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见了都铎王,微微侧身一礼,动作异常优雅。她行的是凤朝礼仪,是代表凤朝王后向外族王室成员平级问候的见面礼。只这么一照面,我便知道她是骨子里极有气节的女子。难怪她在北荒族这么多年,都铎王还如此礼遇。如果换了一个不讲理的,完全可以拿她当人质威胁凤朝,哪怕做不到真正的威胁,也能使凤朝颜面大损。
“凤夫人有礼。”都铎王朝她点了点头算是回礼,扶住身着雪白裘皮大衣的我,道:“这是圣阿赫拉。”
都铎王竟然没有报我在凤朝的名字!我有点小意外,心里犹豫着该向她行什么礼,如果按我与凤景天的关系,她是我婆婆,自然要行大礼,如果按圣阿赫拉的身份,我与她只需随意致意即可。
这时,凤夫人嘴角噙了抹笑意,朝我颔首,算是打了照面。
我只好回报了一个笑容,略略点头。
毫无疑问,都铎王与凤夫人常有来往,他借口去马车上取物什,也不管我会不会尴尬就走开了。
我未进小楼,只在原地取下暖套,举起左手,露出腕上的镯子。
凤夫人略微讶异地伸出了右手,腕上扣着一枚同样的镯子。她笑了一下,问:“你是景天的妻子?他好吗?”
“他很好,但我不好,做了皇后祭了天九死一生逃出来,父亲却死在了牢狱里。”
一瞬间,一抹悲怆之意出现在她脸上。
我平静地道:“我真的以为他爱我。”
她问:“你爱他吗?”
我慎重地道:“以前爱,现在也爱,但将来不会再爱。”
她显得有些迷惑。
我又道:“我父亲做了六年江南六郡巡抚,为凤朝鞠躬尽粹;我娘亲被朝政党争连累遭贼人刺杀;我姨娘为保我顺利通过魔湖强行传授我圣阿赫拉的力量,自戗而亡;我祭了天,虽然侥幸逃掉了,却永远不能以我曾经的姓氏与名字出现在凤朝;最后,连父亲也死了,死在凤朝冰冷的牢狱里。敢问夫人,我该怎么对待凤朝?”
即使她是都铎王言谈中极度睿智的女人,也在这一刻哑口无言。
我扬了扬左手腕的镯子,道:“您有办法打开它吗?”
她没有二话,上前两步,纤长的手指在我手腕上拨弄了几下,镯子应声弹开。我将镯子递给她道:“物归原主。”
她没有拒绝,只道:“景天知道你活着吗?”
我反问:“先皇知道您活着吗?”
一句话,她便脸色有异,仿佛天气由晴转阴。
我忽然觉得自己问得过份了,转而又道:“他长得很像您,尤其是眉毛与眼睛。”
果然,她眉眼一舒,缓和不少,轻柔地发问:“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张开左手,以便她看清神印,道:“我没您这么超然。凤朝欠我云家的一切都必须加倍还回来。”
她意识到我是认真的,不禁退了两步才稳住。“孩子,你不能这么做。”
“我知道您想见凤景天,在我行动之前,我会请都铎王遣人送您回凤朝。已经过了二十年,除了少数那么几个人,已经没有人知道凤朝太后的秘密。这算是我与他决裂前,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说完这些,我朝她行了跪礼,但这跪礼意味的是从今以后我与凤朝的一切一刀两断。
“孩子,你……”她显得很激动,有点手足无措。
我干脆地起身,道了声再见,走回小楼外的马车。
都铎王见了我,又望了一眼凤夫人,欲言又止。
等上了马车,我请求道:“在攻打凤朝之前,将凤夫人送回凤朝罢。我与娘亲此生阴阳相隔再不能见,凤景天与她是可以相见的。”
都铎王眼神有些异样,最终同意了我的请求。见我不再说话,他先开口打破了沉闷:“本王以为你见了她就会改变主意,没想到是这样!”
“你后悔了?”
“收复属国是北荒族祖训,本王责无旁怠。本王担心你无法面对凤景天,与其那时再后悔,不如现在想个清楚明白。”
“你带我见凤夫人是想让我打退堂鼓?”我蹙着眉道。
都铎王没有否认。
“如果仅仅因为娘亲和姨娘,或者因为我自己,我不会做这样的选择。父亲的平安是我的底限,不管是谁动了这个底限,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送走凤夫人三个月后,冰雪大面积融化,整个北荒森林已然解冻,树木争相抽芽,很有种欣欣向荣的意境。由柯尔丹带领的西面突袭队,早在两天前已经悄然潜往凤朝。三个月赶建,东北部山峦间的堤坝已经收尾,大量雪水储蓄在内,再有大半个月,一个巨大的堰塞湖将横空出世。
我坐在树顶王宫,大仙鹤停在脚畔,等待都铎王集结最后一批军队。
我们要前往东北部的云岭城,这是一个与凤朝乌北郡东北部毗邻的城池,建在绵延的山峦上,终年隐在云雾山林当中,距离堰塞湖仅一山之隔,非常险要。
都铎王效率很高,北荒族士兵也很团结,一看就是平素经常操练的类型。大军很快集结,士气异常高涨。我们纵马在林原驰骋,沿途黑山白雪,溪水潺潺,倒像是在画中穿行,只是彼此都没有心情停下来欣赏。骑马是近三个月我从都铎王身上学来的技艺,他常夸我聪明,我往往只回报一个笑容,心里像打翻五味瓶,想起从前凤云天也这般夸我。
军队中除了我未带任何女眷,途中歇息时,都铎王十分照顾我,吃的喝的一应挑最好的给我,常常亲自铺好柔软的毡垫供我歇息,而他自己跟将领士兵们吃食相同,甲胄在身雪地而卧,并不十分讲究。
急行军的第十二天,云岭城已然在望。哨探传来消息,凤朝已经在附近高地集结军队,带兵的人是凤月天。如此看来,凤朝只是边城得到了消息,朝廷大军还在赶来的路上。我们还有时间等待堰塞湖的最终形成。
不久,云岭城将领前来迎接大军,都铎王下令军队急行,该进城的进城,该抵达预定要塞的抵达预定要塞。将领们迅速按最初的计划各就各位,不到半个时辰,军队便四散而去,仅余下精干的侍卫队和满地有序的马蹄印儿。侍卫队统共就十个人,去除柯尔丹只余九个。九个人骑着马立在面前,我总感觉他们任何一个都能以一抵百,气势非同寻常。
都铎王下马,掀了头盔,露出明亮的眼睛,然后牵着我座骑的缰绳,不急不徐地朝前走。“此去云岭不过十里,时间还很充足。”说罢,他扬了扬手,九个侍卫不敢靠近,远远缀在后头。
堂堂都铎王为他人牵马,这可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纵然相处已久,我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都铎王取笑道:“不就为你牵一回马么?还不好意思了?”
我安下心,嘴角微微上扬,又听他道:“这些日子日夜兼程,一路风光宜人却无心欣赏。难得有闲,本王带你四处转转,放松下心情。”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瘦了一些的脸,内心泛起一丝温暖。平心而论,我与他相处的时间比与凤景天相处的时间长得多。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无法再爱上一个人,这让我偶尔生出一种对不住他的感觉。
他见我不语,无言地牵着缰绳往前走。我的座骑很听话,它本来就是都铎王的座骑之一,也是北荒族最好的马匹。树林很深,地上铺着厚厚的针叶,湿漉漉的,尚积着些残雪。林风扫过,树梢上的露珠儿便簌簌地往下落,配着极富节奏的马蹄声,倒显得四周更加安静。
北荒族的春天来得比凤朝迟,四月底五月初的天还跟早春时节般带着些微寒气。我坐在马上,望着都铎王身着战甲的挺拔背影以及他因风而起的发丝,心情有些复杂。“有一个问题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一直没敢问你。”
他没回头,只道:“你说,本王听着。”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募地,他停下步子,缓缓转过头看着我,一副严谨的神情。“你真想知道?”
“对。”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走回几步,朝我伸右手,左手抓着马蹬道:“你下来,和本王一起走。”
我顺从地翻身下马,与他比肩而行,皮靴踩在地面厚厚的针叶上,浸出些微水渍。