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老爷子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气鼓鼓地说道,“你这话就不对了,这不显得我是世家里的奸细吗?你难道忘记了,我冯家也能够称作世家。”
他很自得。确实如此,冯家也是世家大族。
世代书香,源远流长。冯老爷子更是过目不忘,年纪轻轻就有了才名,为冯家再添了一些光辉。
慕凌轩轻声笑了,“冯老爷子,我知道你不是那么肤浅的人。你这样的人,特立独行,还在乎自己是不是叛徒吗?”
他放下了手中的钓鱼竿,悠然一笑,“皇上确实是懂我的,我自然是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只是宰相这个位子,我也是不甘愿坐的。因为太累,我还是做我的礼部尚书比较好,管管天命司仪,也很不错。”
他过着悠然自得的生活,早已经不愿意再去接受那些挑战。
他的心里,从来都觉得某些东西失去了意义。若是看一眼,心中会有不舒服的感觉。
慕凌轩见此,也不勉强。“冯老爷子确实是一个恬淡的性子,你放心吧,我也不会因为这件事情给你穿小鞋,让你礼部尚书都没得做。”
他哈哈一笑,开朗极了。“既然如此,那就谢谢皇上了。”
想到这中间的小插曲,慕凌轩的嘴角扬起。“你的父亲,可真是一个不省油的灯。幸好有了你,可以给他对着干。要不然我看他那么悠然自得的样子,肯定会嫉妒死。”
他是说心里的话。
正如冯老爷子所说,鱼儿虽然自然自得,但是却羡慕着他手中的鱼食。慕凌轩就是那条鱼。
“好了,我的好皇上,你就不要跟我家老爷子计较了。他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说话没个把门,从来都是想什么说什么。别人的话,他也不会放在心上,可以说是人见人厌,我有时候看到他啊,就会从心里觉得好烦好烦。”
他抱住头,装作很痛苦的模样。
“好了,我这一次找你过来,是想让你去同福客栈住几天。因为西境的人住在那里,你一直都在南岭,他们不认识你。这些人诡计多端,选在同福客栈必有蹊跷,你要多加小心。”
“同福客栈?”冯若风的表情有些不对了。他从小就跟慕凌轩一起长大,自然知道一些皇室秘辛,关于这同福客栈的蹊跷,他也是清楚的。
“好,我会过去的,也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他笑得极为开朗,嘴角有淡淡的光。
“有你去,我很放心。你比我那个不成器的弟弟好,他一直都惦记着那个叫若风的女子,明明人家都不喜欢他,但他还是痴心一片。”他说到这里,就摇了摇头,恨铁不成钢啊!
强扭的瓜,不甜!
他笑得极为肆意,嘴角有香香的味道。
他望着眼前的人,轻声说道。“你也许不知道,我想要的东西还要很久才会出现,你若是看到了,也帮我留意一下。”
他自然是指的那个人。
冯若风翻了一个白眼,虽然不知道这两个人之间怎么了,但是他在南岭就听到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
也真是的,都是身份高贵的人,也不知道收敛一点。
他脸上有了一抹戏谑。“皇上,你说这是不是一物降一物啊。你从小就横行霸道,跟个混世魔王是的。我们是打也打不赢你,说也说不赢你,只能够被你欺负。你看现在你遇到了一个女人,就将你治成这样,也算是报应!”
他说是这么说,但是心里还是充满了羡慕的。
能够遇到一个能够让自己牵肠挂肚的人,本来就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情 。
慕凌轩是何许人也,一眼就看出了他的羡慕。他推搡了他一下,呵呵一笑。“你也就不要再这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好好把握,你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好姑娘一定会看上你的。”
冯若风立刻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大声说道,“皇上,你终于看出我的优点来了。”
慕凌轩语塞。
某些人啊,真是太自恋了。
同福客栈是京城很有名的客栈,有名在它的独特。
这大安国的建筑结构大多是用木头做的。只因为大安国离山很近,北有大悲山,南有南岭,西有西境山区,各个都是出产明木的地方。即使是皇宫,也是用几个人都抱合不下的大树做柱子,只有这同福客栈是用石头。
这石头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花岗岩,结实得紧。
所谓过刚易折,很多人编出了一些层出不穷的说法诅咒同福客栈迟早要垮。但是过了这么久了,同福客栈好端端的耸立不倒。
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一道风景。
走进同福客栈的大门,就能够看到一个水帘,那水帘是从琉璃瓦上下来的,在太阳的映照下,能够看到彩虹,吸引了不少姑娘小伙子来这里看浪漫。
走过水帘,能够感受到凉丝丝的水珠锁在脖子上,很水很嫩。在夏天是一种享受。
那盛放的紫藤花热烈地开着,极美,令人应接不暇。
那吃饭的石桌就摆在紫藤花下,配上精致的碗碟,即使花掉下来也不打紧,反而是一种雅致的美 。
这个院子四周都用极细的纱窗围着,茜色的,一点飞虫都没有。这在夏天来说是少有的。因此这同福客栈生意盈门。
不过越是这样,同福客栈越是挑客人。
衣衫不整者,不接待,因为会污染同福客栈的一草一木。口出狂言者不接待,因为这样的人容易惹祸生事,给客栈带来不幸。身体孱弱者不接待,因为会影响到其它的客人。
这种种规定虽然显得不近人情,但大家对同福客栈的风评都很高。门槛越是高的地方,就越是会有很多人想去体验一番,感受一下乐趣。
听说这皇都里好些人都将同福客栈的规矩当作择婿的标准,连这个都做不到的人,根本就不配称为托付一生的人。因此很多男子,也以经常出入同福客栈也证明自己的家世背景。
他的眼睛都有一种应接不暇的感觉,脸上噙着满足的笑意,东看看、西看看。
很多女子从他的身边过,都用团扇掩唇,发出笑声。
他有些奇怪,第一个这么做也许是偶然,接二连三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必然是有蹊跷了。
他好奇之下拦住了一个女子,搔了搔后脑勺,有些害羞地问道,“请问你知道她们为什么都这么对我笑吗?”
他做了一个掩住脸的表情,一脸疑惑。
那女子用团扇掩住脸笑了,娇媚风流的眼睛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轻柔地说道,“奴家听说很多长相英俊的男子都来这同福客栈找生意,不知道公子价值几何啊?”
冯若风真的会被气死,这些人,竟敢这么想自己!
他嫌弃地看着那女子,很生气地说道,“你给我走开啊,你这样的女人,连本公子的一根毫毛都碰不到。”
这些人,竟然将他当成那种不入流的货色,真的是其心可诛。同福客栈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他不是。
大安国的女子,说到底还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都是要听别人的话的。但有些人的话很难听,也就不想听了。
那些身在望族的女子,也不能够轻易和离,只能够在外面找找消遣,因此才会有男人也要揽客的理。
那些男人都是温柔至极的男人,长得极为妩媚,会说好听的话哄女人开心。这一点体贴,是很多身居高位的男人做不到的。
这对那些受到冷落的女子来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冯若风见那些嗤笑的女子将自己当作那种人,心中很是愤恨。他故意将自己的玉佩露出来,显示自己的不凡。
也有不少女子在后面议论,“见他穿得如此不凡,想必所费不菲。”
“哎呀,你管那么多干嘛,出来卖都有一个价。虽然他长得挺好看,但打扮得这么好,也不过是想将自己卖出高价而已,你也不要太过认真了。”
冯若风听到这些话语,内心深处是觉得极为气愤的。但是他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跟这些人计较。
走过了外院之后,就来到了内湖。
这里叫做明若湖。
湖有十亩,在皇都豪族的宅子中算不上最大,但胜在雅致。每一处都匠心独运,却不造作。那垂柳和开放的草花,都是有讲究的。但呈现出一种野趣,极为难得。
他走在青草地上,感受着草的柔软,看着湖面波光粼粼,赏着近处的垂柳拂过水面,有一种柔软的美好。他见到之后,心中也觉得很是平静。仿佛受到的很多打击都能够很容易消失,那些东西也是过眼云烟而已。
人生何其长,不必太过在意眼前的一些苟且。
人最伟大的不是看到希望才前行,而是在绝望的时候,也能够给自己点亮一盏明灯。
他福至心灵,盘腿坐下,对着这粼粼湖波,开始修炼起自己的内功心法来。
这时,笑声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