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不答应,那我就下圣旨,让你娶十个女人,我相信这尧国愿意嫁给你这丞相大人的女子,那可是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呀!”南宫权贼笑着看着贺景胜,他就不信这小子不屈服。
谁都知道这小子那可是个十足十的情痴,心中想得念的,可都是十年前,有一个女孩子救了他。至于长什么样子,是谁?哪里的?他一概不知,只知道那女孩子胳膊上有一颗血痣。
“南宫权,你不要太过分!”贺景胜站起来,一脸气氛地看着这个家伙,这么多年的朋友,他每次都用这一招威胁,实在是太可恶了。
“景胜呀,我这可都是为你好,你说你吧,那个女孩什么样子什么名字,你都不知道,这要怎么才能找到人家嘛!你可得早点传宗接代,否则你们贺家的香火就断了!”南宫权就是喜欢看见贺景胜炸毛的样子,这才是正常的人。
“我的事情,你不用管,再过半年,就是四年一度的天授大比,到那个时候,你不就可以看见窦君琦。”贺景胜绝口不提自己的事情,那是他心中这辈子唯一的美好,是绝对不会拿出来与人分享。而南宫权知道这个,还是在灌醉他之后得到的。
半年后,南宫权皱着眉头,这个时间似乎太久了。
“我会每天将她的消息都告诉你,你也可以再加派人过去。你放心,就她那个样子,短期内是嫁不出去的。”贺景胜对那窦君琦也多了几分好奇,能够让南宫权这个唯美主义者念念不忘,究竟有着怎样的本事呢?
“好吧,好吧,我暂时考虑一下!”南宫权开始烦躁,还得等半年才能见到她,这绝对不可以。但是要找个什么机会去呢?
这尧国不能丢下来不管,虽然目前国内再次陷入平静,但是不排除他这一出去,就会动荡,所以还是要想个好办法。
贺景胜看着皇上,暂时地安定下来,于是乎就松了一口气,每日面对这样的皇上,那可是累死个人。
当然这尧国的后宫,也是掀起一番风波,因为皇上自从打战回来后,就再也没有找过人侍寝,似乎看见她们都是皱着眉头。
这些妃子们都在猜测皇上一定是在外面有人了,一个个地吩咐家里开始探查。特别是那些还未有孩子的妃嫔们最为紧张。
而有孩子的妃子们,却是欢喜的,只要少出现几个皇子,他们的儿子几率就会大很多。
当然这些事情,南宫权就算知道,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他现在压根就没有立太子的打算,更何况这些孩子没有一个现在看起来还不错的。
成国工部,窦君琦休息了三天,不得不来上班。看着那一堆资料,每天翻着,然后喝茶。这日子都淡出个鸟来,但是看着那些个长胡子老头,还有一些明明很年轻却很迂腐的人。一个个都逼着她,连个说话,调戏的人都没有。
而那个三皇子南宫安倒是每天都来,更是送了不少东西。可是窦君琦半点兴趣都没有,不是花,就是珠宝,要不然就是胭脂水粉。
他那只眼睛看见她喜欢这些东西呢?
真是烦躁,于是窦君琦翘班了,皇宫后面就有一片皇家的狩猎场,带着特制的袖箭,她准备打几只野味,改善改善生活。
现在在京城,什么都好,可是就缺少了当初在谷中的那些野味。窦君琦尤其爱吃虎肉,她不是动物守护者,更不是食素者。
再说这个时代老虎伤人太多太多,所以吃老虎也是救人。
窦君琦在林子里转悠了半天,这打老虎的愿望落空了,因为这片皇家狩猎场根本就没有大型野兽。出没都是兔子和狐狸,连只鹿都没有看见。
无聊,真是太无聊了。
一只山鸡飞过,窦君琦一个短箭射过去,快步跑过去,却发现山鸡身上两只箭,该死的,谁跟她抢猎物。
“放手!”窦君琦正拿起来的时候,一个男声闯入进来。
“是我的,凭什么放手!一个大男人,打只野鸡好意思吗你?”窦君琦看着来人,二十多岁,那吊儿郎当的样子,足矣见得也是皇家中人。
“爷就喜欢吃野鸡,你管得着吗你。再说你这样的丑女子还好意思往外跑,这长得丑吧,不是你的错,可是你却出来吓人,这就是你的错!”南宫晟看着窦君琦那张脸,就知道她是谁,试问京城谁人长得最丑,这三岁小孩都能够回答出来。
小孩夜哭郎的,只要喊一句窦君琦,那立马就能止住啼哭的。
“你的箭射中的是翅膀,而我射中是大血脉,你说这野鸡该是谁的?”窦君琦将他的箭拔出来扔到一边去,想在她嘴里夺食,门都没有。
南宫晟看着窦君琦扬长而去,气得肺都要炸了。
跟在那女人后面,看着她究竟怎么处理这野鸡,他就不信这窦君琦还能做出比他更加厉害的野味。
窦君琦掏出匕首,非常熟练地剥皮去掉内脏,掏出身上的水袋将野鸡冲洗一遍,用盐巴均匀地在鸡肉上揉捏了一会。这才开始串好,点火烤。
她身上带着的调味品可不少,这可不是特意准备的,而是常年的习惯。无论在什么恶劣的情况下,她都能够生存下去。
香味慢慢地传出来,窦君琦开始撒上胡椒粉,还有酱油等。窦君琦在吃方面可是不会亏待自己的,要做就做得最好。
南宫晟一开始还能够坚守,可是闻着那越来越香的味道,慢慢地就忍受不去,凑过去。
“喂,丑女,那只鸡翅膀是我射到的,那个应该归我!”
窦君琦不理睬,转悠着烤鸡,她的东西可得看心情。
“你那处理的手法和我差不多,真是漂亮,我叫南宫晟,我们交个朋友呗!我这里还有美酒,我们可以一起来点。”南宫晟将酒袋子打开,摇晃着,让香味飘出来。
一种类似竹子的清香,又带着酒的醇厚,这确实是好酒,难道是传闻中的竹叶青。
“几年的竹叶青?”窦君琦好酒,而且是千杯不醉,曾经也想醉过,可是一次都没有成功。
“你这鼻子够厉害,还是第一次有人能够猜出来我这是竹叶青,这是五年的。看在我这么有诚意的份上,你那只鸡是不是多分一点给我!”南宫晟立刻将窦君琦看做是知己,因为这竹叶青是他亲手酿造的,这市面上有一点,那都是他心情好放出去的。
“一人一半,你那酒也得分我一半!”窦君琦掏出酒袋子,将里面原来的酒全部都倒出来。
“十年的女儿红,你就这样浪费了呀!不过我喜欢!哈哈!”南宫晟接过酒袋子,先倒出一点竹叶青,将窦君琦的酒袋子晃了几下,倒出去。
然后才重新装酒,只有这样才能够让酒的香味保持住,否则掺杂了其他的酒,那么竹叶青就会失去原来的味道。
“安王爷,给!”窦君琦也没有扭捏地装作不知道,既然他都报出了名号,再装下去就没有意思了。
“窦君琦,请!”南宫晟立刻就哈哈大笑起来,这个女人他喜欢。
一人一只鸡腿,然后喝着竹叶青,这真是人生的一大快乐之事。南宫晟和窦君琦两个人交谈也非常愉快,不涉及政治和国家,只谈着天下奇闻,和江湖八卦。
“不准再叫我王爷,就叫我南宫晟,这名字取来就是给人叫的,否则要取名字干嘛?”南宫晟一直远于朝堂,这踪迹也是难寻的,好多人根本不知道这安王合适出现,何时消失。
“可以,南宫晟,你怎么在这里?真是难得,难得,何时再送我十斤竹叶青,这酒不错!”窦君琦越喝,越觉得这唇齿之间都是竹子的香味,这酒也只有眼前这一味,能够酿造出来。以前她喝的那一点,和现在这个,那是绝对的小巫见大巫。
南宫晟一愣,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猜出来,这酒是他做的。
看来这窦君琦真是不简单,这样的女人,他喜欢,更喜欢了!“你怎么就能猜出来,这酒是我造的,十斤没有,最多给你五斤。我这里存货可是不错,要都被你这样喝下去,我可是穷了!”
“好的,够朋友。看在你这么够意思的份上,我也不能小气,给你这个!”窦君琦咬着牙送出了一包肉干,那可是正宗的虎肉做成的肉干,其中的复杂程度就不说了,关键这虎在这里压根打都打不到。
南宫晟接过那一包东西,打开一开,是一块块颜色暗沉的东西,“这是吃的吗?”闻起来非常的香,可是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些,也不能贸然往嘴里塞。如果不是吃的,那岂不是糗大了。
“恩,好吃的!”窦君琦点点头,她这存货可也是不多,但是多交一个朋友,更是为了那日后的竹叶青,她忍了。
大不了以后再催着血,煞带着血煞门的那些人去远一点的山谷训练几天,然后多打一些老虎,鹿,等等好吃的肉回来。
南宫晟塞了一颗到嘴里,立刻眼睛都亮了。这味道简直太好了,虽然要费力气,可就是这样有嚼劲,才更有味道。这玩意真是太珍贵了,再配上几口酒,那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呀!南宫晟发誓以后一定要黏着窦君琦,说不定能吃到更多的好吃的。
窦君琦不知道,就这样,一个吃货就永远跟在了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