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开的回家,在这一片算是贫民区的住宅区,算是一件轰动的大事。
打坏了七八个人,而且还有一位是整个河临县最大家族的公子。无论怎么说起来,那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徐光开倒好,不但没事,还被警察局的车亲自送回来,这对这些邻居们来讲,绝对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
邻居们争相涌上门来,试图探个究竟。
但徐光开对自己的事却绝口不提,面对任何问题,都以微笑作答。
这下,邻居们便开始猜测起来:“听说这小子的娘家、对,就是娘家有个人是大官,认上门来了”
“对,而且他这个亲戚官特别大,比我们县长还大,”
“是呀,有这么大的官做后台,谁敢把他逮起来。就是逮起来,还不得乖乖放了?”
“不是,我倒听说是徐二的亲戚,在国外了,发了大财,要回咱们河临县投资,那可是大老板,那吕家连人家一根毛也算不上。徐二家要有什么麻烦,人家就不回来投资了。当官的怕影响投资,才赶紧把他放回来了。哼!现在这社会,有钱就是老大,当官的也惹不起”
“对,是这么个事儿。听说准备在咱们河临县投资十几个亿了。现在已经在河南边的那片沙窝上征地的了”
哈哈哈!这事儿呀就不能猜,你看看,都猜成什么样子了?
徐光开回家的消息,自然很快就被他那帮小弟们知道了。都蜂拥而来。
徐光开对这帮子临阵脱逃的小弟们虽然很是失望。但也没有表现的过于疏远。心里也没有太多的埋怨。形势比人强,那种情况下,自己要是没有实力的话,估计和他们也差不了多少。
但他经历了这件事后,很短的时间内,心智却有了极大的提高,仿佛突然间长大了不少,很是平静的应付着众口一词、滔滔不绝的赞誉。
临末,徐光开微笑着盯着一直默默不语的疤子看了一会儿,说了声:“把你的头型改了吧,不要染色儿了”
疤子似乎感觉到了徐光开的善意,稍稍犹豫了一下,掉头走了出去,不大工夫,疤子再回来的时候,头发已经变成了黑色,理着个小平头,一副中规中矩的样子,像个腼腆的大男孩儿。
用了两天时间,徐光开才将那些不断登门祝贺的人们应付完毕。暂时也没有出去溜达的心情,就在家里猫了起来。
眼下,他最担忧的就是老奴了。
通过这次的这件事,徐光开对老奴是彻底的信服了。而且还不仅仅是信服,更多的却是一种依恋和感激。
有了老奴,自己的生活才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了老奴,自己的人生才突然间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当自己面临困境,绝望透顶对老奴产生怀疑的时候,老奴却毫不拖沓的回到了自己身上,仅此一件事,就足以令徐光开感动终身,况且,老奴帮助的还非常多。
一连几天,徐光开都足不出户,心里默默的呼唤着老奴。
他一边呼唤,一边又总在回想着自己对不起老奴的事情,一边回想,心里就愈发产生懊悔和自责。
就这样过了六天,正当徐光开又在呼唤老奴的时候,老奴说话了。
“你个死小子,老子想要好好的休息几天,你小子倒好,每天叨叨的叫唤个不停。唉!跟着你这么个家伙真是倒霉,累死我了”
“你、你醒了?”徐光开一听到老奴的声音,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不醒了怎么地?你的麻烦解决了,难道你小子要过河拆桥,想要我死了吗?”说起来老奴这嘴还真是贱,你想要好好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却从来没个正形。
“这、这”要是以往,徐光开听到老奴如此说,早就对着骂开了。可如今,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桀骜不驯的脾气。反倒听着老奴这样对自己说话,倍感亲切。只是自己不知该说什么了。
“老、老••••••”徐光开本想叫老奴来着,可是,此时此刻,觉得再叫老奴实在有些太不尊重,一时间竟然叫不出来了。
“老、老什么?呵呵!你个小王八蛋,看你还算有点良心。当初给老子起这名字的时候,看把你小子乐的,这回感觉到不自在了吧?”老奴可是活了几百年的老狐狸,又是在徐光开的肚子里,岂能不知道徐光开现在在想什么?不过,他却又毫不在意的说道:“以后,老子还真要给你点不自在,就叫老奴了。你就是再给老子起个金名字、银名字,钻石名字老子也不换。”
“老、老、老奴”徐光开听到老奴如此说,知道老奴这名字就是想改也改不了了。于是,嗫嗫嚅嚅的终于还是叫了出来。然后,关切的问道:“你这次睡这么长时间,是不是很累?”
“废话,你以为这是小孩儿摆家家呀?玩玩就没事了?他娘的,还是不是很累。我告诉你,不但很累,而是都快把我累死了”老奴这家伙,果然不是个吃饭的玩意儿,你越关心他,他越上杆子。
实际上,老奴这次还真是累得够呛。首先,一次次的从这个人身上,穿越到另一个人身上,以老奴这个灵魂体来说,就是个不小的负担。再加上他用徐光开的鲜血滋养惯了,换个人的血还有些不习惯,再者,他这次出去,也是全神贯注,不敢有丝毫松懈,唯恐有半点差池,可能就会全盘皆输,哪还能有时间顾得上去吸收精血。
退一步讲,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老奴把所依附的身体趁机夺舍了,还是能够做到的。但老奴可是来自一个科技异常发达的星球,他知道,一个人死亡以后,能够成为像他这样的灵魂体——保持原有意识,还能够自由往来的事情,就是几千万人里面,也不见得会出现一个。
一般人的灵魂,在人类死亡后,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慢慢的消散,或者去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了。
但像老奴这样的,绝对算个异数,可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或者还可以说简直就是万万幸。
要知道,人类总有死亡的那天,但成为这种灵魂体后,要是单以这种形式存在的话,简直可以说是获得了不死的通行证。只要有营养滋润着,就可以永远存在。
更重要的是,这种灵魂体,还可以夺舍一次。也就是说将别人的灵魂吞噬掉,占有其身体。
但以老奴这种学识渊博的灵魂来讲,夺取一个寿命仅有几十岁的地球人身体,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他连徐光开这样年轻的身体都看不上,更不要说范县长和齐局长那种活了大半辈子和半辈子的人了。
有个身体固然是好,但拥有一个不死的灵魂还是拥有一个只有几十载的身体,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一种吧。
不过,有个身体毕竟要比灵魂的形式存在好了不少,老奴也不是不渴望。但老奴是何许人也,其渊博的学识不知比地球人先进了多少倍。就是想要选择身体,也是自有打算,但那种打算,岂是地球人所能猜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