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毛耷拉下眼角:“好吧,那我该怎么办?”
我一愣:“什么怎么办?”
“我不知道你们中国人为什么认为一个年轻男人跳广场舞是一件丢脸的事情,而且那些妈妈们人很好,我喜欢她们。”大金毛终于开始解释这件事了,不过他似乎误会我了。
我拉着他的手,忍着想大笑的冲动,尽量用最严肃的表情告诉他:“大伟,这是你的事情,你跳,我支持你,你不跳,我也支持你。”
我觉得我说这话的时候手都在颤抖。
结果大金毛竟然来了一句:“你想笑就笑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笑点低哈哈哈哈哈哈哈!
让我先笑一会儿。
除此之外,大约是因为是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金毛特别喜欢度假,在我们谈恋爱的第二个周末,他一脸认真的问我:“sun,我们去度假吧?”
我大脑当机了一会儿:“度假?”那岂不是要两个人出去旅行?既然是两个人出去旅行,那么要住两间房显然不合适吧?
这大金毛还真有够奸诈的,竟然想出这么个法子来,说好的正人君子、绅士呢?
好吧,我不得不再次承认大金毛不是正人君子,他只是一个随时想和你上床的男人而已。
想到这里,我便开口:“周末不行,周末我要陪我爸去礼佛。”向大山迷信,每个月都要抽出一个周末去拜佛。
我以为大金毛至少会再挽留我一下,这应该是正常男人的策略,可是我又猥琐了,大金毛只是耸了耸肩:“好吧,我自己去。”
我以为他只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在MSN上给我发了一张大海的照片!然后告诉我自己在普吉岛了!
当时我那个心情啊,真是复杂的没法说,而且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再次误会了大金毛。
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他住的是威斯汀度假酒店,还给我发来了众多美照,要知道,我在网上无数次看过这个酒店,总在等候着它什么时候打折我便可以去痛快的玩上一段时间,只是大学四年过去了,它从来没有打过折……
虽然我有些遗憾,但是并不后悔,因为我暂时还不想和大金毛发生点什么。
也就是在这个周末,沈明竟然破天荒的想到我了,并且打电话让我陪他一起去逛街,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在刚看到我的时候竟然反复打量了我好几眼,然后才伸手拦住我的肩头,一脸不要脸的问我:“怎么,还为上次的事情生气呢?”
我对他翻了个白眼:“我有什么好生气的,我老板又没有开除我。”
每次我都能轻易的原谅他。
沈明冷哼一声:“你那个洋鬼子老板是不是对你有意思?”说完他又看我一眼,肯定道:“不会,老外眼光不会这么差。”
我……一口气没提上来,我竟然冲动道:“我俩在谈恋爱呢。”
沈明一愣,随即审视我,看来看去,他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别开玩笑了。”
我没有搭理他,心里还有些后悔刚才太冲动,毕竟我和大金毛是同一家公司,谈恋爱这件事是不允许的。
沈明倒是自己打开了话匣子:“我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你猜我追到谁了?”
我斜着眼看他:“不会是缪苗吧?她眼光也这么差竟然吃你这窝边草了?”
沈明毫不犹豫的伸手往我头上拍了一巴掌:“说什么呢你,小妮子,几天不治你你就上天了你?”
我怒冲冲的瞪着他:“难道我说错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龌龊心思,你不就是喜欢缪苗吗?她长得好看又有能力,换了我是男人也追她,诶诶,我说你别拉我头发啊!我要生气了……好吧……我不说了还不行?”
每次沈明都是这样,只要我提起缪苗他就打我……是真的打!
最后我俩达成和平协议,他竟然告诉我他追上林方予了,当时我又震惊了!林方予!知道那是谁吗?经常给《X微》拍杂志照片的那个林方予!
于是我无比谄媚的拉着沈明:“你得给我要张签名照!这可是我偶像!”
沈明低着头又看了我半天,然后问我:“向善,你真的没毛病吧?”
我拍开他的手:“你才有毛病!”
其实不是我有毛病,而是我打内心里已经开始慢慢放下他了,以前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从来不会表现的这么无所谓。
沈明像是要确定什么似得,让我陪着他逛女装区,挑了一些衣服指挥我:“去试试。”
等我把所有衣服都试一遍之后,他又不高兴了:“怎么好好的衣服你穿上就生生换了个味道?”说着不再搭理我,对服务生道:“这个、这个、这个,统统拿M号的来。”
我穿S号,显然这些衣服不是买给我的,很快我的猜测就得到了证实:“方予穿M号,你个子太低了。”
我听了这话毫无反应,面无表情的对服务员说:“我要这件,S号的。”
想当然,沈明不会替我付账,在我俩谈恋爱的时候他替我买东西也总是不情不愿的,我才不稀罕他替我付账。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真心有多少,带他去逛一圈商场就知道了。
待到我们去逛男装区的时候,沈明再次打击了我,每当他换了衣服让我评价的时候,我说好的,他就鄙视的看着我:“眼光被猪吃了吗?”
我除了无语,还是无语,怎么都想不明白我是怎么做到忍受沈明这么多年的,而且竟然喜欢这种人渣,真是眼瞎啊!
本来在逛商场的时候我就看到有一个好看的领夹,上面有细碎的钻石,款式低调好看,我心心念念了好几次,又不想当着沈明的面给大金毛买礼物,所以一直便忍着了,可是沈明实在太不要脸了,整整打击了我一整天,我觉得我也已经没有必要顾及他了,直奔那个柜台让服务生帮我包起来。
结果沈明又出幺蛾子了,非要拍张领夹的照片,我握着领夹问他:“你又要干嘛?”
“发朋友圈让大家评价下到底是你的眼光好还是我的眼光好。”说着他指着柜台里另外一个领夹:“来,把这个也拿出来我看看。”
不要脸,真不要脸。
可是我似乎也没有拒绝他的理由。
只是我没想过这张照片竟然会留下祸根。
结局是想当然的,没有一个人说我买那个好看,即便好看他们也不会说好看,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我就是土鳖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