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扛锄的男孩
白趣狼2015-10-25 05:293,205

  天刚蒙蒙,鱼肚白的天边尽情狂野驱赶着黑暗,没情面可讲,对它来说黑暗是一生宿命的天敌,只想在有限的一天中发挥出本身的职责,或许也在向万物显示它的存在。初起的骄阳是美好的、活力、青春、无邪。大地上层层绿叶荧光闪闪,似一颗颗晶莹的小眼睛,或是黑暗留下的一种拉拢万物的种子,只是以娇阳的傲然是绝对不允许任何威胁存在的,它们注定药消失。茫茫绿野,那怕仅仅是一阵微不足道的细风,也能激起层层叶浪。早起的人都摸黑起来来下地干活了,零零散散自成另一番美景。远处,浪花朵朵的江河弯弯曲曲向日出的方向驶去,至于这河从哪通来,无人知晓,不得而知。河对面则是一望无际丛林向四周扑去,茫茫花眼。

  定睛一看,只见河下游处,一棵两人才能合抱的大树呈现眼中,令人掉眼的是树底下四脚朝天躺着一个貌似十四五岁的男孩,头枕着锄杆,锄韧已深深的吃进土中,平稳的呼吸有节奏的随着胸腔起伏而一进一出。只是骄阳可没那么人情化,派出一缕斜光直朝男孩脸庞,使得男孩在刺激中,习惯性的抬起右手,遮住阳光,懒懒散散翻起身形,健身起步,四周望了望,而又喃喃自语:看来回去又要塞住耳朵了。说着迈步朝丛林中一条小道走去。

  顺着男孩前进的方向,假若在半空中一定会惊讶的发现,前方千米左右,竟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林林丽丽的别院、庄园占城一半,四座高大的城门通向八方,路上不时有龙马奔驰扬起的尘土,清晰可见。不多时,男孩便出现在这座高大壮观的城门口,没有出任何人的意料,顺理成章的排起队来,在其前方有足足十人之多的的队伍,其身上的装备显得煞是奇异,另类。与前方众人格格不入,再观前方,虽说拉货的拉货,背包的背包,起码一身从脚到头还像人样。然而男孩身上却颇有潮流风味,左手的一只袖子从腋下裂到手腕,裤子更是离谱,一只明显不翼而飞,露出黝黑的皮肤。更引人注目的是肩上那支竖起比人高的锄把,其前后排队之人自觉各空出一人空位,看向男孩的目光一阵藐视。男孩并未在意这些目光,其那炯炯有神,乌黑明亮的眼眸,仿佛能射出两道神光。然而众人显然没人注意到这情景,有的只是淡淡的讥讽,尽刻于脸。守门的城卫对此表示淡然,不知是麻木了还是习以为然。

  排队在井然有序的进行着,就在这时,急促马蹄声从远处呼呼传来,片刻,便显于目中。一头健硕的野兽,生有马身,四肢强壮有力,光看马蹄就有脸盆之大,若是瞧后身绝对是马的象征,但众人却渐渐把目光移向马头,说是马头,有些勉强。两根树条一般的顶角,尤其是那不断喷出白气鼻子,看似像传说中天龙,一米多长的脖子,一看就知道绝对在场众人所不可招惹的对象。当然,这指的是平民,其实这生物在众人眼中见怪不怪。那身坐在马身之上的人物才是主角,白嫩而又光泽之皮肤,清秀而文雅之脸庞,华丽而不失威严衣着。若是成熟一些,不说通杀异性,那也是不少女性同胞白马王子的选择。其坐在高大的龙马之上,十一二左右。身后跟随着四个粗壮黝黑大汉,青筋突起,肌肉抖动,两个隆隆鼓起的太阳穴,是人都能判断出是练武好手,光是身上自然而然散发出的煞气,就让人退避三舍。

  “原来是钱家大少,果然一表人才,闻名不如见面!”某些人认出骑马少年,一个不大不响的马屁拍了过去,绝大部分人都点头称赞。城门守卫也唯唯诺诺,恭敬让开通道,没有了之前的冷漠,有的也是恐慌,不安与讨媚,却不想清秀少年连斜眼的动作都没有。就在众人认为少年将策马而去之时,只见其眼眸直直盯着起右上角那个衣衫褴喽扛着锄把的男孩,嘴角竟扬起斜笑,不知是何意何思。

  “乡巴佬,没想到在这都能遇见你,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啊,怎么,没饭吃了,要不要我给送去一些!”轻飘飘舒音响起,似加重口音,讽刺之音一听了然。眼中却还闪过一丝精芒。伴随着少年的声音响起,四周所有目光便齐集男孩身,充满好奇与不解,他们不明白,为何钱家大少会对一个这般不起眼的男孩对话并加以嘲笑,当然,没人觉得这是恃强凌弱,也没人觉得这是在讽刺,平衡的心理中就是抬举才与之说话。也有那么几个对此很不感冒,只是脸上所表露的情绪与众人相差无多,毕竟钱家势力并不是他们能招惹的,至于心底怎么想,也就只有天知道了。也由不得他们不这样,在这地盘上他们还得吃饭养家糊口,毕竟在少年这等势力人的眼中,他们什么都不是,算存在的话,或许也就跟条狗差不多。

  在这钱滩镇中,只手遮天的势力并不多,有三大家族,分别为钱家,慕容,以及陈家,三大势力在表面上势力旗鼓相当,不相上下,但城中居民可不怎么想,从少年的傲慢就可以看出,钱家势力及风头无疑是最盛的,隐隐盖过了城中的另外两大家族,成为了钱滩镇第一家族,这并不是人们从客观上理解,而是通过种种表面迹象。假若慕容以及陈家世下子弟若以钱家发生不可避免冲突,那么这两大家族或多或许大都采取忍让、赔礼息事宁人等诸多现象。并没有家世并称,旗鼓相当的迹象。在这时钱家往往会发动强硬的手段傲慢骄横也就体现出来了。常言道:瘦死骆驼比马大。事实恰恰与之相反,人也是极端的情况下而采取极端的方法,渐渐慕容家族及陈呈联盟状态,这才使得钱家有所收敛。钱家家族中的子弟在外嚣张非横习惯,若不是两个家族顾忌其身后势力,早已乱棍打死,出一个打一个,出一对打一双。由此可见,钱家是多么霸道!

  据老人们说,早先钱滩镇并不富裕,虽说土地宽旷,河林皆拥,也勉强算是末名城镇,不知在何年前的何时起,城镇不知拥来许多外来客,有人多的地方就有商机,正是这样也使得不少本地农商生活有了保障,而那时的三大家族在城镇中他也算老牌势力,但若论势力远没有现在三成。忽的一夜之间,似中了彩票,亦似坐上火箭,猛的扶摇直上,让人措手不及,特别是那些林林立立的小势力,或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或在第二天灰飞烟灭,使得整个城镇出现极度的恐慌状态,同时也使得人浮想连连,甚至也差点出现空城的现象。迫不得已在三大家族的保证及淡淡的威胁下,才安抚下来。时间是无情的杀手,说的一点都没错,时至今日虽说当年之事人尽皆知,不少人亲身体验,但没有了当初的惊秫感,自然也就安居乐业。安家乐业也是仅限于少数人,钱滩镇经过多年的发展,俨然成为方圆万里之内少数的大城镇,在三大势力的控制下,没有其他新起势力崛起,偶尔有个别刚冒出头,便迅速衰败,其中猫腻可想而知,其实人人心底都有数,只不过没人敢在老虎脚下议论而已。几年的发展,以及势力的压迫,使得城镇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已形成了三个区域,豪富区,中等区及最后的乡贫区,豪富区当然是站地最广、最多。亦可说整个城镇都是他们的天下,这里庄园遍地,楼台花开,各种豪华场所风月之家立林,足足占了整个城镇三分之二,同时也是整个城镇最繁华的区域,乡贫区与中等区想要生存就必须在此交易,买卖,光光是摊位的收取费用就使一天的收入付之东水,勉强糊口罢了。中等区得居民或许还承受的起,如若是乡贫区的人们那就苦不堪言了。豪华区的豪富及官方对此视若无睹,对他们来讲,每天能进多少钱到口袋那才是现实。

  剩下的一亩三分地中等区又占去了七分,使得乡贫区人口拥挤,日子是越过越差。说起来,中等区也可算是豪富区里养的众多之狗,大多数的中等区居民原先也是乡贫区中的居民,或受不了生活的艰苦,或抵不住金钱的诱惑种种种种原因,使得他们背叛了自身的自尊,良知,所谓的面子问题更是带九霄云外才能找的到,以低贱的身姿去换取一身不输于乡贫区得皮囊,形成了所谓的中等。这也是乡贫区越活越苦的根本,由于有了人的自尊,良知及尊严,宁可终日不得饱餐一顿,也不苟富贵,低头姿。正如那扛锄的男孩,虽说偷懒贪睡居多,但也铁骨铮铮。穷人口袋虽穷,志却不会穷。乡贫区虽占地三分之一的三分不到,但整整齐齐的四合院里家家一片和睦,欢声笑语,心灵上的满足远远大于物质上的需求,不求一身富贵,只求一生平安。

  而此时,城门之下,那破烂衣衫,浑身土黄的男孩自始至终在钱家少年来到这里无动于衷,就连正眼都未曾瞧上一眼,对其所讲之言更是犹如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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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跃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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