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回到学校的时候,阿碧几乎已经成为全班女生的传说了,听说点翠坊里的混血帅哥送了她一支名贵的翠羽簪子,还听说那个男人其实是在追求阿碧……
看到千寻,被围在女生中间的阿碧拨开人群笑意盎然的走了出来,在她挽起的发髻上确实戴着一支精致的发簪,将原本就很秀气的阿碧被衬得更是光彩夺目。
“千寻,说好一起去逛街的,你怎么没出现啊?”
“对不起!我忘记了……”千寻吐了吐舌头,抱歉的回道。
阿碧看起来心情极好,耸耸肩道:“算啦,下次可不许再我放鸽子了哦!”
千寻忙不迭地乖乖点头,余光却瞥到阿碧的脖颈上有一小片晶亮的蓝色,像是被簪子上的羽色沾染,但看起来并不是正常的颜料掉落……更像是从皮肤下生长出来的。
而在那支簪子明蓝流丽的纹理之中,阿碧仿佛变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善坊。
君妄莲坐在树枝上打着盹,挂在他腰间的青瓷小葫芦正斜斜的从树枝上垂下来,里面的琼浆玉酿不紧不慢的滴进了苏明眸的茶中。
苏明眸并没有理会。
新做好的几把伞安静的晾在阳光下,橘黄色的光透过伞沿,在庭院的地上绘出了一幅又一幅的湖光山色,随着时间的流逝,光缓缓变幻着角度,透过色彩明艳的伞台,将整个庭院带入了走马灯一般的奇妙光影世界。
苏明眸的面前放着一个白色的瓷盘,里面装着透明的不明液体,液体里浸泡着一张纸,他用镊子夹着白纸来来回回的翻着那张纸,上面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
“苏老板,你在干什么?”君妄莲一个翻身,差点从树上掉下来。
苏明眸的面容在光影变幻中显得越发清俊,他细白的指尖一顿,镊子里的纸随即又轻柔的沉入了液体里。
“我在修复一张照片。”
君妄莲“咦”了一声,问道:“照片?什么照片,苏老板你那么土气居然还会修照片?”
苏明眸温和一笑,“说起来,我没记错的话君大公子是活了近千年的吧……难道这么多年,你连修复照片都不会?”
“是了是了,这些旁门左道我是怎么也比不上你的。”君妄莲笑吟吟的打着哈欠,“不过你怎么突然想起来修照片了,什么照片这么重要?”
“几十年前的照片了,最近要去见个老朋友。”苏明眸将显影液里的照片翻了翻,那张照片因为年久,上面的影像已经被磨成一团模糊的灰色,似乎不太能修好了。
君妄莲却闲闲的重新翻身睡了下去,声音里却是幸灾乐祸的笑意,“我说,苏老板你不会不知道弄照片要到暗室里的吧?修不好的话重新洗一张不就行了。”
苏明眸的手一停,他闭目摇了摇头,随即起身收拾好桌上的东西,“多谢。”
君妄莲笑嘻嘻的看着他的消失在庭院的背影,仰头喝了一口青瓷葫芦里的酒……他一愣,看了看空空的酒葫芦,又看了看大树下苏明眸留下的那杯茶,心疼无比。
苏明眸离开不久后,千寻就推开了善坊的门。
“君妄莲,我们去万凰翎羽楼吗?”
万凰翎羽楼内,名叫“清辉”的老板坐在太师椅上,肩膀上的翠鸟宝石般的目光盈盈流转,他细细抚摸着手上翠蓝色的簪子,这支簪子和其他不同的是,它上面的翠羽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异色,若金、若华、若情人的眼眸,暗淡而其丽自现,低调而夺目耀人,这是由一只独一无二的翠鸟身上最绚丽的羽毛所制成的绝世珍品。
千寻进来的时候,清辉手上的簪子忽地翠亮一闪,随即却又掩做了暗色。
清辉抬起头来,碧绿的眼睛里似乎点缀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羽毛,他看着门边的千寻浅笑道:“你好,我最尊敬的客人。”
千寻从没有见过像他这样的人,深邃的五官绝美,古典的气质典雅,碧色的眼眸妖异,深红的长衫穿在他的身上毫不违和,就像是一杯英国的贵族红茶中混入了中式的美味,甜美而魅惑,高贵而韵致。
千寻看了清辉许久,最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你好,那个,我想看一下饰品。”
“请随意看。”清辉温和一笑,而肩上的翠只是鸟盯着新来的客人,一言不发。
手上的青瓷小葫芦里有东西不安分的动了动,千寻低头,是君妄莲的声音,他隐匿在小巧的葫芦里悄声道:“那双绿眼睛和肩膀上的怪鸟……看起来他比首饰屋里描述的妖怪老板更像妖怪呢!”
千寻抬眼看了看清辉肩上的翠鸟,被那寒气森森的眼神吓了一跳。
清辉伸手抚摸着翠鸟的羽毛,不动声色的安抚着它,然后拿起手上那支绝世的翠羽簪子对她道:“这是本店最近新来的货,我想客人你看了一定会喜欢它的。”
千寻眼睛微微一亮,那的确是一支极美的发簪,羽色独特而鲜活,与镶嵌在一起的玉兰花简直是浑然天成,魅影般的色彩,每一个女孩见到都会疯狂的爱上它。
“这支簪子的名字是‘平安’。”清辉满意的浅笑,声音里带着诱惑的玫瑰花香,“说来还有一段故事呢。”
“什么故事?”千寻看着那支“平安”,不知是被这美丽的簪子迷住了,还是清辉的声音?
“听说百年前有位大户人家的小姐爱上了自家的长工的儿子,两人相约在第十三夜私奔,只是到了第十三夜,那长工的儿子却没有如约到来,小姐十分伤心,最后只能回家了。在那之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你知道,那位长工的儿子结局是什么吗?”清辉笑问。
千寻摇了摇头,手上的“平安”闪现着奇异的光彩。
“长工的儿子其实已经活活被小姐的父亲打死了……原来小姐的父亲早就知道了一切,为了阻止女儿犯错,最后不惜打死了长工的儿子。许久之后,小姐郁郁寡欢生下了重病,临终之前手里紧紧地握着情人送的发簪,在小姐死后,仆人竟看到一只翠鸟飞入了那位小姐的怀中,并且用尖利的喙刺进自己的脖颈,死在了小姐的尸体之上,而它的羽毛掉入小姐手中的簪子,居然完美的嵌入了发簪之内……有人说,那只翠鸟就是死去的长工儿子,他从冥界而来,只为与心爱之人死在一起。”清辉拿起那支簪子,淡淡道来。
千寻一愣,“这就是故事里的那支簪子?”
清辉微笑,“因为是来自冥界的翠羽所制,所以发簪才这样美的无可比拟,讽刺的是,背后的故事如此悲剧,它的名字却叫做‘平安’。”
“我宁愿相信故事只是为了点缀发簪而编的。”千寻神色黯然,显然并不喜欢他所讲的故事。
清辉低头笑得礼貌而温和,“若是不弃,就请客人收下这支‘平安’吧。”
“唉?”
“小店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这些簪子并不会明码标价,只要是遇到有缘人便可以带走任何一支簪子。”
君妄莲一听有东西送,笑吟吟的敲了敲小葫芦轻声道:“小寻不要发愣,快点拿着赠品走啦!”
千寻看着那支魅惑的“平安”,也不再多言,“谢谢。”
送走千寻之后,清辉的微笑讳莫如深,他自言自语般道:“苍术,遇到了一个大猎物呢。”
“我看可不一定,我亲爱的父亲。”回答清辉的是他肩膀上的那只翠鸟,它声色如少女,眼神却依旧是寒意森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