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遗产
端木鎏秀2015-10-25 04:556,788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顿时像是明白了什么,我对阿兵说:‘刚才你闻到的野猪的味道,最终落在什么位置?’阿兵听我这么说,又在那边嗅了嗅,最终用石膏笔在地上画了四个圈,说道:‘这就是那头野猪的最终落脚点。’”

  “我对他们说道:‘你们用手用力按住这四个点,我再试试扭转雕像左臂试试。’阿兵和阿森听到后两人分别用双手按下四个圈,我跑到雕像处扭转雕像左臂,奇迹立刻发生了。在四个画圈的点的地方竟然出现了一个地道!”

  “我们三个对视了一会儿,然后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就打算进去那个密道了。起初,我以为那是一间小仓库,但是一个仓库不可能藏这么隐蔽。我们又扎了两个火把,一起进入了这个未知的密道里。我是第一个进去的,当我完全进入这间密室时,我才发现,这间密室的空间异常的大,似乎是一间地下宫殿。我们把火把向四周照耀时,心里预计这间密室足有两千平方米那么大!我们在密室的四角发现了顶部为蛤蟆的黄铜制灯柱,里面还有六根灯芯,从气味上可以闻出那是鲸油!既然在这个地方看到四个装有鲸油的灯柱,那么这间密室的主人一定是有身份的人。要知道,这里距离海洋很远,如果说把警鲸鱼捕杀掉再熬炼制成鲸油,再做送到这间密室的主人这里,肯定需要耗费大量资费!由此可见,这间密室,极有可能是间贵族的墓室!阿兵嗅了嗅灯油,对我说道:‘这是鲸油,差不多有两百三十年之久了。依我从前盗墓的经验来看,这极有可能是国王或者是贵族的墓室,如果我们获得了他的陪葬品,我们不愁这辈子了!’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我说:‘我们现在最主要的就是要找到狼,找到狼了我们就赶紧逃离这里。嘘……别出声,闭住呼吸!’阿兵也听到了一些动静,立马闭起了气,阿森虽然有些不解,但是他毕竟当过兵,也懂得随机应变,也闭住了呼吸。我听到了一声‘铿镪’的金属撞击声,我们一直有半个小时没有出声。我小声地问阿兵和阿森,道:‘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阿森点了点头,表示他听到了动静。阿兵皱起眉头,用手语问我那是不是狼?我轻轻地摇了摇头后又点了两下头,然后我又蹲了下来,深吸了口气,又吐了出来,说道:‘到处找找吧!’我们把四个灯柱用火把点燃后,突然听到吱呀一声,原来的密道入口被封了!我立刻跑了过去,使出浑身的力气那个入口还是纹丝不动,我们尝试了很多办法都没能打来原先的入口。阿兵说道:‘看来,我们必须向密室深处前进了。’我们点了点头,一起向密室里面走去。由于我们把灯柱全部点亮了,所以四周的角落基本上可以看清楚。当我们走到尽头时,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息从我的脚底蹿了上来,直到脑袋。我的头发几乎都是站了起来。我们借助火光看到一个皮肤腊黄腊黄的人在那里坐着!阿兵看得目瞪口呆,突如其来的恐惧遍布了我们整个身体。我们走向前去,仔细看了看这个人。眼前的这个人皮肤不是中东人的灰黄肤色,也不像我们东亚的蒙古利亚人种的肤色,那种黄,就好像蜡一样,反射我们的火把的幽光。眼珠是欧洲人的淡蓝色的瞳孔。双手放在膝盖上,身后背着一把中国古剑,从生锈情况和色泽,明显是中国秦朝时的青铜剑。这个人从面庞上可以看出是男人,大约在四十五岁左右,但是他的身上穿着粉红色的中国唐朝的妇女的服装。眼前的这个不是人,是一座瓷制人像,从工艺和色泽来看,很明显的就是北宋时的釉色。虽然这不是人,但是那神情和肤色,怪异的服装足以让我们感到畏惧。直觉告诉我,这个瓷像不寻常!”

  “一个出现在伊朗和阿富汗边境山岭里的贵族瓷像,十二个黄铜制盛满鲸油的灯柱,瓷像为什么背着我国秦朝的古剑?为何一个二百三十年前的男人要身着女装?既然有耗费大量资金去用鲸油做长明灯,那为何没有陪葬品?为何这个国王或贵族会不在他的家乡安葬而要在这个偏僻小地方长眠?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墓室没那么简单。我们在瓷像的四周想要寻找一丝痕迹,但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我不禁要好好想想我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我们从福州港偷渡,在巴基斯坦南部登陆,然后开车来到达尔本丁,然后在横过沙漠时碰上难缠的阿富汗士兵,随后我们跳进赫尔曼德河……然后我们就在这里出现……等等,想到这里,我就问了阿兵和阿森道:‘我们跳进河里时是什么时候?’阿兵道:‘当时情况紧急,谁还有心情去看时间?’我皱了皱眉头,随即问道:‘你的手表防水吗?’阿兵说道:‘防水啊!不防水我买它干嘛?’我顿时失望地叹了口气,说道:‘你没事买防水表干嘛?’我正叹气时,阿森说道:‘Mr。崔,我的表不防水的。’我一听,就觉得好像看到了希望,我说道:‘快把它脱下来给我!’”

  “‘你要一个坏掉了的手表干嘛?又没有用!’阿兵说道,‘老四你又犯神经病了。’”

  “阿森听我需要他的表,他耸了耸肩,并把左手手腕亮出来给我看,说道:‘我看它进水了就把它脱了下来放在上面晾干。’”

  “我急忙问他:‘你还记得当时的时间吗?’”

  “阿森说道:‘当时好像是一点零五分。’”

  “我又问阿兵道:‘现在的时间是多少?’”

  “阿兵说道:‘新德里时间晚上九点十五分。’”

  “好了,我明白了,我解释给你们听。我们一开始的‘寻理查德一世’的”计划是没有问题的,当我们到了阿富汗的境内时我们的计划就被全盘打乱了,先是狼的中弹,再是我们跳进赫尔曼德河里逃生,再是狼的失踪,然后就是我们寻找狼,最后就是我们进入这个神秘的密道里。这一切都是我们计划前没有想到的。我们好好想想,阿森的表容易进水,那么,我们跳进水赫尔曼德河的时间就大概为十一点四十左右。因为表进水后还会走一段时间。我们发现狼不见了的时候大概是新德里时间四点半左右,我们找狼时花的时间大约为三个小时,那么狼失踪前和我们醒来时差了将近五个小时,那么,我们可以想想,这五个小时中,狼,他去了哪里?”

  “阿兵对我说:‘那有什么?他也许被水流冲到了其他地方也说不定,还有,这段时间里他可能找我们或者还没醒,又或者是他已经死了,尸体也有可能被丛林野兽吃了。’”

  “没错,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我们实在是不知道,但是,大家可以想想我们醒来后去找狼的三个小时中,都发生了什么?那些时断时续的陌生人的气味,那野猪的脚印,雕像的左臂,还有我们所在的密室……这些,都是我们寻找狼后发生的事情。”

  “阿森说道:‘也有可能是狼醒来后找我们没找到也说不定啊!’”

  “我又反问道:‘那野猪的脚印又是怎么回事?’”

  “阿兵和阿森都沉默了一阵,我有接着说道:‘刚才我们都听到了那个响声了吧?据我所知,来到这里的可能就只有我们几个了,而我们都没有做出太大的动静,那个‘铿镪’之声又是谁发出的呢?’”

  “难道是……”

  “不错,正是你,陈建郎,出来吧,再藏着也就没意思了!”

  “‘呵呵,你果然厉害,竟然这样就能知道我在这里。’”

  “狼的声音出现在我们的耳后边,我说道:‘其实,我从背你那段时间开始就觉得你有点不对劲了,被俄罗斯制的自动步枪击中肾,竟然没有流太多血!我当时就觉得不可思议。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穿着防弹衣,再近距离用你的科尔特打你的后背。你为了让我们来到这间密室,还在上面做手脚,但是你却没有打开这间密室,你就想尽方法伪装自己,还用一只小野猪来吸引我们。你的计划成功了,很完美,但是,我有一点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我们引到这里,我们找到理查德一世的藏宝图后一起去印度来寻宝,一起发财不是更好?’”

  “‘崔老四,你真的很聪明,但是,你想过没有?我们现在已经被通缉了,如果被抓住我们会被处以死刑,到时候我们的家人孩子怎么办?我把你们引到这里自然有发财的方法。只要我们可以众志成城,那么我们即便得不到理查德一世的藏宝图,也可以得到阿多撒默的遗产啊!’”

  “阿多撒默的遗产?难道你连这传说中的东西都想得到吗?那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缪传而已!”

  “知道这尊瓷像的主人是谁吗?他就是阿多撒默!阿多撒默在南宋时期亲自前往中国,并受到重待。他所带回的财产不止是大批的金银珠宝,还有一个南方苗疆蛊术。他携带的蛊虫曾帮助他打败了当时阿拉伯的国王和一些反抗者。晚年时他感觉自己命不久矣,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由于他本人是有些变态的那种中性人,喜欢穿女人的衣服,也正是这个原因,他没有后代,而他辛苦培养出来的蛊虫十分听话,他不舍杀它便找人把它和他的一生的财产和控制蛊虫的面鼓都一起封印在自己的这尊瓷像中。他酷爱中国文化,以至于他的陪葬品全部都是中国的东西。那么,现在,我们把它们带回我国,那就是物归原主了。我们有权利拿走属于我们的东西!”

  “他刚说完,便抡起手中的冰镐向瓷像砸去。我们想要阻止他继续破坏瓷像,但是为时已晚,他的冰镐的尖头已经不偏不倚地砸在了瓷像的头部,只听得‘哗’的声响,瓷像已经破碎成万千碎片。随着散落在地上的是耀眼的玛瑙珍珠,光彩夺目,颗大无比,每一颗珠宝都是价值连城;随着‘叮叮’的声音出现,我们看到许许多多金灿灿的金币散落在地上,这些金银珠宝足以让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成为巨富!狼的眼中露出贪婪之色,望着一块块金币,一颗颗珍珠,他的眼珠简直都要掉了下来。”

  “在金钱的诱惑下任何人都会变得没有抵抗力,狼在抢夺金币的同时,阿兵和阿森两人也上前抢夺。我不知此时该怎么办,我不是不需要钱,我以前是个盗墓贼,懂得用洛阳铲来探墓挖穴。倒斗二十年,我也没见过这么多的金银珠宝,我的心里也痒痒。正在他们贪婪的疯抢金币时,从瓷像的底部蹿出一只硕大的灰色虫子。这只虫足有两米之长,水缸粗细。灰色的躯体上爬满了一条条白色的蛆虫,浓烈的尸臭味布满了整间墓穴。这只大虫正是阿多撒默所饲养的蛊虫,也是这间墓室的守护者。这种蛊虫叫做螻,是*与云南交界处的山脉中独有的。此虫以食肉为生,为苗疆蛊术所用而变本加厉。灰色的躯体上有二十四对黑褐色的足,行动起来极其快速,头上还有一大一小成对的锋利巨齿。恐怖的阴霾遍布整间密室。”

  “‘快跑!’我对阿兵他们说道。他们还在拾取金币珠宝的时候,听到我这么喊,他们也就抬起头,突然看到一条无比巨大的螻虫出现在他们面前,不禁向后退了几步。我说:‘快跑啊!!’狼把我的这句话当作耳边风,独自一人和那个螻虫战斗。我也顾不来理他,我和阿兵,阿森三人迅速退出了十米左右,只听阿兵大叫一声,我和阿森回头看,才发现阿兵在慌乱中跌进了一个陷阱里,阿兵在慌乱中双手抓住陷阱边缘。我们回过头想试图抓住他,把他拉上来,但是我们刚打算后退,才发现我们面前迎面射来五六枝箭,我们只能四处躲闪。慌乱中,我看见阿森的右腿中了一箭。我一面用背包抵挡暗箭的射击,一面跑到阿森的面前。我把插在他右臂的箭拔了出来,从他的包里掏出几瓶消炎药撒在伤口上然后用他的衣服给他草草包扎了一下。我说道:‘现在情况紧急,我们被锁在墓室里了,看来我们这次是九死一生了。’我说着带着阿森离开箭击范围,和阿森一起用力把阿兵拉了出来。我说:‘现在,我们真的麻烦大了!’”

  “脏老头”顿了一顿,他那呆滞的目光盯着地面,然后继续说道:“狼由于在和阿富汗士兵们的枪战中打出了许多子弹,他没有开几枪弹夹就宣布告罄了。我们三个人也纷纷掏出腰间的手枪向那蛊虫射击。但是这是无济于事的,蛊虫身上的蛆虫令人头皮发麻,散发出令人做呕的气味。狼学过两年功夫,子弹告罄后他拿起攀登镐向蛊虫奋力砸去。攀登镐的长度是和蛊虫战斗的有利近身武器,但是攀登镐的镐头没有多少份量,像狼这么强健的人都没能把蛊虫砸伤。而我们的子弹也不多了,再不想办法的话我们每一个人都出不去了。我想我盗墓二十载,僵尸粽子都没能伤我,想不到金盆洗手后竟然要葬身在这只两百年前的怪虫的肚子里,我实在是觉得窝囊。正在我绞尽脑汁想方法来对付这个蛊虫时我听到一声惨叫声,这个声音正是狼的。我们都愣住了,狼为了这阿多撒默的遗产而自己就葬身在这遗产的一部分之中……狼是自私,胆大,不听从命令,无组织无纪律的那种人,但是他的强健体魄,机智的反应,不是一般探险家所拥有的。他曾经和我一样是盗墓的,虽见过不少大风大浪,但每一次总能化险为夷,这不能说是他的运气好。就在狼被蛊虫吞食之后,我、阿兵还有阿森都听到一声击鼓声。这一声响得不要紧,那只蛊虫竟然不动了!我这时才反应过来,这就是“这就是阿多撒默用来驯养眼前的这个无比硕大的蛊虫的蛊鼓。阿森当过兵,反应很快,趁着蛊虫不动的时候在地上迅速打了一个滚,右手闪电般的抓住蛊鼓后又立即翻了回来。而阿森刚把蛊鼓拿了过来时,蛊虫刚好从蛊鼓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我和阿兵迅速从背包里掏出火药和药引。由于火药是用火药罐密封起来的,所以没有受潮。阿兵熟练地用尖锥在火药罐上凿了一个洞,然后塞入药引,打算炸死这个蛊虫。我们知道火药的厉害,但是炸死总比让这个怪虫填饱肚子要强上许多。但是蛊鼓的控制是十分有限的,我们依靠灯柱直射下来的影子可以看到蛊虫正在向我们缓慢移动!也许这是有两百年没有受到蛊鼓的控制所引起的。我和阿兵只有分秒必争才有战胜蛊虫的机会。也就是我们刚塞入药引的功夫,鼓声突然停了!我回头向阿森看去,只见阿森手里拿着一面被拍破了的蛊鼓。我心里暗了不妙,然后抱起火药罐向远处跑去。但为时已晚,蛊虫突然挣脱蛊鼓的束缚后原本凶残的本质变得变本加厉。我一路跑一面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但是号称三防的金属打火机竟然没有汽了!我不禁暗骂了一声,问阿兵和阿森道:‘火!快给我火!’阿兵就在我旁边,对我说道:‘火把还在那些金币那边。’我气急败坏地咒骂了狼的一家。阿森对我说道:‘灯柱那里有火!’我一听,便冲着距离我最近的灯柱跑去。我跑到灯柱时已经累得不行了,眼看着蛊虫就要向我冲来,我急匆匆地把药引点着后便甩手把它扔进了蛊虫对我张着的血盆大口中,但是我急中出错,火药的药引太长了,有半米多长,要燃烧也需要三分钟,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特殊情况下我们还得逃三分钟才行。但那是蛊虫的身体啊!里面的口水粘液足以让药引熄灭。现在后悔也不是办法,只能想尽办法来对付这个蛊虫。可是我已经没有退路可以走了,我的身后是墓室的死角,不论我怎么跑都是跑不掉的了。而正在我眼睁睁地看着蛊虫向我向来那令人做呕的大口时,只见阿森把他背包里的松脂一股脑全部倒进蛊虫的肚子里,然后拎起火把就往蛊虫的嘴里塞去。‘快跑!’阿森这句中文说得真不赖,我赶紧跑到蛊虫的身后,阿森从蛊虫,的背后跳下来,我们就猛然后退了开来。我、阿兵、阿森看着全身着起火焰的蛊虫,一起长抒了一口气。‘快跑啊!’阿森的一句话让我反应过来,蛊虫的肚子里还有火药罐!一旦爆炸起来其威力不可小觑。”

  “赶紧跑!我们心里只有这个念头。当我们跑到了原来放置阿多撒默的瓷像的地方时,阿森立刻叫住了我们:‘这里怎么有个洞?’和阿兵疑惑地对视了一下,然后一起围着这个洞口看去。我说道:‘这极有可能是蛊虫出来的洞口。’阿兵生性多疑,说道:‘这里面不会还有和这个蛊虫一样大的巨虫吧?’我说道:‘应该不会,如果有应该早就出来了。’突然,一声沉闷的爆炸声把我们的视线从这神秘的洞口拉回了蛊虫的身上。我说道‘我们快跳下来,不然我们要和这个恶心的蛊虫陪葬了!’阿兵点了点头,然后跳了下去。阿森犹豫不决,似乎觉得洞下会有什么,迟迟不肯跳。我一把抓住他的衣服把他给扔了下去,随后,一声清脆的爆炸声,我被迫倾倒在这个洞穴里面了。”

  “原来,这个山洞是洞中室,室中室的结构!下面的情形和上面简直就是不一样的,主墓室仅五十平米大,四个角落有雕刻着一只雕的长明灯,灯油的味道不是鲸油,而是食用的猪油牛油的混合物。棺椁放置的方向很怪异,它不是东西放置也不是南北放置,而是西南—东北的放置方法。棺椁的种类不是我国常见的红木,也不是皇帝用的金丝楠木,而是最普通不过的石椁,但是做工精细,上面雕刻的浮雕很是栩栩如生,有鹰,马,鹿,羊,虎,蛇,而正当中还有一条硕大的虫子。从虫子的外形来看,就是外面那条巨大的蛊虫!可见这个阿多撒默对这个虫子是多么的钟爱,毕竟它为他打下大半壁江山。但是我倒斗二十载,从未见过这么奇怪的墓穴。山洞中挖密室,上层为陪葬室,下层为主室!这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墓室简陋但巨大,陪葬品不多但件件都是价值不菲的稀世珍品!这着实让我们觉得匪夷所思。我们四处检查了棺椁,没有发现异样的情况。阿森正要打开棺椁的棺盖,被我呵斥住了:‘别开,小心有陷阱。’我和他们后退了五步之远,我掏出了登山镐,用力把棺盖翘了起来,但是并没有所谓的毒气暗箭。我心里疑惑了半天,我又猛地一使劲把它完全打开,除了棺盖落地的声音之外别的任何动静都没有。我们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一具发黑的尸体和一张缺损了的发黄的羊皮纸,上面写着中东通用的文字,阿森看后用英语翻译给我们听,上面写道:‘阿多撒默的遗产就是摒弃人类心中的贪婪、恶念。’”

  “我们看完后相互笑了笑,其实,阿多撒默的遗产我们每个人都能得到。”

继续阅读:第4章 遇贼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逆袭之旅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