陷入了沉思。
他们说的那具白骨应该是周一臣挖出来的那具白骨了吧,陡峭的小路,看来应该不远了,还是先去那里看看吧。
不过重要的东西应该都被警察搜集了,大概也找不出什么了吧。
庄非转过身,继续走了,爬上了坡,就看见了两条分岔路,一条比较宽广平坦,应该是大路,旁边那一条是杂草生长,比较细窄,依稀能看出是条路。
“那两个老人说的应该就是这条路了吧。”
庄非喃喃自语道。
“我们走这条路吧。”庄非抬起头,指着旁边那条小路,对着周一臣询问道。
周一臣可有可无的应了一声。
庄非得到回答,迈着步子踏上了小路。
小路上表面看杂草多,踩上去,才知道,大小石子也不少,一不小心,就会跌倒的样子。
而且更糟糕的是,庄非没穿登山鞋,一双白布鞋不一小会儿就蹭上了黑泥,白色的鞋配上黑泥,很是难看。
这条路确实很不好走,过了那段十字路,就进了林子。
脚下的路都消失了,只能自己摸索着找了,庄非虽然是警察,但是山地训练不是刑警的训练科目。
一手扶着树,仰头望天,这林子越走越密,不是专业的登山员或者登山爱好者,还真不好找出去的路。
“这里这么偏僻,你的尸骨怎么可能会在这里被发现呢?”
庄非偏头询问道。
周一臣也蹩眉,“确实,这里林子很密,不适合观星,就算我是中途离开,也不太可能会来这。”
庄非闻言,眉头紧皱。
周一臣抬头看了看四周,勾唇,戏谑道:“你不会是带错路了吧。”
庄非抿唇,不语。
抬脚,又向左边走了,扶着树,缓慢地行走着,脚上的白布鞋已经完全没法看了,这一块黑,那一块污渍,好好的一双白布鞋就这么毁了。
忽地,眼前一亮。
快走了几步,上了小道。
这条小道的泥土比较平坦,杂草也比较少,应该是快上主道了。
庄非随手一模,蹩了蹩眉,动作也一顿,站稳了,抬眸望去,瞳孔微缩,“这是弹孔,有人在这打过枪。”
周一臣听见声音,走了过来。
“你在看什么?”
庄非避开身子,让周一臣看得清楚。
“你看,这里有个弹孔,看空洞,已经不新了,而且还有类似被人抠下子弹的痕迹。”
周一臣挑眉,“这有什么新奇的,可能是以前猎人打猎物时留下的啊。”
庄非抿了抿唇,冷眼盯着这个弹孔。
“如果有子弹的话,是不新奇,子弹若是自己掉的,也不新奇,但奇怪的是,它是被人扣下去的,如果是偷猎的人怕被人发现,扣下去,也说得通,但是这山没有猎物,不值得偷猎。”
周一臣微眯眸子,“听你这么说,倒还真的挺奇怪的。”
不知怎么的,那几日他一直做的怪梦忽然闯进了脑子里。
周一臣皱眉。
庄非收回视线,淡淡道:“我们再继续往前走走吧,如果能找到你尸骨被发现的地方,找找线索也好,如果你能因此想起一些东西就更好了。”
周一臣回过神,“恩。”
庄非向右边迈开了步子。
这条小路上,人也很少,整条路上只听到周一臣和自己的呼吸声,再加上,林子里的鸟鸣声,以及嘀嗒的水声。
前头忽然传来人声。
庄非眼前一亮,快走了几步,远远地看见一处飘来炊烟,心生一喜,有炊烟,就应该有人,也就能打听打听了。
庄非近了跟前,才看清楚炊烟之下的全貌。
这是一个简陋的小住处,而一个穿着破破烂烂,蓬头垢面的年轻人正坐在一口锅面前,煮着方便面。
旁边遍地都是垃圾袋和啤酒瓶。
应该是住在这山上的流浪人。
“喂。”
庄非喊了一声,那年轻人身子一僵,随即扔下筷子,转身就要跑。
庄非蹩眉,随即跟了上去,周一臣也不得不跟了过去。
前面那人钻来钻去,很显然,他很熟识这片树林,而不熟悉的庄非就吃了大亏,是不是就差点撞树。
但周一臣却轻车熟路。
他是鬼,不怕撞树,体力又好,追上那个流浪人一点也不费力。
周一臣跑到了那人的前面,伸出脚,绊了他一下,那人一下子倒栽葱倒了下去。
那人跌倒了,还想站起,却被周一臣一脚踩住了。
庄非就趁这个机会追了上去,周一臣看见庄非走了过来,就松开了脚,男子没了阻碍,便迅速站了起来。
向后踢了一脚,庄非抬手一挡,男子借着这个力向前一窜。
庄非好不容易跟了上去,怎么会放过这个机会。
抬腿一扫,男子被绊了一下,庄非上前,锁住男子的左手,反手一背,将其压在了一旁的山坡上。
男子有股子力气。
被庄非锁住了胳膊,利用还可以活动的头一仰,庄非看出他的意图,偏头避开。
抬脚一踩,迫使男子跪了下去,又一压,男子半张脸贴在了地面上,动弹不得。
跑了那么一段路,又跟男子打了一架,有些气喘。
“喂,你跑什么?”
男子扬声,气势汹汹的道:“你追,我就跑了,我还要问你是谁呢。”
庄非微眯了眯眸子,“你如果不是心虚,为什么要跑呢。”
男子气短,半天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