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最好的感情是一起成长
何亚娟2016-07-29 23:3023,399

  时间会告诉我们——

  简单的喜欢,最长远;

  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

  懂你的人,最温暖。

  爱很简单,每天彼此挂念,想到你,便微笑嫣然。

  年少时牵了你的手,这辈子可以一起走

  每个女孩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应许之日,都期盼承诺兑现的那一天,梦想成真的那一天,幸福到来的那一天。而所有为爱执着的人都配得到那一天。

  辛仔是南方妹子。她的家乡山水如画、风景秀美,滋养的人儿也是美人一枚。辛仔爱笑,笑起来的时候眼尾稍往上翘,别有一种风情。如果适逢她穿旗袍,瞬间妩媚万千,看得人不禁心神荡漾。

  辛仔皮肤极好,白嫩细腻,与我同龄,脸上却找不到一丝细纹,因此常被我们追问保养秘诀。她倒很坦然,“也没啥秘诀,就是脸大,不显老。”

  我有次刷微博刷到陆毅夫人鲍蕾的照片,发现跟辛仔长得好像,连忙把这个新发现告诉辛仔,她一方面窃喜自己居然长了张明星脸,另一方面又疑惑地说:“你确定我不是大脸版的鲍蕾?”

  辛仔甜美的外表下有一颗爷们儿心,除了一贯以短发示人,她还喜欢打游戏,爱看譬如《行尸走肉》之类的重口味影视,聚餐时总会把酒言欢。

  当然,辛仔此生做过最爷们儿的事当属她年少时主动追求男生,表现出女生的绝佳勇气,因此成就了她和H先生的一段好姻缘。

  H先生是辛仔小学好姐妹的哥哥。某次,辛仔到好姐妹家玩,第一次看到她的哥哥,惊鸿一瞥间,辛仔就感觉内心如小鹿乱撞。后来,好姐妹又三不五时在辛仔耳边念叨:我哥哥又考第一名了,我哥哥拿到奥数冠军了,我哥哥被评上体育标兵了……

  辛仔故作不耐烦地回应:“你哥哥又不是我哥哥,提他那么多干吗?”话虽这样说,可是一旦好姐妹有段时间不提她那优秀得“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见”的哥哥,她内心又蛮失落的。而每回去好姐妹家,她总是既期待又紧张,想看H先生一眼又有些不好意思。如果恰逢她去的那天H先生不在家,她便会怅然若失好久。

  后来,H先生读高中,辛仔读初中;H先生读大学,辛仔读高中。再后来,H先生大学毕业在G市工作,辛仔高考时就报了G市的大学。

  辛仔终于如愿以偿地来到了H先生工作的城市,虽然G市是陌生的,但因为H先生的缘故,她感到这座城市有种莫名的亲切与熟悉。

  辛仔主动找H先生一起吃饭,美其名曰“老乡聚餐”,还仗着跟他妹妹关系好,说她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他作为朋友的哥哥应该罩着她才对。H先生闻言连连点头,“对对对,你来这里,哥哥确实得照顾你。”

  辛仔心里直抱怨:还哥哥哥哥的,真是不开窍的木瓜脑袋,不明白人家对你有意思吗?一个女孩子主动找你,而且还不止一次地主动找你,你真以为我有那么多闲工夫叙老乡情吗?

  H先生是典型的优质理工男,智商很高,情商稍欠,不明白女孩子那弯弯绕的心思。不过让辛仔欣喜的是——他还没谈过恋爱呢!她心心念念的男神至今还守身如玉呢!只要他还“待字闺中”,她就有机会成为他的女朋友!

  可无论辛仔怎么旁敲侧击,理工男H先生仍是岿然不动。

  直到有一天,H先生和辛仔吃完饭,送她到宿舍楼下,对她郑重宣布,下个月他要接受公司的安排借调到其他城市工作了。

  辛仔内心真想骂脏话:我×!我为了你放弃心爱的武侠书埋头苦读,好不容易考到G市,好不容易能和你呼吸同一座城市的空气,结果你倒好,打算扔下我去别的地方了!

  但是,表面上还是要保持淑女的姿态,辛仔故作淡定,嫣然一笑,“好事啊,借调回来就是加薪升职,到时候发财了,别忘记我啊!”

  “那是!哥哥发财了,自然忘不了妹妹。”H先生拍胸脯保证。

  辛仔此时觉得“哥哥”“妹妹”格外刺耳,在心里狂呼: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的情!我才不想做你的妹妹,我想做你的女朋友!

  眼看坐怀不乱的H先生要离开G市去别的城市,辛仔有种“此时不说,更待何时”的紧迫感,她觉得对榆木疙瘩般的H先生,玩云山雾罩的婉约术根本不管用,她得拿出撒手锏了,她必须大胆直接地向他表白才行。

  于是,她鼓足勇气,对H先生说:“那啥……我好像……好像喜欢上你了……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看着辛仔羞红脸,一脸认真地说这些话,H先生一时半会儿竟反应不过来,站在原地愣了半晌。

  辛仔紧张得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暗自揣测:完了完了,他是被我吓到了吧!完了完了,以后会不会连妹妹也做不成了?

  似乎过了好久,H先生才说:“我考虑一下,明天下午在QQ上给你答复好吗?”

  辛仔略微心有不甘,不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吗?这是纱吗纱吗纱吗?这明明是一座硕大无比的高山好嘛!

  不过,好在H先生并没当面拒绝她,而是说“考虑一下”,貌似她还有那么一点机会吧。

  回到宿舍,辛仔还是掩饰不住激动的心情,室友们只见她在宿舍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如果把这些来回走的步伐加起来,估计有三公里吧。有室友疑惑地问她:“怎么了,锻炼身体减肥吗?”

  另一个跟她关系好的室友说:“八成是跟她的H哥哥表白被拒绝了吧!”

  辛仔停下脚步,几乎要跳起来,“你才被拒绝了呢!”

  等待H先生回复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辛仔第二天一早就开了QQ,一直等到下午一点、两点、三点、四点、五点、六点……看看渐渐西沉的太阳,辛仔的心都凉了。

  六点半的时候,QQ终于弹出H先生的聊天对话框,辛仔的心扑通扑通跳得欢快。她小心翼翼地点开对话框,闭上眼睛,深呼吸,暗自告诉自己: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然后,她才睁开眼睛,内心忐忑地看电脑屏幕上的字——“昨天你说的事,我想了一下,我们试试看吧。”

  尽管H先生的回复一如既往的淡定,但是足以让辛仔在内心狂呼万岁!

  虽然确定了恋爱关系,但是H先生依然秉持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连对女朋友也是淡淡的,甚至第一次约会还是辛仔主动提出来的。

  正值公园举办杏花节,辛仔约H先生去公园看杏花,他说手头有点事正在忙,争取早点忙完就到公园与她会合。

  看着漫山遍野的杏花海,辛仔暗自为自己的选择鼓掌,这里真美!的确是谈恋爱的好去处!

  可惜再美的风景没人作陪,也显得几分乏味。辛仔逛了半天公园都没等到H先生。可她不知哪里来的信念,坚信H先生一定会来。

  后来天色突变,乌云压顶,眼看一场大雨就要降临,四周的游人皆作鸟兽散。

  那时候手机还不盛行,她一路跑到公用电话亭call了H先生的传呼机。等待复机的过程中,她心急如焚。眼看着一道道闪电从天边划过,她急得直跺脚,快回电啊!你再不回我就要被雷劈了!

  老天爷仿佛听见了她的心声,H先生终于复机了。电话接通,刚听他说了一声“喂”,辛仔劈头盖脸就问:“你到底来了没有啊?我怎么都找不到你?”

  H先生用他一贯云淡风轻、清风朗月的口吻回道:“我刚忙完,正打算过去,不过看天色不好,心想你可能已经走了,所以我就没去。你不会还在公园吧?”

  走你个头啊!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辛仔心头的无名火也乱蹿。

  “你没来啊,那正好。我也没去。”辛仔咔嗒一声挂了电话。挂完电话,眼泪就不听话地往下流,而此时雨水也应景地倾盆而下。

  辛仔在雨中漫不经心地走着,她已经分不清脸上哪是雨水,哪是她的泪水,既然已经分不清,哭又有什么意义?

  谁先爱了,谁就输了。她愿赌服输。

  辛仔以为淋了这场大雨,怎么着也会大病一场。毕竟她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然而第二天醒来,她仍然生龙活虎,啥事儿都没有。如果生病了她好歹可以演绎林妹妹,说不准能引起H先生的怜香惜玉之心。如果他看到自己活蹦乱跳的样子,八成真以为她昨天没去公园呢!唉,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

  辛仔正暗自为自己叫屈,这时室友喊她:“辛仔,有人找你!”

  谁会找我?辛仔狐疑地下楼。走到楼下,那个站在她们宿舍门口不远处的高个子男生不是H先生还会是谁?小样儿,负荆请罪来了吧!辛仔摆出高姿态,昂着头大步走到他面前,尽量用高冷的声音问:“你来做什么?”

  “我来找我的女朋友。”H先生这回的语气竟然前所未有的温柔。

  辛仔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上辈子她一定欠了他太多债,这辈子才注定在他的爱里沦陷。

  将近一个月时间,辛仔和H先生不咸不淡地交往着,虽然他鲜少表现出浪漫温存,但是她终于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以男女朋友的名义在一起,对她而言已是莫大的满足。有时候,她会从另一个角度去想:像H先生这么闷骚的男人,估计也只有我才受得了吧!这样就不用担心他去了外地会有别人来抢了。我眼光真好,选了个多让人有安全感的男人!

  后来,H先生离开G市去另一座城市工作,他们只能异地恋。

  他离开的第一天,辛仔想他。他离开的第二天,辛仔想他,想他。他离开的第三天,辛仔想他,想他,想他。辛仔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琼瑶书里的女主角了。思绪一多,激发了她的创作灵感,业余时间她开始写小说。

  或许是H先生刚到外地需要有个适应的阶段,抑或是他工作太忙的缘故,总之,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辛仔主动联系他,给他打电话。

  异地恋本来就聚少离多,不利于培养刚萌芽的感情,加上H先生不够主动,辛仔索性联系他的时间也渐渐少了,一有时间就把感情付诸在小说里的人物身上。

  就在这时,辛仔的身边出现了一位长相和家境都不错的帅哥L,最关键的是他喜欢辛仔,对她特别好。一贯被H先生冷淡对待的辛仔感受到一种别样的关怀。

  相处得久了,辛仔都怀疑自己心中的天平是不是更倾向于L了。他让她感到温暖,和他在一起也很舒服。和H先生在一起,一直是她在不断付出,得到的回应很少。可是和L在一起,她付出的很少,得到的却是他无微不至的关心。

  距离是能产生美,可是距离也远不如身边的关怀来得温暖实在。

  辛仔想把内心的感受坦白地告诉H先生,于是某天晚上给他打了一个很长的电话,她说了很多很多。

  她说,她可能喜欢上别人了,她觉得H先生不够爱她,她还不如选一个更爱她的人,那样她才不会那么累。她说,她从小就喜欢H先生,曾经为了他看过三年的体育新闻,可是这么多年了,他对她还是冷冷淡淡,就算成了恋人,她还是感觉不到他太多爱。她还说,她是为了他才考到G市来,只为能在他身边,能经常看到他,可他还是离开了她……

  H先生静静地听着,内心五味杂陈。

  第二天H先生空降G市,出现在辛仔面前,告诉她,他不能没有她。

  他说,他在听到那通电话后,才知道曾经那个他当作妹妹的小女孩居然这么爱他!他说,他在听到她说可能喜欢上别人的时候,心里陡然空了一块,也是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爱她!他还说,以前总觉得男人三十而立,男人三十岁之前应该先把事业忙好,才有资格谈情说爱,才能对日后的家庭负责,所以他接受公司安排去了外地,可是现在,他决定为了她回到G市。去他妈的加薪!去他妈的升职!他只要她!

  说完,他紧紧地抱住面前这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再也不想松开。

  经历了这件事,辛仔终于掌控了爱情的主导权。H先生比从前更懂得付出,懂得珍惜。

  辛仔笑言,事实证明,竞争对手的存在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过,她还是觉得,太容易得到的爱情,男人不会懂得珍惜。如果她将来生个女儿,她一定会告诉她:千万不要追男人,要让自己变得棒棒的,让男人来追你,要在爱情中占据主导地位。

  其实,我觉得男追女还是女追男并没那么重要,爱情中谁占据主导地位也没那么重要,关键是你有没有遇到对的人,关键是你们是否足够相爱,关键是你们在一起开不开心。

  后来,辛仔和H先生结婚了,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他们现在已经过上了岁月静好的生活——

  无聊时辛仔问H先生:“假如有一天我们互相不认得对方了,你只能问我一个问题,你会问什么?”

  他毫不犹豫地问:“你怎么变成这样的?”

  辛仔忍了,再给了他一次机会。

  这次他终于思考了一会儿,谨慎地问:“还治得好吗?”

  辛仔的心瞬间碎成了渣渣。

  某个圣诞夜,辛仔陪H先生在家第一千零一次地看他喜欢的《兄弟连》,剧情台词都耳熟能详,H先生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辛仔困惑地问:“我们能换换没看过的片吗?”

  H先生理直气壮地答曰:“这个就是啊!以前看的是DVD版,现在是蓝光。”

  辛仔晕倒。

  有一阵子辛仔寻思着换个手包,H先生说要送她一个。难得他主动送包,辛仔甚是激动。

  谁知看了一眼差点没背过气去——居然是一只粉红色透明卡包!有那么欺负人的吗?

  结果他还喜滋滋地说:“是一对的。你是粉红色,我是绿色,还是情侣款。”

  好吧,卡包也是包。

  家里新买了个理发器,H先生让辛仔给他理发。她惊讶于他对她难得的信任,他大度地说:“大不了光头!”

  结果……他就成了光头。

  剃了光头的H先生时常一脸冷酷,看起来让人退避三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他无故在机场安检处被叫进小黑屋。结果从他神秘的黑色双肩包搜出毛绒玩具一个,电动猴子一只,还有变形金刚模型一组。

  辛仔想象那情景,应该和电影里一个杀手怀里揣着个Hello Kitty差不多。

  理工男H先生还是和从前一样,聪明有余,浪漫不足。但是辛仔却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爱她。

  她相信爱情,勇敢追逐爱情,也收获了世上最美好的幸福:年少时,她牵了那个男孩的手,这辈子,他会陪她一起走。

  她说:“每个女孩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应许之日,都期盼承诺兑现的那一天,梦想成真的那一天,幸福到来的那一天。而所有为爱执着的人都配得到那一天。”

  最好的感情是一起成长

  最好的感情不仅是不离不弃,更是一起成长。携手一起走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体会对方的感受,两人的感情才会在双方的努力中变得更坚固,彼此成为对方生命中的不可或缺。时光会老,但是感情不会老,历久弥新。

  2014年平安夜,我收到了一份快递。

  我一边拆包装,一边揣测,会是谁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呢?

  白色小巧的长方形盒子跃入眼前,上面有被咬了一口的苹果logo。想到前几周某人和我逛超市路过手机专柜时让我体验iPhone6,问我普通版和Plus版哪个拿得顺手,喜欢什么颜色。我心下了然,一定是他送的!

  盒子旁边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

  这是我们在一起之后的第十三个圣诞节,

  很庆幸,你还陪伴在我左右。

  以前我只能送你一袋苹果,现在送给你苹果六代。

  幸福虽然不是靠物质来衡量,但至少表明我爱你的心意,随着岁月有增无减。

  Merry Christmas!你和宝宝是圣诞老人带给我最好的礼物。

  BOB

  他的字不算好看,却写得很认真,力透纸背。我能通过这些字,感觉到他的真诚。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人说两人在一起久了就像左手摸右手,还有人说浪漫会随着时间消磨殆尽。

  我和BOB刚恋爱时也懵懵懂懂,对这些说法将信将疑,我们不能左右别人的看法,只是小心翼翼地一起呵护我们的爱情。今天,算起来我们在一起整整十二年了,却还是恨不能每天待在一起,相看两不厌,每个纪念日或节假日他都会给我惊喜。

  还记得我们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圣诞节是在校园里,他送给我大红色的帽子和围巾。我戴上帽子,围上围巾,在学校北广场热闹的人群外,拉着他拍了个合照。那张照片被我珍藏至今。

  很多时候,他送的礼物并不贵重,甚至有些礼物回想起来还带有喜感,却令我难以忘怀。

  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是一个棕色的写满logo的包包,看起来蛮高大上的,不久前翻旧物时才发现是仿品。但那时他是学生,只知道买好看的,哪里分得清正品、仿品。我也孤陋寡闻,不知道这个品牌,自然屁颠屁颠每天背着伪名牌包包去上课。

  他送我的第一束花,不是玫瑰花,是月季花。那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送花,玫瑰、月季傻傻分不清楚,还说一束玫瑰代表他的心。我收到后心花怒放,直到室友提醒说,一束月季花就想收买我们才女的心吗?我才知道原来那不是代表爱情的玫瑰,是玫瑰的近亲。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这说明他单纯,第一次送花被人坑正常。

  他送给我的定情信物是从少林寺买的一串石头手链。他说,之前班里组织去少林寺玩,别的同学排队买纪念品,他目不斜视地坐在一旁看风景。

  小商贩招呼他:“同学,买串手链送给女朋友吧!”

  他头也不抬地说:“我没女朋友。”

  小商贩说:“没有女朋友就更要买了,遇到你喜欢的女孩子就送给她啊!”

  就这样,他买了一串手链。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和我一起散步时,把这串手链硬套在我的手上,说戴了就不许拿下来。一向体贴斯文的他,在那一刻好man。

  从他送给我的礼物进化史可以隐约看出我们的爱情进化史,从年少的单纯懵懂到如今历经岁月的成熟稳重,从青葱时光到而立之年,我们一同走过。我们有那年,但是不匆匆。

  我和BOB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流行《流星花园》,F4的《流星雨》风靡全国,几乎每个人都会唱:“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要你相信我的爱只肯为你勇敢,你会看见幸福的所在。”

  如今,F4解散很久了,我们还在一起。

  有人说我们的故事看起来像童话,美好得冒泡。

  可是,要知道,这个爱情童话在最初几乎不被所有人看好。

  我和BOB是典型的校园恋情,象牙塔的感情总是纯净得不掺任何杂质。可是当我们踏入社会,成为北漂一族,现实问题迎面而来:工作不好找,房租水电交通,哪儿都需要花钱。

  父母并不支持我和BOB在一起,甚至强烈反对。主要原因是——他是外地人,家境不好,他自己的收入也不高。我家弟妹多,本来负担就重,家里的重担都压在我一个人肩上。如果我再嫁个穷人,穷上加穷,雪上加霜,未来可怎么办才好啊?父母为我的爱情操碎了心,几乎每次打电话,都提出对我的无限担忧。

  父母对子女的对象是有基本标准的,就像我们最初对谈恋爱的对象也是有标准的。没谈恋爱之前,我曾想过我未来的恋人是什么样子——相貌要帅气,朝夕相对能养眼;个子不低于一米八,让人有安全感;眼神要能勾魂摄魄,不可以戴眼镜;世间有百媚千红却独爱我一人……除了不要求对方有钱,其他基本是按照偶像剧和言情小说男主角的标准来找男朋友。

  其实所有的标准只是因为对的那个人还没出现。如果你遇见了那个人,你的所有标准都会被推翻。

  BOB身高刚一米七,戴一副眼镜,打扮一下顶多算阳光男生,谈不上相貌有多出众。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他,经常和我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吃饭,相处久了,我被他的乐观和体贴打动,渐渐滋生出了爱情。

  父母曾千叮咛万嘱咐:上大学期间不许谈恋爱,毕业工作后再谈。还拿前辈们学生时代谈恋爱后来劳燕分飞的例子给我做反面教材。末了,又补充一句:就算要谈恋爱,也得谈江苏本地的,外地的坚决不要谈,生活习惯不一样,还不方便走亲戚。可是BOB老家是贵州的,离江苏远,而且在亲朋好友眼里,他来自经济不够发达的地方,身上天然打了“穷”的标签。何况,他本来就穷,家中欠下的债务还需要他偿还。

  和穷小子谈恋爱,对于被传统思维绑架的父母来说,起初接受不了,多次劝说我分手算了,想把这段感情扼杀在摇篮中。身边也有闺密说他配不上我,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跟着他受苦,还不如早点分手。谁知这颗感情的种子顶着世俗的阻碍,一天天生长,竟然长成了参天大树。

  父母见阻碍不了,只得无奈叹气,说他们能力有限,不能帮助我们买房买车,一切都要靠我们自己奋斗。

  面包和爱情,鱼和熊掌,如果想兼得,有没有可能?

  刚毕业时,初到北京,种种不适应,但我没有跟父母吐露半个字。我既然选择了和BOB一起携手同行,我就毫无怨言。

  我当时在博客和专栏上写:“我相信有爱可以创造一切,所以从来不轻言放弃。”是的,我相信,爱情可以创造面包。

  最初我们没钱租市区的楼房,我们租住了六环外的农民家一间不足八平方米的房子,里面仅仅放得下一张窄小的单人床和一张办公桌。公用厕所简陋不堪,都不忍用语言去描述。每天上班要穿过整个北京城,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回到家已经八点多,上下班在路上的时间接近四个小时。就是这四个小时也不能浪费,被我用来补觉、看书、构思小说。

  后来,手头稍微宽裕,我们在三环边上租了一间两居室,跟别人合租,生活条件上了几个档次,搬家的时候有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喜悦。当然合租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曾有过被合租对象关在门外一小时的经历。某个国庆长假过后,我和BOB从江苏回北京,拿钥匙开门却怎么也开不了,因为合租对象把门从里面反锁了。偏偏她又在洗澡,电话也没法接,害我们在门外干等了一小时。除此之外,我们也曾在半夜被合租对象的激烈“动作片”吵醒,也曾因为作息习惯、生活方式等问题被合租的人打扰。

  因此我们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奋斗,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于是,除了上班时兢兢业业地工作,业余时间,我会埋首电脑前写作。写作能赚稿费,赚钱能买房,我就更有写作动力了。BOB自然也没闲着,业余时间开淘宝店,做兼职营销,也弄得有声有色。

  2008年年底,北京的房价开始下跌,我和BOB手头攒了近二十万,开始着手看房。2009年的春天,我们在北京一起打拼了近四年后,交了首付,通过银行贷款,终于在北京城的一隅拥有了自己的家。也是在这年的9月,我们结束了7年的爱情长跑,领了结婚证。

  这个时候,我的父母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女儿的爱情总算不是风雨飘摇了。

  买房后,我们也没有懈怠。2009年,我以自己和BOB的故事为蓝本,写成长篇小说《婚房》与大家分享,希望给那些为爱情为房子为生活迷茫的人一点信念。好友叶萱在给我的这本书写序时说——“婚房”,不是买了房子才能结婚,而是要一起为我们的婚姻拼搏一套房子,并因为这份甘苦与共,使这套房子成为一个真正的“家”。

  我简直太喜欢这句话了。叶萱一路见证了我的爱情,一路看到了我和BOB的成长,所以她感同身受。

  写《婚房》的过程中,BOB作为我的第一个读者,给我提了很多意见。所以这本书能成为畅销书,军功章里绝对有他的一半。《婚房》出版后,我怀孕了,BOB又担任我的经纪人角色,帮我跟影视方洽谈影视改编权事宜。

  这本书给我的最大收获倒不是获得了不菲的版税,而是我和BOB的感情因此加深了,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一起成长了。

  爱可以让两个人走到一起,可是想要走得长久,两个人必须共同成长。

  从校园到社会,从青涩到成熟,从相恋到相伴,我和BOB都在共进退,同担当。失落的时候,我们是彼此的心灵导师;郁闷的时候,我们是彼此的开心果;迷茫的时候,我们是彼此的导航仪;快乐的时候,我们一起分享。

  最好的感情不仅是不离不弃,更是一起成长。携手一起走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体会对方的感受,两人的感情才会在双方的努力中变得更坚固,彼此成为对方生命中的不可或缺。

  不仅爱情如此,友情也是如此。你如果想和闺密好一辈子,也需要和她一起成长。这样无论过多久,你们都有共同语言。

  时光会老,但是你们的感情不会老,历久弥新。

  爱情从来没有对错,它只铭刻了青春

  青春路上陪你走一程的是一个人,陪你走完一生的又是另一个人。

  我们无法忘怀青春岁月中的那个人,往往不是因为他(她)有多好,而是因为他(她)陪我们走过的那段时光太过动人。那是再也回不去的青春时光,而他(她),是永远铭记我们青春的标签。

  如果问我大学时代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认识了一群亲人般的朋友。

  说得再具体点,308宿舍的女生和605宿舍的男生,就是我大学时最大的收获。我和308宿舍的女生朝夕相处,我的那个他和605宿舍的男生打成一片。

  很幸运的是,我的那个他现在还是我的那个他。以前,他和哥们儿聚餐时会把我带上,现在依然如此,不同的是,随着哥们儿陆续结婚生子,朋友聚餐变成了家庭聚餐。

  这次,605宿舍的小马哥携带媳妇涵艺、闺女西西一起来北京参加朋友的婚礼。我和BOB作为东道主,聚餐是免不了的。

  小马哥以说梦话闻名,他说梦话的水准可谓登峰造极,无人能比。一般人说梦话是自问自答,他不一样,他能在梦中跟清醒的人自如地对话。

  关于小马哥成为“梦话王子”是有典故的。有天晚上,室友小白还在电脑前对着游戏挑灯夜战,突然听见已经进入梦乡的小马哥说:“最近好忙啊!都忙得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

  小白下意识地回答:“你姓马,叫马峰。”

  小马哥翻个身,叹口气说:“也许你知道马峰是谁,但我肯定不认识这个瘪三。”

  小白哈哈大笑,小马哥却依旧睡得香甜。

  之后为了能录到小马哥的梦话,小白还悄悄装了声控开关。

  有次刚打完牌的小马哥在睡梦中说:“钱哪!可惜我的100块钱哪,就这样白白地没了。”

  这次又被熬夜打游戏的小白听见了,他问:“钱到哪里去了呢?”

  小马哥答:“哎!都见阎王去了!”

  小白掌握了梦话录音,要挟小马哥为他打水,否则就把录音公布给他喜欢的女孩花花。小马哥咬牙切齿地痛骂小白一句“无耻”,然后百般无奈地拎着两个水瓶去水房。

  年少时有些回忆总是那么深刻,无论过多久都历历在目。

  几年未见,小马哥变化不太大。板寸头,身材高大,颇具代表性的国字脸,皮肤略黑,不是小姑娘认可的帅哥型。读大学时他属于少年老成的那种,说白了,就是长得着急了一点。然而,十年过去,他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别的男同学都在变老,有的身材还走形了,他作为军人,每天练正步走,做俯卧撑,身材保持得很好,看起来几乎没怎么变化。

  小马哥有种天然的纯朴气质,跟他相比,涵艺显得特别时尚。涵艺比小马哥小四岁,又属于小清新美少女,看起来像“90后”。

  在BOB跟小马哥叙旧的时候,我跟涵艺寒暄:“小马哥现在还说梦话吗?”

  涵艺眼睛一亮,“姐姐,你怎么知道的?”

  “开玩笑,小马哥作为赫赫有名的‘梦话王子’,他早已声名远播。”我笑道。

  “我跟他刚在一起的时候,他爱说梦话,现在不怎么说梦话了。可能那时候他压力太大了。”

  听涵艺说他那时候压力大,我又想起BOB跟我提过小马哥勤工俭学的趣事。某个暑假,小马哥负责看宿舍,巧合的是正好是他自己住的那一层楼。夏天的中午,他把长凳往宿舍门口一摆,然后躺上去睡午觉,头在过道上,脚在宿舍里,这就是上班。到了傍晚五点,他把凳子往宿舍里一收,继续睡,这就是下班。

  我当时是当作笑话听的,可现在听涵艺的口气,隐约觉得趣事背后更多的是辛酸。

  涵艺继续说:“姐姐,你知道吗?小马哥那会儿可穷了,上学时还去建筑工地打过工。烈日当头,他就穿着长袖衬衫在太阳底下搬砖头,热得差点中暑呢!他是靠着助学贷款和打工读完大学的,太不容易了!”

  “是挺不容易的。”我在内心唏嘘不已。因为我也是靠自己读完大学的,我能理解小马哥的不易,也能体会穷到底是什么滋味。

  “小马哥的前任女友就是嫌他太穷和他分手的。”

  “你说的是花花吗?”我略感震惊。

  她点头。

  我一直以为小马哥之所以和花花分手,缘于“一毕业就分手”的规律。

  认识花花也是通过聚餐。某年12月31日,BOB邀请我参加他们宿舍的饭局,说大家伙儿一起跨年比较热闹。我有些犹豫,我跟你们一群男生一起吃饭不太好吧?BOB说:那有什么?今天姚老大说了,必须带家属,这是我们在大学过的最后一个新年了,必须大团圆,其乐融融。

  拗不过他,我还是赴约了。聚餐地点在学校西门外的一家火锅店,店面用大红灯笼装点,有浓郁的新年味。我就是在这次聚餐上见到花花的,她长发飘飘,五官清秀,小巧玲珑,带着江南女孩特有的清新淡雅气质。她小鸟依人地靠在小马哥身边,一脸幸福。

  席间男生们玩划拳游戏,单身的男生起哄说:“老公输了老婆喝酒!”那时候听到老公、老婆这样的词还是会觉得害羞的,我们几个家属几乎都红了脸颊。花花皮肤白,脸显得更红。为了活跃气氛,给男生面子,我还自己喝了两杯啤酒。轮到小马哥输了花花喝的时候,她推搡道:“我不会喝酒的。”男生们还在起哄,小马哥十分干脆地拿过花花的酒杯说:“她酒精过敏,我替她喝。”说完一饮而尽,在座的人有的说他是“妻管严”,有的给他鼓掌,称他绝世好老公。

  吃完饭姚老大提议去KTV唱歌,大家拍手称赞。正值青春的我们有无限精力挥霍,赶上跨年这样的重要时刻,恨不得通宵在一起狂欢。

  别人唱的什么歌我已经记不清了,甚至连我当时唱的什么歌我都毫无印象。但我对花花唱的那首歌至今印象深刻。

  她唱的是《最浪漫的事》,起初她的视线一直看着屏幕,唱到“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时,目光投向沙发上的小马哥,眼神中的深情掩藏不住。或许是受到她眼神的感染,小马哥忍不住走上前,拿起话筒和花花一起合唱。虽然小马哥五音不全,歌声并不动听,甚至普通话都不标准,可这首歌却是最令我难忘的男女合唱。

  时光荏苒,如今陪在小马哥身边的女孩已经不是花花。假使有一天他们重逢,如果选一首合唱的歌曲,大概只有品冠的《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比较合适:“曾有过就要满足,要真的祝福。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你的笑……”

  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最终没能在一起,不是没有遗憾的。

  还记得小马哥毕业那年的寒假,我和花花乘坐同一列火车,我回老家,她去南京看小马哥。在路上我们聊天时,她说,小马哥陪她上自习,用自行车带她在校园穿梭,两个人吃同一碗面条,这些画面她一辈子都忘不掉,这是她这辈子最温暖的回忆。校园恋情几乎是相似的,同样的画面我和BOB也拥有。因此对于她所说的我感同身受。我们还聊到未来,不管未来定居在哪座城市,那座城市里一定有我们爱的人。

  最后,我坚持了下来,而花花却放弃了这段校园爱情。

  爱情中从来没有对错,坚持或放弃,关键在于你对那个人爱得够不够深,你有没有足够勇气和贫穷的他一起渡过难关。贫穷是一时的,幸福却是一辈子的。

  离开饭店前,我和涵艺一起去洗手间,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我说:“姐姐,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不要笑话我哦!”她欲言又止。

  “你说吧,我保证不笑话你。”我说。

  她鼓足勇气开口道:“我无意间发现小马哥还经常去花花的QQ空间逛,我看到他在下面留言,说怀念他和她在校园的那些日子。姐姐,你说,小马哥最爱的人是不是花花呢?不然他为什么对她念念不忘呢?”

  “其实他念念不忘的不是花花,而是他的青春。青春是回不去的时光,回不去的时光总是最好的时光。”我以一种过来人的口吻说。

  曾经,BOB的相册里一直珍藏着他中学时代暗恋的女孩的照片,我还为此吃醋过。如今我已经释怀了。我也会忍不住回想起曾经喜欢过的男生,也会怀念和那个男生一起走过的日子。

  其实,我们难忘青春岁月中的某个人,只是因为忘不了那最美好的时光中的自己。

  涵艺似懂非懂,叹口气说:“如果我早一点遇到他就好了。”

  “可是你现在拥有了他。花花只陪小马哥一起走了两年,可是你陪他一起走了十一年。你没必要跟回忆里的人去争,你拥有的可是小马哥的一辈子。”

  涵艺终于满足地笑了,“是啊,我只要知道他现在爱的人是我,我现在很幸福,这就足够了。”

  青春路上陪你走一程的是一个人,陪你走完一生的又是另一个人。

  我们无法忘怀青春岁月中的那个人,往往不是因为他(她)有多好,而是因为他(她)陪我们走过的那段时光太过动人。那是再也回不去的青春时光,而他(她),是永远铭记我们青春的标签。

  爱你是我一生的梦想

  当你深深爱上一个人,Ta会成为你的信仰,甚至有时候,为了成全Ta的梦想,你会暂时对自己的事业做出让步。看着Ta离梦想越来越近,你会由衷地感到欣慰,仿佛成全了自己的梦想。此生,Ta就是你的全世界,爱Ta就是你的梦想。

  我是在一次饭局中认识老张的,他作为朋友丸子墨的家属出席。席间,因为“吃货”这个话题,我和老张仿佛找到了知己。

  当时正值金秋大闸蟹肥美之际,我看到菜单上的清蒸大闸蟹,立即两眼放光,只是碍于必须两只起点、价格不菲,我略有些犹豫地问在座的其他人:“你们有人喜欢吃大闸蟹吗?”

  几位朋友都是久别重逢,相谈甚欢,无人应答。我正惆怅着要不要和大闸蟹挥泪作别时,丸子墨指向坐在她旁边的老张:“他喜欢吃大闸蟹。”

  作为陪客一直沉默不语的老张发话了:“喜欢吃你尽管点,我家里买了两大盒,每天解决两只,还有八只等着我去解决呢!”

  既然东道主的先生发话了,我当即毫不犹豫地点了大闸蟹。只是……慢着慢着,刚才他说买了两大盒螃蟹?家里还剩下八只?他这种仓鼠般的吃货风格和我有得一拼啊!

  于是我俩开始交流心得:我说我喜欢吃某品牌剁椒凤爪买了三十袋放家里,最后吃不完只好送人;他说他喜欢喝某啤酒买了两大箱放家里,最后都当水喝了。我说我喜欢吃某连锁店的坚果就办了张会员卡囤了若干坚果,结果没吃完就过期了;他说他喜欢吃水果每次都会买上香蕉、苹果、猕猴桃、火龙果等,结果很多水果从小鲜肉变成了干果。我说我喜欢吃豆腐干,从淘宝把各种品牌的豆腐干都买回来,全家人每天吃都吃了整整三个月;他说他喜欢吃椰子片,就把中国、泰国、马来西亚的各种品牌都各买回来一箱,现在见到椰子片都害怕……

  我俩正聊得热火朝天,丸子墨打断道:“是我见到椰子片都害怕好吧?你说说看,你都抹杀我多少爱好了?”

  原来,老张的优势在于发掘丸子墨的各种需求,丸子墨喜欢吃什么,他总会第一时间洞察,然后一箱一箱地囤着,直到丸子墨吃腻为止。

  我们在座的几位都慨叹:“老墨,人家老张这是爱你的表现,让你在想吃啥的时候就能吃啥,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哪儿啊?等你们连逛超市的权利都被剥夺时就不这么说了。有时候我想出去购物,我和老张就特别苦恼地坐下来讨论半天到底还有什么要买的,然后发现,什么都不用买了。我潜在的爱好都被他挖掘光了,现在我基本无欲无求了。”丸子墨说完长叹一声。

  话虽如此,我仍然能看出丸子墨一脸的幸福。

  丸子墨和老张是我见过的最有夫妻相的一对。丸子墨的发型酷似樱桃小丸子,脸圆圆的,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萌萌哒”,而老张也长得萌萌哒。我心想,这两个很萌的人在一起的生活应该也比较萌。于是,我不由得对他俩的爱情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老张说,他和丸子墨的爱情,如果用一句话知音体概括,就是“学渣暗恋学霸八年,久别重逢终成眷属”。而他,就是那个学渣。

  他们是高中同学。彼时丸子墨是班长,每次都考第一名,长得可爱,性格又好,颇受老师和同学的欢迎。

  学霸丸子墨不是埋头苦读的书呆子,她很懂得劳逸结合,甚至和学渣老张一样玩心重。因为爱玩的共性,丸子墨和老张成了死党,经常拉上几个同学,组团出去玩。

  每天放学后,他们一行几人就相约到其中一位同学家里玩,打扑克、看录像、唱卡拉OK……几乎玩遍了那时候宅在家能玩的所有娱乐项目。

  每到放假,他们往往早上六点就出门,跟父母说是出来晨练,然后夸张地一直晨练到晚上十一点才回家。晨练只是幌子,他们其实是去郊区踏青或烧烤了。

  有一次他们约好下午一点在老张家会合,然后一起出去玩。结果那天天色不好,中午时分天都黑透了,眼看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那时候还不流行手机,老张心想,大家八成都不会来了吧?结果到了约定时间,小伙伴们居然都来了。

  或许是心血来潮,抑或是年少轻狂,当有人提议“不如趁下大暴雨,去跨江大桥看闪电”时,全票通过。一行七人都没有打伞,冒着瓢泼大雨,浩浩荡荡地向跨江大桥进发。

  暴雨倾盆,电闪雷鸣,天地之间一片水汽蒸腾。几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肩并肩站在气势恢宏的跨江大桥中间,淋着这辈子淋过的最大的雨,仰头看着头顶密密麻麻的电网,内心是抑制不住的激动和兴奋。

  他们正激动时,突然一个闪电打进岸边一户人家的窗户里,发出耀眼的火花。他们只是相互对看一眼,没有一个人说要赶紧跑,还是毫不畏惧地淋着雨笑着,喊着,望着天上的闪电。

  每个人的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头发也湿漉漉地贴在脸颊,可是没有人关注自己会不会感冒,只觉得有种释放本能的尽兴。远离父母老师关于学习考试的叮咛,全身心地感受大自然的魅力,勇敢投入地享受一次青春的恣意。年少时总该热血一次,才不枉费青春。

  九把刀说:“青春是一场大雨。即使感冒了,还盼望回头再淋它一次。”那时候老张他们心里想的就是:青春只此一回,放纵不羁一次又何妨?

  因为常常在一起玩,奠定了老张和丸子墨深厚的革命友情。只是玩着玩着,老张的成绩一落千丈,从入学时的前十名沦落为学渣,而丸子墨无论怎么玩,都是稳坐年级第一把交椅。老张暗自慨叹:人跟人就是不一样啊!有些人玩得起,有些人玩不起。

  随着成绩下滑,一颗叫心动的爱情种子却悄然在老张心里萌芽了。直到高中毕业,他和丸子墨不能再朝夕相对时,他才意识到他对她的感情不只是友情那么简单,他好像已经喜欢上她了。见不到她会开始想念,脑海里回荡的都是他们相处的每个画面。一想到她考入北京大学,而他待在本省某大学,两人从此天各一方,他就感到莫名的失落。

  读大学时,由于两人相隔得远,联系也就少了。即使不常联系,他也始终将她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只要想起她,内心就变得柔软、美好。

  此后几年他们基本断了联系,只有每年春节他才会在新年钟声敲响时,准点将第一个祝福短信发给她。他发的内容看起来稀松平常,跟一般的春节祝福短信没什么两样。但是他每次发的时候,都守着零点,非常走心地在做这件事。他是暗恋者,他给她发短信时十分用心,也十分小心,生怕透露出喜欢她的字眼惊扰到她,以免他们之间出现尴尬关系就此疏远。

  或许是丸子墨过年期间收到的短信太多了,老张的短信便淹没其中,她从来都没回复过他。后来,她说其实她也有注意过老张发的跨年短信,却觉得有些雷人,心里想: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这么老土啊?

  除了大一暑假老张和以前的小伙伴们聚会时,顺便和丸子墨见了一次面,他和她再次见面已是五年后。

  那时老张奉上司之命去K市出差,孰料在一次饭局中偶然和丸子墨相遇。见到她的一刹那,他觉得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高中时他和她是最亲密的玩伴,此后他暗恋她,她不知道。他们分别的五年间几乎没有联系,再次见面居然是在一个工作场合。命运多么神奇!

  他久久地凝望着她:她没有变,她还是那个最可爱、最善良、最聪明的女生,她还是那个陪伴他度过整个高中时光的女生,她还是那个只轻轻一笑就会让他的心跟着起舞的女生。

  看着她,他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些年少过往,以及暗恋她的青涩心事。

  他和她作为彼此信赖的哥们,一起走过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高中时他们常常和一群玩伴在一起,两人单独在一起的片段屈指可数,仅有的两个片段是他送她回家帮她挡狗,他陪她去音像店买磁带。

  即便如此,她对他来说,仍然是最特殊的玩伴。

  他突然想起当年大家聚在一起玩笔仙,说丸子墨未来的老公姓张;又想起他有一回过生日,她居然无厘头地送给他一套婴儿餐具。再加之分离多年,他们在这茫茫人海中重逢,他恍然意识到:他们之间的缘分就仿佛是命中注定。

  意识到这一点,他就有了坚定的勇气,他要向她告白,他要告诉她,他一直以来都喜欢她。

  这一次,他没有丝毫迟疑,用有生以来最笃定的语气对她说:“墨,我从高中开始就对你有好感,那时候我不知道这就叫喜欢,直到高中毕业,我才明白。后来,你到北京上大学,我怕打扰你的生活,一直没告诉你。但是现在,既然命运再度让我们相逢,我不想错过这个机会。我想把藏在心底很久的话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只有跟你在一起,我的这辈子才是圆满的。”

  丸子墨听完老张这段朴实却真切的告白,一种叫感动的情绪深深攫住了她。她一直没谈恋爱,仿佛就是在等待这一天,等一个合适的人。

  如果真的有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这就是了。

  后来,用老张的话说就是:“她听完我的表白很感动,然后就扭扭捏捏地跟我在一起了。”

  再后来,他们结婚了,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叫嘟嘟。

  事实证明老张那年的告白多么及时,丸子墨的抉择多么英明神武。他们在一起后相处融洽,生活美好又幸福。

  有天晚上女儿嘟嘟不肯睡觉,丸子墨忍不住说了她两句,佯装生气,结果嘟嘟居然噘着嘴也跟妈妈生气,还背对着妈妈不肯转身。丸子墨怎么哄她,她也不肯转身。

  老张心想:太好了,终于生妈妈的气了,女儿好久都没抱着我睡觉了,机会难得!于是他就对女儿说:“嘟嘟,来爸爸这儿,爸爸可喜欢嘟嘟宝贝了,咱们不理妈妈。”

  结果嘟嘟瞬间转身,爬到丸子墨身上趴着,紧紧抱着她说:“妈妈,我爱你。”

  丸子墨一阵无语,然后看着老张默默地说:“神助攻!”

  老张默默流泪。

  有次丸子墨带女儿去游乐场开碰碰车,开完了自我感觉良好,就对老张说:“我还蛮有开车天赋的嘛!我不如考个驾照,万一碰上世界末日,这也是一种生存技能。”

  老张淡淡回应:“要知道有些开车水平太差的人,在驾校就把人撞死了,或者自己挂掉了。”

  丸子墨从那以后再也不提考驾照的事了。

  老张不是故意吓唬她,而是觉得她方向感太差,不放心她开车。她方向感差到大学读了四年,在学校都能迷路。如果从学校A地点到B地点的路线她熟悉,倘若她位于C地点要去B地点的话,她只能先返回A地点,才能走到B地点。

  有次他们一起在人大附近的某火锅店吃饭,吃完饭两人一起散步,一路沿着人大后门那条路往北大西门走。丸子墨一路走一路说:“这是哪里啊?挺繁华的啊,以前怎么都没来过。”说着说着她突然停住了,然后转身指着身后一栋楼说,“呃,这个是我以前住过的北大校外宿舍。”

  老张很无语地说:“你不是说你没来过这里吗?”

  丸子墨一脸无辜地说:“我真的没来过这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宿舍会在这里。”

  老张再度无语。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本来就需要互补:丸子墨方向感差点没关系,反正老张会做她的指南针;丸子墨不会开车也没关系,反正老张会一辈子做她的司机。

  他们两个人互补不只体现在技能方面,还体现在家庭分工方面。每到一个阶段,他们会开一次家庭会议,探讨如何平衡个人发展和家庭之间的关系,探讨怎样的生活方式才是最适合他们的。

  第一次开家庭会议时他们俩都过着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但都觉得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是自己的梦想。于是他们决定换一种方式生活。

  但是不可能两个人同时辞职追求梦想,总要先填饱肚皮才有力气追求梦想。最后,老张决定先让丸子墨追求梦想,他留在原公司维持家人的温饱。如果丸子墨最终实现梦想稳定之后,再来支持老张追求他的梦想。

  丸子墨当时已做到公司高管,年薪五十万,可为了实现写作这个梦想,她还是不顾父母的反对辞职了。老张却全力支持她:“你尽管去做你喜欢的事情,就算最后没成功,我们也努力过,不会有遗憾。”

  有了老张的支持,丸子墨就像吃了颗定心丸,全身心投入到写作事业中。连载小说的时候,她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起床开始写作,一直写到晚上八点。没有小说连载的时间空当里,她也时刻在构思新的小说。她的爱好已经根植到生命里,无法舍弃。

  最终,她的付出获得了回报,三年时间,她已经成为国内最知名的推理言情小说作家。

  看着丸子墨找到了人生梦想,并且那么用心地为梦想努力,老张发自肺腑地为她感到自豪。

  丸子墨的写作事业稳定下来后,老张辞职和几个朋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不知道自己的创业算不算梦想,但是倘若公司的事情和丸子墨的写作事业相冲突,无法照顾好家庭和孩子时,他会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照顾好家庭,同时兼任丸子墨的经纪人帮她洽谈作品版权事宜,给她创造一个良好的写作空间,让她心无旁骛地写作。

  也曾有人对此表示不解,甚至老张的父母也觉得儿子是不是有点没出息,他怎么能放弃自己的事业去扶持妻子的事业呢?身边人的异样眼光最初也曾对老张造成困扰,让他略有些挂不住面子,但每次看到丸子墨能专注地做她喜欢的事,看到她一步步往上走,离梦想越来越近,他就觉得那些异样的眼光都不是事儿了。

  丸子墨觉得,她能够实现梦想,写作事业发展得如此顺利,绝对离不开老张的全力支持与帮助。他为她解决写作之外的所有烦心事,她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写作中,才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

  梦想和感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感情稳定,家庭和睦,才能给梦想助力。

  都说事业有成才算成功,才属于梦想。其实,爱情圆满、家庭幸福何尝不是梦想、不是成功的一种呢?

  如果说梦想就是做梦都在想,老张曾经做梦都想和丸子墨在一起,现在他和她每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这点来说,他已然实现了他的梦想。

  当你深深爱上一个人,Ta会成为你的信仰,甚至有时候,为了成全Ta的梦想,你会暂时对自己的事业做出让步。看着Ta离梦想越来越近,你会由衷地感到欣慰,仿佛成全了自己的梦想。此生,Ta就是你的全世界,爱Ta就是你的梦想。

  对老张而言,丸子墨就是他的信仰,好好爱她就是他今生最大的梦想。

  漂洋过海来看你

  假使时光倒流,我依然会如当初那样,与他相知相爱,哪怕要忍受远距离异地相恋的相思之苦。唯有经历过这样的欢喜哀愁,才更懂得相爱不易。而这辈子,只有他,只因为是他,才坚信哪怕隔着万水千山,我们终会相守一生。这是我们的爱情,独一无二。

  某天点开豆瓣电台,当娃娃那首《漂洋过海来看你》熟悉的旋律响起时,一瞬间,就仿佛时光倒流,内心也变得柔软。

  我们喜欢一首歌,往往是因为这首歌勾起了我们的回忆,或者歌词契合当时的心情,说出了你的心声,产生强烈的共鸣,进而爱上这首歌。

  而爱上这首歌,通常背后都是有故事的。

  《漂洋过海来看你》这首歌对我而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即便多年不听,也能一字不落地唱出来。这是我从前异地恋时最喜欢的一首歌,每次去KTV必点。

  再次听到这首歌,我和他相恋却分居两地的时光便汹涌而至。一首歌会牵引出一段故事,迷恋一首歌常常是因为留恋那段与之相关的时光。

  我和他在大学校园里相遇。我大二,他大四。从熟悉到恋爱,我们在校园里度过了一年纯真美好的时光。可再美好终究要面对离别,他毕业后就得离开校园,去异地工作。

  离别的那天,鲜少下雨的徐州阴雨霏霏,烘托着离人的愁绪。

  我去火车站送他,站在月台上,看着渐行渐远的列车,说好不哭的我还是忍不住掉下眼泪。

  虽然我不停地在内心对自己说,分别是短暂的,是为了下一次重逢。但是,从此再也没有人每天帮我占座位陪我一起上晚自习,从此再也没有人深夜跑到我宿舍楼下的小卖部煮方便面只为见我一面,从此再也没有人骑着自行车带我走遍校园的每个角落……

  只要想到这些,我的心就仿佛空了一块,有种难以言喻的失落感。

  未来的两年,我在徐州,他在苏州。我和他位于江苏省的最北边和最南边,相隔千里,再也不能说见就见。隔着遥远的距离,没有人知道两年的时间会发生什么。

  他离开的日子,想念是不可避免的。

  吃饭前掰开一次性筷子的时候,会想起以前这件事都是由他代劳,他会在掰开筷子后把两根筷子相互摩擦几下,说那样就不会划伤我的手了。

  上晚自习口渴的时候,会想起以前这时他都会递上一瓶鲜橙汁或者水晶葡萄。如果恰逢那天晚上不小心亲吻,口中便会弥漫着香甜的水果味。

  在教室上课外面突然下雨的时候,会想起他以前都会发短信问我在哪个教学楼,一下课走到门口,一定会看到他撑着伞在雨中等我的身影。

  路过宿舍楼下小卖部的时候,会想到以前他站在这里大声喊我的名字,然后我下楼和他一起吃泡面。两个人,一个大碗。他说,没谈恋爱的时候觉得情侣吃同一碗面很不卫生,现在只觉得温暖。

  同样的地点,少了同样的人,一开始是极其不习惯的。

  走在熟悉的校园里,常常会想,此刻的他在做什么呢?

  不能经常见面,电话费也得省着点花,天天上课很少有时间上网,手机短信是最常用的联系方式。

  每天早上他都会给我发短信喊我起床:“小懒猪,起床了。”室友们都称这个时间为“叫床时间”,比闹钟还准时。每天晚上临睡前,他怕我一个人无聊,都会发短信陪我聊天,我称为“床聊时间”。

  白天他会发来“吃饭了吗”“天气凉了,记得加衣服”“现在在干吗”等平常的短信。

  有时候我也会矫情地回一句:“我今天没有做什么,只是在想你。”

  仅仅靠短信和电话保持联络是远远不够的。文字再美,不及陪伴来得温暖。每隔一个月我们都会见一次面,不是他过来,就是我过去。

  每次久别重逢,我们就仿佛初次见面一样,期待中带着紧张。几乎每次相见,他都会让我聆听他加速的心跳,像个刚坠入爱河的少年。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别胜新婚?

  相聚的时光尤其短暂,我们格外珍惜。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就和从前在学校一样。

  分别的时候,他帮我拎上行李,亲自将我送到火车上,列车快要开了,他才依依不舍地下车。我坐在火车上,透过玻璃窗看着站在月台上的他朝我挥手。我微笑着,也朝他挥手,心里期待着下一次的重逢。直到火车开走,他还没有离开,跟着火车跑了好远。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亲爱的,你会为我跑几步》,说的就是离别的时候爱你的那个人会不会跟着你跑,会为你跑几步。那篇文章在末尾说:“你也可以问问那个说爱你到永远的人:亲爱的,你会为我跑几步?即使只一步,我们也该感动得流下眼泪。”

  每次看到并不高大的他跟着火车狂奔的时候,我心里总是会涌现出一波波感动。

  我当时想:哪怕将来不能在一起,只要记住离别时分他追逐火车的身影,就足够温暖我一辈子。

  再好的恋人也会遇到挫折,何况相距千里的我们。我们恋爱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有过误会,也有过争吵,甚至有闹分手的时候。

  远距离的恋爱容易产生误会,我们也不例外。记不清那次因为什么事产生的误会,总之挂断电话的时候我们不欢而散。之后我就在短信中提出了分手,说以后一刀两断,再也不联系。发完短信,泪水就止不住地往下流。

  提分手的时候,和他在一起的片段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回放。一想到那个陪我上晚自习、侧脸最好看、对我最好的男孩从此只能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我哭得更凶了。

  明明依旧爱他,明明不舍得与他分手,却固执地不肯低头,还关掉手机,拒接他的电话。他联系不上我,通过我的室友转告我,他会快递给我一份礼物,让我注意查收。我气呼呼地让室友转告他,我不稀罕他的礼物。

  那个夜晚我失眠了,一遍遍地听着娃娃唱的《漂洋过海来看你》:“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漂洋过海地来看你。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为了这个遗憾,我在夜里想了又想不肯睡去。记忆它总是慢慢地累积,在我心中无法抹去,为了你的承诺,我在最绝望的时候,都忍着不哭泣。陌生的城市啊,熟悉的角落里,也曾彼此安慰,也曾相拥叹息,不管将会面对什么样的结局。在漫天风沙里,望着你远去,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已,多盼能送君千里,直到山穷水尽,一生和你相依。”

  每一句歌词都仿佛敲打着我的心弦,我心痛不已。

  他每个月的工资除了必要的伙食费,邮寄一半给妈妈做家用之外,其他的全部积攒下来作为每次见面的路费。

  他虽然没有给过我明确的承诺,没有说过类似一生一世只爱我一人的话,可是我却永远忘不了他对我的初次告白。

  他对我告白的那天,月亮很圆很亮,我说:“我们怎么都谈恋爱这么久了,你都没向我郑重表白过呢?”

  他傻傻地望着我说:“真的要表白吗?”

  我点头,“那当然要的,不然怎么能表示你爱我的决心呢?”

  他凝思了一会儿说:“我也许很笨,不会说甜言蜜语,但是我有一颗真挚的心,时刻为你跳动;我从前不懂什么叫浪漫,现在我知道了,只要和你在一起,吃顿饭也是浪漫,一起上自习也是浪漫;我从小到大没丢过一分钱,没掉过一串钥匙,从戴眼镜至今,没跌过一次眼镜,从懂事以来,没谈过一次真正的恋爱,我会把我所有的细心和全部的爱倾注在你一人身上。”

  我当时一下子就被这朴实无华的表白深深打动了,并告诉自己:这个男人,将是陪我走一辈子的人。

  可是现在,我却提前放弃他了。经过一夜的思索,我也有些后悔跟他提分手了。但出于自尊,我还是没有主动和他联系。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所谓的礼物就是他自己。第二天,他风尘仆仆地赶到学校。看着他憔悴的模样,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之前说过的分手、再也不见的气话也烟消云散了。

  那次他顶着两个黑眼圈,却依旧面带微笑。在我面前,他一向是个乐观的男孩。

  我看不到他难过的样子,或许只有我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才最难过。

  就像我一样,他看不到我孤单的样子,只有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孤单。

  即便如此,我仍然庆幸,我们用孤单和想念收获了一份真正的爱情。

  直到他辞职到北京发展,我毕业也来到北京,我们的异地恋才画上句号。

  两年的时光,相见不易,过得也清贫,支撑着我们度过这段寂寞时光的,就是彼此对爱的信念。

  或许正因为有那段分居两地的时光,我们才更珍惜现在在一起的每一天。

  某个周末,他骑自行车带着我去宜家。

  我坐在自行车后座,环抱着他的腰,把头靠在他的背上。

  这样的情景,让我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我又想起了读大学时,他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在校园里穿行的画面。

  那么多次,他骑车带我,我都习以为常,但有一次我印象最为深刻,想忘都忘不掉。

  那时,他已办理好离校手续,第二天就要乘坐火车离开待了四年的学校了。临走前一天,他骑着自行车载着我,把学校和学校附近我们经常走过的地方都走了一遍。

  当时,我想到以后再也不能每天见到他了,也不知道我们以后能不能走到一起,心里一阵迷茫。

  想着曾经看不到未来的迷茫,再看着面前这个真实可倚的脊背,我只觉得欣慰: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旧能够坐在他的自行车的后座上,一起欣赏路边的风景。

  如果你爱的人也在遥远的地方,不要害怕距离,要坚信,那座城市有你未来的幸福,你们终将会在一起。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如果两个人能够长久地生活在一起,绝对不是靠浪漫维持,而是靠爱维系。所有的感情几乎都会从浪漫激情走到朴素平淡。在我看来,陪伴比记住纪念日要浪漫,陪伴比礼物要有温度,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在沈阳最寒冷的冬夜,她外出买药,突发心梗去世。她的老伴赶到后,就一直抱着她没松开过,坐在人行道上近两小时……他说:“我就想最后再抱她一会儿,以后都没有机会了!”

  她是急脾气,总是火急火燎的;他是慢性子,总是慢吞吞的。他和她相伴一生,因为做事拖拉几乎被她骂了一辈子,却从来没回过嘴。有一天早上,他起来给她买早点,出门后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她说:“你说你慢了一辈子,就这事儿,办得这么快。”

  他八十七岁时,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妻子美棠去世。他决定画下他俩的故事,他觉得死是没有办法的事,但画下来的时候,人还能存在。于是,他一笔一笔,从美棠的童年画起,留下她和他们最美好的回忆。他说:“如果能够时光倒流的话,我宁愿再回到从前那一段艰苦的时代,两个人相守。”

  看这些故事不是不动容的,几乎要泪湿眼眶。

  年少时,我们常常流连于花前月下,迷恋海誓山盟,渴望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为了爱情不顾世俗阻碍的故事容易打动我们。

  随着年纪渐长,反倒是老人们相濡以沫、相守一生的故事更打动人心。因为懂得,在浮躁的世界里尽心尽力守住一份平凡美好、淡泊宁静,是怎样的深情。

  朋友楠结婚两年。最近她很苦恼,婚姻生活远比她想象的琐碎平淡,她的另一半常常让她失望——他从来不会制造惊喜,他会忘记结婚纪念日,每逢特殊节日他从不送礼物,他不够上进有时甚至熬夜打游戏,他很懒,几乎不做家务……

  但他又并非一无是处,他也有很多让她留恋的地方——他尊重她信任她,只要是她交代的重要事情他都会做到;哪怕和她吵架他依然会笑嘻嘻地逗她开心;她工作累了他再忙都会放下工作陪她去旅行;她周末去闺密家玩得再晚他都会开车去接她;有时约会她迟到了他会一直等下去,不管等多久。

  他有他的好,可他也会让人失望,有时那些缺点甚至会遮盖住他的好,让她失去信心。楠感到疑惑,不知该不该和他继续走下去。

  “恋爱使优点扩大化,而婚姻使缺点扩大化。”楠的故事让我想起叶萱在《纸婚》里说的这句话。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男人,何况男人通常会比女人晚熟。他让楠失望的那些缺点并不是大问题,只是性格散漫、不够浪漫罢了。但是,他让她留恋的地方却在于:他对她好,他爱她,他很在乎她。

  当初是因为爱才会走进婚姻这座围城,两年光阴并未消磨他对她的爱,何必因为一些缺点开始质疑他,质疑婚姻呢?

  如果两个人能够长久地生活在一起,绝对不是靠浪漫维持,而是靠爱维系。所有的感情几乎都会从浪漫激情走到朴素平淡。经年累月,再轰轰烈烈的爱情最后还是要落地到柴米油盐的生活琐碎。

  经过七年恋爱时光、五年婚姻生活,我对“浪漫”这个词也有了全新的认识。我甚至觉得——两个人一起在厨房做饭比他送一百朵玫瑰花更浪漫;两个人推着购物车逛超市比他送一件名贵衣服更浪漫;两个人背起行囊一起走天涯比他出差回来送一枚鸽子蛋钻戒更浪漫;他突然出现在公司楼下等我下班比生日那天他托花店把芳香四溢的马蹄莲送到公司更浪漫……

  在我看来,陪伴比记住纪念日要浪漫,陪伴比礼物要有温度,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初恋的时候,我们喜欢说“我们要一直在一起”,可是还没有走多久,一段感情就开始画上句号。

  年轻的时候,我们喜欢说“永志不渝”,可是这个词的意义需要用时间来证明。

  总要等走到生命尽头,看看身边的那个人是不是当初说永志不渝的那个人,才会明白什么叫作永志不渝。

  她离开这个世界时,他紧紧地抱着她说:“我就想最后再抱她一会儿,以后都没有机会了!”相守了一辈子,在最后一刻,在她已经撒手人寰的时候,仍然愿意拥她入怀,给她一点温度,不舍离去。这就是永志不渝。

  就像叶萱说的:“ 永志不渝,这不单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承诺,还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承诺。”

  真正的爱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是你一颦一笑就会温暖心田的隽永,是漫长岁月中的相伴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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