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末年,国十六,局势动荡,吴国因国君软弱无能,节节败退,亡国。后改朝换代,更国号魏,驻扎在京。
在距离京城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神秘的民族,叫万默族。它的名字如它的生活一样沉默而又神秘。
每一个古老的民族都会有一个古老的传承,而万默族的传承便是下蛊。
民间传言,万默族蛊术天下第一,万默族的族长风华绝代,行走过处银铃作响,心术不正之人就会被这铃声扰乱心智,最后变疯变痴,但是没有人见过,也没有人领教过,又或许,见过,领教过的人都已经丧命。
多数贪图美色之徒也被这神乎其神的传说吓得望而止步,所以,一整个民族都笼罩着神秘的色彩,传言也更多的被赋予了神话色彩,被当做茶余饭后的闲叙流传民间。
万默族的族长确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虽不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天真烂漫,眉眼清澈。却是风华绝代,勾魂摄魄。她是个背负着使命的奇女子,她的使命便是守护这古老而又美丽的家乡。
一身孔雀翎毛做成的衣服,脚踝上叮当作响的银铃便是冷情凋的独有标志。由此可见,民间传说也并非都是空穴来风。
你也许会奇怪,一个弱女子怎么会保护得了全族人民的安全。
冷情凋是一个种蛊人,一个慧根及深的种蛊人,据说她种的蛊无人能解。
她一生未嫁,传言是族中规矩,种蛊人难有情缘之说。她只有一个徒弟,叫黎汐笙。
汐笙是个善良的孩子,经常帮山上的小动物疗伤。也正因为这样,冷情凋从来不教黎汐笙种蛊之术,只是教他拳脚功夫和占卜之术。
虽然冷情凋很想要一个传承她种蛊之术的弟子,但是汐笙那么开朗善良,她不想毁了这份美好,又或者是她觉得黎汐笙根本就不是一个有慧根的种蛊人。
“师父,你项上的白骨链真好看。”
小时候的汐笙最爱在夜间,躺在冷情凋的怀中,借着月光,看师父骨链上缀着的蓝色宝石发出幽幽的蓝光,透着一缕惨白。
骨链确实甚是精致,那根串着珠子的黑色细皮绳结实细腻,可能是因为戴在脖子上多年,白骨那串白珠子和蓝宝石之间的空隙处都已微微发亮。
多颗白骨被打磨成不规则的形状,与泛着蓝光的宝石间隔穿在皮绳上,皮绳上,每三指宽的距离都有一个长三角形状的瓷片点缀着,那瓷片上了一层很好看的釉,古铜色,在月光的照应下泛着寒光,那白骨珠子上有几个不太显眼的小洞,有风吹过的夜晚,冷情凋的链子总会发出呜咽的响声,听起来很是凄凉,像是人的哭声。
冷清凋链子上发出的光感觉很冷,黎汐笙若是看的太久,便觉得浑身凉意袭人,不觉得搓了搓微微有些发寒的手,悻悻的把目光转向别处。
“师父,你为什么要让汐笙叫你师父而不是娘亲,族里的阿婶们的孩子都是管阿婶们叫娘亲的,为什么我不能。”黎汐笙歪着小脑袋瓜问道。
“因为我不是你的亲生母亲。”“那我的亲生母亲是谁呢?”小汐笙一脸好奇。“你的亲生母亲是神灵,是她用莲叶把你从河水中送到我这里,所以你是特别的孩子。”
“那神灵是什么样子的呢?比师父还要美吗?”小汐笙似乎不依不饶。“是,比师父要美上一千一万倍。”冷情凋的目光深邃幽静。
“那我的神灵母亲会回来看我吗?”黎汐笙似乎对母亲这个词充满了期待。“汐笙,和师父在一起不好吗?如果你的神灵母亲来看你就要把你带走,那你会跟她走吗?”
“那汐笙不愿意,汐笙要永远跟师父在一起。”汐笙紧紧的抱着冷清凋,仿佛抱着她的整个小世界。
“好了,快点去睡。”每天晚上,汐笙都会在冷情凋一遍又一遍的催促中不情愿的睡去。
万默族的夜总是寂静的,只听得见虫鸟窸窣的声音,合着满天的星辰,此番景象,美不胜收。
“汐笙,你昨日下在山上空地种下的花籽被雀鸟啄食干净了。”一大早,同族的玩伴逸尘便跑到小汐笙的家里大喊大叫。
原因是黎汐笙昨日和逸尘吹牛,说近日种下的花籽,明日便可以漫野鲜花烂漫,烧饼便听信了黎汐笙的话,一大早就跑去那片种花的空地。谁知恰巧碰上无数鸟雀,把黎汐笙的花籽啄食了个干净。便想着赶快跑回来告诉黎汐笙,两人好一起上山找这淘气的麻雀为这些花籽报仇。
原本还睡得迷迷糊糊的黎汐笙一下子清醒了起来,速速穿好衣服和逸尘向山上奔去。
看见被刨的坑坑洼洼的空地,黎汐笙叹了口气“可惜了这如画的美景,竟被这群雀鸟毁了。”
“算了汐笙,今日开花未果不怪你,我们的赌约被这一群雀鸟毁了,你的那个弹弓我也不要了,当我们平局如何?”
“好。走,逸尘,去我那里吃早点吧,我师父的厨艺可是上成的。”
“族长,今日我与汐笙打赌,却被一群雀鸟毁了赌约,不然我必定把汐笙的弹弓赢到手。”逸尘的小嘴塞得满满的。
“是吗?什么赌约。”
“昨日,汐笙在山上空地处种下许多的花籽,与我打赌明日山上定会开满鲜花。可是今日清晨我去山上,却看见所有的花籽都被雀儿吃光了,当真可恶。”
“汐笙,你昨日中的花今日就可盛开?你用的什么花籽这样神奇。”
“师父,我昨夜占卜过了,昨日所说之事定能灵验十之八九,所以我说今日开花,就一定能开花。”
“汐笙,吃过早饭不要出去乱跑,去把占卜之术勤加练习。”冷情凋摆出一张严肃的脸说道。
“族长,我和汐笙今天约好去山上抓蚂蚱的。”易辰吞吐着说道。
“逸尘,大长老教你的碧凌剑法练的可好?会了几成了。”
“嗯,族长,我吃饱了,先走了。”逸尘匆匆离开,害怕自己和汐笙一样要练习一天,那样山上的小蚂蚱们该有多寂寞。
“不够兄弟,今后有什么好事,定是不能同与你分享的了。”黎汐笙看着跑的比兔子还快的逸尘说道。小小年纪,倒是也晓得义气二字,着实是难得的。只不过,孩童间的玩笑,有几分是信得过,几分是信不过的,年幼时光浅,莫负朝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