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阿凡达?!
任不语2015-10-25 04:103,722

  金不换悠悠然从修炼中醒来,自信满满的对小蝶道:“我已经基本掌握了《千形拟化术》的要点和诀窍,只要多加练习,必然可以将这个神奇的灵术秘法应用自如。”

  “那就检测一下你的修炼成果吧。”小蝶微微一笑,一滴鲜红的血液浮在半空,慢悠悠的飘向了金不换。

  金不换也没多想,就把这地精血摄入体内,丝毫没有看到小蝶脸上,那一丝奸计得逞时的微笑。

  施展《千形拟化术》的过程异常辛苦,而且极端痛苦。骨骼、肌肉、皮肤、毛发,都会出现扭转变动,移形换位,效果和被“分筋错骨手”招待按摩了几遍似的,痛苦的让人生死两难。

  不过金不换这些年来受过的痛苦不计其数,性格坚韧,抗痛的本事极强,对“分筋错骨手”这种程度的疼痛,他应付的还算自如,至少不会因为扛不住而咬舌自尽。

  金不换盘膝而坐,紧闭双眼,咬牙挺着剧痛,他全身的肌肉如同布袋里的老鼠在蠕动,其中还夹杂着无数肥大的蚯蚓,不断地向不同方向转移着,身上的毛发开始改变,脸的骨骼也渐渐发生着细微的变化,身型开始拔高,肤色也变得焕然一新,而头顶也觉着涨涨的,有些难受。

  整个拟化过程足足经历了一刻钟,金不换咬紧牙关,受尽煎熬,身上的衣服全被汗水浸透了。

  “不错,效果很好,至少和原来的形象相差甚远,让人难以认出。”看着金不换拟化得形象,小蝶忍着笑,做出了相当中肯的评价。

  金不换从小蝶古怪的笑容中觉察出了什么,立刻唤出水镜,一看自己现在的尊荣,气得差点没背过气去。

  身材真是大涨,足足有两米开外;体型健硕魁梧,浑身上下都是肌肉疙瘩;可是全身皮肤透着蓝光,乍一看上去,还以为是一个肥肥的“阿凡达”呐;灯笼眼,牛鼻子,让人一看就退避三舍;身上的毛发又浓又密,尤其是胸毛,足够让西方的那些开放女性着迷,主动投怀送抱。可惜在东方,尤其是修真界,这么浓密的毛发就代表“返祖现象”,要么就意味着,正道人士“斩妖除魔”的时候到了。

  还有额头上,左右前额上的两个大包,就像即将发芽的土层,真不知道里面的兽角什么时候能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茁壮成长。

  “你,你究竟给我用了什么东西的精血?”金不换气得嗓子冒烟儿,咬牙切齿的冲着小蝶大吼。

  小蝶抱怨道:“自从你进了这破林子里,兔子都不来这里拉屎,野狗都不来这里刨食儿,平时根本没有人类修士来这里,我上哪去给你弄人类精血,索性就拿现成的青皮牛的精血代替,练练手嘛,习惯一下就好了。”

  “你,你,你这个家伙,真是……”金不换被小蝶气得有些无语,有一种想冲出去活剥了青皮牛的想法,该死的东西,没事儿不躲远点儿,非要让小蝶这个魔女抽了点儿精血,拿来祸害我,简直是资敌。

  “好了,你现在这副样子也是可以出门的,可以装作出身南蛮的灵兽血脉觉醒后的兽脉修士,只不过你这身蓝皮肤,确实会有些引入注意而已。”小蝶给金不换吃了一颗定心丸。

  《千形拟化术》的优点,在于是货真价实的改变形体面貌,而不是靠幻术遮掩,几乎不可能让人察觉。可以不费灵力真气,长期保持拟化状态。而且施术要求的修士修为境界等级低,像金不换这种炼气期的垃圾修为,也可以应用自如。

  《千形拟化术》的缺点同样不小,拟化过程异常痛苦,耗时长,而且对体力和真气的消耗极大。一旦解除灵术,施术者将会经历一段虚弱期。

  此外,虽然《千形拟化术》对拟化的目标的精血要求不高,但至少也应该是人类的精血。

  小蝶恶搞一般的给金不换一滴低级灵兽的精血,也算是开了这个灵术秘法被创造以来的先河了。

  没想到,居然将金不换搞得跟半兽人似的,有些不人不兽,不伦不类。好在还算是个人,至少是个怪人。像他这种形象,在南蛮十万大山和东方星罗乱海中时常见到,而那些外方修士中,来蓬莱游历的也不在少数。所以,金不换现在的形象虽然抢眼,却并不稀奇,更不会惹人怀疑。

  金不换忿忿的瞪了小蝶一眼,给自己作了一番修正,既然形象已经不论不类了,索性把异族形象的文章做足。他头上乱糟糟的毛发被重新整理,变成一个*的辫子,大把的胡子也被变成了三个小辫子,又到坊市里买些兽皮筋带,还定制了牛角盔、大板斧什么的,再买一个大大的兽皮口袋,将乾坤袋之类的修真装备收起来,搞出一副维京武士的造型。

  果然,所有人都没有怀疑金不换的身份,因为他那副造型,简直是从头到脚都写着:我是外地的异族人,来这里观光旅游冒险的,和你要找的肥羊金不换没关系。

  解决了身份问题,金不换大摇大摆的来到了百炼坊市中,最大的炼器作坊:春秋商会百炼分会炼器坊——炼繁阁。

  “好长的名字啊,听说这春秋商会是海外三山内的第一商会,业务不但遍及蓬莱、瀛洲、方丈三山,更开辟了通往星罗乱海和南蛮十万大山的商路。”金不换感叹一声,品牌,是一种资本,光是这招牌上的“春秋”二字,就足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多掏灵石。

  金不换用惯了名牌,自然不会错过春秋商会这个大招牌。

  来炼气作坊,自然是要委托炼器。金不换以前在门中,一直两袖清风,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刃法器。经历了地下鼠洞溶洞一行,他收获极大,尤其是天魔蝾螈和邪眼蜈蚣的残尸,更是绝佳的炼器材料,把它们闲置不用,实在是可惜了。

  炼繁阁内的装饰很气派,规模大,客人多,人气旺。

  金不换虽然模样怪异,但毕竟修为低,一时之间也没人招呼,伙计们都在招呼那些前来选购法器的筑基修士,没工夫搭理他。

  对此,金不换也不在意,修真界被就是实力至上,炼气修士走到哪里都不会被人重视。

  不过,有一件东西会赢得他人的尊重,那就是灵石。

  金不换蛮横的拦下一个从身边路过的伙计,塞给他一块中品灵石,那家伙的脸色,立刻多云转晴加阳光灿烂,一脸谄媚的将他请到内阁,和掌柜见面。

  炼繁阁的掌柜是个精神矍铄的老头,五官周正,五缕长髯,一副正派模样,对金不换还算礼貌客气,有着职业化的微笑。

  “不知道道友贵姓?在本阁挑选到称心的法器没有?”

  “俺从南蛮来,俺叫阿凡达,俺住在南蛮十万大山铁岭开原莲花镇莲花乡莲花村石嘴沟,俺们村长是个智者,叫阿凡提,村里还有个会‘二人转’的名人阿凡本山,老有名了……”金不换用浓烈的地方口音,胡扯一通。

  掌柜被他扯得一脑门子官司,只能一个劲儿的久仰久仰,心里却在咒骂:“南蛮十万大山中的部落多如牛毛,什么莲花不莲花的,久仰,我久仰你老母,还有那个‘二人转’,也不知道是什么垃圾灵术。”

  掌柜怕金不换再扯他们村里的那点儿破事儿,直入主题道:“不知阿兄此次来本阁,有什么好买卖要谈?”

  “其实也没啥大事儿,俺们村长有个闺女,那闺女老漂亮了,那个皮肤蓝呀,瓦蓝瓦蓝的,是俺们村第一蓝精灵,要不我们村的名人阿凡本山,也不会娶她过门。”

  金不换又继续编道:“我偷看村长闺女洗澡,让人发现了,我怕阿凡本山的‘二人转’,就偷了村长家的宝贝,逃出了村子,一路流浪到了蓬莱,听说这里有个肥羊啥的,就跟着其他人来了这里。”

  看着掌柜苦闷的脸,金不换才切入正题道:“一路上,俺没有趁手的法器,跟人家打架老吃亏。你们卖的法器忒轻,俺用不惯。俺给材料,你们给俺打造法器,造好了俺不会白了你的,我有钱,我这一路上卖了不少村长家的宝贝了。”

  说着,他取出一只天魔蝾螈的爪子,还有一枚邪眼蜈蚣的血眼。

  掌柜本来早就被金不换一副乡巴佬的变现,搞得不胜其烦,但一见到这两样东西,立刻眼冒金光。

  “这是什么灵兽的爪子,光滑的外皮坚韧异常,犀利的爪子可碎玉断金,还有坚硬而轻巧的骨骼,血肉中还蕴含着一种暴虐的灵气。精炼一番至少是顶级法器。”

  掌柜痴迷的翻看着那只断爪,又摸索起那颗血眼:“这似乎是一种古怪灵兽体内的结晶,蕴含着炽热的力量,瞬间释放出来的威力,必然十分强大,如果镶嵌在铠甲盾牌上,可以在战斗中施加意想不到的偷袭,让人防不胜防。铠甲盾牌的价钱也能提升一倍有余,好东西。”

  “掌柜,我跟你说啊,这两件东西可都是俺的宝贝,你可别要小心炼制,炼坏了俺可不干。”金不换看出了掌柜眼中的贪婪,立刻出言敲打。

  掌柜讪讪一笑,立刻拍胸脯道:“小兄弟放心,你这两件东西我保证请最好的炼器师,精心炼制。只是,这样的宝贝材料,你还有吗?”

  金不换一脸苦闷道:“没了,那怪物只有两只爪子,一条尾巴,两个眼珠子。另一只爪子被村长拿去当粪叉子了,另一颗眼珠子被村长闺女在洗澡的时候,给丢进山沟子里面去了。”

  “这些部落里的土包子白痴,居然这么糟蹋东西,太可恶了。”掌柜心里怒骂,眼珠一转,立刻苦着脸道:“我说小兄弟啊,这两件材料,炼制成法器的费用不菲,至少要一千中品灵石。我怕……”

  “你说啥?!一千?还中品灵石?你当我傻帽啊,俺们村,一头猪仔儿才十块低级灵石。你这一开口,就要了俺一万头大肥猪了,我家老母猪就是死命生,生到死,也生不出那么多的猪仔儿。这法器俺不炼了。”

  说着,金不换夺走掌柜手上的两件材料,夺门而出。

  “小兄弟留步,咱们再商量商量。”掌柜急忙追了出去。

  “还商量个啥,要那么多头猪仔儿,你们这是开黑店,俺又不傻,才不上当哩。”金不换迈步走出大门。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掌柜和煦的笑脸上露出一丝阴鸷,狠声自语道:“你自己想要找死,就怪不了我心狠手辣了。”

继续阅读:第121章 修真界里无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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