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男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自己深爱,且又遗憾的女人。
这一别离,又勾起了刘佚前世的深情,那悲伤的遗憾,又一次针扎着那颗破烂的心。让刘佚短暂茫然的未来,变得明亮了起来,本来沉重的脚步,也轻松,坚定起来。
刘佚一个人沿着村子的小路,绕路走上官道。
一路上刘佚餐风露宿,天为被,地为枕,风吹日晒,雨打霜淋,这些日子以来,皮肤也变得粗糙和黝黑起来。儒雅的书生气,多了一丝成熟,还有淡淡的岁月痕迹。
落日城,因落日而得名。传说站在城里的落日峰上,若能看见紫色的落日,他的心愿就会实现。
刘佚坐在一家饭馆里,听着关于落日城的种种传说。
心里还回荡着那段关于落日峰紫色落日的传闻,他决定在这里休息一天,定下一间客房,住宿一晚,明日再走,傍晚去落日峰看落日。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付账的时候,有几双贼溜溜的双眼,一直盯着他鼓鼓的钱袋。
吃完下午饭,刘佚向着落日峰而去,背影看去是那么的单薄,那么的孤寂。他心里一直在想,若是看见了紫色的落日,愿望真的可以实现么?
刘佚来到这个世界,并不曾忘记林玲,那份思恋反而更沉,心也更痛。当他听见落日峰的那段传闻,要是去那里能看见紫色落日,林玲也可以像我一样在这个世界重生么?
轻轻的敲了敲头,目视着远方,不知道想些什么,眼神里飘散着一丝掩饰不住的淡淡忧伤。
刘佚来得比较早,此时落日峰上,早已人满为患。有嬉闹的小孩,快乐的追逐着;有散步的老人,在落日的余晖里漫步着,或扭扭脖子,或打着不知名的拳路;有甜蜜的情侣,正忘我的述说着情话,诺言是一句又一句的口若悬河着。人的欢声,鸟的啼叫,所见之处皆是快乐,皆是幸福。
相对与那些个落寞的身影,孤单的站在远处,显得是那么的不协调。
刘佚找个一个相对比较宁静的角落,静静的看着远处夕阳,那并不温暖的阳光倾泻在刘佚单薄的身上,一阵冷风袭来,刘佚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不得不说,落日城的夕阳很美,很美。城里淡淡的炊烟升起,如血般的残阳,沐浴在烟雾弥漫的落日城,刹那间,让人有种误入仙境的错觉!
直到夜色拉下帷幕,刘佚也没看见传说里的紫色落日。带着无比沉痛的心情下了山峰,一路之上,神情似乎有些恍惚,回到客房,就那般呆呆的躺在床上,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但看眼神里的那些悲伤,应是一个为情所伤的男子。
刘佚并不知道,那几双贼溜溜的双眼,从他付账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体。
半夜,一阵青烟从门缝飘进了刘佚的房间。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门应声而开,三个黑影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刘佚的房间。
一阵轻微的寻找之后,无声的带走了刘佚的钱袋。由于背包里就几件随身物品,所以他们并没有带走,更没有要了刘佚的小命,也算是几个比较有盗品的小偷了。
太阳都晒到了屁股,刘佚还在沉沉的睡着,若不是街上极速奔跑而过的马匹,带起的阵阵嘶叫,将刘佚惊醒,还不知道他会睡到何时!
揉了揉昏沉沉的头,拿起自己的背包,走出了客房。
“小二,给我上点吃的。”刘佚随意找了一张无人的位置坐下。很快东西就上了上来,因为要赶路,刘佚三下五除二狼吞虎咽般,很快将桌上之餐消灭。
抹了抹嘴巴上的油渍,泯了一口茶,道:“结账,小二。”
“客官,总共半两碎银。”店小二看了看菜单,随口而出!
准备掏出钱袋付账,蓦然发现,钱袋早不翼而飞。难怪今天起床这么晚,而且头还昏沉沉,知道自己昨晚是遇贼了。前世小偷横行,没想到,修真界也是盗贼满天,看来无论在哪里,有些东西是不会有差别的。
幸好裤带里还有一两碎银,结账走人。现在身上钱袋被偷了,只剩下了半两碎银,也不能在走官道了,如今看来只能穿过那片原始深林。接下来刘佚用仅剩的半两碎银,从街道两旁的店里买了一些烧烤时用的调料,绕过城市,向原始深林而去。
在深林走了大约两个月,途中遇见了几只比较大的野兽,不都有有惊无险的度过。若不是刘佚在落日村那些日子,学了一身在丛林生活的本领,不然早就成了豺狼虎豹的腹中之餐,哪能安然的在原始深林里度过这近两月的时间。
刘佚如同往常一样,小心翼翼的在树林里行走着,生怕惊动了树林那些让人头疼的野兽。‘咕噜、咕噜’刘佚的肚子响起了饥饿的号角,四处搜寻了一番,总算在草地旁边逮到了一只正拼命追捕小兔的野猪。
“这家伙不错,今天主餐就你了。”刘佚看着让自己一箭干翻在地的野猪自语道。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架材生火,很快淡淡的肉香飘散而出,野猪肉慢慢的开始金黄了起来,香味更浓,传出很远。刘佚不待完全烤出滋味,撕下一大块大口咀嚼了起来。
刘佚吃着吃着,渐渐的发现了不对劲,刚才都还有些吵闹的深林,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异常安静,就连蛐蛐和蝉也都不再鸣叫。直觉告诉他,这次危险了。
再顾不得那还没烤透的猪肉,刘佚撕下一只猪腿,撒腿就跑,不过,一切都晚了。一只比大象还大的狼出现在了刘佚前方,身体和四肢以及头都和普通的狼一样,除了有着猪的耳朵,和猪的尾巴外。
“狼猪!”刘佚险些惊呼出声,这里怎么会有狼猪呢?这可是妖兽啊,可不是那些野兽可比的,怎么出现在这里了。此时的刘佚是什么念头都没有,拿着猪腿转身就跑。
狼猪并没有去追刘佚,而是张开大口向着篝火上的烤猪一口咬去,‘吱吱’咀嚼了几下,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眼睛盯着刘佚消失的地方,舔了舔嘴角下的油渍,四腿一蹬,犹如离弦的剑,向刘佚离去的方向射去。
刘佚心里正庆幸自己好像把狼猪甩掉了,刚有些小得意,忽然后面一阵小树被撞断的‘咯嚓’声音传来,刘佚跑得更加拼命了,幸亏自己那段时间的苦练,不然这样的奔跑速度,刘佚是够呛。
渐渐的,狼猪离刘佚越来越近,刘佚远远的都可以嗅到,从其那张大口里呼出的浓浓血腥味,还有着淡淡烤猪香味。刘佚毫不犹豫的将手里的猪腿,仍向右手方的灌木丛里,但见狼猪‘嗖’的一下,将大片灌木丛直接踏平,片刻之后继续向着刘佚追去。
有了这片刻的缓冲时间,刘佚一下子把彼此的距离拉远,一边跑着,一边打量着前面的地形。‘看来自己这次是凶多吉少了’两眼所见除了茂密的灌木丛,就是齐天高的古树,连一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有,眼看着狼猪的大口就要与自己来个亲密接触,刘佚都可以想象自己被咬成两段的情景了。
‘嘭’的一下,刘佚掉进了一地下洞穴,顿时摔得火星直冒。
狼猪冲着洞里的刘佚,不甘的嘶吼了几声,愤怒的用头撞击着地面上那个只能容下一人的洞口,一片片碎石洒下,无奈之下,再次冲着洞里的刘佚嘶吼几声,不甘的离去。
‘真是天不亡我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刘佚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口里还叨念了一句:“阿门”。这一次死里逃生,他可谓是感叹良多。要是自己是一名修士,一只小小妖兽岂能奈我何!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自己一定要变强,一定要成为一名修士。对于几个月后的灵根选取,他是志在必得!
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光秃秃的四壁,爬上去是没指望了,既然不能退,那就前进吧!
刘佚一瘸一拐的慢慢向前走着,虽然逃脱了狼口,但刚才那一摔,要是头先着地,估计这会他又得重生去了,尽管是来了个一屁股定乾坤,差点没让他屁股仙女散花!
不知走了好久,仿佛没有尽头似的,走得刘佚心里开始打鼓,都有了回头的冲动。远远的,刘佚看着前面有微弱的白光闪动。
‘前面应该就是出口了吧!’刘佚心里这样的安慰着自己,并没有停下脚步。
这一走,又是好久,当刘佚看见那团微弱的白光是什么东西之后,人已经来到了一个粗糙的‘房间’,而那发光的物体是前面一具骷髅右手手里拽着的一块石头,刘佚从其手里拔下了石头,凭借着微弱的光亮,仔细打量起这具骷髅来。这具骷髅呈现黑白两种颜色,在他的额头,刘佚发现了一颗由黑白两色,像八卦图上的阴阳鱼般的珠子。刘佚慢慢的将珠子扣了出来,在珠子扣出的瞬间,整具骷髅顿时化为灰烬,刘佚知道这颗珠子一定不凡,小心翼翼的包好放在了胸口的位置,刹那间,想起了什么,心一片刺痛。
好一会思恋之后,刘佚重新整理起自己的情绪,借着微弱的光亮,在地上又找到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手镯,还有两块手里这样的石头,但却并没有什么光亮。见骷髅周围没有任何东西之后,刘佚便开始在这间‘房间’里如同地毯式的搜索了起来。
这一次却再也没有任何东西了。
“靠,去他大爷的,这里连门都没有的哦,我要怎么出去。”刘佚忍不住碎骂了一句。
骂归骂,办法还是要得想的,刘佚不甘心的在一次地毯式的把整间石室搜索了一遍,有些颓然的坐在了地上,嘴里不断的碎碎念念着。
忽然翻身而起,向着地上那一堆骷髅骨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