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为了一个人
太熟悉你的关怀2016-11-30 17:023,290

  其实姚崽的关系和秦晴并不是很好,当初也只是姚崽在宾云阁的时候,我们过去玩,姚崽和秦晴见过几面。

  “你怎么叫她来了?”

  姚崽摆了摆手:“我并没有和她说,她自己过来的,再说了之前就认识,我这也是开门做生意的,我总不能赶人家走吧。”

  听着姚崽的话,我点了点头,总之不会是我在这里,她才会过来的。

  因为姚崽姚照顾前来嘉宾的原因,所以我和打了一声招呼,便去追戈雅去了。

  等我和戈雅进店的时候,才知道姚崽的这个“摇滚心脏”真正的含义在哪里。

  店内最里面是姚崽的那一只乐队,郑疯此时正是主唱,其余的两个成员,我并不认识。弄弄的重金属,在这间烧烤屋内激荡。

  郑疯换上了那套金色战服,带着红色头套,站在舞台上正在呐喊。

  虽然“北纬新生”乐队的主唱是姚崽,但是郑疯其实唱的比姚崽要更好听,他的气场以及力量十分到位,听郑疯唱歌是一种心灵的震撼。

  我记得郑疯他们刚开始组建乐队的时候,郑疯和我说过,他说玩乐队其实挺穷的,他不在乎那点钱,玩的就是开心。他喜欢千万人的呐喊声,喜欢从自己肺腑中传出来的心声,更喜欢那个激情澎湃的自己。

  那时候,想登上最高的山峰,想征服喜马拉雅山;想站在海浪之上,似乎用力就能游过太平洋;像踏平这个世界,最最牛逼的自己。

  郑疯也看见我过来,隔着老远伸出手指足足的鄙视着我,而他唱的更兴奋了。

  我知道,这个疯狂的少年,才是真正的郑疯。

  而乐队身后,是大概有两人多高的血红色心脏模型,就摆在店内的正中央。随着郑疯音乐声的高低不同,那个鲜红的红色心脏在搏动,是的,就和真的心脏一般,突突突、、、

  而整个店内都是以红黑色交织而成,四周的墙壁上有不少的图画。

  有姚崽最爱的杰克逊,有郑疯最喜欢的许巍,有魔鬼,有大吉他,有血红色的泼墨、、、

  店内更是人满为患,一楼已经座无虚席。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武汉从来还没有一家烧烤是这般的。

  我扫视着一楼,却没有看见几个熟人在。

  我正疑惑的朝郑疯看去的时候。他在舞台上一边跳着,一边指了指楼上。

  “音乐,啤酒,兄弟,热血,康忙,别停下来,吼吼吼、、、”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见郑疯如此投入了。

  或许是这生活太过压抑,总需要一剂生活的挥发剂,来调动这枯燥的日子。

  我顺着郑疯的手指看了过去。

  二楼只是悬浮在空中的三间包房,门是玻璃门,前面是一排栏杆;秦晴倚靠在栏杆上,和我上下对视着。

  她的眼神有落寞,有愤怒,不知道为何还有一份伤心。

  或许是我看错了,花了眼。

  秦晴躲闪着我的眼神,随即走进了包房。

  边上的戈雅正目不转睛的盯着舞台。

  “你腿抖啥了?”我瞅着戈雅笑呵呵的问道。

  “没抖啥,就是感觉挺嗨的,这笔酒吧的音效都还要好,还有身后那个大心脏,姚崽是哪里搬来的。”戈雅有些好奇的问道。

  “等会我帮你问问姚崽,我们先上去吧,我有些饿了。”我拉着戈雅的手便上了楼梯。

  还没进去,隔着玻璃门我就看见了里面的一群人,差不多都是熟悉的面孔。

  “你小子终于来了,迟到了得罚酒,罚酒啊。”良唯坐在侧面,给我递过来一支烟,打趣着我。

  秦晴坐在最角落一个人玩着手机。

  施婵是和她一个闺蜜过来的,一起来的还有宾云阁的老板黄斌,之前有喝过几次酒。

  游婉儿和我打了打招呼,来了昂。

  “许初,你挺会玩了。”施婵说这话的时候,向秦晴那边瞟了瞟,又朝着我眨了眨眼。

  我当然知道施婵是什么意思。

  “你们咋来这么早了?”我转移着话题。

  “许初,先喝酒先喝酒,一人三杯,你这位女伴的酒是她喝了还是你带了?”良唯望着我,贼贱的笑了笑。

  “你就缺德,等会我喝多了,姚崽和郑疯子来了,你怎么灌?”

  “那我可不管,你先喝你的,现在我们是敌人,等会他们两来了;咱们两在联手呗。”

  我骂了一句贱人,便直接吹了一瓶。

  “嗨、、、可以啊,给,还一瓶。”

  边上的戈雅瞅了我一眼:“能喝吗?不喝我自己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酒神。”

  我听着戈雅的话差点没喷出来,还酒神,上次差点没给自己喝死。

  现在这社会不能喝的都说自己是酒神,能喝的个个扮猪吃老虎。

  “戈雅,上次咱们吃饭,找你喝酒就没喝成,今天总算是有机会了。”秦晴这才抬起了头,对着戈雅含蓄的笑着。

  “好啊。”戈雅回答的很简单。

  我再次吹了一瓶啤酒。

  这时候郑疯和姚崽两人也气喘吁吁的上来了,郑疯脱了上衣,露出肉成一团的啤酒肚:“我靠,热死了热死了,姚崽你这店得多装几个空调,店里生意火爆啊。”

  “哈哈、、、热到爆炸吧。怎么?眼红了?要不要跟着哥哥我一起干?”

  “得了吧,现在唱不动落。”郑疯叹了一口气,坐在游婉儿边上,小两口又开始恩爱了。

  “我说许初你可不能这样啊,人家两口子怎么就算了,你可不能这样。”

  我正准备说戈雅不是我女友的时候,猛的想起来上次戈雅假扮过我女友,连忙没有说话。

  只是万万没想到,戈雅啊戈雅,你真是猪一般的队友啊。

  “我两秀啥恩爱啊,我又不是他女朋友,你们别误会啊。”戈雅这话说的很自然。

  秦晴坐在对面,眼神里满满的嘲讽。

  施婵似乎听了这话心情还不错。

  只有我狠狠瞪着戈雅,真是猪一般的队友,你就没看见人家秦晴还在这里吗。

  做戏也得做全套的啊。

  “你们两口子的事我们就不插手了,你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好在姚崽够聪明,看见我的表情立即反应了过来。

  “斌哥,这都是我一些兄弟,之间你也见过的,今天你能过来是给我面子,想吃啥你就随便点,别跟我客气。”斌哥四十多岁,穿着一身的阿玛尼,平头,看上去简练靠谱,脸上总是微微笑着。

  “姚崽,你在我那边也上了这么久的班了,我知道你家底子厚,在我那边完全是混着玩,但是我黄斌看好你。现在不是以老板的身份,是以朋友的角度,希望你今后生意兴隆。这杯酒我单独敬你一杯,我今天能来已经不错了,你知道我的,我现在还得去别的地方。”黄斌说完满上一杯啤酒,直接干完。

  黄斌走的时候和施婵打了一个招呼,跟我们在场的人说了声抱歉,便直接走了。

  大老板一般都比较忙,再说了人家今天能过来,都是给了姚崽面子了,所以走的时候姚崽过去还送了一程。

  黄斌和姚崽下去后,秦晴端着一杯酒站了起来:“戈雅,这杯酒我敬你。”

  “等等。”

  说这话的是施婵,施婵将秦晴的话打断了。施婵笑眯眯的给自己面前的杯子满上了酒:“你是秦晴,许初的前女友吧?”

  此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了,因为就连良唯都没在提过我和秦晴。大家都不知道施婵要干什么。

  秦晴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我叫施婵,许初最好的女性朋友,就为了你是他前女友,我就必须要和你干这一杯。”施婵也不管秦晴会不会,直接一口干了一杯。

  施婵再次满上:“许初和我说过你,不止一次的说过你,喝茶吃饭聊天喝酒,都说过你,所以咱们算是老朋友,这个也得喝一杯。”

  施婵再次一口饮尽。

  气氛有些尴尬。

  秦晴一杯未喝。

  良唯眼瞅着气氛有些不对,连忙起身笑呵呵的:“施小姐,秦晴身体有些不舒服,要不我替她跟你喝吧。”

  良唯和秦晴大学的时候就比较要好,所以这个时候他出面是最好不过的。

  “良唯大哥,今天我来大姨妈,大家都一样,今天就是开心,这杯酒是为了许初干的,秦晴如果你真觉得不能喝的话,那就不喝。”施婵笑眯眯的瞅着秦晴笑着。

  饭桌上的火药味有些浓,谁都清楚施婵是为了我打抱不平,为了当初秦晴的不告而别讨一杯酒。

  秦晴可以不喝,因为确实我和秦晴已经没有关系了;而且是以后都不会再有什么关系了吧。

  “施婵,这酒我喝。”

  “施婵,你、、、”

  “我认识过许初,我和他在一起过三年,我们有过彼此相同的回忆,我们真真切切的在一起过,所以这杯酒,我必须喝。”

  千里杨柳,大雪飘飘,冰河千尺,像是送行的人在温一壶酒,喝了这杯酒,从此不回头。

  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了,因为谁都不知道秦晴会这样说。

  而我,坐在位置上,感觉身上都烫了起来。

  能清晰的听见心脏碰碰跳的声音。

继续阅读:第五十三章:陪伴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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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9度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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