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思民刚停好车,就看见林雨沫正从二公司的大门里走出来。
自从他第一次见她,他就发现,林雨沫和大多数大咧咧的北京女孩明显不一样,无论是气质还是穿着打扮上。
她的穿衣风格是优雅与休闲并重,上班穿着时不会觉得太隆重,有个场合需要参加时也不会显得失礼,也许这就是上海女孩子的精明,将爱美与钱包完美地相结合了。
多数女孩子冬天喜欢选择红色、黑色、深蓝、白色这几种安全色,图的是个百搭,可林雨沫不喜欢。她喜欢穿的是枚红、暗橙、浅金、浅驼色这些偏亮的色彩,可这份大胆源于她对自己皮肤的自信。
林雨沫的皮肤是她最值得骄傲的本钱,雪白透亮如上好的羊脂白玉,深棕色的头发,深棕色的眉眼,无论任何时候,人群中只看一眼,只有她你是绝不会错过的。似乎阳光、天光都格外地偏爱着她,务必使她比别人亮堂几分,别人都成了暗淡的陪衬。
北京的冬天天寒地冻,通勤的女孩儿们首选是各种长短款的羽绒服,暖是暖和了,但身材圆圆乎乎的像个大熊猫,毫无看点。
林雨沫似乎从来不穿羽绒服,至少成思民没见她穿过。譬如今天,她穿着收腰收得很紧的浅驼色羊绒大衣,大衣很长,行走间飘荡起来,下面露出深棕色长筒的小羊皮平底靴子。
依据她的着装习惯,成思民推断,林雨沫今天长大衣里面穿的应该是裙子。
北京的女孩子冬天也穿裙子,但令人很无语的就是,或长、或短的裙子里面,毛裤、打底裤一层层地露出来,很难激起男人关于裙底性感的想象。
林雨沫是与众不同的,天气太冷时她不会穿裙子。但只要她穿上了裙子,她就只会穿上一层薄薄的黑色或褐色的丝袜,一双美腿开步间若隐若现,说不出的一种韵味。
林雨沫一抬头,就看见了正站在车旁抽烟的成思民,她眼前一亮,立刻对他挥手示意,一边加快了脚步。
冬日的天光离去地较早,暮色已渐渐沉淀下来,成思民看着正朝他奔过来,眼眸亮如星子,笑靥如花的林雨沫,赞赏地轻叹了一口气,这是一声满足的叹息。
这一刻他再不怀疑,这个小丫头,就是上帝专为收服他创造出来的克星。
“到底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呀?”成思民一边开车,一边转头看林雨沫。
她今儿果然穿的是及膝的鱼尾裙,圆圆的膝头乖巧地交叠着,象牙白的羊绒开衫,领口开得较低,其实就是视觉上的低,更衬得露出来一抹酥胸欺霜赛雪,令人想入非非,几乎让他挪不开眼。
“是个好……”话到嘴边,林雨沫尖尖的下巴一抬,又咽了回去,“成思民,你不是聪明吗?你猜!”
“呵!”成思民眯了眯眼,好不容易将视线拉了回来,“能让女人那么高兴的,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有人追,一是升了职,你这人心思重,应该不是前者,我猜,是你阶段性斗争成功了?恭喜,恭喜,职场上从此又多了一名专业杀手!”
“喂,我怎么就心思重了?敢情在你眼里,我就没人追么?!哼,你这人怎么这样呀!今儿我本来挺高兴的,郁闷这么多天了,你就配合我一下,让我高兴一会儿,不行嘛?”
正春风满面的林雨沫,没得到想象中热情洋溢的恭喜,白了成思民一眼,对他耸了耸小鼻子,嘟起了嘴巴。
“喂,小丫头,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吧?那歌怎么唱的,‘军功章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这么急着见我,已经想好怎么谢我了?”
成思民微微一笑,斜睨了副驾驶座的林雨沫一眼,目光忍不住在她的小撅嘴上流连了一下。林雨沫娇嗔的模样是他最喜欢的,每每一逗她,她就会上当。
“嗯……”林雨沫转过头看着成思民,一双妙目转个不停,沉吟一会儿,说:“你,你有什么想法,说出来听听!如果条件不是太离谱,不是不可以考虑的!”
成思民的意思她明白,她这一局至关重要的胜利里,关键的时候,人家都是出了大力的,她再矫情也没法否认。
成思民侧头看她,两人的眼光一碰到一起,似乎就黏在了一起,难舍难分的。
他突然冒出一个念头,眼前这枚樱桃的味道,他朝思暮想很久了,今晚他一定要尝一尝。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在他脑海里徘徊着不肯离去了,令他热血沸腾,掌心直冒汗。
成思民面上神情自若,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为了庆祝你的胜利,晚上的活动我来安排,我的人品,你还不放心吗?绝对不会离谱,也不需要你做什么特别的,陪着我就行了!”
林雨沫有点半信半疑地,盯了他一会儿,也没看出什么特殊的,“真的?!只陪着你就行了?就这么简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