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们看上去好般配!”林初实诚的说。
余应辰睨她一眼,语气变冷:“哪里般配了?”
林初轻咳一下,低头喝杯中奶茶,没作言语。
气氛有点尴尬,余应辰缓了缓语气,继续说:“我有了女朋友,就不能跟你一起吃饭了?”
“不是啊,只是……”
“你约了人?”
“啊?”林初挥手否认:“没有,没有,没有约人!”
初始,余应辰就不赞同林初跟池南夕在一起,两人分分合合好几次,余应辰都看在眼里,如让他知道,林初此次来B市是为了池南夕,中午也约了池南夕,他一定很生气很生气。
“那就不要拒绝我!”
余应辰站起来,绕过白色的咖啡桌,拎起林初的双肩包,大步走向收银台,结账去了。
林初在后面追:“喂喂喂,把包还我,我包里没钱……”
对于每逢跟余应辰在一起,余应辰就帮她拎包这一举动,林初很不能理解。
女人背包就是为了图漂亮,就算包里什么也不装,为了搭配衣服,也会背一个包。
林初以前但凡背包跟余应辰出去,余应辰必定会帮她拿包。
一个大男人,拎着一个女式包晃来晃去,画面可想而知。
林初跟余应辰抗议过这个问题,说他不能以减轻她身上负担为由,剥夺她追求美的权利。
余应辰改正过一段时间,可是后来又不知不觉的犯了,林初问他这是什么毛病,他说:“给我在一起,我见不得你受一丁点的累!”
余应辰开车带着林初,到处找吃饭的馆子。
林初跟他说,随便吃点就行,不用大费周章的找吃饭的地儿。
余应辰说:“我们时隔三个月才重新聚在一起,第一顿饭意义重大,一定要吃顿好的!”
信誓旦旦的说吃顿好的两个人,开车开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进了大学城附近的一家沙县小吃馆。
点了两碗鸭血粉丝汤,三笼灌汤包。
这让林初有点好笑,几个月不见,余应辰抠门的本事更上一层楼了。
点的东西上齐,余应辰拿了一双一次性筷子,刮去上面的毛刺,递给林初:“还记得这家馆子吗?”
恩?
林初环视了一周这家小店,因为这家店开在大学城附近,前来这里吃饭的,大多都是周边的大学生,在一群青春稚嫩的面孔里,林初与余应辰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哦,不,林初今天穿的显嫩,是余应辰自己格格不入。
林初刚想摇头说忘了,脑子突然灵光一闪,拍着手说:“啊~~~我想起来啦,我在天籁拿的第一份工资,就是在这里请你吃的饭!”
这让余应辰很欣慰,往林初瓷白的小碟子里夹了一个蘸了料的汤包:“亏你还记得!”
那时候,林初刚来H市,伪装成普通家庭的女儿,没什么人脉,也没什么钱,多亏余应辰‘慧眼识英才’才让她在人生地不熟的H市站稳脚跟。
余应辰是她人生的第一个老板,更是她的伯乐,兼良师益友,可以说没余应辰,就没林初的今天。
林初一直都感恩余应辰的帮助与提携,在第一个月拿了工资之后,主动邀请他吃饭。
她是新人,怕影响不好,故意跑的远远的,在离天籁五百米的地方等余应辰。
她事先打探好了,余应辰回家就是这个方向,她就在这个方向的一个站牌下面守株待兔。
她伸手拦住余应辰的车子,当时余应辰正在打电话,被突然跳出来的人吓了一跳。
看清车前面的人是林初后,把她狠狠骂了一顿,说她脑子进水了,才会拦他的车。
林初很委屈,红着眼睛,低着头,等余应辰骂完了,气消了,她才怯怯的抬起头,弱弱的说:“老板,我想请你吃个饭,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林初永远都不会忘记余应辰当时的表情,像是他打人一顿,人硬塞给他几个枣,特别尴尬,特别……好玩。
然后,林初就坐着他的车,拿着手机看着地图,指挥着他来到这里。
请人吃饭,就请沙县小吃,林初起初也觉得太寒酸,但是她当时没办法啊,为了彰显自己已经长大,可以足够独立,她拒绝家里提供的金钱支援。
第一个月,她的工资不到三千,除去房租,水电费,各种杂七杂八,所剩无几。
所以,她必须勤俭度日!
所幸的是,余应辰并没有因为她请人吃饭,请的是沙县小吃而心生不悦。
他泰然的吃着小笼包,喝着粉丝汤,长辈似的教训林初:“你刚工作不久,花钱不能大手大脚,请人吃饭这种事,一个月一次就行,别太多,真正的友情不是饭桌上建立的……”
…………
“你当时的样子,比我爸还像我爸!”
林初在粉丝汤里加了辣椒,吃的满头是汗。
感觉到空气的凝滞,林初抬头看对面的余应辰,他垂着眼睛,盯着自己的大海碗,眸底有一丝暗色。
“我不是说你老,我的意思是……你说的话,我爸都没那么跟我说过……”
林以诚就林初这么一个女儿,从小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从来没有在金钱上限制过她。
林初这么一解释,感觉还是不太对,方要再解释的通顺合理一点,只见余应辰抬眼,淡笑着说:“林初,说实话,我这个人很无趣吧?”
眼底的深处,是一丝淡淡的薄凉。
林初怔了一下,赶忙摇手否定:“没有,没有!你是我见过的三观,性格最好,最上进,最靠谱的男人!”
“可……你不喜欢!”余应辰垂着眼睛,声音低低的,闷闷的。
林初筷子的里汤包‘啪嗒’一声掉进竹制的笼屉里,怔怔的看着余应辰。
余应辰抬起头来,林初与他的目光告短暂的接触,马上把头看向别处。
余应辰扬了扬唇角,带着几分苦涩,想要从容的吃东西,却发现做不到。
林初在他心里就是个死结,怎么解,都解不开。
索性放下手里的筷子,出了汗的双手,在笔挺的西裤上摩挲了几下,轻笑:“我是不是很自不量力?”
林初的真正身份没被揭穿之前,余应辰尚为自己农民的出身暗自菲薄,更别说现在,林初是堂堂市委书记的女儿,他呢?虽然凭着自己的本事,小有成就,但是把两个家庭放大一比,他与她差的,不是靠努力就能跨越的。
表面上风光无限,令很多人年轻人敬仰的余应辰,也有不为人知自卑黯淡的一面。
“老大……”
林初心里堵的难受,想说一句安慰余应辰的话,却说不出来。
她低头抠着指甲,透明的指甲油,被她抠出一小块儿一小块儿,露出本来暗哑的甲面。
两人都沉默着,冒着热气的鸭血粉丝汤烟烟缭缭,气氛一度陷入僵硬。
到了大学生中午放学的时间,原本清净的小店,一下子涌入很多年轻的笑脸,他们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两人之间的僵硬,瞬间被喧哗包围。
余应辰忽地发出一声嗤笑,恍若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林初说:“我们这是干什么呢!”
重新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汤包放进林初的餐碟里,催促说:“快吃,一会儿都凉了!”
林初抬眼看过去,余应辰脸色坦然,动作自在。
她轻轻的松了一口气,小声嘟囔:“好好的,乱说什么话,多尴尬啊!”
余应辰微微一笑,眼神澄澈清明:“我喜欢你,又没让你非喜欢我,你有什么可尴尬的?”
林初脸有愠色,夹起已给汤包塞进余应辰的嘴里,面目憎恨:“堵住你的嘴,看你还乱说话!”
余应辰边嚼着满口流油的汤包呵呵笑,眉眼舒展,笑容真切,他忽地就想开了,与其跟林初别别扭扭的相处,还不如坦白点,顺其自然。
她喜欢不喜欢他,是她的事,他喜欢不喜欢她,是他的事。
她有权利不喜欢他,他也权利继续爱慕她。
没人规定,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就一定要喜欢他。
也没人规定,一个女人不喜欢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就不能追求她了!
再说了,只要林初一天没穿上婚纱,他就还有机会。
怕什么,做不成情侣,他就林初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只要她不主动推开他,他有信心俘获她的心,一年不行,就两年,两年不行就五年,人生本是无趣,关键看你自己怎么过?
吃过午饭,余应辰提议到附近的大学校园走走。
吃饭期间,池南夕打了好几个电话给林初,做贼心虚,林初不敢当着余应辰的面接。
偷偷的给池南夕发短信,说自己跟朋友在一起,不能过去,午饭让他自己解决。
池南夕给她回了一条:“男的?”
林初:“嗯!”
然后池南夕就没再回信息,任凭林初连发了好久条解释与抱歉的短信,他都没有再回复她。
难道生气了?
一顿饭下来,林初非常忐忑。
此刻,余应辰提议到大学校园走走,她纠结万分,一方面想赶快见到池南夕,跟他解释清楚,一方面不想拒绝余应辰的热情邀约。
最后林初一咬牙,抬头冲着余应辰半是拒绝半是撒娇的说:“老大,我腿疼,走不动!”
余应辰过来看她的腿,挑了一下眉梢,好好的,怎么会腿疼?
“今天走了太多的路,累了!”林初皱着一张小脸,可怜巴巴的说。
余应辰怔了一下,轻咳几声,会错了意,带着几分拘谨,迟疑的说:“那……我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