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被李默然的表情给唬住了,他一双眼睛怔怔地看着李默然,而李默然走到男人身边,他突然一巴掌拍在男人的右腿上,男人愣了,向后退了半步:“你要做什么?”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李默然没有理会满脸震惊的男人,而是拉起了地上的马雪枫:“加入了跆拳道社也没见你能保护好自己啊。”他顺便捡起了地上已经被踩脏了的钱包,钱包是打开的,李默然拍了拍前钱包上的灰,这个时候,一张照片从钱包里掉了出来,是一张合影,是马雪枫和哥哥马雨啸在泳池边的合影,两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快乐、幸福的笑。
“还给我。”马雪枫从李默然手里夺过了钱包和照片,他再一回头,刚才围住他的男人女人们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看样子钱是要不回来了,走吧,我们回去。”李默然嘲讽地说。
“不行,我得找到我老妈。”
“她已经回家了,几分钟之前徐姨送她回来的,她没事,只是喝多了,已经昏睡过去了。”
马雪枫凝视着李默然的双眸,最后叹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我看她已经回家了,就出来找你,没想到还看了一出好戏。”李默然嘻嘻哈哈地说:“好了,都这么晚了,咱们走吧。”
马雪枫跟着李默然走出了巷子口,忽然,一阵刺眼的光,从马路的另一端传来,一阵巨大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只见一辆红色的保时捷飞驰而来,车子已经失控了,整个车身剧烈地晃动着,随时都有可能撞上人。
原本跟在李默然身后的马雪枫忽然听见一声低沉的:“不好。”再一抬头,李默然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个时候一声巨响,只见那辆红色的保时捷直接装在了马路拐角的一个烟摊上,整辆车都冒烟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从保时捷里爬了出来。
马雪枫赶紧跑过去,就见李默然正搀扶着一位老大娘站在马路边,这位老大娘正是这个烟摊的主人,只见她脸色苍白,心有余悸地看着自己已经被撞翻了的烟摊,若不是李默然在关键时刻把她拉开,只怕她这会儿已经命丧黄泉了。
“会不会开车,不长眼啊!”老大娘气急败坏地跟保时捷女人大吼。
女人不以为然:“你的烟摊占道了,你知不知道,居然还赖上我了,你信不信我现在打个电话,就能让人把你家给拆了!”女人嚣张地说:“你当我路了,你看你烟摊把我车撞成什么样,你赔得起么?”
“你……你!”大娘捂住胸口,气得不得了。
“你什么你,您老人家不是还没死么,说话怎么还磕巴上了,不就是想讹我钱么,我给你啊!”
女人说完从车里扯出一个小包,掏出一叠钱,往天上一甩,然后背上包转身要走,可她一转身,发现马雪枫挡住了她的去路:“请和大娘道歉。”
女人上下打量了一下马雪枫,不禁笑了起来:“唉哟喂,你是哪来的葱啊,小屁孩,给我滚远点,信不信我打你啊!”
女人嘴里一股子酒味,明显是喝多了。
她见马雪枫没有动,伸手就要打,可这个时候她的表情凝固住了,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马雪枫的身后,女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你……怎么会是你……李漠然,你没有死,你还活着?”女人一下子扑到了李漠然的怀里,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李漠然的脸上竟然没有发生一丁点变化,他挣脱了女人的熊抱:“大姐,你认错人了。“然后他顺手摘下了女人的挎包,丢给了站着一边的烟摊大娘:“她包里应该有身份证和银行卡,一会儿警察来了交给警察就可以了。”
女人好像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包已经被李漠然拿走了,她依然在哭,死死地扯住李漠然的胳膊:“你不要走,我以为你死了呢,你怎么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大姐,你真认错人了。”李漠然突然从女人的撕扯里挣脱出来,然后拉起马雪枫的手,对他做了一个鬼脸:“跑!”然后两个人一起撒开腿狂跑,两分钟之后就跑出了这条危险的街巷。
“那个女人是你朋友?”马雪枫好奇地问。
“应该是认错人了,我长得大众脸,你老妈不是也把我误认为是她儿子了么。”
马雪枫心里暗暗想,你这是糊弄鬼呢吧,就算脸认错了,不可能连名字也一模一样吧,他还想再问,可李漠然说什么也不肯再说半个字了。
两个人一起走到家门口,马雪枫打开门正要往里走,李默然却一胳膊拦住了他的去路:“你真的不想再游泳了?”
马雪枫抬起头:“对,不会再游泳了,游泳只会带来不幸,我们家已经够不幸了。”
马雪枫推开了李默然的手,走进了房间,忽然他回过头,有些疑惑地问:“你是怎么知道那个女人有孩子,还有那个男人腿有问题的?”
李默然咧嘴一笑,眼睛里竟然闪过了一丝得意:“那个女人虽然穿着暴露,但她里侧内衣上有一大块奶渍,而且她虽然喷了很多香水,可她身上依然会散发着母亲才会有的那种食物和奶香。”
“好吧,听你这么一说我就勉强原谅她抢了我五百块钱,那个男人呢?”
“他拎起你领口的时候用的是右手,这就说明他并不是左撇子,但他踢你的时候用得是左腿,而且他的姿势很奇怪,他并不习惯用左腿踢人,而且他走路的时候,重心明显偏向左边,这就说明他的右腿有问题,大概是受伤了,我和他说话的时候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他的右腿,他右腿的肌肉并不协调,应该之前就有伤,在伤没有完全好的时候再次受伤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好吧,真没看出来,你还有当福尔摩斯的天赋。”
李默然嘴角上扬:“我说过了,我的眼睛很毒的,没有什么能逃得过我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