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我独自一人一边缴着手绢一边慢慢吞吞的走,地面上还是光滑的冰面,走起路来不敢迈大步,真怕一不小心滑倒。冷楠村就就是这样的,下过雨之后就会结冰,遇到阳光充足还会融化一点,倘若每天阳光都像月光似的,过多少天都不会融化。当然,冷楠山什么时候有过阳光充足的时候?除了那天,那天以后一天比一天冷,我穿着娘亲做的羊毛大衣还冻得哆哆嗦嗦,出门不围上围巾,张嘴说话舌头都有可能冻掉;也不敢眨眼睛,得一直瞪的大大的,怕万一在眨眼的一瞬间把眼睛冻住睁不开;还得戴上帽子,不戴的话头发都有可能被冻成铁丝。
这样恶劣的天气竟然已经持续了快二十年,老百姓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都过着这样的日子,近二十年来没穿过轻便的衣服,没有一天不为了这么冷庄稼能不能长出来而犯愁,出了苗又担心会不会一场暴风雪把幼苗打死,直到庄稼成熟把粮食收回家才能彻底放心。虽然这些年来冷楠村的村民们有像我一样开裁缝铺的,也有开茶楼的,还有像富晓一样开瓷器店的,大家都怕真的有一天会收不到粮食,做点儿别的赚点儿银子也好都去别的地方避难。但大多数的村民还是以种地为主,尤其是岁数大的老人,他们都舍不得离开这里。冷楠村是自己的家,它再不好,再有缺点,它也是生活了多年的家乡。在这里,有太多太多的故事,太多太多的舍不得丢下的人,有太多太多的离合悲欢。是自己的家,就不能嫌弃,再说,不是还有半年就恢复正常了吗?恢复正常?说起来容易呦!如果冷一南在他二十一岁生日之前还不能笑,那么整座冷楠山都会面临无法想像的灾难!
看来,尽快让冷一南一展笑颜是迫在眉睫了。说是迫在眉睫也不太对,还有半年呢嘛,还有好多天呢!一天十二个时辰,过得也挺慢的,这一天干了不少活呢!别说一天,从我懂事的时候,第一次听到有人骂我怪物的时候,被小伙伴们欺负,被大人门嘲笑,躲在房间里哭,娘亲安慰我也哭,十八年的哪一天不是度日如年,从第一天的黎明到第二天的黎明根本不像过了十二和时辰,倒像是过了一百二十年,一千两百年甚至一万两千年那么漫长那么久。当我们心情舒畅的时候觉得这一天过的太快了,希望这一天慢点过去,二十四个时辰都嫌过得太快。而当我们满心痛苦,愁肠百结,忧心忡忡的时候又希望这一天快点结束吧!一眨眼就过去了才好呢!十八年哪!六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在去岭主府之前不说每天吧,至少隔几天都能听到有人骂我,用肮脏难听的话攻击我,他们说的时候觉得挺高兴的,怎么会想到每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像一根毒针扎的我全身乃至内心都千疮百孔,造成我无法愈合的精神上的伤害。我是没长心,性格有点儿没心没肺,但不代表我真的没有心,我不是个傻子,他们说什么我不明白?我不是聋子,他们说什么我听不到?也多亏我没心没肺,要不这十八年来听了那么多风言风语不得把气死也得把我气疯!不疯都够另类了,天天吐血,没有人喜欢,我要是真疯了,别说别人,估计笨笨的富晓都不可能喜欢我了,冷一南更不可能。也是啊,我要是个疯子封继咕他就不会找我了,他不来找我是好事,我就不会认识冷一南,也就不会那么痛彻心扉。
但事情往往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好的一面自然也有坏的一面,坏的一面就是我遇不到冷一南就不会遇到我喜欢的人,而我又不愿意嫁给富晓,不愿意将就随便嫁给谁,那就有可能落到无人可嫁的地步啊!遇到他不是好事,如此心碎,遇不到他……哎?我怎么有遇不到他就无人可嫁的地步的愚蠢想法呢?他算什么?长的像个石头似的,还装模作样的喜欢穿白衣服,难看死了!二十岁的年轻男子不得长得眉清目秀,细皮嫩肉的吗?冷一南呢?看起来皮糙肉厚的,满脸的寒冰之气,一身的戾气,看着就让人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我真是奇怪,自己怎么就会那么轻易地,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喜欢上他呢?还喜欢的那么深,他对我那么不好,认识的时间又短,我居然也能奉献出自己的真心,和富晓认识十八年,他待我那么好,我居然对他视而不见,这不是不知好赖,这不是神经病吗?他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呢?就因为他为了给我采药几次险些丢命,就因为他熬药的时候割破了手臂用自己的血给我做药引,我就轻易地付出了一个姑娘的芳心,这未免也太傻了!富晓十八年来为我做的一切不比他少,至少富晓从来没和我吼过,也不对我发脾气,温暖如春的他不是比冷一南强的太过太多了吗?为什么就是脑袋不开窍不喜欢富晓,反而喜欢冷一南?
为什么?在没喜欢冷一南之前就有答案了,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以后的事,那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一个人,没有任何感情经历,空白一片的我竟然能说出那么富有哲理的一番话来,真不知道是该夸自己还是应该为自己的一语成谶感到后悔,我的嘴就是那么欠啊!拒绝就拒绝,说那些有的没的干嘛呢?早知道会有以后的事我就什么也不说,富晓问我的原因也不告诉他,说不定就不会爱上冷一南了。
那日冰冻的河边我对富晓说:“我不喜欢你,你是知道的,如果我答应嫁给你,对你,对我,都是不公平的。富晓,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是,我不能因为这个答应你。两个人在一起应该是互相喜欢,而不是谁对谁好。我喜欢他,他就是打我,骂我,我也喜欢他。”
打我,骂我,我也喜欢他?我原以为那只是为了治病必须嫁给冷一南又必须拒绝富晓说的气话,我凌莎莎虽然身患怪疾,但也不至于到喜欢打我骂我的男人的地步,就是这辈子都不嫁人也不能喜欢那样的人啊!那不是傻吗?那不是自讨苦吃吗?那不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吗?我一直都认为未来的夫君一定要像阳光一样温暖,说话温柔,没有脾气,偶尔拌嘴但不至于伤了和气,两个人快快乐乐,相濡以沫的过完一生,这才是我想要的。两个人在一起确实是应该互相喜欢,这句话说的没什么问题,但不是谁对谁好这话我是怎么说出口的呢?当时脑子是怎么想的呢?还傻到说他打我骂我我也喜欢他,被自己的命运虐了十八年还不够,还想自己的下半辈子也受苦,被自己的夫君再狠狠虐一次吗?只是那个时候被冷一南骗了的我以为自己真的快死了,不嫁给他便没有办法去寻凝血珠,太过于把生命当回事才会上当,才会落入冷一南的圈套,非他不嫁,不嫁活不下去。当富晓来找我的时候,问我为什么不嫁给他而要嫁给才认识了半个月的冷一南,我为了让他死心才会说出那些话来,如果我不那么说,富晓肯定会在我出嫁的那天来我家闹,和冷一南打起来。说那些话的时候可能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说出来的,只是为了能不再让富晓继续纠缠我,不再磨磨唧唧的问来问去,才会那么不加思考张嘴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