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宽敞的官道之上,沈风驾着一辆略有些破旧的马车,背后,背着大地神斧,在官道之上疾驰,而处在马车上的女子又再次带上了她那黑色的斗篷,遮挡住自己的面貌。
“沈兄弟,刚才辛苦你了。”雷老板的伤势已经恢复了一些,靠在马车上说道。
“我也是尽力为之,大都是这位姑娘的功劳。”沈风说看了一眼女子,说道。
“算你还有自知之明。”
一听这声音,沈风一愣,没想到一直沉默的女子既然也开口说话了。
“对,对。”沈风可不想惹毛这杀星,连忙点头道。
“哼,这还差不多,要是你敢借机多要报酬,我一剑杀了你。”女子阴沉的说道。
“不敢,不敢。”沈风连忙摇头道,心想看来这还真是个杀星,一不如意便要拔剑把别人给捅了。
“呵呵”女子露出一声得意的轻笑,好像在说现在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舞儿,别开玩笑了。”雷老板笑骂道。
听见女子的笑声,沈风那还不知道自己被她给耍了,不过沈风也没有继续说什么,毕竟要是真的惹火了她,自己可抵挡不住她手中的长剑。
“沈兄弟,别介意,这是我外侄女——雷雪舞,她天生就喜欢开玩笑吓唬别人,其实她心地是很善良的。”雷老板说道。
“很善良。”沈风一脸古怪之色,不说她是杀星便已经不错了,她那点能跟善良扯到边。
雷老板看着沈风一脸古怪的表情,长吁了一口气,解释道:“雪舞小时候本来是很善良,很善良的,就算是连只蚂蚁她都不忍心伤害,不过在八岁那年,变了,一切全变了。”
“舅舅,你跟外人说这些干什么?”女子略有些生气道。
“好了,不说了,不说了。”雷老板叹了口气,说道。
看来雷雪舞她也并非天生是杀星,每个人的成长所遇到的苦难不同吧!沈风心中感慨道。
“沈风,你越来越会想事情了。”天爷爷的话在沈风的心中响起。
“天爷爷,雷雪舞她难道真的天生就是杀星吗?”沈风问道。
“血杀瞳,本是天生的,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觉醒的,除非她遇到了非常非常痛苦的事,心中有很大的仇恨,产生很大戾气,才能够促使血杀瞳的觉醒,也正是因为如此,血杀瞳才会在大陆上很少出现,而每出现一个必然是一场腥风血雨。”天爷爷解释道。
听了天爷爷的解释,沈风看向身旁的女子一时间好像不那么害怕了,相反还会觉得她有些可怜,到底是什么样的伤害,让一个心地善良女孩,变得像如今这般冷漠,是灭门之仇,还是抛子之恨……
见沈风既然用怜悯的眼神望着自己,雷雪舞那斗篷遮住的脸上略有些伤感,但嘴上依旧沉声道:“你在敢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把把你的眼睛挖出了。”
她说着还用手比划着,怎么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沈风笑了笑,并没有介意,转头看着前方,快速驾的着马车向官道上疾驰而去。
一个时辰后,沈风便看到远处有一座城池,城门口上,刻着三个石雕大字——南山城。
南山城,沈风此行的目的地,经过磕磕碰碰差不多五个时辰,终于到了。
沈风驾着马车停在巨城门口十来米处。
“终于到南山城了。”雷老板说道。
沈风背起自己的药篓和斧头,跳下了马车。
“沈兄弟,这是答应你的报酬。”雷老板递给几块金币递到沈风的手上。
“六块”沈风一看,连忙问道:“不是说好四块金币吗?”
“另外两块算是你竭力保护马车的酬劳。”雷老板笑道。
“这?这?”此时沈风有迟凝,要是以前沈风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接过了,可斩杀盗匪后,自己还大发了一笔死人财,要是在接下这两块金币,好像有点不厚道的感觉。
见沈风犹豫,雷老板一把将金币放在沈风的手上。
见雷老板这么坚持,沈风道:”既然雷老板那么看得起在下,那我就不客气了。“
沈风说着便欣然的把金币小心的收了起来。
“你也不要叫我雷老板了,我叫雷鹰,以后有什么事可以到雷府来找我。”雷老板笑了笑道。
“是,雷老板。”沈风点头道。
继而,沈风便大步向城门走去。
南山城做为一个县级城市,人口极多,进城的、出城的络绎不绝,放眼望去尽是密密麻麻的人流。
沈风走到城门口,也不搭理城卫,伸手,将一小锭银子扔向了门卫长。
门卫长伸手接过,便不再理会沈风。
进出南山城有个规矩,不是南山城内的居民,进出南山城都要缴纳一两银子,如果不交,将视为和城主府做对,抓入牢房。
沈风不知道这是国家规定的,还是城主府为了谋取私利自己规定的,因为沈风除了南山城外,从未去过其他城池。
南山城的主干道极为宽阔,足以容纳四辆马车并行。
沈风一进城,便走在这既熟悉又陌生的路上,熟悉是因为他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许多回了,陌生是他只是在上面走过,从未对路边其他东西观察过,毕竟以前他每次走过之时都是匆匆忙忙的。
沈风边走,边打量着路两边的店铺、摊位,看有没有收药草和首饰的,毕竟他可是在哪盗匪红衣女子身上收出了一个玉手镯和一副耳环。
沈风在路上穿梭了片刻,便见一家比较大型的首饰店。
店铺的牌匾之上写着几个大字——金宝阁
见有一家首饰店,沈风没有多想,直接走了进去。
柜台旁的掌柜,见沈风身上衣服破旧,还一背着一个药篓,便没有理会他。
沈风走到柜台前,把手镯递给上去。
见沈风递上来的手镯,掌柜眼睛一亮,仔细的打量了一下。
“能值多少钱?”沈风期待问道。
掌柜看了一眼沈风,便再次打量着手镯,随即说道:“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
沈风略有些失望,不过心中一想,又觉得不对,盗匪红衣女子作为天蛇寨的二夫人,没有理由带着只值一百两银子的手镯。莫非想坑我,沈风心中向道。
眼睛偷偷了瞟了瞟掌柜,只见他虽然面无表情,其实下面的手掌在轻威的发抖。
看来他还真是在坑我,沈风曾经在介绍人心里上的书上,看到过,有一种人在面对大利益的时候,手或者脚便会发抖,没想到今天既然证实了。
“一百两银子,这么多,我还是把它送给我女朋友吧!”沈风装作吃惊的说道,便直接掉头。
见沈风离开,掌柜着急了,连忙说道:“小兄弟,你别走啊!我这店里有的是首饰,你随便挑选一件,我用来换你手上的镯子这么样?”
“我的手镯只值一百两,你叫我随便挑选一件,你不是吃亏了,我是不会让你吃亏的,老师说过,君子是不能够占人便宜的。”沈风一副清高,替掌柜着想得样子。
见沈风这样,掌柜完全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见掌柜不说话,沈风马上便提脚离开。
“小兄弟,你等等。”老板着急的大叫道。
沈风邪邪的一笑,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好奇的问道:“掌柜,你还有什么是吗?”
“既然,你不想占我便宜,那我就用价值一百两银子的首饰和你交换。”掌柜说着,连忙拉开他面前的抽屉,拿出两个手镯道。
沈风打量着两个镯子,一个绿色的,一个是白色的,绿色手镯上面有一道非常非常小的裂痕,明显就是摔过的,白色手镯上面有一些部分不是白色的,明显就是劣等货色,看来这掌柜还真把自己当成傻子了。
“怎么样?”掌柜问道。
“我不喜欢,老师说过,君子不喜欢的东西是不会买。”沈风说道。
听了沈风的话,掌柜早就把沈风的老师给恨死了,不过他心中也猜测到,这可能是沈风知道了自己坑他。
“那你到底要多少钱,才能够卖这个镯子?”掌柜直接问道。
看了看老板,沈风说道:“在我决定把这个镯子送给我女朋友的时候,它便是已经是无价的了,如果你非要卖这个镯子,我要一万金币。”
“一万金币,你抢劫啊!”掌柜直接破空大骂道。
“老师说爱情是无价的,一万金币把它卖了,我都还有些舍不得。”沈风说着便不理会掌柜,直接向店铺外走去。
沈风踏出门,边走心中边默念道:“一步,两步,三步,等等。”
“等等。”掌柜叫道,
沈风送了一口气,看来那本写心理的书还真是有用啊!沈风暗自庆幸自己在学堂读书的时候,图书馆没白去,里面的书没白看。
沈风转过身去,看着掌柜。
“小兄弟,你赢了,我一万金币卖下你的手镯。”掌柜叹了口气,有些肉痛的说道。
“那好吧!”沈风走进店铺说道。
“你有金卡吗?”掌柜问道。
金卡是用来储存金币用的,以前沈风一穷二白的,他那有,就连见他都只是见过几次。
见沈风沉默,掌柜说道:“算我欠你的,跟我来吧。”
说着掌柜吩咐了一下伙计,便带着沈风走出店铺,往大街上走去。
“我看你挺脑子灵活的,以后如果找工作,可以到我店里来。”掌柜边走边说道。
“一定,一定。”沈风连忙说道。
在掌柜的带领下,沈风来到了一个非常豪华的大楼里,大楼的上方一块巨大牌匾写着:工商商会联盟(南山分会)
“工商商会联盟(南山分会)”沈风一脸不解的看着牌匾上的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