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声如沸,喧于草丛间,如细碎的冰屑。
这是秋尽时的圆月夜。明崇俨看着兀立在荒坟间那一排排桑树,心中也不禁有了一丝寒意。
桑树不能长得太高,因此每年都要修剪,年积月累,断口虬结如拳,映着银白的月光,宛如鬼怪的手指。这个身着白衣的十二岁少年虽然已经看惯了这一切,但每次来的时候,心头仍有抑制不住的恐惧。
这块桑田中的桑树种植得稀稀落落,大概也是因为田中起了好几座坟吧。只是与旁边的田地有些不同,这片田中草长得极是茂盛,即使已至深秋,草色仍然青翠如滴。
在田中心,有一座坟。
这座坟比另外几座都要大一些,只是同样破败不堪了。在坟顶,放着一个朱红色的木匣。为什么师傅把那东西放在田里?明崇俨抿了抿嘴唇。虽然只是一块平平常常的桑田,却似乎有着奇异的力量,如果贸然进去,只怕会出什么意外。可是不论怎么看,还是看不出这片田有什么危险。
明崇俨,洛州偃师人,其先本为平原士族。虽说是士族,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豪门,只有五世祖明僧昭有些名望。明僧昭本是隐士,字山宾,隐居于润州栖霞山,南齐永明元年奉诏出仕为国子博士,史称“明征君”。
与学问相比,明僧昭的名声更多的来自于他的信仰。南朝诸帝好多都笃信佛教,明僧昭也一样,曾舍田宅为佛寺,而这佛寺就是后世有名的栖霞寺。只是到了明崇俨父亲那一代,先祖的声名已经无助于仕途了,他的父亲明恪只是大唐帝国的安喜县令。
大唐幅员辽阔,当时全国有三百五十八州,一千五百五十一县。县令为一县长官,但即便是京县令,也不过是个五品的中下等官。至于外地的县令,则只是从七品到六品的微秩小官。
后来的明崇俨一直做到正谏大夫,但此时这个十二岁的少年只是跟随父亲上任而已。此时是贞观三年,距隋朝灭亡不过数十年,南朝人物的记忆犹新,在这个少年身上,仍然有着齐梁公子的儒雅俊朗。虽然年纪还小,但雪白的肌肤,漆黑的乌发,眉目俊秀,依稀便是百多年前的乌衣子弟。
明崇俨犹豫了一下,双手在胸前交叉着结了两个手印,终于踏进了田里。一只脚刚踩进田里,一阵寒气已透过牛皮靴钻进了脚底,眼前也突然起了一阵白雾。虽然是夜,但因为正值满月,明亮的月光照得周围一片通明,并没有雾气。而这阵白雾来得如此突然,一定是被人下的禁咒了。
明崇俨站定了,看着四周。雾气浓得怪异,三四步外便什么都看不清了。但方才他已对准了方向,只消走到田中心的那个坟上,将那个木匣取来便可以。向里走出了几步后,前面出现了一个坟头,明崇俨突然又站住了。
雾气在流动。
这儿本应该是正中那坟头的所在,但眼前这座荒坟上,却是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这禁咒,不仅仅是让人看不见那样简单。仅仅是这几步,已经让人不知不觉地偏离了方向。怎样才能破除这个禁咒?他抿起了嘴。对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他的嘴唇生得有点过于小巧,几乎有点少女的柔媚,只是唇角刀削似的线条却多了几分刚毅。
他从怀里摸出一支笔来。
笔是普通的羊毫笔,也就是用羊羔的胎毛制成的笔。对一个在私塾学习的少年而言,这样的笔实在很普通。只不过,明崇俨手里的这支笔有些不同,笔杆是中空的,当中贮有调匀的朱砂汁,这样只要笔杆中的朱砂不曾用完,就可以随时写出字来。
左手从怀里摸出了一叠黄表纸,明崇俨开始往纸上写字。
他的字学的是钟王小楷。因为当今圣上最喜二王笔墨,流风所及,很多人的书法都学王羲之。只是明崇俨此时写下的,并不是工整的楷书,而是一种极其繁复的字体。
每一笔都弯弯曲曲,几乎认不出那是个什么字。这种字体被称为“云篆”。字体的变迁总是由繁而简,由难而易的。从大篆至小篆,再到隶行楷书,总是越来越简化。但云篆有些不同,即使是一个十分简洁的字,用云篆写出来,也复杂得难以辨认。
这种字体当然没有实用的价值,不过,云篆本来就不是用来日常书写的,这是道士发明的一种用来写符的字体。
笔在黄表纸上极快地游动,写出了一长串纤细的线条。鲜红的字迹,在黄表纸上极是显眼。字写得很快,一张黄表纸马上就写完了。明崇俨收起了笔,将那道刚写好的符捏在指缝间,抬起脚,贴在靴底。
他穿的是一双牛皮靴子。符纸不大,靴底仿佛涂过一层胶水,符纸一贴上去便牢牢地粘在上面了。他看了看面前,重新调整了方位,慢慢地向田中踏出一步。这是鹤履沙步法,也就是道士常用的禹步。据说仙鹤捕蛇之时,脚下踩的就是禹步。这自然是道士的附会之辞,不过禹步踏出时,的确有点像仙鹤捕蛇之形。
这一次,明崇俨走得很快。虽然仍有雾气弥漫,但没用几步他便已走到了一座大坟跟前。而这座大坟顶上,正放着一个朱红色的木匣。明崇俨嘴角浮起一丝笑意。他行法之时老练熟稔,但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少年,稚气尚未全脱。能全凭一己之力破了这禁咒,他不禁有些得意。
这时他已走到了那坟头前,伸手去拿那个木匣。手指刚触到木匣,指尖突然感到一阵彻骨的寒冷,这个匣子竟然并不是木头的,而拿起来时,重量也显然比一般的木匣重得多。
他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去城北田中取一个朱红木匣。”师父是这样对自己说的。那么,要取的一定是一个木匣,可是这匣子却并不像木头制成。难道,是自己搞错了?
他看了看四周,实在不相信在这种地方,还会有第二个朱红色的匣子。也许,这匣子是一种奇异的木头吧,比一般的木头更硬,所以才会如此。他从怀里取出一块白色绢帕,将匣子包起来,挂在腰间。
该回去了。明崇俨抬起头看了看天空。月亮圆而且亮,大得几乎让人不敢相信。他走出这片田,又回头看了看。一走出这片田,雾气便立时消失,一如出现时那般突然。他没再回头,加快了步子向前走去,步法轻盈快捷,就像水面上飞掠而过的小昆虫。
等明崇俨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雾中,那片田里的大坟上有一团黑雾突然开始聚拢,仿佛是一些极细小的飞蠓,这团黑雾凝成了一个人形。
这是一个非常瘦小的人,一身紧身的黑衣,就算头上,也用黑布包着,只露出两只眼睛。这个人盯着少年消失在夜雾中的背影,目光炯炯,仿佛能够穿透雾气。
“看清了么?”从他的蒙面之下,发出了犹如从古井中传来的声音。
“不会有错,的确是极玄子的嫡传。”
从大坟背后,走出一个女子。与那个黑衣男子不同,这个女子相貌美丽,尽管秋尽的气候颇有寒意,但她衣服轻薄,透过她那件几乎透明的长裙,隐约可以看到包裹在里面的胴体。
雪白的肉体,仿佛可以听到骨节的声音。她的嘴唇十分红润,红得几乎有几分死气,让她的美貌平添了几分冶艳的邪气,如果这时有人见到她,一定会觉得她是刚从古冢中出来的妖狐吧。
“杀了他?”两片殷红的嘴唇中吐出的声音清脆悦耳,却又冷漠得像是马上就要结冰。
只听得一声佛号,明崇俨猛然间睁开眼。
由于过于慌张,一瞬间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他定了定神,才看到辩机的脸。辩机正啜饮着一杯茶,看似平静,眼里却流露出关切。明崇俨苦笑了一下,道:“没事。”
虽然嘴上说没事,但他的背后黏黏的大是难受,那是惊出的冷汗把内衣都黏在了皮肉上。辩机倒了杯茶推过来,道:“喝一口吧,你心神极乱。”
明崇俨端起杯子来喝了一口。原本应该清甜的茶水喝到嘴里却有种异样的苦涩,仿佛舌尖都沾上了无所不在的恐惧。他出神地看着杯子,剩下的半杯碧色茶水正不住地打转。
“梦见什么了?”
明崇俨的眼里带着一丝迷惘,又喝了口茶,让干得几乎龟裂的嘴唇湿润一下,道:“还是那样。”
“仍然是那一段吧?”
明崇俨所能记得的,也就是这一段。他不知为什么自己的记忆会没来由的缺失了一大段,他点点头,道:“是啊。不管怎么做,那个梦做到那里就断了。”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个梦了,每次梦到那个衣着轻薄的女子用妖冶冷漠的声音说“杀了他”几个字,便一下惊醒。因为做得多了,后面的事又怎么都想不起来,他几乎都要以为这仅仅是个梦而已了。
只是,明崇俨知道这并不是梦。在他十二岁那年,师父确实让他到城北田中去取一个朱红木匣,只是这事的下文就再也记不起来了,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取回来,而且关于师父的记忆也同样到此为止。
那一天,一定发生了一些事。如果能记起来,恐怕就能知道为什么了。尽管明崇俨这些年来一直在追查,却总是漫无头绪,即使用浮梦术来追查也是一般。这浮梦术是一种近乎圆光术一类的邪术,极易走火入魔,明崇俨自己一人不敢施术,因此到会昌寺请辩机为自己护法。佛门虽不尚神通,但佛法可以收束心神。只是这浮梦术邪气太重,梦到记忆断裂的那一段时,他险些又要堕入魔道,幸亏辩机见势不妙,以佛号将他唤回,才算逃脱。
辩机见明崇俨面色惨白,极是难看,道:“明兄,既然如此危险,以后还是不要再试了。”
也许不试才是对的。明崇俨苦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记忆中这一段长长的空白一直纠缠着这个少年,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忘记那么多。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有许多次都梦到那个妖艳的女子,而每一次都满头大汗地惊醒过来。他只知道一定发生过什么事,但记忆就像一扇厚重的铁门死死锁住,即使用这个后来学来的浮梦术仍然打不开。
究竟我的身世里有什么秘密?长安,这个大都市为什么总像一个魔咒,让自己无法逃离?明崇俨的心中越来越寒冷。这些谜,难道永远就是一个谜么?
大唐官学,号称“六学二馆”。六学是指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隶属国子监;二馆指的是弘文馆、崇文馆。这是大唐的最高学府,不过崇文馆设立于贞观十三年,在贞观十一年,长安只有一个弘文馆而已。
弘文馆本是太祖武德四年设立,初名修文馆,属门下省。武德九年,太宗即位,始改称弘文馆,置生徒数十名,大多是皇族勋戚子弟,师事学士学习经史书法。得入弘文馆,是大唐士人的无尚荣耀,比国子监六学的学生地位要高得多了。不过正因为如此,弘文馆的学生要学的内容比一般太学生少得多,考试的要求也低。“其弘文、崇文馆学生,虽同明经、进士,以其资荫全高,试取粗通文义。弘、崇生,习一大经、一小经、两中经者,习《史记》者,《汉书》者,《东观汉记》者,《三国志》者,皆须读文精熟,言音典正。策试十道,取粗解注义,经通六,史通三。其试时务策者,皆须识文体,不失问目意。试五得三,皆兼帖《孝经》《论语》,共十条。”这是《大唐六典》中所记,从“试取粗通文义”六字来看,就可以看出弘文馆的学生要轻松许多,因此弘文馆的学生每天的吹牛闲聊也成了日常功课。
这是贞观十一年的初秋。高仲舒和一个同学坐在弘文馆的院子里,看着院中不时飘落的黄叶,一边喝着刚上市的秋茶,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高仲舒,是隋朝大臣高的曾孙。高在隋大业三年为炀帝诛杀,高仲舒的祖父高表仁本是隋大宁公主驸马,也受到牵连,与两个哥哥一起被流放外地。入唐后,高表仁倒是受到重用,一直封到剡国公。高仲舒是高表仁次子高睿之子,因此得以入弘文馆修习。高家是世族,家世显赫,他平时听到见过的奇物异事颇多,吹起牛来自然谈锋甚健。因为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所以聊的也尽是些不着边际的异闻,什么苏合香与狮子粪到底是不是一种东西,什么生金到底有没有毒,说得口沫横飞。渐渐地,说到阳燧珠是不是存在这事上了。
“贞观四年,林邑国主范头黎遣使献火珠。这火珠大如鸡卵,圆白皎洁,光照数尺,状如水精,正午向日,以艾承之,即火燃,岂不正是阳燧珠么?”
他大声说着。因为有点急了,头上也渗出汗来。跟他闲聊的同学名叫苏合功,却只是淡淡一笑道:“高兄,少安毋躁。所谓阳燧珠,本是南越王赵佗镇国之宝。赵佗去世后,阳燧珠也已殉葬。后来东吴王孙仲谋为寻此宝,发民夫数千掘遍赵佗墓,一无所得,可见此宝早已失传,据说已为波斯胡人盗去。林邑国不过蕞尔小国,岂会有此奇物。”
“林邑与南越岂不正是相邻么?”高仲舒的外号叫“高铁嘴”,向来不肯服人,自然不是苏合功一席话能说得服的。“你说的这故事我也听说过,说是崔炜救玉京子,得见赵佗之灵。这等鬼话只好骗骗乡里小儿,子不语怪力乱神,你难道也信?”
高仲舒是信奉阮瞻范缜无鬼神灭论的,一说到鬼神,更是脸红脖子粗。苏合功也有些急了,道:“子不语怪力乱神,那是敬而远之,存而不论,不是不信。高仲舒,你不敬鬼神,当心走夜路就遇上鬼物!”
高仲舒重重一拍桌案,道:“岂有此理。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天下岂有鬼神,你见过么?”
苏合功一阵语塞。虽然他坚信鬼神存在,但自己也没见过。他咬了咬牙,道:“好吧,等你见到鬼了,就会知道了。”
高仲舒笑道:“我才不信,若真个遇上鬼物,我有利剑在侧。”
书生带剑,是唐时之风。高仲舒按了按腰间那柄装饰华美的剑,颇有不可一世之概。苏合功却摇了摇头,道:“高兄,你带剑可不是个味道。真碰上鬼,别吓得屁滚尿流。”
高仲舒也笑道:“味道味道,以后你生个儿子就叫苏味道好了,省得老是说不是味道。告诉你,高某宝剑,斩的便是鬼物之头!”
他说得慷慨激昂,苏合功嗓门没他大,心知说不过他了,悻悻道:“好,说不定这两天你就碰到妖鬼,把你拖进茅厕里沾你一身的臭粪!”
苏合功和高仲舒的斗嘴是常有的事,这种牙疼咒也不算什么。接下来两天,高仲舒每天回家都没碰到什么鬼物,自然把这事忘个干净。
高家在化度寺以东,义宁坊的东南。长安城共有一百一十坊,人口百万,是当时世上最大的城市。弘文馆设在皇城偏殿,高仲舒回家,都是从皇城西门出去的。
皇城西门名叫顺义门,顺义门正对着的街道就叫顺义门街。唐代的长安比现在的西安要大五倍,城中南北向有十一条大街,东西向则有十四条,最宽的大街是位于中心的朱雀街,宽度有一百五十余米。
顺义门街算是最窄的街道了,只有二十多米宽,夹在颁政坊和布政坊之间。每个坊的东西宽约莫在二里,沿顺义门街到义宁坊,要经过两个坊,也就是四里路。这一段,就算快马疾驰,也要好一阵子。高仲舒出了顺义门的时候,离禁夜还早,但在西市玩乐的人尚不曾回来,不出门的人却早早睡了,这时倒是最冷清的时候。高仲舒骑在马上,一边默默地吟着一个新得的句子。大唐以诗赋取士,士人自幼便学习吟咏。高仲舒长于史事,诗才却不算佳,苏合功常笑他的诗是三伏天学的,有些酸腐气。高仲舒也自知己短,因此更为刻苦,回家这一段路上,经常是在斟酌诗句中走过的。
正在想着该如何换一个工稳些的字眼,坐骑忽然站住了。
这匹马是高仲舒的父亲高睿所选,买来已有五六年,甚是驯良,这条道也走得熟了,根本不必牵引,因此高仲舒信马由缰,根本毫无防备。马突然站住,他在马上却是向前一倾,差点摔下来,连忙一把抱住马脖子,让自己坐稳。只是这么一吓,方才想到的一个对句也忘到了九霄云外。他将手中的马鞭轻轻在马头上拂了一下,喝道:“阿白,你怎的这么不当心!”阿白就是他这马的名字。其实这马也并不很白,是匹灰马,只有一缕鬃毛是纯白的。
平时阿白听到他的呵斥,马上会应声打个响鼻,似乎在表示歉意,今夜却低着头,慢慢地向后退去,两个马耳朵也支了起来,似乎听到了什么可怕的声音。高仲舒怔了怔,也不禁向前看去,突然间想起前几天和苏合功斗嘴时他说的那句话,心道:“没这么邪吧,别让苏合功那乌鸦嘴说中了,真碰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顺义门街幽长黑暗。这条街的南侧从东到西,依次是布政坊、醴泉坊、居德坊,北侧则是颁政坊、金城坊,再过去就是高家所居的义宁坊了。高仲舒此时刚走过了颁政坊,前面是个十字路口,正是顺义门街和景耀门街的交叉。向南隔着醴泉坊,就是长安城最为繁华的西市,远远的还有市声隐约传来,但在这个夜里听来,那些声音支离破碎,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妖鬼每每在十字路口迷失方向,便不停打转,这是乡里俗谈。因为十字路口时常会起一阵小旋风,那些无知之人便说是因为鬼物迷路后引起的,高仲舒自是不信。顺义门街虽然冷清,但他每天都走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古怪。他用鞭梢轻轻敲了敲阿白的头,道:“什么也没有,阿白,走吧,回家给你吃一个油饼。”
高仲舒最喜欢吃的是油炸面饼,每天回家,家人总给他备好两张当夜宵。高仲舒有时晚饭吃得饱了,便把一张油饼喂给阿白,一来二去,阿白也最爱吃油饼了。但油饼似乎也对阿白没了诱惑力,阿白摆了摆头,仍是退了一步,只是低低地打了个响鼻。高仲舒有些着恼,踢了马肚子一下,道:“快走!”
今天阿白不知出什么毛病了。他想着,要这样走法,只怕禁夜了还回不去,要被查夜的金吾卫撞见,也是麻烦事。
阿白被踢了一脚,才不敢再倒退,重新向前走去。只是,高仲舒觉得阿白今天走得甚是不稳当,他本想将那首诗吟成五言四韵,现在看来只能吟一首断句了。
断句就断句吧。他不无解嘲地想。薛道衡的《人日思归》也只有四句二十字,一般是千古绝唱。想到薛道衡这首诗,他索性将自己打的腹稿先扔一边,嘴里哼哼着:“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
四句皆对。而“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十字更是婉妙异常,有这等诗才,怪不得前朝炀帝会因为妒薛道衡吟出“空梁落燕泥”之句而动杀机呢!自己的诗才当真差远了,苏合功嘲弄自己写的诗“定能免妒”,虽是玩笑话,说得倒也没错。
高仲舒不禁苦笑了一下,刚出顺义门时的兴致已荡然无存,现在他只想早点回家。
此时已到了十字街的中心。景耀门街直贯长安城南北,比顺义门街宽一倍以上,但是在长安南北十一街中还是算比较窄的。
高仲舒走在路中心,突然没来由地打了个寒战。他正在奇怪,阿白忽地一沉,低低地哀嘶了一声,他还不曾明白过来,人已一个骨碌翻倒在地。
高氏一族,向来文武兼修,高仲舒虽是弘文馆学生,骑术也相当高明,还不曾摔倒,他猛地一按马鞍,双脚已脱出马镫,向一侧跳去。
阿白竟然失蹄了!高仲舒怒火升起,伸手要去抽它一鞭。若不是自己身体灵便,阿白要是压住自己,只怕会被压得骨折。可是,他的马鞭刚一举起来,却不由呆了。
阿白的头上,已黑了一片。月光下看不清颜色,但高仲舒也明白那是血。这血从马头上淌下来,阿白那一缕白色鬃毛也已染得看不出来了。
阿白摔伤了?他呆了呆,正要走过去看看,一边忽地响起一个阴恻恻的声音:“高仲舒么?”
高仲舒大吃一惊,手一下按住了腰间的剑柄,喝道:“是谁?”
长安豪客,杀人如游戏,这种事他也听得多了,平时也常说起那些刺客的手段,来去无踪,大是神异。但作为一个弘文馆学生,这些事仿佛只发生在另一个世界,他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撞到自己头上来。他抓住剑柄,低声道:“快出来!你是什么人?”
这人“哧”的一笑,道:“高先生,你不敬鬼神,阎罗王遣我前来捉你。”
阎罗王?高仲舒呆了呆,一时记不起有这么个人,马上又意识到这人的话是什么意思。他怒不可遏,喝道:“少装神弄鬼,你到底是谁?”
“阎王注定三更死,哪敢留人到五更。高仲舒,你认命吧。”
黑暗中的街头,突然涌起一团雾气。这团雾气不停地翻涌,如一个大球,渐渐向高仲舒靠近。到了他跟前十余步,忽然停住了。
这是一团黑色的雾,在他跟前不远处慢慢凝聚,成形,已能看出那是个人。突然,那人猛地抬起头,紧盯着高仲舒,双眼如两盏灯一般放出毫光。
高仲舒吓得呆了,只觉牙齿不住打战。这人现身的情形太怪了,哪里还像个活人,倒似寺院中所绘的地狱变相中跳出来的鬼怪。他喃喃道:“岂有此理,怪由心生,怪由心生……”
那个人却完全不似由他心中所生,忽地一跃而起,如同一条巨大的猛犬,向他当头扑来。高仲舒呆了呆,但他的手比脑子所想更快,“呛”一声,二尺余的剑已脱鞘而出,划了一道弧线。
这一剑十分迅捷,那人正扑在空中,剑已拦腰划过,但却如划过一道黑烟,竟然毫无阻隔。高仲舒呆了呆,那人却一把按住他的肩头。五指如钩,一搭上他的肩,高仲舒只觉一阵钻心似的疼痛。此人不受剑斩,直如烟气,但此时却完全不像是假的。
“高先生,你若还不肯认罪,便随我去拔舌地狱吧。”
那人扼住了高仲舒的脖子,忽然咧开嘴笑了笑。这人的嘴唇红得异样,牙齿却白得耀眼,尖利如刀。高仲舒打了个寒战,心里一阵发毛,想道:“不会这么邪门吧?难道真有鬼神?”
他不信鬼神,但此时实在由不得他不信了。眼前这个人手无寸铁,但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叫人不舒服的锋利。难道真是鬼卒么?鬼怕人唾。高仲舒想起以前听过的那个宋定伯捉鬼的故事了。宋定伯夜行遇鬼,假装自己也是鬼,骗得鬼说出自己怕人唾。可是他只觉得嘴里又干又苦,唾液一时间都似干了,根本吐不出来,一时涨红了脸,只是干咳,可是脖子又被那人掐住了,连气都快喘不上了。
若是苏合功见了,准会说我“满面红光”。到了这时候,高仲舒想到的居然是这个。也许马上就会死了,可是他却感觉不到什么害怕,能够想的,也仅仅是“我要死了吧”这一句话。
这个人的五指阴寒如冰,已经陷入高仲舒脖子上的皮肉里,高仲舒正觉得眼前金星乱冒,马上就要昏过去的时候,却听得那个妖怪“咦”了一声,似乎极是诧异,而耳边突然又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我是天目,与天相逐。”
这声音十分清亮,念得却很急,随着这声音,高仲舒只觉扼住自己咽喉的那只手突然一下松了下来,他定睛看去,却见这人的身影突然间又缩得成为细细的一团烟雾。
高仲舒大感诧异,也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回头看了看,却见身后丈许远,不知何时又站了个人。
面前那个怪人忽大忽小,忽而又化做黑烟,高仲舒总觉得身后这人也一定是个怪模怪样的异人。可是一看到那人的脸,却不禁吃了一惊。那是个年轻的男子,只怕尚未及冠,确切地说,应该是个少年。皮肤极是白皙,白得几乎要在黑暗中放出光来。高仲舒长得气宇轩昂,平时也颇有美男子的风评,可是这个少年的长相几乎可以用“精致”二字来形容,只是在这个少年秀气的嘴角上,总是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而这笑意背后,却仿佛隐藏着一点什么。
少年的双手举在胸前,做了个奇异的手势,口中仍在喃喃地念着:“……睛如雷电,光耀八极。彻见表里,无物不伏。急急如律令。”随着他的念诵,那团黑烟越缩越小,当他念完最后一个字时,黑烟中突然发出一声哀鸣,戛然而止。
“咳,咳咳……”直到此时,高仲舒才觉得被那人扼过的喉咙极是难受,气也喘不过来,他大大地咳嗽着,人也弯了下来,半蹲在地上。那个男子快步走到高仲舒身边,伸手在他背后一按。说也奇怪,随着他这一按,高仲舒一下觉得胸腹间舒服了许多。他长长地喘了口气,揉了揉脖子,被那怪人扼过的地方仍然有些隐隐作痛。他干咳了两下,方才拱手道:“多谢兄台救命之恩,在下高仲舒,不知兄台尊姓大名。”
少年迟疑了一下,方才道:“明崇俨。”
这是个陌生的名字,姓也十分稀见,京中并无什么显贵姓明,显然,这个名叫明崇俨的少年出身十分平常。高仲舒又拱了拱手道:“原来是明兄,多谢。舍下便在前方义宁坊,如蒙明兄不弃,还请兄台移玉……”话未说完,眼角看到一边倒在地上的阿白,顿时僵住了。
阿白的伤势看来颇重,离家却还有好几里路。但如果把阿白扔在路上不管顾自回家,他也实在不愿。明崇俨走到阿白跟前,蹲下来摸了摸。阿白的头顶受了伤,流出的血连眼都糊住了。明崇俨看了看,伸手从袖中取出一张黄表纸迎风一抖,纸登时烧了起来。他将这团燃着的纸往阿白头上一按,高仲舒吃了一惊,道:“明兄你……”
话音未落,阿白的身体忽然抽动了一下,打了个响鼻,挣扎着要爬起来。明崇俨皱起了眉,手托住马鞍。他看上去颇为文弱,没想到力量甚大,阿白居然被他信手一托便站了起来,只是还有些摇晃。高仲舒又惊又喜,只是见他皱了皱眉,担忧道:“明兄,这马伤得很重么?”
明崇俨道:“不是,马的伤很轻,没什么大碍。”
听得明崇俨说马伤甚轻,高仲舒不禁大为欣喜,道:“真的?”他紧了紧马鞍,正待跳上去,明崇俨却伸过一只手来搭在他肩头道:“高兄,在下正要前往会昌寺,高兄不如随我一同去,也好让马歇歇。”
会昌寺在金城坊南门西,是长安有数的大寺院,离这儿很近。高仲舒回家,每天都要从会昌寺门口走过,只是他是持无鬼神灭论的,自然不会去寺中。如今天色已晚,若是阿白走不快,只怕金吾卫禁夜了还不曾走到。高仲舒想了想,点了点头道:“好吧。只是,我冒昧打扰可好么?”
明崇俨微微一笑,道:“佛门广大,得入者即入。”
高仲舒道:“是么?那也好。”他对阿白爱若性命,见马儿受了伤,也实在不忍再骑着它走远路。他梳理了一下阿白的鬃毛,道:“走吧。对了,明兄,方才那妖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木魅。”
听得“木魅”两字,高仲舒不禁一呆,道:“什么是木魅?山精木魅的木魅?真有这东西?”
明崇俨迟疑了一下,从袖中拿出个东西,在高仲舒眼前摊了开来。那是一根长长的头发,一头绑了一只土灰色的蚱蜢。这蚱蜢还在挣扎,但被发丝绑住,根本挣不脱。高仲舒迷惑地看着明崇俨手中这小虫,道:“这不是虫子么?”
“这便是木魅所化。”
高仲舒仍是不敢相信,又看了看这小虫,嘴里嘟囔着道:“世上怎么会有妖怪?岂有此理。”
“怪由心生。所谓山精木魅,本无是物,只是人心叵测,卉木狐兔凭之,便有了妖物。”明崇俨手一扬,将发丝收回掌心,嘴角那丝淡淡的笑意似乎更浓了些:“高兄,你似乎被术士盯上了。不过不用担心,这术士好像和你没什么深仇大恨,手下留情了。”
会昌寺离此间已不到半里地,明崇俨走在前面,高仲舒牵着马紧跟在后,也没多久便已走到。
在这个时候,会昌寺自然早已关门了。明崇俨敲了敲门,会昌寺的偏门“呀”一声开了,有个人朗声道:“明兄,你来晚了,贫僧只道明兄要爽约呢。”
此人的声音极为清朗,在暮色中直如一颗颗白瓷的珠子滚落。开门的是一个身着月白袈裟的僧人。虽然是个出家人,但此人长身玉立,风度翩翩,纵是王孙公子,亦无此人气度。高仲舒暗自喝了声彩,心道:“原来出家人也有这等人物。”
明崇俨上前行了一礼,道:“大师,这位高仲舒先生的坐骑受伤,想借宝刹为高先生爱马疗治一番,还望大师首肯。”
和尚也已看到明崇俨身后牵着马的高仲舒,他一合十道:“原来是高施主。禅房煮茗清谈,尚非无趣,不知高施主赏光否?”
这时,夜空中远远传来了鼓声,那是金吾卫开始禁夜了。不知为何,高仲舒此时已没有急着回家的意思了,这和尚谈吐风雅,使人油然而生好感。他作了个揖道:“如此,多谢大师了。只是不知大师如何称呼?”
和尚淡淡一笑:“贫僧辩机。”
唐人之茶,后来在陆羽的《 茶经 》中分为粗、散、末、饼四种,最常见的是饼茶,今日云南沱茶尚存唐时形制。辩机所饮只是散茶,却比龙团凤团之类更有清气。而辩机虽是僧人,见识却极是广博,谈锋甚健。他尤精梵文,与高仲舒对坐而谈,天南地北,口若悬河,却又不让人觉得饶舌,高仲舒听来如坐春风,一边饮茶,一边听辩机谈笑风生,真个不知今夕何夕。只是他惊魂未定,平时与人交谈滔滔不绝,此时却说不出多少。
虽然茗须品,最忌牛饮,高氏一族本是官宦世家,好茶也喝过不少,可是这等好茶他实在从来不曾尝到过,一杯杯地喝得口滑,喝完了一杯还待再倒,却倒了个空。
辩机见高仲舒一副尴尬相,微笑道:“高施主,这蒙顶石花轻清淡薄,适尊口否?”
高仲舒吃了一惊,道:“蒙顶石花?”
“正是。”
剑南道蒙顶石花,乃是天下第一名茶,向为供品,高仲舒与苏合功闲聊时也说起过,不过他们都未曾尝过,也不知这号称仙茶的名品究竟是什么滋味。此时听辩机说现在所饮便是蒙顶石花,他也不禁有些怔忡,看了看饮空了的杯子,道:“果然不负仙茶之名。”
“前汉吴理真于蒙山植茶七株,这七株茶便为后人称为仙茶。前朝炀帝使人贡蒙顶,因嫌人指爪污茶叶,故以二八处子斋戒一月,以舌采之,号称西子舌,也算是想人所不敢想。饮茶使人不寐,世人以此为憾,方外之人看中的却正是此点,呵呵,高施主今日听贫僧饶舌,想必也不耐烦了。”
辩机说着这些香艳典故,谈吐仍与往常不异。高仲舒与他说笑着,肚里寻思道:“以前听人说大德高僧,点尘不染,这位辩机大师想必已到如是境界。”
正在暗自钦佩,忽然觉得一阵阴寒袭来,高仲舒不由打了个寒战。他突然觉得,外面似乎太静了一些,明崇俨在外面给马敷药,照理也该到了,只是不知为何还不曾进来。他抬起头向外看去,门窗紧掩,什么都看不到,不由站起身,想开门看看。
见他站起身,辩机忽道:“高施主,请再饮一杯吧。”
高仲舒道:“明兄怎么还不进来?我去看看。”
他伸手要去拉门,哪知那扇薄薄的门却如铜铸铁打的一般,竟是纹丝不动。高仲舒大吃一惊,正想用些力,却觉一只手搭在他肩上,他扭头一看,是辩机。辩机脸上已没了方才的笑意,一脸凝重,低声道:“善哉善哉,高施主,冤家宜解不宜结,且安坐吃杯茶去。”
高仲舒莫名其妙,道:“什么?大师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高施主,此时门外已被明兄用符咒封住,不到天亮是开不了的。”
高仲舒突然觉得有些发毛,呆呆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大师,你是故意陪我说话,要我留在这儿的吧?”
辩机垂下头,也不回答。高仲舒有些急了,叫道:“大师,你是有道高僧,不打诳语,到底是为什么要留我在这里?”
辩机抬起头,叹了口气,道:“高施主,方才明兄说,有术士找上了你。这些人一击不中,说不定还会再来,他已代你应劫,还请高施主安坐。”
高仲舒怔住了,道:“明兄代我应劫?他到底是什么人?”
辩机微笑道:“和尚识人无多,但明兄古道热肠,虽非我佛门中人,却大有我佛慈悲之心,高施主请放心。此间已为明兄禁咒加持,绝不会被人发现的。”
他的话音刚落,窗纸上忽然传出一个尖尖的声音:“这海口夸得太早了吧。”
明崇俨骑在马上,慢慢地沿着顺义门街而行。前方又是一个十字路口了,那是光化门街与顺义门街的交叉,也马上就要走出金城坊,抵达义宁坊了。
高氏宅第,是在义宁坊东南,化度寺的隔壁,也就是说马上就要到高宅了,阿白轻声打了个响鼻,似乎也有些兴奋起来。黑暗中,隐隐可以见到化度寺的大门,马虽走得慢,但马上便可以到了。明崇俨心里不禁有些诧异,心道:“十二金楼子难道一击不中,便已放手?”
十二金楼子,这是一本书的名字,也是一个组织。金楼子,本是当年梁元帝所撰书名。后来西魏攻入江陵,元帝绝望之下,尽焚藏书,谓:“文武之道,今日尽矣。”《金楼子》一书也已散佚。长安有一个以秘术杀人取利的组织,不知为何自称“十二金楼子”,极其神秘。明崇俨偶然发现他们的秘术与自己颇有渊源,有望在他们身上解开自己的一个谜团。只是十二金楼子行踪诡秘,难以追查。今日偶遇高仲舒,突然发现高仲舒的马所受之伤正是十二金楼子的独门秘术。这等秘术能让人晕厥半日,却于人身体无伤。高仲舒只是寻常儒士,实在不知十二金楼子是何居心,也不知他们为何要手下留情。但既然难得发现十二金楼子行踪,这机会实不可错过。他让辩机将高仲舒稳在会昌寺,自己骑在马上沿路而行。他虽比高仲舒矮半个头,但坐在马上却看不出来,何况两人穿的都是一般的儒服,黑暗中自然发现不了异样。
可是快到高家了,仍然不曾出现拦路之人。顺义门街虽然算是条窄街,但此时街上空空荡荡,也显得甚是宽大。现在是一夜中最黑暗的时刻,住户也都睡了,路上没半点光,连月亮也已隐在云后,偶尔才洒下一片淡淡的惨白,明崇俨的马蹄在路上敲出“■”轻响,平添了一分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