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可笑的爱情誓言
金屋藏娇2017-06-21 17:152,215

  @菲比熏肠:【菲比:本喵要代表月亮消灭许晨昏!臭小子别让本喵再遇见,不然见一次,猫爪伺候一次!熏肠:见主人为情所困,我难过得饿瘦了,最近每天都少吃一两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句诗是我最近新学的,不过我还不懂它的含义,看来得去找一只母狗谈谈恋爱了!】

  ——菲比熏肠新浪微博

  Chapter 011

  时间渐渐流逝,沈嘉莹在被窝里熬到了十点,终于憋不住换了一身衣服,套上雪地靴,匆匆下了楼。

  刚走到室外就被一股迎面而来的寒风吹得瑟瑟发抖,她裹紧羽绒服,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许朝暮的车旁,抬手敲了敲他的车窗。

  车窗缓缓下降,露出许朝暮神色冷淡的侧脸,“舍得下来了?”

  “许朝暮,你有完没完?展会已经开场了,你该死心了吧?我说不去,就是不去。你别在这继续浪费时间了,大冬天的这样熬着有意思吗?”

  许朝暮对她怒气冲冲的模样视若无睹,语气依旧平淡无波:“展会晚上七点闭馆,在闭馆前我都会在这里等你,晚一点去,不妨事。”

  沈嘉莹气得跺脚,“有病!懒得理你!”她又跑回了房里,心里却实在不舒坦,她相信许朝暮绝对会说到做到。

  真不明白哪里得罪他了,非要与她对着干!

  又过了两个小时,沈嘉莹没忍住,再次跑下楼敲了许朝暮的车窗。

  “跟我上楼!”她黑着脸,气冲冲地扔下一句话,转身就走。

  这回许朝暮倒是听话,半句都没有多言,就跟着她上了楼。

  沈嘉莹做好的四菜一汤已经摆在了餐桌上,正冒着袅袅热气,饭菜香四溢,引人垂涎。

  她给他盛了一碗米饭,“啪”的一声重重地放在他的面前,气势汹汹道:“吃饭!”

  许朝暮看着面前正冒热气的米饭,忽地笑了,“既然不忍心,为什么不跟我去展会?”

  亏他还笑得出来!沈嘉莹狠狠瞪了他一眼:“我是不想看到你死在我家门前!还要费劲为你收尸,多麻烦!”

  许朝暮端起饭碗,用筷子夹了一块话梅排骨放到嘴里,入口咸甜适中,还有话梅的清香,肉质酥嫩,口齿留香。美味得让他还没吃完第一块,就想着第二块了。

  “没想到你的厨艺居然不错。”

  沈嘉莹不屑地嘁了一声,“我爸妈在我高中毕业后就移民去了澳大利亚,我一个人生活至今,动手能力自然不弱,哪像成天和父母住在一起的人啊。”

  许朝暮抓到了话中重点,直接问道:“父母移民,你怎么没跟去?”

  “我是为了……我不想去澳洲……不可以啊?”沈嘉莹猛吞了一口米饭,胡乱搪塞道。吓死她了,刚才差点把真实原因脱口而出。

  许朝暮突然觉得嘴里的话梅排骨都失去了口感,味同嚼蜡。他放下碗,严肃地看着她:“为了他吗?”

  “啊?哪个他?”

  许朝暮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不容她逃避,“许晨昏。”

  闻言,沈嘉莹手一抖,差点打翻饭碗。她眼中慌乱的神色已经出卖了她,让他肯定了他得出的答案。

  没等沈嘉莹回答,他又继续问:“今天下午约的人,也是他吗?”

  沈嘉莹也吃不下饭了,她放下碗,叹气:“你不是对我的秘密没兴趣吗?”

  “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我可以不过问。但你现在显然没做到。”许朝暮为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有他自己清楚,他试图控制情绪,不去插手他们的事,但理智与情感往往不在一个频道上,他也是普通人,拥有七情六欲,也会有失控的时候。

  沈嘉莹上次说想瞧一瞧他失控的样子,其实他现在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冷静,只是她不知道罢了。

  “好吧,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没错,我下午要去见的人就是他。你很聪明,什么都猜对了。现在满意了吧?”沈嘉莹破罐破摔,反正她最狼狈的一面许朝暮都见过,她也没什么好顾忌的。

  许朝暮很想对她说“不要去。”但真正张口说出来的却是:“我送你去。”

  他知道,不去见一见那人,她不会甘心,她爱了这么多年,再渺小的希望放在她的眼前,她都会奋不顾身飞蛾扑火。

  一路驱车来到魔都她最为熟悉的甜爱路,过去的几年里,她不知道多少次来这里徘徊等待,妄图再次见到许晨昏。

  许朝暮本想两点准时将沈嘉莹送达,但她坚持要早来半小时,他无可奈何只得照做。

  沈嘉莹打开车门准备下车的那刻,他突然握住她的手,“有什么事打我手机,我可以过来接你。”

  “许朝暮,我发现你表面冷漠,内里却是一个十足的烂好人。表现得凶巴巴的,心肠倒是比谁都软。你不用担心我,我不会有事的。”沈嘉莹冲他笑了笑,径自下了车。

  虹口区的甜爱路被誉为魔都最浪漫的街道,道路两侧由二十八首中外著名爱情诗篇组成浪漫的“爱情墙”。路旁围墙以黄砖砌成,砖墙上有数不清的情侣留下的爱情宣言。许朝暮看着沈嘉莹一步步走到砖墙旁,视线在墙上细细搜寻着什么。

  沈嘉莹当年也如身边一对对小情侣般,买了一支金色油漆笔,与许晨昏在砖墙上写下属于他们的爱情誓言。她几乎每个月都会来这里看一次,生怕后来者将他们的名字覆盖掉。

  她很快就找到了有些褪色的字迹,幸好当年用的是油漆笔,不至于耐不住日晒雨淋。她抬手轻轻抚摸两排字迹,上面那排行书是许晨昏写的,字体苍劲有力,气度不凡。下面那排娟秀的簪花小楷则是出自她的手。

  【我愿与沈嘉莹共度余生,爱她、护她,不离不弃。许晨昏】

  【我要一辈子牵着许晨昏的手,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沈嘉莹】

  不离不弃?多么刺眼、多么可笑的誓言。没到死亡,他们就早早分开了,她想一辈子牵着他的手,他却没给她这个机会。

  不知在原地站了多久,墙上突然又多了一只属于男人的手,沈嘉莹一惊,回过身,恰好撞入男人的怀里。

继续阅读:第十二章 起点亦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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