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朦胧,天赐告别多多,没有在沈府过多停留。
先天境界触手可及却又无比的遥远,这让天赐心中感觉到一阵迷茫。
大德镇的城门对于现在的天赐来说,形同虚设,脚下一蹬便翻越了出去。
凉爽的夜风吹过,让天赐感觉到神清气爽。
空旷的大道已经没有了行人,一道身影急速的奔跑着。
“村长爷爷说,要达到先天境界必须让丹田灵化,使之能够吸收自然当中无处不在的五行元素,虽然自己的体内有神秘果实的灵气,但是旋转的丹田依旧没有丝毫灵化的迹象,究竟要怎么办?”天赐心中疑惑。
一夜的急速奔袭对于天赐来说已经习以为常,这已经构成了他修行的一部分。
路边的草木被露水打湿,晶莹剔透的水珠不断掉落在地上,天赐靠在一棵树干上,看着朝阳初升,光辉洒下,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
浩浩荡荡的车队朝着天赐而来。
“嘿,小兄弟,你怎么坐在这发呆啊。”领头的一名身材粗壮的男子对着天赐大声喊道。
“这位大哥,我要去帝都,昨夜走到这累了就休息了一会,你们这是要去哪。”天赐对着男子问道。
“哈哈,小兄弟,一起吧,顺路,到下一城镇我送你一匹马。”男子热情的说道。
男子对着身旁随行的同伴轻声念叨了几句,很快,那名同伴从车队后面牵了一匹骏马过来。
“小兄弟,这马送你了,跟我们一起走吧,虽说是大道,却也有黑心的强盗抢劫来往车队,你一个人赶路不安全。”
天赐对这个男子产生了一股好感,不是谁都有这么一副热心肠的。
“那就谢谢这位大哥了。”天赐道谢,也不客气,身形矫捷无比,翻身上马。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停滞,这让众人心中略微吃惊。
“好!”有人轰然叫好。
天赐扭头对着身后众人善意的一笑。
“小兄弟,我叫啊虎,你可以叫我虎哥,你怎么称呼?”啊虎性格爽朗,自我介绍道。
身后的几位护卫哈哈一笑,打趣道:“啊虎,你又忽悠别人,见谁都让他喊你叫虎哥。”
天赐也不介意,道:“虎哥,我叫天赐,你直接喊我天赐就行了。”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出来,啊虎这人虽然长的比较凶悍,但人缘极好,心地也极其善良,为人热情、性格爽朗。
“天赐小兄弟,你一个人去帝都做什么?此地距离帝都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路上有些不太平,一个人不安全。”啊虎疑惑的看着天赐。
天赐一阵失神,微微皱眉:“对了,村长爷爷要我去帝都却没说去帝都哪里,难不成去旅游?”突然,他的脑海中闪过一道靓丽的身影,一袭蓝衣,面纱半遮面。他摇了摇头,笑道:“虎哥,去找个朋友。”他心底里已经将那名叫做蓝嫣的姑娘归到了朋友一类,他相信,如果他们有缘,就一定会再次相见的。
天赐的表情变化清晰的落入了啊虎的眼中,他哈哈大笑,道:“哦?朋友啊,不会是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吧?哈哈哈哈。”
众人大笑,天赐大囧,这啊虎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
一想到那名女子如同兰花绽放般绚烂的笑容,一股莫名的情愫在他的心中蔓延开来。
天赐看着身后五十多米长的队伍,不由开口问道:“虎哥,你们车队帮人运送货物吗?”
“天赐小兄弟,我们是一群佣兵,收了身后马车中老爷的钱财,一路护送他们的货物到前方的城镇罢了。”啊虎看到天赐眼中的疑惑,对着他轻声的说道:“另外在马车附近的是那些人是老爷自家的护卫,我想那几车货物应该挺贵重的,不然也不会再发任务找佣兵随行保护了。”
“好了,天赐小兄弟,你跟兄弟们聊,我去后面巡逻一下,防止强盗们从后面杀过来。”啊虎说完,就驾着马匹朝后奔去。
因为要顾及到货物,所以车队的行驶速度并不快。通过跟佣兵们的交谈,天赐也大概了解了佣兵这一行业。轻松安全的便是帮人护送货物,但会遇到强盗,但这种情况极少,毕竟强盗也不会找随行人数多的车队下手。要说危险的就是进入原始森林中猎杀野兽,充满危机的森林当中遍地都是金币,只要你有实力,就能猎杀高阶野兽,它们全身可都是宝贝啊。所以一般实力不强的佣兵队伍都会选择押解货物,毕竟这不需要跟野兽这种凶残的动物生死搏杀。
夜幕降临,车队停止了前行。每个人各司其职,开始准备晚餐。
一行三十多人全部围坐在各自的篝火旁边,大声交谈着。
“来,天赐小兄弟,夜黑了,喝口酒提提神。”一名叫做啊豹的男子对着天赐说道。
天赐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酒袋喝了口,一股辛辣如同火焰灼烧般的热流直接冲入他的腹部,他满脸通红,不由大声的咳嗽了起来,暗道:“这酒比凤凰村民酿的难喝多了。”
众人大笑。
“天赐,你是第一次喝这种黄酒吧?”啊虎拍了拍天赐的后背,继续说道:“酒可是个好东西啊,能忘掉烦恼,第一次喝都这样,以后习惯了你会喜欢上它的。”
天赐也不解释,内力绕着身体运转了一周,体内的不适感才渐渐消散,但脸上的潮红却没有淡去。
风越来越大,夏日夜晚的闷热被瞬间吹散而去。天空中乌云密布,一股淡淡的威压笼罩而下,四周一片黑暗。
“该死的天气!”啊虎破口大骂,朝着人群大喊道:“快,将身上的包裹都放进马车中去,能进去的人都进去躲雨。”
电闪雷鸣,磅礴大雨顷刻间砸落下来。
啊虎看着天赐略显单薄的身体,好心的提议道:“天赐,要不你也进去避雨?”
天赐一笑,摇了摇头,几辆马车根本容不下那么多人,必然有很多人要被淋湿,再说啊虎只是一个受雇佣的佣兵,说的话人家未必会同意。
“哈哈,够兄弟,有雨一起淋,咱不坐那马车。”啊虎重重的拍了拍天赐的肩膀,打趣道:“小兄弟,不是做哥哥的打击你,你这小身板也该锻炼锻炼了,不然以后怎么抱你那青梅竹马的小媳妇入洞房啊,哈哈。”
天赐无奈一笑,也不解释,心道:“抱你都够力了……”
“兄弟们,大家围在一起唠唠嗑,这阵雨一会就过去了,大家坚持下。”阿虎对着佣兵团的成员们喊道。
一场大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只不过将众人都淋了个落汤鸡。大地变得有些泥泞,但愿明天是个艳阳天,不然车队行驶的速度会更慢。
被雨淋湿的木头根本不能点燃,索性大伙都脱去了衣衫,光着膀子靠在树下闭目养神,可奈何该死的蚊虫片刻不让人安生,不断叮咬着这群路过的“肥羊”。
……
……
“三当家,距离山寨五十里地有一群肥羊,押解的货物足有十多车。”一名瘦骨嶙峋、眼睛细小的少年气喘吁吁的说道。
“小眼,你真的看清了?对方有多少人?”三当家眼睛一亮,急忙询问道。
如果对方人数众多,十车货物够呛能够吃得下。
“距离较远,看不太清,但那群侍卫形影不离的保护着,应该是宗大买卖。”小眼紧接着说道,“一共三十人左右,其中还有个常常路过我们这里的啊虎佣兵团,剩下的人没见过,我想应该都是货主的侍卫。”
啊虎佣兵团他也听说过,实力并不算太强,他担心的是那群侍卫,二十人虽说不多,但也足够损伤一批手下了。
过了许久,三当家才开口道:“你继续去盯着,这事我去问一下大当家,看他怎么决定。”
牺牲一批手下,这事虽然不算大,但也需要请示大当家,万一对方阵中有高手,出了事他也不好担待。
三当家一阵快跑,进入山寨的内院,对着一名秃顶的中年男子躬身说道:“大当家,据小眼来报,距山寨五十里地有肥羊,大概三十人左右,其中还有个叫做阿虎佣兵团的随行保护,货物大概有十车,有专人贴身保护着。”三当家不敢有丝毫隐瞒,完完整整的汇报了出来。
“莫非是丝绸布匹?药材?”大当家皱了皱眉,这东西要是有销路,确实是一大笔钱,但是对于山寨却没有实际用途,他不经陷入了思考。
大当家摸了摸已经秃顶的脑门,起身伸了个懒腰,道:“走吧,叫上兄弟们,闲了半个月了,也该走动走动了,去看看肥羊保护的是什么东西。”
“是!大当家。”三当家兴奋无比,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凌晨三点,是人最疲惫的时刻,车队当中除了几个守夜的人,其余的人都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对于那些守夜的人,面对永无止尽的黑暗,都会感觉到一丝疲惫,这无疑是非常危险的。
天赐靠着大树半躺着,闭目修炼。
他的双眼霍然睁开,微微一皱眉,百米外细微的响动引起了他的注意。
“虎哥,醒醒。”天赐对着身旁的阿虎低声喊道。
佣兵对于身边响动有着天生的警觉,天赐一喊他就惊醒过来。他看了看四周,并无异常,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眼,疑惑的问道:“天赐小兄弟,怎么了?”
“有一群人将我们包围了,人数大概二百左右,大概一会就能达到。”天赐脸上露出一丝凝重,当然,他不是担心自己,他怕阿虎不相信自己而轻敌。
“你确定?这事开不的玩笑!”阿虎的语气稍稍有些重,再次问道。
“我百分百肯定!”
阿虎闭上眼微微思考了一会,道:“天赐,我信你!”
随即他开始逐个喊醒佣兵团的成员,出奇的是佣兵团的人并没有开口询问,全部拿出武器凝神戒备开来。
随行的侍卫被佣兵团惊醒,虽然疑惑,却也同样训练有素,双眼看向一片黑暗的远方。
“老爷!有强……”远处的哨兵一声大喊,话还没说完,声音却已嘎然而止!
“混蛋!”虎哥满眼血红,大喝:“有强盗,都戒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