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高雪
中华神盾2017-02-23 16:048,435

  常听到有人说,习惯比爱更可怕,当你习惯了一个人的存在之后,就像鱼与水的关系一样,水无鱼,可以更清澈,鱼无水,则只有死亡。

  其实,后来,我想了,鱼无水,确实会死亡,但是,水无鱼,却也会变成一潭死水。

  在我和她的关系当中,我应该就是那条鱼,而她,就是那一潭水吧。

  她叫高雪,我一直叫她老大,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谁都没有追求谁,很自然的,两颗心就靠在了一起。

  那一次,她在QQ空间里发了一条说说,说谁给她买车票,她就跟谁回家。

  当时距离放假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其实早就已经注意到了她,在辩论赛培训的时候,她总是那么的俏皮,红星在社团联谊晚会有节目,我在写一个搞笑辩论的稿子,写到一半,写不下去了,因为性格缘故,搞笑不起来,有些死气沉沉的。

  我将稿子给了她,我说,你写一下试试,结果,就看到她写了几个金句。

  对方辩友,你以为这是你家卫生纸,想怎么扯,就怎么扯啊!

  当时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笑翻了,感觉这个姑娘真的太萌,太逗逼了,性格死气沉沉的我,立马就被她给吸引了过去。

  我开始在扣扣上跟她聊天,聊天的过程当中,她还是会经常爆出金句来,我笑的很开心,时常忘记时间,聊到深夜一两点。

  “大叔,你长的这么老,肯定没人愿意嫁给你了。”

  “大叔,明年继续留级吧,留到我们班,我当你的班长,哈哈!”

  她经常叫我大叔,可能是我确实比较沧桑的缘故吧,可我就喜欢被她这么叫。

  我们出去聚会,她总是坐在我的旁边,玩梦幻扎金花喝酒的时候,她会悄悄的将她的牌换给我,等到我输了酒,她也会帮着我喝一点,她酒量不错,鬼点子也多,古灵精怪的,跟她在一起,总是会有很多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

  她喜欢吃冰糖葫芦,总是叫嚷着让我给她买冰糖葫芦。

  有一次,我在糖厂吃饭的时候,跟她扣扣上聊了聊,问她想吃什么,我进去的时候给她带,她说想吃冰糖葫芦,我就从糖厂跑到了校门口那边,去给她找,可是,那天的冰糖葫芦似乎在躲着我,我去找了,却没找到。

  她也喜欢吃糖,我跟她约定,每天给她一个棒棒糖,她告诉我说,我要那个很大的棒棒糖,一个十块钱的那个,每天都要一个。

  我给她买了,不过,第一个给她之后,她就告诉我说,以后不要买了,她吃不掉,让我给她攒着,换算成钱,每天十块钱,每个月三百块钱,等到年底的时候一起给,俗称年终奖金。

  我笑着答应了,然后每天都给她算着,如果一直到现在的话,应该也有三千六百多块钱了。

  回忆很痛,却也很甜,转眼,到了买车票的时候了,当她发了那个说说之后,我立马就评论了一句,说,我给你买,我带你回家。

  她回复了我,说成啊。

  当时,我虽然心花怒放,但也还是感觉她应该是开玩笑的,就立马私聊了她,说你把身份证号什么的都发过来,我给你买车票。

  结果,下一刻,我就看到她将身份证号什么的全部都发了过来。

  看到这些,我震惊了,感觉她像是玩真的一样。

  不过,不管她是不是玩真的,我都打定了注意,赶紧买票,票买好了,就算她反悔,我也有办法反制她。

  于是,我给我们两个人买了一起去武威的车票,期间让她在武威停留四天,然后再去兰州。

  买好车票之后,我告诉了她,她只是笑着说你还真买了啊,但其实也并没有要反悔的意思,我心里就安稳了一些。

  接下来的那一段时间,我心里其实还是挺忐忑的,害怕她中间反悔什么的。

  有一次,她问我,说我跟你回家,我的身份是什么。

  我说,你就是我女朋友啊,到时候假扮我女朋友,不然我也不好跟我爸妈说,我总不能说,我领了个女同学回家去了吧。

  她答应了下来,说假扮女朋友可是要给钱的,一天一百块钱。

  我立马点头,说成,没问题!

  就这样,我终于等到了回家的那一天,虽然中间因为她们班主任的事情推迟了一天,改签了一下车票,但最终,也还是成行了。

  在去往武威的火车上,她拿着手机,在看倩女幽魂,对面坐着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大概只有十二岁的样子,她看了一会儿电影,就跟那个小女孩聊到了一起。

  她总是怂恿那个小女孩,要那个小女孩跟她一起欺负我。我感觉自己跟那个小女孩并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可她们俩却聊的特别的欢快,没有一点点的代沟。

  我心里想着,果然是个小孩子啊。

  去到了武威,当天晚上,就跟一帮子哥们喝到了一起,我酒量不咋地行,她就给我代酒,到了最后,我还是醉了。

  去往我姑姑家的出租车上,我躺在了她的怀里,感觉很温暖,一个漂泊多年,无依无靠的浪子终于有了一个可以依靠的温暖的港湾。

  我感觉自己很幸福,我想要一直这样躺在她的怀里,直到老去,直到我们谁也看不到谁的那一天。

  不过,当时的我们,却也还是没有在一起。

  我姑姑家的房子是两室一厅的,我姑姑和我姑父睡一个卧室,我表弟睡在了阳台,只留下了一个卧室和一个客厅。

  她扶着我进去的时候,我姑姑说,让姑娘子睡卧室,你去到外面沙发上睡。

  我没听,喝的有些晕晕乎乎的我,自顾自的就躺在了床上。

  这一趟,我也不知道自己躺了有多久,总之,我是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我醒了过来,醒过来之后,我就看到她拿着手机,躺在我的旁边在看着手机,看上去孤零零的样子,让人感觉有些心疼。

  我知道,我错了,我不应该这样子丢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看着手机,都半夜了,却还不知道自己应该睡在哪里。

  我很霸道的伸过手去,将她搂了过来,让她枕在了我的胳膊上。

  她没有反抗,将手机放下之后就枕着我的胳膊睡了下来。

  我知道,当时的自己肯定是跟她说话了的,不过,我忘记了自己跟她说了些什么。

  第二天一早起来之后,我感觉我们两个人更加的亲近了。

  我家在农村,我姑姑家在市里,从姑姑家出来,要回家的时候,我们去步行街转了一圈,当时,就在步行街上,她主动牵住了我的手,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知道,我们两个,似乎真的在一起了。

  这一次的假戏变真了。

  在地下步行街,她看上了一对耳环,两块钱的,当时我也没什么钱,就答应她说以后给她买个好点的耳环。

  那个两块钱的耳环,她戴了两天,就感觉耳朵有些发炎了,我让她取了下来,她保存了很长的时间,不过,我感觉现在她应该已经把那一对耳环丢弃到不知道什么地方了吧。

  在我家里,她跟我弟弟玩到了一起,我弟弟才六年级,特别喜欢她,总是黏在我们的那个卧室里面,死活不出去,我将他给轰出去了好几次,最后他生气了,一个人在自己的卧室里面呆着,见了我就瞪着一对眼睛,后来还跟我说,哥,我就认定这个嫂子了,你要是再像以前那样,我就恨死你了。

  是的,我弟弟的语气就是这样,一个小大人,总是喜欢装作把自己当做成一个大人。

  而她,则是一如既往的怂恿我弟弟跟她一起欺负我。

  她在我们家里呆了四天的时间,因为是冬天,我们出去的时候,她就将自己的两只手都塞到了我的衣兜里,俏皮的说,以后你买衣服就全部都要买兜兜大的,这样我的两只手才能塞进去。

  我笑着答应了,她欢快的跳着,看上去很开心的样子,我看着她那俏皮的样子,心里也特别的开心。

  在日常生活中,我是一个话比较少的人,她就经常在我周围搞笑逗逼,每一天,我都会过的特别的开心。

  当我们聊到未来的时候,我说,以后生一个娃就成了,养娃成本高,生太多养不起。

  她憋着个小嘴,立马就说道,我不,我要生两个娃,一男一女,我要带着两个娃一起欺负你。

  又是欺负我,似乎,在她的意识当中,只有欺负我才是最有乐趣的。

  她确实喜欢欺负我,看到我的胳膊,下意识的就会张嘴咬过来,我不知道自己的胳膊被她咬过多少次,可记得最清楚的,还是那一次她一边哭,一边咬着自己胳膊的情景。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那一天的她哭的很厉害,我把自己的胳膊拿了过去,我说,你咬我的,可是,她不成,她就咬着自己的胳膊,当真的有痛苦的时候,她还是愿意把痛苦留在自己的身上,却不愿意让我痛苦。

  四天的时间过去的很快,在离开我家的前一晚,我和她被我爸叫出去骂了一顿,原因就是我们睡在了一起,我爸妈觉得这样子不好,可最终,臭骂一顿之后,她还是来了我的卧室。

  当时其实已经决定,就像前一晚一样,她去跟我妈睡的,结果,我刚躺在床上,心里还有些哀怨的时候,她就跑了进来,很开心地跟我说,你妈让我自己选择,我就过来了。

  可是,那一晚,我们也有了一些矛盾,或许是因为我爸骂了我们的缘故吧,她要跟我分手,当时我正搂着她睡着,可是,她那句话出来之后,我就将胳膊收了回来。

  我后来其实很后悔的,我搂着她的时间并不是太多,可是,我却白白的浪费了那一次搂着她的机会。

  第二天一大早,我送她去火车站,在外面等车的时候,寒风凌冽,忘记了是否有雪,她穿着那件米白色的大衣,很单薄,我抱着她,将她抱得紧紧地,悄然之间,我们又和好了。

  那一天,我们在火车站大厅里接吻了,因为舍不得,所以情感外泄的特别厉害。

  我们搂在一起,肆无忌惮的吻着,我说,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接吻吧,她一撇嘴,说,少装逼,那天你喝醉了在宋姐的茶屋里还吻我了呢!

  我开始搜寻我的记忆,感觉有那么一回事儿,却又记不清楚,到底吻没吻,已经无法定论。

  她回去了,在二楼候车大厅,我看着她远走的背影,心里空落落的,虽然只是四天的时间,可我已经习惯了有她的存在,有她在的每一天,我都很开心。

  一个假期,我们就一直在算着日子,算着什么时候才能够见面,我让她叫老公,她害羞的叫不出来,后来还跟我说,说她跟她妈讨论了这个问题,她说她妈跟她爸在一起这么多年了,还没习惯叫老公呢。

  不过,她习惯的特别的快,一个假期的时间,就已经习惯了这个称呼。我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称呼她为老大的,但是,在称呼她为老大之前,我叫的,也是老婆。

  也是在她离开我家之后,我告诉她,我不能每天都这么陪着你聊天了,我得开始赚钱了,不赚钱,下学期我们没法生活。

  她虽然有些失望,但也还是答应了下来,说以后就用有限的时间聊天,还说会非常非常的支持我!

  我的职业是学生,但我更是一个网络写手,上大学,只是为了提高文凭,毕竟,当别人问起的时候,高中文凭,总是不会那么的好听,而写东西就不一样了,从高二开始,已经写了很多年了,从刚开始所有人的不相信,到现在能够挣到还算丰厚的稿费,中间经历了很多,起起伏伏的,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因为是连载的小说,每天都需要更新,白天的时候,我们各自都有事情,她会去菜棚帮她妈种菜,等到晚上的时候,我就要开始写东西了,每天,她都会等我到十二点,等我写完之后,她总是会及时的出现,来找我聊天,有时候,她困了,就定个闹钟,等到十二点的时候起来陪我聊天。

  写手,写着别人的故事,但自己的心其实是空灵的,写完了东西,有个人陪着你聊天,那种感觉,其实很幸福。

  有一次,她问我喜欢她穿什么衣服,我告诉她,我喜欢她穿黑色的衣服,因为黑色的衣服看起来更加的性感。

  等到开学她来武威的时候,她的衣服就变成了一件黑色的大衣。

  在火车站出口等着她的时候,我其实看到了一个女的,看到那个女的出来,我感觉很惊艳,上身黑色大衣,下身黑色打底裤,还有一双小红鞋,气质特别出众。

  当时,我心里只是暗暗有些惊讶,却并没有认出那个人就是她。

  等到她出去之后没找到我,就给我打了电话,再等到我找过去的时候,我才发现,刚刚那个惊艳到我的女孩子竟然就是她!

  第二天,从武威到酒泉,在学校里,我们开始了我们的新的生活。

  每天中午,她都会给我做饭吃,我喜欢吃茄辣西拌面,她在假期就学会了做这个菜,开学给我做了,特别的好吃,还有蒜薹炒肉,千叶豆腐,这些都是她的拿手菜。

  她做饭,我就洗锅。

  我其实不喜欢洗锅的,后来分手后,她也冲我吼了,说姓孙的你为我做过什么,就洗过个锅,还是不情愿的洗的。

  不过,后来,我想了想,真想说一句,我确实不喜欢洗锅,可是,即便再怎么地不喜欢,我也洗了,因为你,我做了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这大概就是爱吧。

  每天早上七点半,她会叫我起床,我一个经常逃课的人,在那一段时间,从未逃课,除去有一次她忘记叫我,我没去上课之外,其他的课,我全部都到了。

  每天晚上的九点半,我写完东西,会提着电脑从三楼下来,在一楼,她们班教室门口等她,我们一起去到女生食堂那边,因为她下午基本不怎么吃东西的缘故,下午的时候,我一般也就不吃,等到下晚自习的时候,我会带着她去到女生食堂那边,去吃混沌,或者麻辣烫,我陪她的时间不多,能照顾她的地方也不多,但,不管怎样,都得保证她不能不吃饭。

  每天晚上,我会赶在十二点写完当天所有要写的东西,因为那个时候,她在等我。

  等到我写完之后,我会继续陪她聊天,其实,也不能说是我陪她聊天,换一下,应该是她陪我聊天吧。

  她总是在跟着我的时间走,这也是分手的原因之一,分手后,她跟我妈说,不可能了,我不可能一直围着他转,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

  那一段时间,学院第六届胡杨娇子辩论联赛积分赛阶段还在进行当中,她要参加比赛,让我帮忙给她想一下二辩的问题,可是我忙,我每天要写一万两千字,写完之后脑子都是混沌的,根本不愿意多动哪怕是一下脑子,我拒绝了她,告诉她,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

  后来,团委领导说有台湾人过来到学校参观,要找几个人做校史馆的讲解员,她是其中一个,因为要写校史的讲解稿,她不会写,让我帮她,我又一次拒绝了她,还是同样的理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的字写的特别的难看,一个实训报告的实训心得,我写了两遍,老师都给我打了下来,说我写字太难看,要写好。

  我没办法了,找到了她,她起初撅着嘴说,你不是说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吗,自己写去,可后来,她还是给我写了,而且还写了两遍。

  第一遍,因为我给她发错了文档,她写了一半,才看到我的消息,那个时候,我告诉她,这个也成呢,你就按照这个写就成了。

  可是,第二天,她给我实训心得的时候,却是正确的那一篇稿子,也就是说,那个两千字的东西,她写了一半发现是错误的之后,又去写了一遍正确的。

  当时我特别的感动,把实训心得给那个老师的时候,我跟那个老师说,我找到了一个好媳妇,对我很好,我要好好地爱她一辈子。

  可是,终究,她不愿意让我爱她一辈子。

  就在那一次的辩论联赛积分赛,她们四个辩手准备了一周的时间,等到比赛的那天,化工系悄然弃权,连个声音都没有,我特别的焦急,在联赛现场,当着全场观众和所有辩手的面骂了起来,当时的我真的特别的激动,用了一些侮辱性的词语,攻击着化工系的辩手。

  下场之后,她问我,你当时为什么那么激动,我告诉她说,因为你啊,你准备了一周的时间,最后却连个比赛都打不到,我宁肯你上去打一场比赛,就算是输了,那个积分我们不要了都成,就是不能让你白白的准备。

  她当时有些冰冷的说,是真的吗?

  我说是真的,可是,我看的出来,她并不相信我,或许,那个时候,她的心,就已经开始远离我了吧。

  学校里悄然刮起了一阵创业风,上面有政策,下面就得实行,双创中心的杨洁主任算是红星辩论社的老人了,他在团委的时候就非常的支持红星,我也特别的佩服他,感觉他特别的厉害,特别的能干,他找到了我,说让我把创新创业协会搞起来。

  在红星辩论社干了两年多了,对协会这方面,我还是非常的自信的,立马就答应了下来,然后策划了一个在图书馆门前的宣讲活动。

  我信心满满,觉得自己绝对能成。

  可是,等到活动开始之后,我发现,自己被浇了一盆冷水,图书馆门前只有稀稀落落的很少一部分人,跟当天的天气有关系,也跟其他很多的因素有关系,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没有准备好就仓促上阵了。

  她来了,我们前两天刚刚吵过架,我以为她不会过来的,但她还是过来了。

  那天刮的风特别的大,我们的宣传海报被风刮走了很多次,她就走了过去,站在宣传海报那里,用手扶住了那个海报。

  因为活动很失败,我焦头烂额,心里也很急躁,就没有怎么去管她,中间,我过去看了她,她说她冷,可是因为焦头烂额,我几乎没怎么注意。

  最后,活动失败收场了,收拾了东西,跟她一起去吃饭的路上,她又告诉我说她冷,我看了她,说你怎么不穿厚一点,以后穿厚一点再出来,却不知道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

  我似乎有些木讷,但现在看来,那应该属于是自私吧。

  当天晚上,我在写东西,十一点四十的时候,她给我发过来了一条短信,内容很简单,只有两个字:老公。

  可是我忙,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了,还有一千字没写完,就没去管那个短信,继续写了起来。

  等到十二点,我写完之后,将电话打给了她,接到电话,她的语气很平静,说扣扣上说吧。

  我上了扣扣,像往常一样地跟她聊着,结果,她告诉我说,我们分手吧,她太累了。

  我气急了,呵呵一笑,分啊,不分干什么,分手就分手!

  可是,这一分,我们的缘分就到此结束了。

  那一晚,我抽了很多的烟,扁桃体发炎了。

  第二天处理后续事宜的时候,她突然哭着趴到了我的怀里,说我错了,我们和好吧,就这样,我们和好了。后来,我们争吵的时候,她冲我怒吼着说,要不是你扁桃体发炎了,我心疼你,怎么可能会和你和好。

  可是,不尽然,我始终觉得,这个跟扁桃体发炎没什么关系。

  因为,就在那次和好之后三天,我们又分手了,分手后吃散伙饭,她又哭了,趴在我的腿上,在我的裤腿上留下了一坨很大的泪痕。

  这一次和好之后,只是半天的时间,当天晚上,她就又跟我分手了。

  分分合合,三次之后,还是分手。

  当然,分手的错误在我,她曾说过一句话:因为你说你不懂照顾我,所以我什么都学会了独立。

  后来,也有朋友跟我说,作者都是自私的,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我想了想,似乎是对的。

  她还说过一句话:他说,爱就是陪伴,可我始终固执的认为,分担才是最好的爱。

  是啊,她给我分担了不少,我从未给她分担什么,我太自私了一些。

  分手是必然的,这样的我,不配得到她的关心和呵护。

  我今天看到一条新闻,说谢杏芳一直在围着林丹转,跟着林丹的时间过着自己的生活,我想了想,是我不够强大,还没有强大如林丹那样,却已经让她围着我转了,失败是必然的。

  分手后,我以为我不会怎样的,可我错了,在那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我的回忆里面全部都是她,她曾经跟我说,如果我让她哭十次,她就跟我分手,不过,我看到的,就只有三次,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会在夜深人静,我不知道的时候偷偷哭泣,但我知道,分手后,我也哭了三次。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我哭的撕心裂肺,三次痛哭,这是我记忆中唯一的三次,或许,小时候,我也哭过,但是现在却并不存在于我的记忆当中。

  分手后,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段话:习惯比爱更可怕,当你习惯了一个人的存在之后,就像鱼与水的关系一样,水无鱼,可以更清澈,鱼无水,则只有死亡。

  我习惯了她的所有,习惯了拥有她的日子,在她离开之后,我突然感觉空落落的,晚上十二点,写完之后,我拿着手机,不知道去找谁聊天。

  我时常看着扣扣,时常看着手机,我将她的电话号码删了又存,存了又删,反反复复的,不知道有多少次,可是,不管怎么删,都删不掉,因为,那个号码已经深深的存在于我的脑海当中。

  就像没有了水的鱼一样,我几近死亡,全无斗志,我不想写东西,每天就盯着电脑发呆,编辑催了我很多次,我每次都会说,明天调整好心情,明天就恢复更新。

  可是,明日复明日,直到半年之后,我才恢复了当初那本书的更新。

  后来跳槽去其他的网站,两个网站的编辑沟通了一下,新网站的编辑问之前那个网站的编辑,说可不可以放人,原来网站的编辑气的跳脚,说,可以啊,你让他写吧,告诉他,这次不能断更了,再断更,你替我砍死他啊!

  能将编辑气成这个样子,我不知道那一段时间,我变的多么的可怕,现在想想,感觉当初的自己,差不多就像是一个废人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将近八千的文字已经跃然纸上,再次回想,有一种别样的心情。

  分手已经二百四十三天了,我重新习惯了没有她的日子,开始正常的生活,但也还是会时常想起,想起和她的点点滴滴,我会笑。

  我也会时常告诉自己,努力吧,骚年,如果兜兜转转之后,她还会回来,你必须要给她最好的生活。

  我妈问我,你就那么喜欢那个女孩子吗,我告诉我妈,那已经不是喜欢了,一起相处那么长时间,几乎变成了亲人,我不想失去这个亲人。

  回忆的文字,当然比不起亲身的经历,文字有情感,可再强大的文字,也渲染不出这段感情的悲喜瞬间,我会悲,我会在夜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也会想,想起很多的点点滴滴,就像现在敲打着这些文字一样。

  高雪,这个人物,是真实存在的,这些,就是我跟高雪之前的事情,我们这本书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些故事之后的四年。

继续阅读:第七十七章 新来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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