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展绰的心情看似不错,出了宫,没直接回王府,而是带着白安晴去了京城最富盛名的醉仙楼,这醉仙楼的大名,白安晴自然是听过的,小的时候,大哥最爱吃醉仙楼的脆皮鸡,经常叫人去买回来吃,她在院子里老远就闻着那香味,可是没有福气尝上一口,光是站在那里咽口水。今日既来来了,少不了就要尝一尝。
醉仙楼往来的都是非富即贵,所以环境很是不错,特别是楼上开辟出一溜排的包间,安了各样雅至的名字,那装饰摆设无不精美上乘,小二穿着刮挺挺的小衫,肩膀上搭着雪白的毛巾,立在门口,见墨展绰带白安晴上来,眉笑眼笑的迎上去:“王爷,您来了,这边请!”
看来墨展绰是这里的常客,连小二都认得他,墨展绰在这里有专门的包间,名字亦风雅,叫做《竹轩》,这间屋子临街做成几扇大大的排窗,不管人在哪里,都可以居高临下看到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但街上的人却看不到楼上。墨展绰有时候独自在这里喝酒,便喜欢观察过往人群的面容,或平静或焦急或漠然或高兴,总之,什么样的表情都有,这于他也算是一种打发时间的乐趣。
不过今日带了白安晴来,自然就没心思再去理会别人,点了一桌子菜,白安晴听到其中就有她一直念念不忘的脆皮鸡,顿时眼睛就笑成了一条缝,这也算是小时候的夙愿吧,今日托墨展绰的福,终于可以得以尝愿了。待到满桌子的菜都摆了上来,她头一筷子就去夹那脆皮鸡,好吃是好吃,只不过,并不是她想象中的味道,有那么一丝丝的失望,得,从此她算是少了一个念想了。
墨展绰不停的给她夹菜,“试试这个,这个好吃。”
“还有这个,这个也好。”
“尝尝这个,这个味道不错。”
白安晴完全没有喘息的机会,嘴里一直都是鼓鼓囊囊的,本也想矜持一些,可墨展绰一夹给她,她就忍不住往嘴里放,尝了这样又想那样,就这样一直不停的吃着,吃于她来说是大乐趣,干脆吃完再说话好了。
墨展绰终于觉得不对,将她拿筷子的手按住,端了水给她:“别吃那么快,慢些来,免得嗝着了。”
白安晴听话的接过水喝了一口,终于缓了下来,笑着说:“我这贪吃的样子全让王爷看到了。”
“又不是第一次见,再说我见的还少吗?”墨展绰挪揄道。
白安晴也不介意,反正墨展绰不光见过她贪吃的样子,更难堪的场面也见过不少!
吃完饭,两人坐在靠窗的软塌上喝茶,也不说话,只静静的看着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墨展绰突然问:“你看到了什么?”
“人,很多的人。”白安晴叹了口气,“如蝼蚁一般的人,在红尘里打滚的人,为了生存苦苦挣扎的人。”
她指着一个挑着担子行色匆匆的短个子男人道:“你看他,一定是家里的顶梁柱,每日起早贪黑的做着小生意养活全家人,他一定也有自已想做的事,只是这辈子他没办法去实现了,因为他有养家的责任;还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