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历历万乡
太熟悉你的关怀2016-11-30 17:023,324

  也不知道戈雅是不是在骗我,认识她这么久了,却从来没有见过她有什么闺蜜,平时就连来找她的朋友都没有几个。

  因为戈雅走的比较早,我一个人呆在店内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索性便早早收拾关了门。

  穿过德意风情街的时候,喷泉那边有人在卖唱。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后来查了歌名才知道,陈粒的《历历万乡》。

  主唱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少年,周遭的几个小伙伴都染了头发,只有他一头黑,拿着一把吉他,微闭着眼睛站在那里,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他唱到,若我站在朝阳上,能否脱去昨日的惆怅,单薄语言能否传达我所有的牵挂,若有天我不复勇往能否坚持走完这一场。

  后来听过原版,不是不好听,却始终少了那一种感觉。

  原本是女剑客畅意行侠天地间,而那天的那个干净的小男生,更有一种漂泊,迷失的感觉。

  相对来说,我更喜欢前者,可是后者却更符合此时的心境。

  后来有一年旅行去到丽江,在某个小旅馆再次听到这首歌,已然物是人非。

  像是梦里开花,现出了一个人,模糊的看不清那张脸,你只知道她在向你招手,然后你向他走过去,却无限的坠落,跌落悬崖。

  我愣在原地,恍惚着。

  这时候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许初。”

  我转过头看着眼前的秦晴,半天没有说话:“你,怎么在这里?”

  “我就不能逛街?不能买衣裳了?”

  我友善的笑着:“能能能,我只是觉得挺巧的。”

  秦晴挎着一个橙色斜跨小方包,穿着一身黑,好些天没看见,竟然觉得有些瘦了。

  “你盯着我干嘛?”

  我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只是觉得你变苗条了。”

  “是不是也变漂亮了?”秦晴揉了揉自己的脸庞,撒娇的说道。

  这个世上不止有病毒会让人生病,人也会,从认识秦晴开始,我就中了她的毒。不论认识多久,多么熟悉,她挑逗我的时候,我还是害羞,还是会不明所以的脸红。

  我眨了眨眼,点了点头,为了缓解这个尴尬,双脚在地上比划着圈圈。

  那个青年也唱完了这首歌,没有掌声,周围却出奇的安静,只剩下音乐结尾声在上空中漂浮着。

  “下班了?”

  “恩,最近也没什么生意,也没什么事,所以就给自己放放假。”

  “走走聊聊吧,好久没看见你了,怪想念你的。”秦晴说完,也不管我答应不答应,一把拉着我的手就往前方走去。

  “你的店换地方了吗?”

  “恩,之前那栋商铺被收购了,我们这边的商家全部都搬位置了。”

  “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我有些疑惑的问道。

  “怪不得每次路过那边的时候,都在装修了,原来是换地方了。”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我经常路过这里,而且都会关注你。

  我很快便打破了这个想法,点了点头:“是啊,都换了很久了,只不过最近才装修好。”

  “那你现在还是和那个搭档一起吗?”秦晴说的搭档指的是戈雅。

  我点了点头。

  “你们在一起了?”秦晴的这句话很直接,嘴角却隐约抽动了一下。

  我笑着摇了摇头:“怎么可能,就算在一起了,到时候我肯定给你消息,你可得给我最大的红包。”

  秦晴眯着眼睛,笑的异常灿烂:“好啊,到时候记得通知我。”

  我的那句话只是开个玩笑,只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这么说。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越是到过某一个程度,或是跨过了这一个台阶,那么之后的相处,彼此的感知度就会特别高。能听见空气中逐渐凝结的小冰晶,噼里啪啦的一阵阵脆响。

  我和秦晴一路走着,聊了很多。我告诉了秦晴,郑疯和游婉儿分开了。她倒是显得云淡风轻:“我一直就不怎么好看好他们。”

  “为什么?”

  “不知道,应该是女人的第六感吧。”

  我看了秦晴一眼,无奈的笑了笑:“这也算是原因啊。”

  “你可别小瞧这个第六感,真的特别准。”

  “那你说一个我听听,我倒是像见识见识。”

  秦晴食指点了点嘴唇,有些神秘的看向我:“许初。”

  “昂?”

  “你信不信,我们还有以后?”

  我猛地怔在了原地,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恍如隔世,一缕薄纱,隔梦探霓:“别开玩笑了。”

  “许初,我不是开玩笑,我是很认真的,我的第六感很准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接秦晴的话,准确的说是不知道怎么看待秦晴和自己。如果第六感很准的话,那么以前算什么,我们不是说好了么,往后生活,各自为安么,这样藕断丝连的纠缠又算的了什么了。

  不知道在哪里听过这样一句话,放过别人的时候,同时也在成全你自己。

  应该很有道理。

  我没有去回答秦晴的话,准确的说是不知道如何去还口,如何去解释。

  有时候去述说一种疼苦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写的太过忧伤有点娇柔,撕扯的越厉害,离别也就越长。

  有时候我问问我自己,从秦晴离开的那一瞬间开始,是不是自己的心就已经死了。后来想想,事情往往不是这样,说的太绝了,就算是心死,也是对秦晴。而对人世间的美好,每个人都是怀着期待的。

  如你如我,不论结局如何,愿你持有一颗光明之心。

  走过桃园路的时候,莫名的起了一阵风沙,秦晴站在十字路口一动不动,走了很久很久我才发现原来她才在我身后。

  我回过头望着她:“怎么不走了?”

  “有些累。”

  “那就休息休息。”

  “不能休息。”

  “为什么?”

  “休息了,前面的那个人就会走的更加远了,我就追不上了。”

  以前秦晴总是问我最怕的是什么,我说我最怕的是努力了,拼尽全力了却没有回报。我特别讨厌那种感觉,凭什么我努力了这么多,最后得来的全是一场空。

  我不喜欢,甚至很讨厌。

  就像越往后,我们越来越世俗,势力一样。

  秦晴没有继续在走,在路上拦了一辆车,和我招了招手,随即便走了。

  来的挺巧,走的也快。

  好像她一向便是如此。

  我一个人穿过珞新路,遇到了好几个上班的夜店女郎,不远处的小摊贩叼着烟,正在数着钞票,地下道传来一阵恶臭。

  我有些恶心。

  我恍惚的看着这个世界,属于每个人的世界。

  回到家的时候,郑疯出奇的在家,竟然在做饭:“你没长耳朵啊?”

  “郑疯子,你嘛意思?”

  “给你打了一箩筐电话,你一个都不接,不是耳聋是啥。”

  我这才明白过来:“昂,刚才走路,路上太吵了,没有听见,不是,你今个怎么想起来在家里做饭了?”

  自从游婉儿离开后,郑疯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做饭了。

  “怎么,不想尝尝哥的手艺?”

  我连忙笑嘻嘻的给他递过去了一支烟:“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你再不做饭吃,我这胃就懒了,什么都不想吃了,你不知道,此时的我看见了未来的希望。”

  “你就贫。”郑疯看起来心情还不错,笑呵呵的。

  冰箱里面没有酒了,紧接着我下去买了一件上来,郑疯的饭菜已经准备完毕了。

  两荤一素一汤,外加一盘毛豆。

  我给郑疯开了一瓶酒递过去:“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喜事啊?”

  郑疯灌了一口啤酒,擦了擦嘴,换了一个坐姿:“也谈不上什么喜事,只是工作算是基本的稳定了,而且也算暂时了解到了这一行的发展前景。”

  郑疯和我说过他现在做的事情,他有一个朋友是做房地产这一行的,之前在深圳那边带过好几年,了解到了这一行的暴力,所以这才回了武汉做起了这一块。至于两人的关系,我了解的并不是很深,不过既然郑疯说行,那就肯定行。

  “能卖出去房子不?”

  “现在我朋友那边就是私人注册了一个中介公司,因为刚起步,手底下就七八个人,刚开始一单都没有开,不过前两天我开了第一单,算是一个好消息吧。”郑疯说道这里的时候,显的特别骄傲。

  “你以后也注意注意,身边有朋友想要买卖房子的都可以告诉我,合作关系。”郑疯给我添了一碗汤,在一边交代道。

  我牢牢记住了郑疯的话,在一边点了点头。

  前段时间好像听说说过要买房的,但是我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这个人是谁。

  在郑疯的面前,始终还是没有谈及游婉儿,这是一道疤,好不了的伤,揭开了会疼。

  “对了,良唯最近怎么没消息了?”我开口问道。

  郑疯摇了摇头:“听说他前段时间出国了,大忙人一个,听说又在忙一个新的项目,利润挺多了,涉及到要处理的关系很复杂,所以他一直在外面忙。”

  “咱们这几哥们里面,就属良唯最有出息了。”郑疯眯着眼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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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9度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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