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刘撼啊,来的挺快的吗,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我知道你是最不希望见到我的,因为之前看到的尸体,现在还有阴影呢吧,不过放心吧,看了这次,我想你应该会觉得上次那个是多么正常的。”他走到屋子边上,便看到了法医张阳。
“不是吧,那我还是不进去了吧。”
“废什么话,来都来了,赶紧进去吧。”说着给了他一双鞋套和一副手套,拉着他便走了进去。
刘撼穿上了鞋套和手套,刘撼带着十分忐忑的心,跟着张阳走进了案发现场。
死者是在卧室里被发现的,不过整个身体已经被大火烧的完全碳化了,别说样子了,连肉都已经烧没了,只有被子燃烧以后残留下来的黑色粉末。
但是奇怪的是周围只有一小片的面积有黑烧焦的痕迹,其他的地方完全看不出着火的痕迹,所以初步可以判断出货源应该是这个尸体,但是怎么可能?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的燃烧起来呢?
“死者名叫龙天昌,名字很霸气是吧?他是一个律师,这次没有找到发现的人,因为看到有烟从窗户的缝隙中飘了出来,所以知道是里面着火了,所以打了消防电话。”
“律师?在咱们国家,律师可是一个经常招人恨的职业啊。因为不管你做的好不好,你输了,委托你的人会对你有意见。但是赢了吧,对方会对你有意见,这么说来的话,要是想从他的仇人里找出来凶手好像很难,不过看完现场我有一个猜测。”
“有什么想法?说出来吧,也许就是对的呢?”
“是这样的,我以前在一个小说里看到过,里面也用到了类似的手法,你看,那扇窗户是不是椭圆形的,那本书里的凶手是先把死者弄昏迷了,然后把窗户上的玻璃换成凹透镜(还是凸透镜,我忘记了嘿嘿,反正就是类似于放大镜的原理大家能明白就好呵呵。)然后利用聚光的原理把死者点燃,导致被害者的尸体发生燃烧。
我想按这个调查下去,只要收集一些碎片进行比对,就会每片之间保候程度都会有不同,比如这两篇,咦?这两片是样的,不对……那就是这俩……也不对”。一连过了很久很久,刘撼把所有能找到的所有碎片全比对了一遍,才不甘心的说道“看来案子又要回到最初的原点了,说实话,看到现场,我还真不能发现什么线索,除了这个意外还有什么能引起尸体燃烧呢?
如果是我,我会怎么样让一个人平白无故的燃烧呢?这样吧,我们来仔细的把所有能想到的可能全部列举出来好了。大家一起想想,有什么想法的,写到这张纸上,然后大家再一个个的排除。"于是刘撼便把纸递给了在场的每一个警察,转了一圈以后,纸上出现了一下的几种可能性,先不用考虑在这能不能实现,先写出来,然后再一个个的排除:1。有人在他身上泼汽油或者酒精,然后直接点燃,由于衣物沾上了可燃液体,变的容易燃烧,当温度足够高的情况下,人体也就变成了可燃物。然后由于剧烈的疼痛使得他在睡眠中陷入了昏迷,所以被烧成了这个样子。
2。在睡觉以前吃了某些可能能引发巨大热量的食物,从而使得他在睡觉的时候,食物在消化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热量,所以使得他整个人从内向外燃烧起来的。
3。电路发生了短路,导致出现火花,进而演变成了火灾。
看来毕竟人们面对火灾的机会不多,所以也只能想到这三种。不过从目前看来似乎每一种都有可能,但每一种都又那么不可思议。
“你们的说法好像都挺有道理的,不过我觉得现在至少能排除一种做法,那就是汽油,因为汽油如果遇到水是会到处被水带到各个地方的,所以如果汽油引发的火灾的话,那么过火面积绝对不会这么小。
至于酒精,虽然说有这种可能,因为当温度到一定高度的时候,人的脂肪和皮肤也相当于一种易燃物品(我那之前看过一个科教节目,上面就是这么说的,还做过实验证实过,我不会瞎说),只是理论上,现实中我还没有见过用这种方法杀人的,不过至少它是一种可能性,所以暂时保留。
至于食物吗……我对生物学研究不是很透彻,估计有这种可能,但是如果真有这种食物,那岂不是很可怕,但是同样的我也没有证据去否认这个这种可能。
电线短路的那个假设本上也可以被否认了,原因很简单,我看了半天,发生火灾的周围我丝毫没有看到有电线的痕迹,所以我认定这一点也能被否认了。那么,现在的可能性有酒精和食物有问题,只要从这两方面下手应该就会八九不离十了。”
“刘撼啊,看不出来啊,之前第一次看见尸体的时候你可是很长时间才缓过来的啊,这次是因为什么这么快就适应了?”郑民好奇的问道“上次和这次不一样啦,上次是因为那个尸体实在是太……恶心了,不过这次不一样,虽然恐怖,但是只要不去想它个尸体,而是一堆稻草人,也就没那么害怕了。属于一种自我安慰吧。”
“真有你的,不愧是“选中”的人啊,心理承受能力就是强。”
“什么被选中的人,我还说我自己是被选召的孩子呢……到时候我第一个就把你变成数码宝贝……”
“好了,不闹了,你说这个案子定性成什么比较好呢,仇杀、自杀还是抢劫?”
“目前至少我能肯定不是抢劫,因为看到那块死者手上那块表了吗?虽然被烧掉了漆,但是那个表还在继续走(也许你会问,尸体燃烧的时候,应该已经把标的玻璃给熏黑了,那刘撼又怎么会知道表在动呢?原因很简单,那时以为内刘撼在之前调查的时候注意到了那块表,所以用手套擦拭了一下手表上玻璃的一角,所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