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司言锦,一个不应该活在世界上的存在。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听到父母吵架,没错,因为我。
我是妈妈的孩子,却不是爸爸的孩子,我有着所谓全世界最高贵的血统,也是司家最尴尬的存在。
许多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我,父母就不会在那辆被动了手脚的车子上离开人间。
卡里格斯公国,是我心里的秘密,也是我阴暗的原因。
但在那一瞬间,我被一束光照亮了。
那束光,叫做慕倾心。
我对倾心的感情,无关爱情,我对她而言是哥哥,她对我来说是温暖,直到陌那天找我打了一架,我才知道。他喜欢慕倾心。
他们很配,我很高兴,如果她成为司家的人,我每天都可以看到她。
可惜,天不从人愿。
卡里格斯依旧发现了我的存在,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周围已经变得陌生,我被锁在了豪华的囚笼里,我成为了死人一样的活人。
国王为了救我,使用了古老的黑魔法,激发了我血统里面的吸血鬼属性,就这样,我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一个需要吸血过日的魔鬼。
听说,我是首例从人成功转变成吸血鬼的,所以国王对我很重视,希望从我身上可以做一些研究,以此来壮大他的吸血鬼大军。
就在我变成吸血鬼的第二天,有一道影子来找到我,按照时日推算与古老咒语的指引,吸血鬼少主的诞生与我的转变吻合,从此,我成为了吸血鬼的少主。
而这一切,是国王一众人所不知道的。
吸血鬼曾经统治着卡里格斯,是魔法师血洗吸血鬼一族,才有的今天皇室,而作为惩罚,每十年就会有一个王族变身为吸血鬼,这是当初吸血鬼公爵用生命做出的诅咒。
吸血鬼并没有世人传说的那样可怕,也并非不喝人血就活不下去,只是不能接触阳光而已。
这几百年来,吸血鬼一族一直在秘密谋划着诛杀王室的计划,而我志向并不在此,我只想尽快消失在人间,一死百了,并不想拥有吸血鬼长达二百年的寿命。
我曾经想过各种自杀的方法,可是吸血鬼强有力的恢复能力,每次都让我死里逃生。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求死无门。
可没想到,家人们并没有放弃我,从我被关在皇室一年后,阿斯于我取得联系,然后是威廉姆斯王子,司言陌,甚至……慕倾心也来了。
为了他们,我决定保护好自己。
而就在此时,一个女孩子闯入了我的世界。
她原本是一个无名无姓的血奴,却有无与伦比的求知欲,她很聪明,也很单纯,并没有因为可怜的身世而放弃活下去的勇气。
在那一瞬间,我忽然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可怜的血奴。如果想要又发言权,唯一的办法就是推翻现有的卡里格斯公国的王朝制度。
我,想要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砍下国王——我亲生父亲的头时,无比自豪。
这个畜生竟然挖了亲生女儿的心脏,以求得永生不死,卡里格斯的腐败糜烂,也因为这个昏庸的国王而终结。
新皇威廉姆斯,也就是我同父异母的兄长,他虽然心系于阿斯,取向非主流,但却是一个廉明的好君主,他答应从此以后,吸血鬼回归于皇族,成为卡里格斯公国统治者的一方。
而我真正的使命,却才刚刚开始。
能用我的命,来换取慕倾心的命,这是我这一生,最大的荣幸!
我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将吸血鬼新主人的位置,通过初拥的方式,交给了那个善良的血奴。她是可怜孩子出身,知道吸血鬼与人的矛盾所在。我已经将我所知道的,尽数交给她,相信她会成为成为一名优秀的统治者。
可是,慕倾心是那么善良的人,若是知道真相,一定不会同意这种一命换一命的方法。
可是生命的长度,并不在于心跳与呼吸,而在于爱。
如果一个人被永远记住,那便是永生不死,永垂不朽的。
生命的长度,其实是记忆与回忆的长度。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写了三十封信,代表了未来的三十年,我每一年对她的想念。
而如今,我的生命已经融入了山丘,融入了大海,于这广阔的天地之间,任意飘渺着。
我不再是一个吸血鬼,我在温暖的阳光之中,看着我爱的人幸福美满,然后,化作一缕风,幸福地去拥抱太阳。
太阳每天照常升起,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
逝去的人活在大家心里,活着的人带着逝者的心愿继续生活下去。
所有人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但,除了一个僻静的小村庄。
最近,这个村子里,来了一个凶神恶煞的红毛怪物,每天不害人却吓死人!
这不,村口小强一家,已经没有办法正常生活了!
赤色冷着一张脸,看着小强一家,“听说你们家过得很幸福?”
小强的爸爸连忙摇头,“没有没有!不幸福!”
赤色立刻红眸一瞪,有杀气传来,“什么?竟然敢不幸福?”
“不不不!幸福幸福!”
“那就给我看看,你们是咋幸福的!”
小强一家,“……小的不明白,求您指点。”
赤色翻了一个白眼,道,“大狗子说的,你们一家农民,男的下地,女的傍晚做饭,现在已经傍晚了,快去做饭!”
小强他妈忍着尖叫,发抖地把饭做完了,但是谁都不敢吃。
“不是幸福生活要吃饭的时候看电视?还有说有笑的,快点,笑给老子看!”
小强再也忍不住了,哇哇大哭起来,“红毛叔叔,你要是想杀我们就来个痛快,不要把我们吓死!”
赤色,“……”
他家不是大狗子说的幸福家庭的代表么?
为什么他一点幸福的感觉都没有看到啊!
看来明天再换一家观察观察看看。
还有,这个小强妈长得也太难看了,连烙色酒吧擦鞋的服务生都赶不上,他实在是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能让他们有幸福的资本和欲-望?!?
等他先学习学习,然后再去找个漂亮姑娘结个婚。
半个月之后,村子终于送走了这尊大佛,开始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赤色觉得自己已经学习得够多了,立刻跑到镇上的大街上,随手抓了一个还看得过去的姑娘,拽着人家就往民政局走去。
“你干嘛?!”姑娘大惊!
赤色摆出自认为帅气的笑容,只是由于他常年练邪功,导致整个人都散发着阴森森的感觉,“结婚啊!我种地,你带孩子,我们傍晚一边看电视一边有说有笑。”
“啪!神经病!”姑娘反手对着赤色一个耳光,就气冲冲地走了。
独留赤色站在原地,委屈地捂着脸,他活了六七十年了,这还是第一次被人扇耳光。
没事,天下女人有的是!
赤色骨子里有练功之人的不屈不挠,又随手抓了一个胸-大腰细锥子脸的姑娘,直接往民政局拉,“姑娘,我们去结婚!你带孩子我种地,我们一家人有说有笑看电视!”
“啪!神经病啊!变态啊你!”
一月之后,赤色的脸已经肿得不像样了,不仅如此,还因为当街性-骚-扰女性一个月之久,直接被警察带到了警察局,被处罚了为期三个月的监禁。
晚上,赤色心痛欲绝地化作一只蜈蚣,从警察局爬了出去。
他算是明白,女人啊,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还是继续经营烙色,没事儿泡几个妞儿乐呵乐呵算了……
幸福什么的,都是狗屁!
你看他这腮帮子肿的!
可没想到,刚刚爬出警察局的草坪,还没来得及变回来,就被一个镊子直接捏起来,装进一个瓶子里,吓得他立刻张牙舞爪了起来。
抬头,一个明艳如满月的大脸盘子,对着瓶子里的他微微一笑很倾城,细声细语道,“小蜈蚣别怕,我带你回家,然后给你泡酒喝~用黄酒给你洗澡澡”
赤色,“……”
别特么把蜈蚣药酒说的那么好听!
救命啊……谁要救救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