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葬》这部小说里,我提到了拉丁美洲国家哥斯达黎加的一个非常具有传奇色彩的魔术《失头鹅》,以及英国冒险作家罗伯特·斯蒂文森和他的作品《金银岛》、《化身博士》。在这篇补注里,我会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所提及国家、魔术以及作家的特点,如果大家耐心读下去,会得到一些很有趣的知识。
关于哥斯达黎加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 (The Republic of Costa Rica)位于中美洲的东南部,它的北部与尼加拉瓜接壤,南部与巴拿马接壤,西接太平洋,东临加勒比海。哥斯达黎加的原住民为印弟安人。公元1500年以前,哥斯达黎加是都城位于特诺奇特兰(今墨西哥城)阿兹特克帝国的卫星国。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哥斯达黎加位于当时拉丁美洲两大势力印加帝国与阿兹特克帝国之间的缓冲带。但不论是十一世印加王瓦伊纳—卡帕克还是十三世印加王阿塔瓦尔帕,还是阿兹特克君主蒙提祖马,他们都没有想过跨越哥斯达黎加去进攻对方的领土。
1502年,哥伦布发现哥斯达黎加,1509年,堤亚戈—德—尼库埃萨以西班牙国王名义从巴拿马开始向哥斯达黎加进军,征服者在中北美洲的第一个聚点是巴拿马的达连,但哥斯达黎加是中北美洲第一个被完整征服的国家。哥斯达黎加和巴拿马被西班牙国王命名为巴拿马省,第一任总督是巴尔博亚,第二任总督是佩德罗—阿里亚斯—德—阿维拉。在阿维拉的残酷统治下,哥斯达黎加的印弟安原住民几乎被屠杀干净。目前哥斯达黎加仅有约近三万名印弟安原住民。巴尔博亚被印加征服者皮萨罗逮捕并以叛国罪谋杀,阿维拉后来在尼加拉瓜一名西班牙雇佣军将军领科多巴发生内讧,科多巴被阿维拉谋杀,但阿维拉也死于尼加拉瓜。阿维拉在中美洲屠杀了约200万印弟安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哥斯达黎加原住印弟安人。
哥斯达黎加在1821年的中北美洲各国独立潮中独立,1848年成立共和国,1948年宣布永远废除武装部队。哥斯达黎加是现代拉丁美洲政治最平稳的国家,1948年以后,哥斯达黎加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军事政变(因为没有军队)。在三毛女士的《万水千山走遍中》一书中,将哥斯达黎加比作中北美洲的瑞士。
三毛女士还提到,哥斯达黎加首都圣何塞最靓丽的风景是街边的美女。哥斯达黎加和委内瑞拉都以美女众多而著称世界,但哥斯达黎加的美女并不愿意参加各项选美活动,而委内瑞拉的美女则把选美当做人生最大的目标。
哥斯达黎加经济较为稳定,他们是世界第二大香蕉出口国。也是全球重要的咖啡产地。哥斯达黎加约有三万名华人,人数虽少,但华人是当地社会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
1890年,哥斯达黎加政府决定修建一条从首都圣何塞至加勒比海西岸利蒙港的铁路,铁路需要经过海拨达到3000米以上的伊拉苏火山地区,这条铁路在修建中起用了大量的华人劳工。其中约有4000名参加建设路的华人劳工死亡,而那些经历了九死一生活着来到利蒙港的中国劳工,成为哥斯达黎加社会中第一批华人移民。
在上世纪中期,又有一部分华人涌入哥斯达黎加,他们大多数从事农业种植工作,并且很快在哥斯达黎加拥有了自己的农场。我们常常看到海外的中国人用开餐馆的方式创业。而哥斯达黎加的华人移民们,他们内心深处似乎还保留着中国人骨子里那种对于土地的热爱。
关于《失头鹅》
历史上第一次被纪录的魔术是在公元前2600年左右的埃及,一位叫做德狄的魔术师为法老王表演了《失头鹅》的魔术,即将鹅的头部砍下,失去头部的鹅依然有独立行走的能力。
公元前2600年,即埃及古王国时期的第四王朝。第四王朝是古埃及历史上第一次强盛时期,第四王朝第二位法老王胡夫建造了伟大的胡夫金字塔。除了金字塔,埃及人在第四王朝期间留下了丰富的文化艺术作品,包括在美杜姆发现的“鹅鸭图”(壁画)。
根据希罗多德的《历史》记载,第四王朝的法老已经开始实行“均田制”,即将王田平均划分给每一个民众,民众上交税赋,不论是对当时的统治者还是民众来说,“均田制”都是一种先进的制度,因此第四王朝期间埃及的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文化的繁荣,魔术的出现也就可以理解了。
德狄(Dedi)为法老王表演《失头鹅》的这个故事,被记录在中国台湾地区的高中英文课外辅导书上。根据威斯卡手稿记载,德狄是给法老和建造字塔的奴隶(slaves)表演魔术。但根据今人的考证,第四王朝金字塔(如胡夫)并非由奴隶而实由平民修建。因此威斯卡手稿关于魔术的记载令人生疑。
同时根据手稿记载,德狄的职业就是“取悦法老王,服务于法老王的任务”。在埃及,并没有魔术师这个职业。在《木乃伊2》中,瑞切尔·薇茨饰演的女主角回忆起她曾经是法老的女儿,并且在法老面前表演过击剑。在古埃及时期,在法老王面前表演的娱乐活动(包括舞蹈和击剑)通常是由两种人来完成:一种是特权阶段,如武士和王室成员,他们表演击剑和一对一格斗;另外一种是奴隶,他们表演舞蹈。
希罗多德的《历史》中记录下了古埃及的七个阶级,除神体附身的法老王之外,还分有祭司、武士、牧羊人、牧猪人、商贩、通译者、舵手。而到第五、六王朝时期,又出现了一个新兴的职业书吏。奴隶不属于这些阶级划分。
这样看来,德狄应该是一位特权阶级成员,他的职业很可能是一名祭司,祭司本身就具有与神灵沟通的能力,而魔术也是展示祭司这种能力的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出这样一个画面,在星光满天的夜晚,从尼罗河刮来的微风拂在河边所有人的脸上。古埃及的国王站在未完工的金字塔前,他的身后站着一大群王室成员和将领,参加建造金字塔的平民们手持木制啤酒杯和面包散落的围在四周。这些人围成了一个圆圈,圆圈的中心,祭司德狄正在为国王和平民表演着他的魔术《失头鹅》……
关于《化身博士》以及作者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
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一位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英国作家。很少有人可以象他这样把悬疑、探险以及科幻如此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他的作品包括《金银岛》、《化身博士》、《诱拐》、《巴兰特拉少爷》。
在德尼兹—加西尔的《欧洲文学史》一书中,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学家的名字中并没有斯蒂文森的名字。十九世纪是英国文学的鼎盛时期,先后出现了狄更斯、萨克雷、夏洛蒂—勃朗特、威廉—莫里斯、肖伯纳、王尔德等著名文学家,他们写的小说是《雾都孤儿》、《呼啸山庄》,是《快乐王子集》。没有人会去注意游荡在伦敦街头的海德先生,也没有人会注意某个街边酒馆里有一个皮肤被晒成栗色的老海员,在喝足了朗姆酒之后突然大叫道:“十五个人站在死人的箱子上,嗬哟嗬,一瓶朗姆酒!”
很多人都认为斯蒂文森的小说严重脱离了当时的社会问题,他的作品中少见当时英国日益严重的劳资矛盾。斯蒂文森是一位浪漫主义者,他的作品里藏着吉基尔和海德不断变身、活着那个花言巧语、拄着木棍的断腿海盗、是巴兰特拉大少爷在北美森林和印度土邦中的不断冒险。
其实不然,斯蒂文森的《化身博士》成功的描述了人性的双重性。人性中总有善恶两面,《化身博士》这部小说是对人性最深刻和直接的刻画。同时,《化身博士》中还具有典型的科幻、悬疑情节。《化身博士》直至今天还是美国百老汇的保留舞蹈剧目,而吉基尔和海德(Jekyll and Hyde)已经成为心理学中“双重人格”的代称。
《金银岛》则是斯蒂文森最著名的作品,斯蒂文森是在33岁时(1883年)创作了这部小说,这部小说很好的讽刺了当时英帝国的海洋文化。英国早期的海洋殖民扩张是采用了“海盗化”的扩张方式,除了在海上公然抢劫西班牙商船,英国殖民者还取奴隶贸易的手段来积蓄财富。英国第一位海上冒险家约翰·霍金斯(John Hawkins)就是一名海盗,而且霍金斯的爷爷和父亲也是海盗。英国的海上霸权就是通过海盗行为和1588年那次对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海战胜利而得到的。此后,英国的海上冒险家兼海盗还包括德雷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电影《加勒比海盗》中描述英军与海盗之间的尖锐矛盾并不是现实,在加勒比海、非洲的大西洋东岸地区,英国海军与海盗的区别不大。
《金银岛》中描写道:“有些年轻人甚至对他(一位老海盗)崇拜的五体投地,称‘他是货真价实的老船长’、‘真正的老水手’,还说英国之所以在海上称霸就是靠这种人。”在这段描述中,斯蒂文森将英国的海洋文化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