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襄襄今天穿了红大衣,白围脖,配着斜挎的白色小包和白靴子,长头发被陈冬特意收拾过,编了几股小辫子,在头顶上盘成一个花苞,整个人显得精神又漂亮。
傅姑妈摸摸襄襄的头,直夸:“襄襄今天真漂亮。”
傅安儒也觉得好看,但却什么都没说,只朝她点点头。
也穿了红大衣的陈冬苦笑:“大衣是我的,今年发胖了,穿着紧了,但料子是好料子,我就改成了襄襄的尺寸,不是什么好衣服。”
襄襄忙扯着大衣,大声说:“我喜欢的,还有这个包,我也觉得好看,比店里卖的都好看。”
包也是陈冬做的,陈冬生火做饭不行,手工种殖这些倒是在行,品味也好,走出来跟楼道里穿着拖鞋提着垃圾的同龄人显得格格不入。
傅姑妈忙夸,“哎呦,你这手艺都能指着这个吃饭了,哪里不好了?襄襄自己也喜欢,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陈冬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没说话,倒是邢达明笑得欢,摸摸襄襄的头说:“我也觉得好,你为了做大衣,手指头都被剪刀剪破了,能不好吗?”自己老婆被人夸奖了,他比谁都开心。
陈冬嗔怒道:“想说我笨手笨脚就直说。”说着还将贴了医用胶布的手往身后藏了藏。“
傅姑妈在一旁笑着打趣,“你这手艺还是笨手笨脚,那世界上真没巧手了。刑工是心疼你呢。”
傅安儒在一旁听着,目光却全在襄襄身上,他发现短短几个月时间里,襄襄外出的姿态明显变了不少,没有了之前的畏缩,现在已经大方得体许多了。
小姑娘啊, 果然要好好养着才行。
他默默想着,莫名开始担忧,那个改变她命运的关键点到底在哪里?他至今都还没找到。
这边正说着话,负责这场聚餐的宣传干事从里面走出来,招呼着还没进去的同事们赶紧进去,傅安儒、傅姑妈,连同刑家三口人,随着人流,慢慢走进饭店。
这家风华酒店是这个城市数一数二的大酒店,平日里停在门口的都是豪车,让小老百姓望而却步。一走进去,果然是富丽堂皇,气派不凡,光一个大堂就占了一百多平方,一个小型喷泉正不停地喷着水,水声哗然,喷泉上方有一个蓝色的美人鱼雕像,美人鱼斜举着一颗透明的珠子,珠子在水光中变换着七彩的颜色,并不停地旋转着。
薛襄襄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奢华的地方,眼睛明显不够使,走到喷泉跟前,更是盯着美人鱼雕像挪不动腿,刑达明牵着陈冬走在前面,没发现襄襄停下了,傅安儒就慢下脚步等了她一下,见她还不想走,索性走过来,陪她一起看。
蓝星向来以简洁实用为美,他确实看不懂这些奢华的陈设,但是也可以当作古典文化之美来欣赏,因此在这站着也不觉得无聊,直到薛襄襄看够了,主动说:“傅叔叔,我们走吧。”他才点点头,带着她走上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