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哥哥你终于醒了?”两个女声几乎同时在叶冲的耳边响起,叶冲有些迷茫的睁开了眼睛,却发现自己正躺在自己的房间的床上,而床边却坐着两个女子,一个是小妍,一个容貌绝世清丽,有些熟悉,却是自己在昏迷之前救下的那个独孤家族的女子。不过此时两女皆是一脸关切的看着自己。叶冲伸出手,有些费力的按了按自己的额心,他的脸色有些古怪。这时却听见那李纵那特有的大嗓门嚷道:“叶兄弟,你实在让我羡慕啊,居然能在昏迷中突破修为,现在都已经是气武圆满的修为了,我可是再也没有任何优势了,你总该做一顿好酒菜安慰一下我这颗嫉妒的心灵吧。”叶冲这才发现李纵居然也坐在房子中的桌子边,不过他的话更让叶冲惊讶,气武圆满?他下意识的感受了一下自己体内的内气,这才发现内气竟是前所未有的充盈,在量上比之以前多出了近三倍,不但如此,而且更加凝实了,这预示着他只需在修炼一段时日便可以尝试冲击豪武境界了。叶冲的心志岂是常人可比,只是微微惊讶了一下,他便恢复了平淡的神色,但是心里却翻起了滔天巨浪,体内发生了如此惊人的变化,只怕跟之前那场恐怖的梦境有很大关联,还有,那片黑暗,真的只是他臆想出来的梦境吗?那个声音的主人,究竟是什么人?隐约间,他觉得,那个声音的主人一定跟他突然重生在这个世界上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不过,经历了那场似梦非梦的境遇,他的心志更加坚定,既然暂时不能理解,那么自己再多想也没有作用,只能留待以后慢慢再去查证。
放下了心中的郁结,叶冲对着李纵笑了笑,这才转过头那独孤家族的女子问道:“你怎么还没走?”那女子美眸却是直盯着叶冲,随即微微笑道:“你叫什么名字?”叶冲直被她盯的心里发悚,有些不自然的说道:“难道他们没告诉你吗?”那女子面上的笑容宛如空谷幽兰般盛开,她竟带着一丝调皮的声调说道:“我要你亲口告诉我,因为你才是我的救命恩人!”叶冲避开了她的眼神,强自镇定了自己的心思,这才说道:“我叫叶冲,救你也不过是因为顺路,你不必放在心上!”那女子突然收敛了笑意,站起身字直接朝屋外走去,走到门口时,她却转过头,深深的看了叶冲一眼,这才朱唇轻吐:“我叫独孤怜星,不要忘了!”说罢,再不犹疑,转身走了出去。李纵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叶冲一眼,然后站起身子走到门边看了一眼,这才转过头说道:“她走了,应该是回独孤家了。”叶冲摸了摸头,却发现床边一直默不作声的小妍却是微撅着小嘴紧紧的盯着他,叶冲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有些莫名奇妙的问道:“小妍,怎么拉,你不开心吗?”小妍却是别过头,嘴中呢喃道:“坏哥哥,醒来这么久才想到我,亏得人家为你担心了这么久!”叶冲一愣,他倒不是什么感情白痴,不过这个小丫头居然吃醋了,他不由有些好笑。毕竟他虽然明白小妍这十三四岁的年龄的确对男女之情也有了一丝朦朦胧胧的感觉,但是地球上的那段记忆中他好歹也是过了二十的青年,怎么样都不可能去喜欢上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片子吧,所以,对于小妍对他的那种朦胧感情,他只能装作不知道。除此之外,他还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能处理这样的事情。颇为尴尬的笑了笑,他只能看向李纵问道:“李兄,我昏迷了多久?”李纵“嘿嘿”笑了两声,这才正色道:“那日你突然晕倒,可是把我吓住了,弄得我还以为你被那个风家人打伤了呢,谁知道后来检查了你的身体之后,我才发现你根本就没有受伤,可是我折腾了半天,却也叫不醒你,无奈我只好把你和那个女人用草藤绑在了一起,在砍树做了一个架子,乘夜把你们拖了回来,幸好回来的时候天色还没转亮,不然被镇上的人看见了准会误会我从哪里拖了两具尸体回来了。”说到最后,他也是颇为戏谑的笑了起来。叶冲有些无语,忍不住对他翻了个白眼,这时李纵又接着道:“不过你这小子可苦了我了,要知道兄弟我当时可是受着伤,要不是有那个女人的那颗发着金光的灯照路,我们只怕三人都要陷进那些可怕的泥沼中,成为死得最憋屈的尸体了。不过你这臭小子身上也不知出了什么问题,居然整整昏迷了五天,我和小妍怎么叫你都叫不醒,要知道那个女人只用了两天时间便恢复了体力和内气,不过她却不肯离开,也整整守了你三天呢,嘿嘿,我看啊,那女人八成是看上你了。”叶冲闻言不由有些失神,脑海中不自禁的闪过了那独孤怜星的绝色容颜。随即,他又似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那颗毒蜥珠在我们身上的事情她知道吗?”李纵闻言脸色却更加古怪,他朝着叶冲打量了老半天,直看得叶冲头皮有些发麻,这才摸着下巴道:“这也是我说那个女人看上你了的原因所在,她不但发现了你身上的那颗毒蜥珠,而且当时还问我这是不是那只巨蜥身上的,我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却肯定的说了一句‘一定是了,我也正是为了那条千年毒蜥身上的这颗避毒珠而来’,然后却根本没有讨要这颗珠子意思,反而将那个能发金光的小灯交给我,要我等你醒后转交给你,还告诉我这个小灯是她独孤家族的重宝,叫八极金灯,却没说有什么作用,只是要我告诉你不要被其他陌生人知道这八极金灯在你身上,还有那颗避毒珠也要收藏好。嘿嘿,她这两样东西都没要,显然是做为定情信物送给你了,我就不明白了,我看你瘦骨嶙峋的,身子板弱的很,一点也没有我这般高大威猛,也不知她看上你哪点了,相貌也没我帅呀……”说到最后,他竟开始喃喃自语了。
不过他后面说的话叶冲已经没有心思去听了,他已经被这女子所做出的一切所震撼住了,虽然说自己却是救了她一命,不过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会真有这般真心报恩的人存在吗?她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报恩?这个答案叶冲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或者说这女子看中了自己从风之奥义中领悟出来的刀法?不过这个可能性也不大,毕竟她若真是看出了端倪,就绝对明白自己在风之奥义的领悟上还不及她们家族的那招冰魄裂,其实真要论威能来说,冰魄裂确实比叶冲领悟到的这风之奥义皮毛的刀法要强上数十倍,不过这倒不是风之奥义便要比水之奥义差,而是叶冲的领悟层次不够。毕竟风元素也有其可怕的一面,如那种几乎席卷一方天地的龙卷风和台风,拥有着何等可怕的威能。而叶冲如今不过只领悟了一点轻风之蕴意,自然不能与独孤家族经过无数代人的智慧所创出的冰魄裂相提并论了。叶冲在心中冥思了许久,却发现仍然找不到任何理由能解释这个不过一面之缘的女子竟会为他付出这么多。
总不可能这个世界上还真有什么一见钟情的说法吧?半天都不能理清头绪,叶冲也不由心中有些烦躁,突然,他的脑海中竟冒出了李纵嘻笑他的那些话,难不成真如李纵所说,这女子是看上他了?不过这个想法也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对于一见钟情这种事,他向来是颇为嗤之以鼻的,就是曾经地球上的那个他爱他的妻子爱的刻骨铭心,可是他也是跟他的妻子在大学同处了四年,这才相互间爱上了对方。一见钟情,在叶冲看来,也只是那些只会对爱情抱有空想的浪漫主义者臆想出来的事情,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至少在叶冲前世的经历中,他还未亲眼见过有哪对情人是真因为一见钟情的原因才结合在一起的。至少他自己就没有对哪个女子一见钟情过。或许还真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吧!不过我真值得她如此大力的付出?这两样东西叶冲虽然不大了解价值,但至少也明白每一样至少也不会低于千枚金币,甚至更多。那个被女子称作避毒珠的毒蜥珠就不说了,拥有堪比下阶妖兽实力的巨蜥至少也应该是颠峰恶兽的存在,它身上出来的毒蜥珠必定也是极为难得的宝贝,至于那盏可以漂浮在空中的古怪金灯,这个更简单,拿那些只会在豪门装饰中出现的水晶灯一比就可以了,单说便于携带和光亮程度这一点,这个八极金灯就不知道比水晶灯好上了多少倍,要知道水晶灯可是需要在安装在法阵中才能激活术士所加持在其中的法力,这才能发出光来了。要知道叶冲可不是术士,甚至连法阵这个法术专业用语他都不能完全理解,更别说让他去刻画法阵了。虽然不知道这八极金灯是否还有其他什么作用,但是叶冲却知道自己已经承下了那个女子的大情了,这笔人情债还不知道将来要这么还。
虽然因为女子的事,叶冲心中颇为芥蒂,不过他很快就将这些烦心事抛之脑后,实在想不明白的事多想也是无益,只不过给自己凭添烦恼,该来的总该要来,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抛开这些事不提,事实上叶冲竟觉得自己那晚沼泽一行的运气着实不错,不但拣了两大家族的便宜,更是莫名奇妙的修为大进,直接省去了至少一年的苦修,直接达到了气武圆满的修为,现在无论是在哪点上,都已经绝对不输李纵了。气武圆满啊!离豪武只有一步之遥了,只要再领悟的气势的运用,那么叶冲便可进入豪武境界,实力更会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那么他在这个世界上立足的资本便更多了一分。所以这两件喜事着实该庆祝一下,在发现自己身体并无异样之后,叶冲几乎是迫不急待的爬起了床,他本身就没受伤,只不过在沼泽一战中内气消耗的多了一点,不过经过这五天的修养,早就恢复过来了。三人结伴欢欢喜喜的出了家门,在镇上买了一大堆食材回来,接下来,心情大好的叶冲也毫不吝啬的动手为三人准备了一份丰盛的午饭。
午饭过后,李纵却是和叶冲商议着去做另外一个赏金任务,毕竟作为一个佣兵团,他们两可是整整有五天没开工了,好在上次沼泽一行碰上那么大的蜥蜴群,李纵也是在离开之前随便在那一片蜥蜴尸体中集齐了任务物品,他可没忘记两人为什么才来到沼泽的。之后叶冲昏迷的这段时间里,他也在佣兵工会将任务交了并领取了任务报酬。现在事隔五天,他们也该再次出手了。这就是佣兵的生存方式,四处奔波的做任务、讨生活。
眨眼间,却已是过了半年时光,半年间,叶冲不但在风之奥义上的领悟更深了几分,值得惊喜的是,真正取得了叶冲信任的李纵在叶冲的提醒下也渐渐触摸到了土元素的边缘,只差临门一脚便可领悟到土之奥义,现在他的重剑反而失却了以往那种一往无前的霸道,变的凝实沉稳,但同样的也是威力大增。凝实沉稳,这本就是大地最明显的特点。在叶冲想来,虽然自己跟李纵说过了元素奥义的妙用,但是他原以为以李纵的性格,最大的可能是领悟火元素,因为火元素的暴烈张狂最有可能引起李纵这种性格的共鸣,谁知道李纵却是对与之性格截然相反的沉稳土元素产生了共鸣,这让叶冲颇觉匪夷所思。不过更值得欣喜的是两人皆在这半年间先后步入了豪武境界。终于在这片大陆也算得上是一个高手了。恰巧的是小妍的生日也临近了。这一天,三人商议了半天,最后还是叶冲拍板决定,准备去离小镇最近的重明城为小妍庆祝一番,半年的时间里,叶冲和李纵也完成了大大小小近百个任务,积累下来的任务酬金让三人的日子过得颇为富余。当然,重明城虽然也是大城,却远不及凤鸣城那等西方重城繁华,本来叶冲倒也有去凤鸣城游玩一番的想法,不过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毕竟凤鸣城的势力太过复杂,而且叶冲也不想再见到独孤怜星这个绝美女子,即使实力大进,他依然没有招惹独孤家族这种庞大势力的想法和实力。与其麻烦,还不如去不怎么出名的重明城算了。甚至叶冲和李纵心中都有了乘着这次机会搬去重明城的想法,因为此时都已经是豪武境界的人了,在这个小镇上也没有什么值得他们留恋的地方了,毕竟在这个小镇上来往的修士一般都是气武和士武修为的人物,豪武和术师修为的佣兵是看不上这样的小镇的。叶冲和李纵就算留下来于武道修炼一途上也不会再有多大的进步,达到豪武境界的两人的确也该换个舞台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