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白绒白青终于停止了对银子的争辩时,发现被下药迷晕的两人聊得正欢,但在争辩结束之前,白绒偷偷藏了几枚碎银子在袖袋里,因为靠直觉也知道白青说不能买杏花糖是在骗人,其实是想独吞了好去买他爱吃的糖葫芦吧!才不会上他的当。
白青拍了拍白绒的手,“你看那个姐姐,刚才看起来还挺正常的,才一会功夫,怎么就看起来弱不禁风了?”
白绒看着眼前傻愣愣的自家弟弟,颇有些得意,原来也有他不知道的时候,遂装出一脸的高深莫测来,清了清嗓子:“咳咳,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叫做郎情妾意,我在戏本上看过的,叫你一天天的只知道在家里死读书,难怪苑苑不喜欢你。”
一向不学无术的哥哥知道了自己不知道的事,白青不甘心的追问:“那你知道什么叫郎情妾意吗?”不知道就回去向娘亲告状,说哥哥欺负自己。
“郎情妾意呀就是……就是……反正呀,就是郎情妾意。”白绒拼命的搜索着脑袋里仅有的几个词汇,许久未果,只能支支吾吾的地应付着。
夕颜他们离白绒白青并不远,听见这小孩子的玩笑话,反倒是沈少卿先红了脸,竟是当了真,急忙开口解释:“我与姑娘萍水相逢已是莫大的幸事,但并无郎情妾意一说,再说姑娘不仅貌美,而且心善,小生一介穷酸书生,怎能配得上惜颜姑娘。”
夕颜看他说到后面时,连脖颈也绯红一片,脸红的似是要滴血,着实有趣得很,夕颜本想再逗逗他,却被白氏兄弟打断了。
“你们到底郎情妾意完了没有?太阳都快下山了。”白青撇了撇嘴,虽然还是不明白什么是郎情妾意。
“噗,完了,完了。”夕颜不忍心摧残纯洁单纯的白青,没有告诉他真正意思。
沈少卿面上还有些微红,“可以让小生也一起去吗?”指了指系着铃铛的白绒,复而开口道:“刚才我听到这位小兄弟喜欢看戏本,小生正好会一些,不知是否可让小生同行,路上发生什么事也好保护这位姑娘。”
一听到有最喜欢的戏本听,白绒就急忙答应了,把自己藏着买糖葫芦的银子主动归还,当然主要是用来讨好。
白青不成器的看着白绒,摇了摇头,四十五度悲伤的仰视天空,不该让他和山上的狗妖玩的,连摇尾乞怜都学会了,内心愈加悲愤的想:哥哥,你真的是狐狸?不是狗吗!狐狸的狡猾天性到了你这里是退化了吗?
白青感到有些丢脸,看来必须靠自己来扳回一成,便装成小大人说话:“可以是可以,青丘厉害的仙兽狐妖,比比皆是,倒不怕你耍什么阴谋诡计。不过,去的路上你可要安分点,知道了吗?”
沈少卿听后面色煞白,连面额上都是密密的冷汗,口中回着“知道,知道”。
白青刚刚说完这看似威胁的话,转身就在白绒面前嘚瑟,眼神中传递着“你以后要是不向我学习就没救了”的意思。
沈少卿看着怕的厉害,可是在白青转身之后,是谁又笑的一脸温润?见夕颜发现了,笑的更加让夕颜不明所以。
看着抱着沈少卿的胳膊撒娇,摇尾巴的白绒,暗自窃喜的白青,夕颜想当面问问他们的娘亲:确定孩子不是抱错了吗?
白绒将尾巴上用来系铃铛的蓝色缎带抽下,用嘴叼着,手中不断地变换术法,约莫半晌,白青将锦袋里的糖取出,每吃一颗,手中与白绒相似的术法就变换一次。
倏忽,一声凤鸣传来,无数旎凤搭成一座天梯,莹莹的散发着若火焰一般的光,两旁挂着琉璃色的果子,起到了天然护栏的作用。
夕颜倒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壮观的景象,沈少卿却依稀如常,正在夕颜疑惑时,白绒指了指旎凤旁边的果子,认真的提醒:“那果子千年才得,可育出旎凤,这之前便是仙果,凡人承不得它的恩惠,不过却是炼药中的极品。
你们摘了也无用,连我们白狐一族也不常吃,凤果属火,白狐属水,吃了实在热的慌,又提升不了什么功力,无用的很。”
说完,便领着夕颜和沈少卿上去了,还一边提醒着哪里不要踩,哪里要饶过去。
夕颜走在最后面,乘他们看前面的路,就随手摘了一两个看上去品相好的凤果。谁说无用?自己那三师兄可宝贝的很,上次父皇赏赐给了自己一些破草,随手给了他。
没想到三师兄回头就兴高采烈的送了自己一堆药丸子,不管是整紫悦,还是送给母后养颜的,那效果可不是一般的好,把这果子给了师兄,以后他练的药丸子就都是自己的了,还可以开个店,就叫“白来药馆”,不过一粒药卖几千两合适呢?
就在夕颜想着自己未来的宏图大业时,走在前面的沈少卿悠悠的说了一句话;“光天化日之下,行偷盗之事,非君子,非君子。”
夕颜一惊,果子差点就从手中掉落了,抬眼看了看沈少卿,他正捧着手里的书,喃喃的念着。
原来是自己大惊小怪了,他背后又没长眼睛,只是读了句古语,就把自己吓成这样,看来做贼心虚是有道理的。不过看沈少卿极为认真的看着手里的书,夕颜便也消了心头的疑惑,把目光移到了别的地方。
不知什么时候白绒白青的脚步停了下来,面前的景物就像一处村落,不时还有山水花鸟点缀其间,白青解释道:“刚才我们走的是通往境界的路,现在我们还不能进去,境界分正位十四个方向,逆位十四个方向,每隔一柱香的功夫,境界才会同时向一个方向打开。
再过段时间有人来接我们,这周围的景致倒是不错,你们先去看看也好,我和白绒在这里等,一会儿等时辰差不多了我就去找你们。”
话落,沈少卿向着一处青山环绕,花蝶翩翩的地方去了,夕颜觉得,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就只知道些伤春悲秋,吟诗作画,真真是无趣。
正考虑着要去的地方,林中的一只幼鹿吸引了夕颜的视线,白若皎月的皮毛,即使是白天也依旧明亮,头上一对尚且稚嫩的角,小巧可爱,水汪汪的大眼睛若碧波秋谭。
待夕颜慢慢靠近,不料白鹿似是察觉到了正关注着自己的视线,急忙向远处蹦跳而去,然而,一人一鹿的追逐很快就落下了帷幕,夕颜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跑路什么的自己果然不占优势,两条腿的就是跑不过四条腿的。更加重要的,夕颜很想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果真……不该和一只鹿较劲。
沮丧了一会儿,夕颜便又恢复如常,眼前一亮,离开的气候白青不是说了会来找自己的吗!那还怕什么。而且她深深的相信着白青白绒的嗅觉,他们肯定记得自己的味道。
夕颜看着现在所处的环境:葱郁的树木抽枝而上,贪婪的想遮盖住天空,林间偶尔传来几声鸟儿昆虫的鸣叫,只是极其普通的森林罢了。
看到笔直入天的树,夕颜有了办法,不是说站得高看得远吗?如果爬上去应该能看到周围的环境和出去的路了吧,呆在原地,等别人来救自己,绝绝不是一派王女的作风,攥了攥拳头,心中暗自发誓:母后,女儿绝对不给你丢脸。
自小,爬树就是夕颜的强项,尤其是后来收入某山人门下的时候,时常被关禁闭罚抄经文,为了获得自由,院里那颗青松自然是最好的途径,经过几次的磨炼,夕颜早已到了纯青炉火的地步,眼前的这颗虽然高了些,但还是不在话下,虽然费了些力气,但是夕颜还是爬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